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农技总站财政支农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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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农技总站财政支农项目
奉化区农技总站2017年财政支农项目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快我区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发展绿色都市农业,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目标以及下达的专项资金,总站严格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247号)的规定和区农林局有关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根据总站《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分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技术培训、试验示范、指导服务、监督检查。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地支撑我区农业产业的发展,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现将2017年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2017年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为规范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区农林局制定的《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项目资金支出有据可依,较大金额支出由局党委会议决定并印发下拨资金文件,用好每一分资金。
据统计,2017年度项目专项资金总共支出490.6754万元,其中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支出46.0万元,标准农田地力提升项目支出98.33万元,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支出194.5572万元,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支出104.0万元,性诱剂、生态修复项目支出15.794万元、春季农村统一灭鼠项目支出9.43万元、农业两区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支出12.7642万元、农情监测点补助项目支出9.8万元。
二、2017年支农项目实施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粮食高产创建项目
1、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17〕9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粮食生产实际,宁波市奉化区农林局及时下达《关于做好2017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通知》(奉农〔2017〕125号)的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了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宁波市农业局组织农技专家对我区实施的水稻超高产攻关方进行了测产验收,奉化区农林局组织农技专家对各相关单位实施的小麦、水稻高产示范方以及旱粮示范基地进行了现场考评验收,最后经审核确定:
1个水稻超高产攻关示范方、14个小麦水稻示范方以及4个旱粮示范基地作为我区2017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的补助对象。
2、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甬财政发〔2017〕1015号文件,宁波市下达财政专项资金46万元,根据奉农〔2018〕9号文件,实际拨付给各创建单位专项补助资金共46万元。
其中,1个水稻超高产攻关示范方10万元(1个攻关示范方10万元),14个小麦水稻示范方28万元(每个示范方2万元),4个旱粮示范基地8万元(每个示范基地2万元)。
(二)标准农田地力提升项目
1、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实施镇(街道)的配合下,根据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的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财政资金投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017年标准农田地力提升续建项目共有2个,合计面积5353.4亩,共涉及2个镇。
其中尚田镇2013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4353.4亩(奉农[2013]153号),裘村镇2014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000亩(奉化[2014]230号)。
按照土壤存在的障碍因子,有重点的实施针对性的农艺措施,通过绿肥种植,农作物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应用,农田耕作层改良,土壤因缺补缺和酸化调整,配方肥应用等技术措施,从而达到土壤有机质提升,耕作层改良,养分和酸碱度平衡的土壤培肥目标,全年种植绿肥2000亩,实施冬耕3085亩,全量秸秆还田1500亩,施用有机肥5000亩次,施用配方肥12000亩次。
(2)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培训、确保项目农艺措施到位率。
积极利用网络、农民信箱等现代新媒体对项目村进行宣传,鼓励农户落实技术措施。
通过示范方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全区共建设示范方2个,长期地力定位监测点3个,动态地力定位监测点150个,完成肥效试验1个。
(3)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资金实施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转账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对采购的所有物资都通过市政府采购网,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确保公开透明。
全年按农时季节招标采购有机肥643吨,配方肥214吨,绿肥种子3000公斤,强化耕作100多亩。
领导小组经常与项目所属镇领导座谈沟通,及时协调解决产生的问题,对补贴发放的各物资落实专人做好登记、造册和上墙公示。
并不定期进行督查,做好每季一报报备制度,以确保各种物资真正落实到项目区田头。
(4)协助做好前期项目的效果测评,确保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2017年12月初根据宁波市农业局的统一部署,已对2013年项目区块完成了自评,并协助宁波市测评小组,进行野外采样,预计在18年3月能完成2013年项目的效果测评。
2、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甬财政发〔2017〕1015号文件宁波市下达财政专项资金共21.0万元,项目其他年度累计结转182.5万元,共计203.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98.33万元,结余105.17万元,项目仍在实施中。
(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
1、农村沼气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和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工作要求,完成市农业面源污染的各项指标和任务,根据宁波市农业局《宁波市农村沼气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总站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奉化乌花楼农场沼液就地综合利用、奉化乐野生态农场沼液就地综合利用、奉化范氏农场沼液就地综合利用等3个示范项目和奉化绿森沼气有限公司沼液异地运输消纳利用项目1个。
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甬财政发〔2017〕623号文件,宁波市下达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根据奉农〔2018〕11号文件,实际共拨付专项资金50.0万元(见表)。
附表:
奉化区2017年度沼液配送、沼液就地消纳基地
建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明细表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建设完成内容
市级补助金额(万元)
奉化乌花楼农场
新建贮存池150立方米,铺设管网5100米,示范面积210亩,年消纳沼液2100吨。
10.0
奉化乐野生态农场
新建贮存池100立方米,铺设管网3200米,示范面积250亩,年消纳沼液2000吨。
10.0
奉化范氏农场
新建贮存池150立方米,铺设管网810米,示范面积300亩,年消纳沼液2400吨。
10.0
奉化绿森沼气有限公司
2017年异地运输沼液量2.7780万吨,(宁波考核任务2万吨),受益种植户40户。
20.0
合计
50.0
2、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实施情况
在领导的重视和各农技部门指导服务下,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共补贴推广商品有机肥6670吨。
商品有机肥辐射推广1.7万吨,辐射推广应用面积3.5万亩。
(1)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
根据宁波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农业(种养殖业)第一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7〕623号)及2016年有机肥、配方肥推广补贴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16〕112号)和2016年的实施经验,结合奉化实际制定了2017年奉化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奉农〔2017〕216号),方案中明确了目标、实施范围和推广重点。
2017年宁波市下达到奉化的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任务指标为6670吨,每吨补助150元,总金额为100万元。
推广应用重点为奉化特色农业产业基地,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重点应用对象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
附表:
商品有机肥优惠券发放汇总表
镇(街道)
商品有机肥(吨)
优惠劵编号起止
莼湖
750
401-450、201-300
尚田
820
451-600、1161-1170
西坞
550
601-700、1171-1180
裘村
750
821-900、961-1030
松岙
300
1031-1090
大堰
630
701-820、1187-1190、1194-1199
锦屏
305
1091-960、1200
岳林
350
1091-1160
萧王庙
510
301-400、1192、1193
江口
435
001-080、
溪口
600
81-200
农林局
670
1201-1334
合计
6670
(2)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
我们在乡镇、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先在镇(街道)农技站长会议上根据实际面积核定施用量分配指标,多余部分由市区农林局分配到市级重点大户(合作社)。
农技总站做好商品有机肥施用登记造册和跟踪工作,经常与使用农户保持联系,倾听农户对商品有机肥的反映,到实地考察商品有机肥应用效果,也随时与有机肥料加工企业保持联系,并与有机肥生产企业签订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书”,了解商品有机肥销售供应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测,督促企业严把质量关。
以防止不合格的肥料产品流通到到农民手中。
(3)示范推广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户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积极性正在逐年提高,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据统计今年共推广商品有机肥1.7万吨,辐射推广应用面积3.5万亩。
据试验示范,作物应用商品有机肥后产量普遍能提高6%以上,品质明显得到改善,比如草莓、葡萄等水果施用商品有机肥后果色亮泽、果实硬度增强、糖度提高;芹菜用商品有机肥后白根多、茎叶脆嫩。
因此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已得到广大农户的认可。
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根据甬财政发〔2017〕623号文件,宁波市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根据奉农〔2018〕11号文件,实际拨付补助资金99万元(见下表),结余资金1.0万元。
企业
商品有机肥(吨)
补助标准(元/吨)
补助金额(万元)
海盛
965
150
14.475
福鑫
4105
150
61.575
润田
1530
150
22.95
合计
6670
99.0
3、配方肥推广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宁波市下达给我区的推广指标为1000吨。
为切实做好配方肥补贴推工作,根据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16年有机肥、配方肥推广补贴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16〕112号)文件精神和《宁波市奉化区2017年有机肥配方肥推广补贴实施方案》(奉农〔2017〕216号)要求,在局领导支持重视和农资企业的配合下,基本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1)确定目标,制定方案。
根据宁波市土肥工作会议部署和“宁波市配方肥补贴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草稿)”要求,我站把任务、目标、方法及时向局主管领导作了汇报,把配方肥推广工作提上了议程,并根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推广应用区域。
今年划定推广区域在我区的江口、西坞、岳林、莼湖、裘村、松岙等6个街道的水稻种植区,应用主体为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
(2)做好宣传发动,协调农企对接,抓落实。
水稻配方肥推广是农民减少不合理施用化肥的主要平台,是化肥减量增效的主要举措,更是测土配方施肥的最终落脚点,因此做好宣传发动是配方肥推广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在5月23、24日分别在海百桃源宾馆和区农资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配方肥推广说明预订会。
全区种植大户、配方肥生产企业、农资销售网点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就配方肥的补贴数量、补贴对象、补贴程序、肥料质量要求、注意事项等作了详细讲解,配方肥中标企业对各自的产品进行了介绍说明,由农户自主选择中标企业的肥料产品。
(3)做好试验示范,为配方肥推广提供技术支持。
试验示范是农技推广的基础,为此我们在配方肥推广的同时对企业提供主推配方进行试验示范,为大户做样板,为农技人员结算第一手的数据材料,也为今后推广提供技术支持。
今年在江口街道浦口王村王国法承包田内完成了2家企业“水稻配方肥对比试验”,从试验结果看二种配方肥的产量都高于常规施肥。
(4)加强监管,狠抓配方肥质量,做好建档工作。
我们对配方肥推广在指导推广实施的同时做好建档造册工作,对供应企业与补贴农户提供的数量、配方、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并及时了解补贴对象的意见。
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甬财政发〔2017〕623号文件,宁波市下达财政专项资金30.0万元。
根据奉农〔2018〕11号文件,实际拨付资金19.665万元(见表),结余10.335万元。
2017年配方肥推广目标任务与完成量汇总表
企业名称
推广数量
补助资金
完成%
备注
甬丰农资
349.5吨
10.485万元
金泰惠多利
306.0吨
9.18万元
合计
655.5
19.665万元
65.6
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
今年我区在宁波市局的领导和区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秸秆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得到了全面开展,秸秆利用率明显提高,农民开始认识秸秆利用对农村生产、致富奔小康及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变被动为主动,广大农民积极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技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宁波市控制农村废气污染专项实施方案》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结合奉化实际情况出台了《奉化区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助实施方案》(奉农〔2017〕216号),根据《方案》以2017年宁波市下拨50万元为准,奉化因农业产业资金统一利用,不作配套。
秸秆全量利用示范方建设工程重点补助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捡拾打捆、秸秆运输利用等设施设备配置,秸秆全量化利用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与培训等。
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1/2,最高20万元。
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建设工程重点扶持地磅、秸秆粉碎(切割)打包、装载机等设备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等购置。
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1/2,最高20万元。
奉化区对加工企业及秸秆收集贮运组织进行秸秆收集贮运补助标准为100元/吨干草,补助总额以全量利用示范方建设工程和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建设工程补助后剩余金额为准。
秸秆综合利用具体工作情况:
(1)建立秸秆全量利用示范方,推广秸杆综合利用技术。
在江口街道三迸桥村麦浪农场粮食生产区设立秸秆全量利用示范方1500亩,示范方秸秆产生总量约1240吨,秸秆还田388吨,离田852吨,离田秸秆由杭州恒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奉化江口分公司收购,作为草纤维、可降解花盆等产品的原料。
10月27日区农技总站和区农机总站在在江口街道三迸桥村麦浪农场举办了秸杆打捆机现场会,全区规模大户及有关镇街道农技站长等30多人参加,杭州市恒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的二台打捆机在现场进行了作业,稻草横铺在田里,稻草打包机缓缓驶过,一个个四四方方的草垛便形成了,“机器换人”可节省人工,提高秸秆收集效率。
(2)围绕秸秆开发利用企业,构建秸秆收贮运体系。
充分利用杭州市恒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等企业,生产草纤维、稻草绳、草质花盆、生物质颗粒燃料等产品,促进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
2017年全区继续开展秸秆打捆收集利用的差额补助试点工作,根据对恒麟奉化分公司了解、督察情况来看,今年公司通过农机补贴购置了二台履带式打捆机,代替了不少人力。
今年收集稻草6097多亩,收贮秸秆2589.22吨。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深入宣传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处罚措施,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意义,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增加秸秆禁焚和利用意识,逐步形成自觉利用、禁烧秸秆的良好氛围。
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使秸秆利用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来源。
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甬财政发〔2017〕623号文件,宁波市下达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根据奉农〔2018〕11号文件,实际拨付补助资金25.8922万元,结余24.1078万元。
(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1、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宁波市涉农惠农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践,2017年继续开展本区农作物统防统治工作,现将工作简述如下:
依据本地二个农村合作社,对本地主要经济农作物(小麦及水稻)种植大户,签订主要虫害统防统治协议,其中金泰惠多利合作社,涉户农村户89户,统防统治面积9024.06亩;好收成合作社,涉及农户463户,统防统治面积42975.94亩,在农作物生长期通过镇(街道)农办在各村醒目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并查核,2018年2月进行补贴资金发放;惠农资金运行正常有序,且进行严格审核,符合发放秩序。
2、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甬财政发〔2017〕623号文件,宁波市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04.0万元,根据奉农〔2018〕10号文件,实际拨付专项资金104.0万元(见表)。
奉化区2017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资金情况表
项目
早稻(小麦)
单季晚稻
面积合计
(亩)
补贴金额
(元)
面积
(亩)
户数
面积
户数
奉化市好收成植保专业合作社
2000
48
40975.94
415
42975.94
859518.8
宁波金泰惠多利植保专业合作社
9024.06
89
9024.06
180481.2
合计
52000
1040000
(五)性诱剂、生态修复项目
1、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宁波市种植业管理总站2017年度植保建设项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明确适合我区开展的绿色防控试验示范与推广项目,按照“主体申报,镇街道监管,总站验收”原则,切实带动面上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我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现把主要推广项目总结如下。
(1)农作物病虫害非化学防治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
安装太阳能杀虫灯19台,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5台,主要应用在水稻、蔬菜、果园。
共使用资金7.564万元。
购买新型蛾类诱捕器2800只,诱芯2800枚,主要应用于水稻二化螟诱和芋艿地斜纹夜蛾诱杀。
共使用资金6.16万元。
(2)农药精准施药技术示范与推广。
主要是电动喷雾器及高效优质大型喷雾器的推广应用。
奉化好收成植保专业合作社结合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购买“蒙花”牌电动喷雾器180台,共需资金41400元。
按照补助50%标准,发放补助资金2.07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甬财政发〔2017〕623号文件,宁波市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7.0万元,实际拨付专项资金15.794万元,结余1.206万元。
(六)农村灭鼠项目
根据宁波及区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践,区农技总站于开展了农村农田统一灭鼠工作,现将工作简述如下:
1、早落实、早部置、科学灭鼠。
灭鼠工作于16年3月初开始宣传发动,3月23召开各镇(街道)农技人员培训会,并通过各媒体告知广大农村农户。
区农林局统一行文,要求各镇农办开展农村农田统一灭鼠工作。
区农技总站委托第三方对我区江口、西坞、莼湖三个鼠情检测点进行灭前鼠情监测,并依此安排鼠药投入等具体事宜。
2、强责任、强投入、力求仿效。
由区农技总站统一采购的高效安全低毒鼠药11.0吨,发分到各镇(街道)及全市各个行政村,灭鼠期间坚持做到“三集中”,“五统一”“五不漏”,确保灭鼠期间公共安全,在确保我区粮食生产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
资金使用情况:
区农发基金下达资金10.0万元,实际拨付9.43万元,结余0.57万元(见表)。
项目
金额
备注
委托第三方灭鼠前后监测费用
18000元
浙江振中环境检测评估有限公司
鼠药运输、装卸费用
6000元
站办公室
购买鼠药费用
69300元
浙江振中环境检测评估有限公司
共计
94300元
(七)农业两区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1、项目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农业两区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
根据《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做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治理的土壤采样和信息采集工作。
根据宁波市种植业站的统一安排,年初与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测点监测工作,对我区20个省控点进行了土壤采样和信息采集工作,11月初完成了17年的土壤采样和16年的监测报告,根据监测报告部分监测点土壤环境安全等级处于警戒线水平,总体土壤尚清洁。
2、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甬财政发〔2017〕623号文件,宁波市下达财政专项资金27.2万元,实际按合同拨付专项资金12.7642万元,结余14.4358万元。
(八)农情监测项目
根据甬财政发〔2017〕1015号文件,下达市级农情监测点补助资金9.8万元。
总站建设稻麦苗情监测点1个,蔬菜监测点4个,病虫害测报点4个,肥药定位调查点10个。
实际按补助标准(分别补助2万元/个、0.2万元/个、1.5万元/个和0.1万元/个)拨付资金共9.8万元。
三、项目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奉化区农技总站承担着全区农技推广工作,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上级农业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目标,以及总站基础性职能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项项目,开展科技试验、科技培训、技术指导、示范推广,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促进科技成果在奉化转化,推进我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区绿色都市农业发展,增强我区现代农业的发展后劲,成效显著。
(二)具体绩效目标自评
总站因事先未经填写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评价表,不作项目预算绩效自评,但从工作项目实施完成总体情况看,绩效良好。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7年各项项目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及不足。
具体如下:
1.财政资金预算编制不够,执行不易
区农技总站承担的大多是技术性较强工作,根据上级农业部门以项目形式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考核目标,开展实施工作。
工作任务性项目,难以做到前期调研测算,项目资金无法预算且下达时间较迟,并在执行中缺乏预知性,易造成资金预算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偏差和余额,因项目受农业季节性强影响,从而影响资金拨付进度。
而有的临时性工作所必要的开支,且因事前难作计划方案,不符合财务制度而无法支出,反过来,明显影响农业技术推广力度。
2、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难
由于工作性项目,加上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一个年度内又难以产生具体的效益,因此在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对部分绩效定量目标设置难,如定量目标中的社会效益目标、环境效益目标和个性化的绩效目标实际上无法进行量化评价。
五、今后支农项目实施改正措施
1.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支农项目作为经常性项目要长期实施,今后尽量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绩效目标评价的要求,尽可能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出更为准确合理的资金预算。
对于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调整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预算变更,便于统筹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根据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5〕3号)“第二十五条业务部门应强化专项资金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依据项目内容、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合规、节约使用资金,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使用和绩效管理等相关档案,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规定,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我站不断加强项目的管理,把财政预算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产生最大的绩效。
3.认真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提高目标设置的科学性
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尽可能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具体的实施进度等。
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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