河道整治工程运营维护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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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工程运营维护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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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工程运营维护方案
1.1.1运营维护原则
1.1.2管养方针
为进一步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全面推行以管理养护为主的河道长效整治机制,提高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构筑绿色生态及生态景观走廊,结合蹉商文件要求,实现“上堤有专车、管养有机械、管养全天候”的管理新目标,使河道管养实现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图1-1机闸维护
1.1.3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清淤疏浚工程是指通过人工或者机械将河道内阻水的如淤泥、砂石、垃圾等清理出河道,以恢复或扩大过水断面,提高行洪排涝能力,增强水体流动性,改善水质等。
实施重点和要求是:
(1)对存在明显淤积的河道,通过分析河势变化以及实测断面情况,根据河道输水和防洪除涝要求,结合航运、水质改善、生态保护的要求,确定疏浚范围和规模,做到成片推进。
(2)对以除涝为主的河道,应根据两岸地面高程及排水要求,合理确定除涝水位线,并根据除涝流量相应确定河道清淤疏浚的纵横断面。
(3)疏浚后河底高程要与上级河道河底高程相衔接。
(4)应根据淤积的类型和疏浚的规模,合理选择清淤疏浚方式。
(5)对河道内影响防洪、航运、景观的障碍物,应提出清除方案。
(6)对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滩地应尽量予以保留,有利于不同生物的栖息。
(7)应尽量采用环保型施工方式,妥善处理清淤的淤泥,防止对河道产生二次污染。
(8)不同清淤方案如下:
1)机械干式清淤方案
干水清淤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清淤任务,但要求河床较硬能够满足机械进场作业的条件。
主要施工工序如下:
a、修筑围堰
利用河道内的水闸或在合适的位置修建围堰,选择在旱季低水位时进行围堰合拢,尽可能将围堰内的水位降低至最低水位。
b、排水作业
利用船载排水设备或在围堰上架设排水设备(污水泵或污泥泵)进行排水作业,将围堰内的河水排至围堰外的河道。
排水设备的装机容量可根据作业量和工期要求进行调整,局部河床不够平整,需设置排水通道以利快速排干河水。
c、修筑临时道路
修建施工用临时道路,以便装载机、长臂挖掘机和装载淤泥的车斗能够进场作业。
d、挖除淤泥作业
设备进场后,先用长臂挖掘机清除面层的生活垃圾和表层浮泥,然后用装载机清除河床淤泥,局部河床较浅的地方可用挖掘机进行深挖作业,同时可以对河床床底进行坡降设计和作业。
e、淤泥运输和处置
含水量较大的底泥无法进行稳定安全处置,可临时租用场地堆放,经过自然风干后再处置;污泥临时堆放点应远离居民区。
利用吊车等设备将河床上装载淤泥的车斗提升上岸后,通过专用淤泥封闭运输车将淤泥运输至临沂市大山路西段污泥堆场进行干化和经临沂环保公司制作陶粒回收利用。
f、清除围堰
清除淤泥作业完成后,清除围堰并打开水闸进行河道蓄水。
图1-2河道干式清淤
2)生物清淤方案
工作原理是投放微生物菌种,针对不同的有机物和腐殖质进行消除,淤泥被就地分解成为水和二氧化碳。
一方面,河床中的底泥向改善了的水体不断释放富营养物质;另一方面,部分PGPR微生物进入富含营养物质的底泥中进行活动与代谢,降低了底泥中的富营养物质。
在两个方面的作用下,使底泥的体积和重量逐步减少,达到生物清淤的效果。
针对项目情况,本次工程清淤根据河道的宽度,宽度达到5m以上的采用干式机械清淤方式,而河道宽度小于5m以下的采用干式人工配合机械清淤方式,部分河道可考虑生物清淤作为试点,如效果良好,可在今后的清淤工作中进行推广。
3)河道垃圾清理
本工程河道垃圾打捞采用打捞船,加以人工配合。
打捞船只在白天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保洁和巡逻。
从上至下或者从下至上对河面进行循环巡逻,打捞人员随船对发现的漂浮物进行及时打捞,并安全堆放于船舱中。
船舱中存满垃圾或到下班停船时间时,将船开至停靠点卸下垃圾并定点堆放,要求垃圾堆放点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市貌的隐蔽位置,等待垃圾运输车也拿走。
图1-3河道垃圾打捞
图1-4垃圾打捞船
4)河道垃圾转运
a、河道垃圾要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
b、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吊桶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垃圾。
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
在垃圾处理场(厂)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
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确保完好,不泄漏污水。
c、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离居民住宅很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间,并减少噪声。
d、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
e、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洁干净。
f、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洗一次,垃圾每天清理一次(人流量大的重点段视情况另行增加频次)。
图1-5垃圾运输车
2、水利构筑物
(1)水闸
闸门是为水利功能服务的构筑物,关闭闸门,可以拦洪、挡潮、蓄水抬高上游水位,以满足上游取水或通航的需要。
开启闸门,可以泄洪、排涝、冲沙、取水或根据下游用水的需要调节流量。
闸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涉及对自动化系统的运维管理,日常的维护工作包括检查水闸是否能正常运转,除锈、防腐清理。
1)启动准备阶段
a、设备使用前的检查及设备启动,检查滚轮是否转动,门页油漆是否完好,吊耳是否牢靠等。
b、搁门器有无变形,焊缝有无开裂或螺栓(铆钉)松动。
c、启动水闸时,检查水闸止水是否有磨损和损坏。
d、检查风机管路是否漏气,气体压力符合要求。
2)运行工作阶段
a、设备开始投入运行,检查各部分是否协调,无安全隐患。
b、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发挥各部分机能,水泵、风机调至正常状态。
c、操作人员要求做到“三懂四会”,懂流程、懂原理、懂操作;会使用、会检查、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d、运行时严格要求依照操作流程(见附件)进行有序操作。
(2)堤防护岸
河道两岸各种结构形式的土堤、砼堤、防汛墙、挡墙、驳岸、护坡等水工建筑物统称为堤防护岸。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标准项目包括堤顶维修养护、堤坡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堤防隐患探测、防浪林养护、护堤林带养护、淤区维修养护、前(后)戗维修养护、土牛维修养护、备防石整修、管理房维修养护、害堤动物防治、防浪(洪)墙维修养护和消浪结构维修养护,详见《堤防养护修理规程》。
堤防护岸的日常养护是指维修养护单位对检查观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以及局部修复。
1)对小的维修养护项目,应按以下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土堤出现雨淋沟、浪窝、塌陷或者墙后填土区发生下陷时,应随时按原设计标准填补夯实。
对土堤、土坡的草皮护坡,局部缺损应及时修复。
土堤发生表层裂缝时,应针对裂缝特征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干缩裂缝和宽度小于5mm、深度小于0.5m的纵向裂缝,一般采取封闭缝口处理;宽度小于10mm,深度小于1m的纵向裂缝,可开挖回填处理。
堤身遭受蚁害时,应采用毒杀的方法防治;遭受兽畜危害时应采用诱捕、驱赶等方法防治;蚁穴、兽洞可采用灌浆或者开挖回填等方法处理。
砌石体缝宽小于5cm,经观测缝隙不再发展,可修凿突出一侧的面石,修凿面积一般为1m²~2m²,使相邻缝隙基本平顺、砌石面基本平整。
若缝宽大于5cm,则应重砌面石或重砌石体。
混凝土压顶边角缺损面积大于100cm²,应采用C25细石混凝土及时修补完整。
混凝土压顶,裂缝宽度大于2mm,将缝凿成“V”字形,并清渣洗净,采用1∶2水泥砂浆填实,表面抹光。
亦可用聚合物修补。
钢筋混凝土压顶,钢筋锈蚀严重的,必须将混凝土凿除,更换钢筋,按原设计混凝土配合比重新浇注混凝土。
堤防护岸经观测结构趋稳定,下沉量小于10cm,原压顶凿毛,清渣洗净,采用C25细石混凝土加高,高程与相邻压顶齐平。
混凝土表层脱壳、剥落和机械损坏或者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受到侵蚀损坏时,应根据情况分别采用聚合物材料涂刷封闭、砂浆抹面等措施进行处理。
混凝土出现裂缝,应加强检查观测,查明裂缝性质、成因及其危害程度。
混凝土的微细表面裂缝、浅层缝以及缝宽小于0.20mm(裂缝位于水上区、水位变动区)可采用聚合物材料涂刷封闭;缝宽小于0.30mm(裂缝位于水下区)可不予处理。
混凝土裂缝应在基本稳定后修补,并在枯水期开度较大时进行;若混凝土出现断裂缝,应拆除原混凝土块,重建混凝土体。
泄水孔应保持畅通,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伸缩缝填料老化、脱落流失,应及时填充。
止水设施损坏时,可采用柔性材料修补,或者重新埋设止水予以修复。
防汛通道路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坑洼、破损,路基无塌陷。
防汛通道的维修养护,参照市政相关道路的维修养护规定。
抛石体若出现缺损,应采用补抛块石修补。
受损部位经维修后,其标准不得低于原结构设计标准,并使新老结构良好结合。
2)应急抢险措施
发现堤防护岸的突发性险情,为了保障防汛安全,维修养护单位应立即采取临时应急抢险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向河道主管部门和三防指挥机构报告。
河道主管部门应视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迅速落实抢险方案。
土堤堤身出现滑移迹象时,可针对产生原因按“上部减载下部压重”的原则进行处理。
堤防发现渗漏、墙后地面出现少量冒水和冒沙现象,可按照“上截下排”的原则立即进行“迎水坡防渗、背水坡导渗”处理。
堤防发现管涌,在迎水面,可铺设防渗膜和排置袋装土,堵截管涌水量;在背水面,可在管涌周围用袋装土垒成围井,随着井内水位升高减少渗水压力,或者建造反滤铺盖,透水压渗台,降低涌水流速,稳定险情。
遇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堤身部分坍塌,可用麻袋或编织袋装土或砂石料堆筑临时围堰予以封堵,砂石料围堰应加防渗膜或防渗土体。
护坡、护脚及堤防基础受到冲刷破坏,可能危及河道构筑物安全的,应采取抛石、编织袋装砂石等加固措施处理。
砌石或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发生倾斜或者有滑动迹象时,可采用墙后减载、墙前加撑桩、压重等方法处理。
对影响河道建筑物或构筑物结构安全和运行功能的其他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临时应急抢险措施,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河道主管部门。
应急抢险工作不属于日常维修养护和岁修工作范围,发生抢险和大修范围的项目,维修养护单位应上报河道主管部门,河道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技术论证并按基建或抢险程序进行处理。
图1-6河墙裂缝处理
图1-7护网安装
图1-8渠系建筑物的日常维护
3、水系连通运营方案
水系连通工程包括管渠、闸坝、泵站等工程,运营主要涉及水位调节等工程。
(1)水位控制
1)严格控制水位标高,使得水流畅通,是水系连通的基础,也是改善水质和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的措施。
2)对于淤积严重的河道,要定期进行清淤,以保证水流畅通。
3)利用闸、坝等工程进行水系连通的,应合理确定闸、坝高程及其调度原则。
4)利用泵站等工程进行水系连通的,应采用自控设施合理确定水泵的开启和关闭的时间或条件,以便准确控制水位。
(2)管渠维护
本工程管渠的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管渠的日常巡视检查及管渠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如管渠的疏通清淤;清捞管渠口及检查井等的垃圾及漂浮物等;维修或更换检查井、污水口井盖、井框、污水箅、爬梯等;管渠进水口及出水口的清淤;封堵管道;拆除管堵等。
1.1.4河道保洁
1.1.4.1目标
为了对本项目管辖河道水环境保洁作业和质量进行科学、统一、规范的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河道水环境,实现河西片区“补齐管网、供排保障、萧玉不殇”的长效管理目标,综合有关河道环境保洁,结合本项目运营养护的实际,制定相关方案。
1.1.4.2基本术语
1、城市河道
本标准所指的河道指萧太后河、通惠河、玉带河等河西片区所辖河道。
2、河道保洁
为维护城市河道卫生整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从事的保洁工作,分为水域保洁和陆域保洁。
3、水域保洁
对水面进行清洁,主要包括水面漂浮物、废弃物清除。
4、陆域保洁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岸坡、滩地、堤防等进行保洁。
5、河道应急保洁
对因灾害性天气、水生植物大面积侵袭等突发性事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河道污染采取的控污作业措施。
6、漂浮废弃物
水面上的漂浮垃圾和影响水域环境卫生质量的漂浮水生植物等。
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动物尸体、落叶、枯死枝、腐烂的青苔类植物及油污。
7、水生植物
指影响河道景观和行洪排涝的浮萍、水草等水生植物。
8、杂草
非人为种植的,生长在河道岸坡、滩地、堤防,影响河道景观的高杆草本植物。
9、水面保洁船
用于清除水面漂浮垃圾的专用船舶。
10、垃圾转运船
配置动力驱动,主要用于水草清捞和收集、转运水面保洁船内垃圾的船只。
11、环卫码头
用于水路转运垃圾的专用码头。
12、陆域保洁车辆
用于堤路零星垃圾清理的人力三轮车。
13、垃圾收集点
按规定设置的收集垃圾的地点。
14、生活垃圾
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生活垃圾等。
15、建筑垃圾
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
16、一般规定:
(1)河道保洁分为水域保洁和陆域保洁(不包括由其他部门负责的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范围)。
(2)河道保洁做到卫生、安全、环保、文明和高效,减少环境污染。
(3)河道管理单位、保洁部门制定水域应急保洁作业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设施设备的储备及管理工作。
(4)使用水面保洁船、垃圾清运设备及配套清捞保洁工具,清捞漂浮垃圾、水生植物等漂浮废弃物和障碍物,保持水面清洁;清理坡面及管理范围内的杂草、垃圾等,保持岸坡整洁。
1.1.4.3河道保洁等级和设备、人员配置
1、城市河道保洁等级按表4.1的规定划分。
2、根据河道的运行环境和所在区域功能,按级别高低依次划分为A、B、C三级。
表1-3河道保洁等级划分表
保洁等级
河道保洁等级划分
A级
(1)具备城市景观河功能的河道;
(2)有滨河公路(非堤路)区域
(3)处属管理所管辖范围
B级
(1)主要跨河交通干道上下游1KM范围内A级以外的河道;
(2)滨河公园起始边界外延0.5KM范围内
(3)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道。
C级
除A级、B级以上范围郊野河道
备注:
河道保洁等级具体划分由水务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核定。
3、河道保洁人员、船只配置标准符合表4-2的规定。
4、根据河道保洁等级及河道实际情况,配置相应水面保洁船、和保洁人员等。
表1-4河道保洁人员、船只配置标准定额表
配置标准
保洁等级
保洁船只配置(4人/船)
陆域保洁配置
常水位水面宽<30m
30m≤常水位水面宽
保洁车辆及人员
A级河道
1船/5公里
2船/5公里
2车/1公里
B级河道
1船/10公里
2船/10公里
1车/1公里
C级河道
根据河道实际情况,由管理单位适当配置保洁设备和人员。
1.1.4.4河道保洁作业规范
1、河道保洁时间和频次要求
(1)A级河道巡回保洁频次:
每6小时巡回保洁1次。
(2)B级河道巡回保洁频次:
每12小时巡回保洁1次。
(3)C级河道巡回保洁频次:
每24小时巡回保洁1次。
(4)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保洁时间、巡回保洁频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河道保洁作业要求
1)水域保洁作业要求
a、船上保洁人员统一着装、穿戴救生服,着装保持干净整洁。
b、船只驾驶人员培训后上岗,禁止酒后作业。
c、保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严格按照船只使用要求进行作业;每次作业前应对船只设备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时不得进行作业,及时维护或更换。
d、遇大风、大雾、雷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时间,暂停水域保洁作业,对船只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御措施。
灾害性天气结束后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突击保洁,第一时间清除大面积污染物、漂浮废弃物。
e、河道保洁人员要规范、文明作业。
禁止将清捞的垃圾向桥、涵、闸站等隐蔽处倾倒;保洁作业间隙或结束,船只及清捞工具停靠摆放应整齐有序。
2)陆域保洁作业要求
a、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保持干净整洁。
b、保洁人员在陡坡地段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c、保洁车辆标识清晰齐全、车容整洁、车体外无污垢。
d、巡回保洁应及时清理河道岸坡、滩地、堤防等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
e、河道保洁人员要文明规范作业。
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禁止将清理的垃圾倒入河道内;禁止焚烧垃圾、落叶等杂物。
f、保洁完毕,检查车辆内垃圾是否卸清,并做好车辆保洁和维护,保持车容整洁,性能良好。
图1-9过水后服务通道
图1-10过水后亲水平台
图1-11提防清理
图1-12岸边集聚的垃圾
3、河道应急保洁要求
(1)对排涝、突发性事件等造成漂浮垃圾和水生植物的污染,作业单位应根据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作业,并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置,防止污染扩大。
(2)发生突发性事件,河道保洁作业单位应尽快落实应急设备、人员、物资和堆放处置场地等事项,确保打捞的漂浮废弃物及时、有效、安全处置,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3)其他突发事件应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图1-13河滩地淤积垃圾
图1-14河滩地漂浮垃圾
图1-15人工清理漂浮垃圾
1.1.4.5河道保洁质量标准
1、水域保洁质量标准
(1)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河道通畅。
(2)水面无影响河道景观和行洪排涝的水生植物。
(3)桥墩、水闸周围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禁止采取开闸放漂(防汛调度除外)。
(4)清捞的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上岸并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
(5)水域保洁控制指标应符合表6-3规定。
防汛调度、突发性事件等其他特殊情形除外。
表1-6水域保洁控制指标
保洁
等级
静态水域控制(闸区)
动态水域控制
每1000m²水域水面漂浮物累计面积(m²)
每1000m²水域水生植物面积(m²)
每1000m²水域水面漂浮物累计面积(m²)
每1000m²水域水生植物面积(m²)
A级
≤2
单处面积≤10且累计面积≤40
≤4
单处面积≤10且累计面积≤40
B级
≤5
单处面积≤15且累计面积≤60
≤10
单处面积≤15且累计面积≤60
C级
≤0
单处面积≤20且累计面积≤80
≤20
单处面积≤20且累计面积≤80
2、陆域保洁质量标准
(1)岸坡整洁,无垃圾。
(2)岸坡植被自然无破坏。
(3)河道沿线桥、涵、闸站等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物。
(4)沿河水工建筑物等设施无乱贴乱画、乱设小广告。
(5)河道沿线的警示牌、指示牌等设施保持清洁完好。
(6)陆域保洁控制指标符合规定。
表1-7陆域保洁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暴露垃圾(m³/100m²)
树木及花草飘挂
(处/100m²)
小广告
(处/100m)
标牌破损率
(%)
A级
≤0.2
≤2
0
0
B级
≤0.3
≤5
≤1
0
C级
≤0.5
≤10
≤2
≤5
1.1.4.6垃圾收集与运输
1、垃圾收集
(1)环卫码头和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人流活动较少或距居民区、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区较远的地点,并注意与周围环境协调,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水面清捞的垃圾应通过环卫码头收集,不得在船舱内过夜;陆域保洁清理的垃圾应及时送往垃圾收集点。
(3)环卫码头和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装置应密封,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垃圾装卸作业完毕应及时清扫场地,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4)环卫码头和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2、垃圾运输
(1)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
(2)通过环卫码头转运垃圾时,应采用密闭方式集装,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和污水滴漏现象,垃圾不得在环卫码头过夜。
(3)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限运输。
(4)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
(5)垃圾应送至指定的城镇垃圾处理厂或垃圾中转站。
1.1.5河道巡查、安保
1.1.5.1巡查安保主要内容
每天负责对河道沿线情况进行巡查,确保责任区内的河道水清、岸洁、管理有序。
巡查主要工作内容分为以下内容:
(1)日常巡查
巡查人员每天进行河道河床、堤岸、护坡、绿化、景观及设施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或局部修复。
对于小的维修养护项目,河道运维人员按照相关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对于大的维修养活项目,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指派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处理。
巡查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应及时发现或避免损坏河道设施、违法施工、非法经营、非法排污、倾倒各类垃圾以及捕鱼等相关条例中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还应及时处理溺水事件、重大水污染事件(含死鱼、水华)重大水毁、重大水土流失等突发事件处理,还应进行水质异常处理、河道行洪管理、应急抢险、投诉及建议处理、日常记录及技术档案等日常管理;监督巡查涉河建设项目。
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并做好相关事件的登记,确保责任区内河道管理有序。
(2)专项巡查
汛前检查和遭遇暴雨洪水、河道高水位(超警戒线)等灾害天气或突发事件时的特别巡查:
河床全线在汛前、汛后各检查一次。
1.1.5.2巡查安保人员配置方案
根据河道的实际情况和两岸居民居住特点,暂按每2km设置1名巡查安保员,按照四班三倒制,并设2名队长。
沿河设置一定数量的签到箱及值班岗亭,分时段记录河道内情况;在重点河段分别设置巡查岗亭,设置定点巡查岗位加强河道监管。
日常巡查过程中根据河道情况,在游人密集河段设置固定定点岗位确保河道安全;各段设置签到箱定点签到,记录不同时段河道状态。
1.1.5.3巡查安保设备配置方案
为提高巡查安保效率,我集团计划为巡查安保人员配备巡查摩托车、电动巡逻车、电动巡查车、警用巡查单车及对讲机,不仅方便了日常巡查安保工作,在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时,可快捷地到达发生地;在巡查中各巡查安保人员还应配备救生圈、安全绳、便携头灯、探照灯、应急警示灯、警戒绳等紧急装备。
巡查安保人员着北京市统一保安系统制服,佩戴河道巡查标识袖章及工作证。
1.1.5.4巡查安保实施方案
(1)巡查分类
分为日常巡查、专项巡查。
1)日常巡查:
24小时不间断巡回检查,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橡胶坝、水闸及河道附属设施,雨期负责橡胶坝及水闸的运行调度,并做好记录。
2)专项巡查:
每年汛前、汛后、老鼠活动显著期,汛期每班次每工作段巡查不少于八次,项目组管理班子每周抽检不少于三次;当河道堤防遇到严重影响其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暴雨、大洪水、有感地震、强热带风暴、持续高水位等),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其他危险迹象时,以及重大活动及节假日进行特别巡查。
在遇恶劣天气河道巡查安保工作在人员集聚河段、存在安全隐患河段设立定点岗位,确保安全。
(2)巡查的项目和内容
安保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和专业巡查,分别实施不同的巡查项目。
1)日常巡查
在日常巡查工作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事件、突发事件、涉河建设项目等情况出现,现场巡查员在获取相关事件情况后立即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制止或其他行动。
①涉河建设项目监管
通过对涉河项目监管,基本杜绝非法侵占现象,巩固河道整治成果。
在日常巡查安保工作中,一旦发现涉河建设项目施工,立即让施工单位出示水务部门批复文件,提供相关施工情况资料及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若该单位未经过水务部门审批立即叫停施工,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具体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道 整治 工程 运营 维护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