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节等节日期间在各类学校教师中开展“不收礼”活动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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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节等节日期间在各类学校教师中开展“不收礼”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今年六一节期间,XX市教育局在全市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中开展以自查、清退为主的“不收礼”活动,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
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等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类学校教师中开展以自查、清退为主的“不收礼”活动。
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员工(含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聘用教师、聘用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自查范围
2015年春季开学以来,全市各类学校教职员工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要求、暗示或诱导学生参加本人组织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补课,违规收受以任何方式支付的补课酬金;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的回扣;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学生及家长为个人谋取的私利等。
特别是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月饼等礼品礼金。
三、具体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各中职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大会进行动员,确保有关精神要求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员工。
(二)开展自查,组织清退。
各中职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明确参加活动的对象和自查范围,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开展自查。
对有收礼者,要求在限期内自行清退。
(三)公开承诺,组织查验。
各中职学校、中学要制发校长“不收礼”承诺公告(样式见附件1),由校长本人签名,并在校(院)网站以及校务公开栏或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在由于六一节期间全市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已作出公开承诺的,本次活动中可以不必再公开承诺)。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查验。
(四)填写表格,上报归档。
每一位参加活动对象均应认真填写《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自查情况报告表》(附件2)并签字确认,交由学校存档。
学校负责统一填写《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主管教育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汇总,并逐级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把在教师中开展“不收礼”活动作为教育系统进一步转作风、纠“四风”、正师风的一项巩固举措,精心部署,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要明确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本次活动在市教育党委、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纪工委负责实施。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自查清退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各中职学校、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对本校教师自查清退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各地各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自查清退工作承担监督责任。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各学校要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
要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以及网站、论坛、博客、微博、QQ群等新兴媒体,主动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展示新气象、新风尚。
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自觉性。
(三)结合实际,分类指导。
要针对中职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公办和民办,直属和分属学校等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达到全市各类学校100%覆盖,全部自查对象100%报告,全体教职员工100%受到教育。
自查过程中,对于收礼事实清楚拒不清退的,责令限期清退。
情节较为轻微的,予以廉洁从教谈话提醒;情节较重的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今后查证属实的,将从重或加重处分。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开展监督检查,抓住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开学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校班子成员、年段长、骨干教师、毕业班班主任等重点对象,采取重点抽查、交叉检查、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全体教师自觉拒收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坚持“一案双查”,对活动落实不到位或本地区本学校教师收礼不正之风严重的,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
要畅通和公开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XXXX—XXXXXX。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作好表率。
(五)健全机制,常抓不懈。
各类学校校长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自查,带头承诺“不收礼”,组织好自行清退活动,为全体教职员工作出榜样示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并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推行“一学期一报告”制度,即每学期开学一个月之内,学校教师向学校、各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上学期以来开展教师“不收礼”活动的情况,着力形成不想收礼、不敢收礼、不能收礼的长效机制,促进教师廉洁从教。
省教育纪工委将适时组织抽查。
请各市直学校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本地(校)开展活动情况及《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自查情况汇总表》报送市教育纪工委,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
XXXX@XXXXX.COM。
其他中小学及幼儿园按照以上方式报送的同时,抄报乡镇纪委。
联系人:
XXX,联系电话:
XXX-XXXXX,传真:
XXXX-XXXXXXX。
附件:
1.××学校校(院)长“不收礼”承诺公告(样式)
2.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自查情况报告表
3.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学校校(园)长“不收礼”
承诺公告
(样式)
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真正让学生及家长放心。
我谨代表全体校领导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谢师宴”。
三、不要求、暗示或诱导学生参加本人组织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补课,并违规收受补课酬金。
四、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五、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六、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学生及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以上承诺公示7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请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给予监督。
校(园)长(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
“不收礼”活动自查情况报告表
学校名称:
填报日期:
2015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职务
职称
身份
校领导
教师
工作人员
有无收
礼行为
有收礼
者主动
清退情
况
(应填写自行清退的现金(人民币、外币)、贵重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名称数量金额)
“零收礼”报告签名
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此表由报告对象本人如实填写,“身份”栏以“√”标注。
教师指任课教师(含聘用教师),工作人员指除校领导及任课教师以外的职工(含聘用、合同制等工作人员)。
2.自查范围:
今年秋季开学以来,全省各类学校教职员工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要求、暗示或诱导学生参加本人组织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补课,违规收受以任何方式支付的补课酬金;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的回扣;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学生及家长为个人谋取的私利等。
特别是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月饼等礼品礼金。
3.“有无收礼行为”栏填写“无”或“有”。
如有收礼行为,还应填写“主动清退情况”栏(可不填写送礼人的姓名)。
4.“零收礼报告签名”栏填写要求:
对无收礼的,应当在本栏签名确认;对有收礼的,应当在本栏写明拟清退的时限(如:
××年×月×日之前退回送礼人),并签名确认。
附件3
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
自查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2015年月日
项
目
类身
别份
应报告
人数
实际报告
人数
未收礼
人数
自行清退礼金礼品情况
校(园)长公开承诺情况
自行清退
人数
自行清退
礼金(元)
自行清退
礼品(件)
学校
总数
已承诺
小学数
公开承诺
总数
已承诺
幼儿园数
中职学校
校领导
教师
工作人员
小计
中学校
校领导
教师
工作人员
小计
小学
校
校领导
教师
工作人员
小计
幼儿园
校领导
教师
工作人员
小计
民办教育机构
校领导
教师
工作人员
小计
合计
注:
1.教师含聘用教师,工作人员指除校领导及任课教师以外的职工(含聘用、合同制等工作人员)。
2.“自行清退礼金”如有外币的,按填报当日换算为人民币填写;“自行清退礼品”如有件数的,应附上具体名称、规格及数量。
3.“校长公开承诺情况”栏目,小学和幼儿园可不必统计填写。
4.本表由各学校于2015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教育纪工委,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
XXXXXX@XXXXX。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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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教师节 节日期间 各类 学校 教师 开展 收礼 活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