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银行代理理财产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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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银行代理理财产品
第5章银行代理理财产品
本章概要
本章首先介绍银行代理理财产品的概念及其销售的基本原别,然后详细介绍六种银行代理理财产品,即基金、股票、保险、信托、国债、黄金。
5.1银行代理理财产品的概念
银行代理服务类业务简称代理业务,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负债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金融业持续深化改革,投资者对银行业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商业银行业务更多地涉及代理销售投资产品及产品的售后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广阔的金融平台。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代理服务业务发展迅猛,代理理财产品层出不穷,在满足个人理财需求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发展代理业务,不仅有利于完善银行的服务功能,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更好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稳定和扩大客户资源,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利用银行的资源来发展中间业务,扩大收入来源。
5.2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的基本原则
1.适用性原则
在销售代理理财产品时,要综合考虑客户所属的人生周期以及相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客户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长短、产品流动性等因素,为客户推荐适合的产品。
2.客观性原则
在向客户推荐产品时,银行从业人员应客观地向客户说明产品的各种要素,让客户在购买产品前对产品类型、特点、购买方式、投资方向、收益预期、市场风险等有全面的了解。
5.3银行代理理财产品分类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共开展了约几十种的代理业务,下面就主要的类别进行具体介绍。
5.3.1基金
银行作为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人,代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人进行基金单位的买卖活动。
客户可在大多数的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办理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修改分红方式和定额定投业务。
1.基金开户
进行基金投资,投资者首先需要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TA账户。
投资者使用银行卡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后,才可以开立基金TA账户;购买不同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需要开立不同的基金TA账户。
2.基金认购
(1)基金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间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面额发行”的原则,即认购以金额申请,认购的有效份额按实际确认的认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基金份额面值为基准计算。
在认购期内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中心的记录为准,在基金成立时,自动转换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即利息收入增加了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3)认购期一般按照基金面值1元钱购买基金,认购费率通常也要比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办理认购必须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规定的募集期限和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认购申请一经成功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进行确认;在募集结束及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时,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为投资者计算认购份额并登记权益。
(4)投资者进行基金认购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基金账户卡或银行卡到银行营业网点,填写基金认(申)购申请表,柜台受理认(申)购申请,柜台处理完毕后,投资人查询结果并确认基金份额。
3.基金申购
(1)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开放日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2)投资者在进行基金申购时可根据基金所开办的收费模式,选择申购前收费份额类别或申购后收费份额类别。
(3)投资者于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于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于T+2日起可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4)基金申购采取“未知价”原则,投资者申购以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申购份额。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
(5)定期定额申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向开办此业务的销售机构申请,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时,每次供款金额不得少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最低每期供款金额。
(6)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基金账户卡或银行卡到银行营业网点,然后填写基金认(申)购申请表,柜台受理认(申)购申请,柜台处理完毕后,投资人查询结果并确认基金份额。
(7)前端收费、后端收费。
前端收费指投资人在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用。
后端收费指投资人在赎回时缴纳申购费用。
前端收费按投资金额划分费率,而后端收费以持有时间划分费率档次。
某些基金甚至规定如果在持有基金超过一定期限后才卖出,后端收费的申购费可以完全免除。
前端收费与后端收费都是针对申购费而言,与赎回费无关。
4.基金赎回
(1)基金赎回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将手中持有的基金份额按一定价格卖给基金管理人并收回现金的行为。
赎回后的剩余基金份额不能低于基金公司规定的最小剩余份额(一般最低要求持有1咖份);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账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每只基金份额类别的最低持有份额进行规定。
如投资者赎回后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一并赎回。
(2)对于赎回业务,注册登记人对份额明细的处理原则为“先进先出”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赎回,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赎回。
依据基金合同,若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情况决定采用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的方式。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时,须选择是否顺延赎回。
如选择顺延赎回,在遇巨额赎回的情况时,则当日赎回不能全额成交部分延续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赎回;如选择非顺延赎回,则当日赎回不能全额成交部分,在下一交易日不再继续赎回;如投资者未做选择,则视同顺延赎回。
5.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某基金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直接自由转换到该基金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单位,再申购目标基金。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日(T日),以T日的转出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扣除转换费用后计算转出金额,同时,以T日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入份额;投资者T日转换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于T+1日为投资者的转出及转入基金份额分别进行权益扣除和权益增加,转入的基金份额于T+2日可赎回。
6.基金分红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形式派发给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以现金形式分配至少90%的基金净收益,并且每年至少一次。
基金分红分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形式。
一般银行系统默认为现金分红。
7.基金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
(1)基金的流动性
开放式基金通过申购和赎回实现转让,流动性强,但必须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货币市场基金有“活期储蓄”之称,客户可以随时申购、赎回,具备非常好的便利性和流通性。
(2)基金的收益
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基金根据类别与基金契约的不同,其资产主要投资于国债和股票,以及存放于银行。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主要有:
①证券买卖差价,也称资本利得。
这是基金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②红利收入,即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净利润分配所得。
这也是基金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
基金作为长线投资,它的主要目标在于取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上市公司每年红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股票的重要指标。
③债券利息,即基金因投资债券而获得的定期利息收入。
债券利息是基金收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④存款利息收入,即基金资产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基金收益水平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基金资产的能力。
基金可分配收益也称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额。
基金收益分配一般有分配现金(现金分红)和分配基金单位(红利再投资)两种形式。
货币市场基金被称为准储蓄,它可以给中小投资者带来相对安全的增值收益,同时又与一般开放式基金一样有较好的流动性,几乎与银行的活期储蓄同样便利。
与股票型或债券型基金不同,货币市场基金的购买和赎回价格所依据的净资产值不变,对基金分配的盈利,基金投资者可以选择增加新的基金份额或领取现金。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会用投资收益再投资,增加基金份额。
货币市场基金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影响基金类产品收益的因素主要来自两方面:
一是来自基金的基础市场,即基金所投资的对象产品,如债券、股票、货币市场工具等。
这些基础市场的行情波动对基金的收益有很大影响。
二是来自基金自身的因素,如基金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与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道德水平、研究团队的研究实力、基金经理的投资管理能力、基金管理公司的整体业务运行情况等。
一般而言,各类基金的收益特征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是: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型基金。
其中,货币市场基金由于其安全性和相对固定的收益,可被视为储蓄的替代品。
8.基金的风险
(1)基金的风险是指购买基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基金损失的可能性取决于基金资产的运作。
投资基金的资产运作风险也包括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
尽管基金通过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但基金的资产运作无法消灭风险,并且可能由于基金管理人运作不当加剧亏损。
(2)证券投资基金种类繁多,各个基金的风险状况也不同,个人客户在购买之前需要对基金产品类型、特点、投资范围、所投资证券的市场表现、收益、信誉等有基本的了解。
例如,成长型基金比较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强、追求高投资回报的投资者。
而收入型基金则比较适合于退休的、以获得稳定现金流为目的的稳健投资者。
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税收状况以及其他约束条件等作出决策。
(3)基金产品主要包括两种风险:
①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股票和债券的价格会有波动,基金的价格也会因此而发生波动。
②流动性风险。
封闭式基金在市场进行买卖,购买者有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出售的风险或不能及时出售的风险。
开放式基金管理人遇到巨额赎回,有时会延长赎回时间,卖出股票和债券以变现资产,这个过程会对资产价值带来影响,从而造成持有人最终赎回金额的不确定。
5.3.2股票
1.银行代理股票的概念、范围
目前,我国由于实行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模式,银行不可经营证券业务,银行代理股票业务更多地体现在第三方存管业务上。
第三方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客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存管,由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原则,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与证券保证金账户严格进行分离管理。
第三方存管模式下,证券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只负责客户证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
存管银行负责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并为证券公司完成与登记结算公司和场外交收主体之间的法人资金交收提供结算支持。
2.股票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
(1)股票的流动性
股票市场的成交往往比其他市场活跃,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流通转让非常快捷,流动性较强。
对于股价持续下跌并且未来市场预期不佳的股票,其转让成本常常很大或者无法卖出,使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
个股的流动性受到各种市场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整个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参与者的多少、资金规模、市场预期、投机行为、交易制度和政策法规等有密切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衍生品如股指期货等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对冲机制,从而提高股票市场的流动性。
(2)股票的收益
股票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利和资本利得。
股利来源于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决定于公司利润率和股利政策。
资本利得是投资人在股票市场上利用价格波动低买高卖赚取的差价收入。
获取资本利得是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个人股票投资者的主要目的。
资本利得收入的高低和投资者买人卖出的时机有关。
投资者应当通过科学合理的基本面分析和个股技术分析等手段选择股票。
对个股的收益性和风险特性都要有充分的了解,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理财目标,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3.股票的风险
在基础性金融产品中,股票的风险最高。
股票及股票市场的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不能通过组合投资实现风险分散。
非系统性风险通常可以通过组合投资不同程度地得到分散。
个股风险属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投资组合进行分散。
一般来说,周期性明显、固定成本高的行业风险较大,周期性不明显、价格成本弹性小的行业风险较低;大公司的风险相对较小,小公司的风险较大,但小公司也可能由于其运作的灵活性而降低自身风险;保守型公司的风险较小,激进型公司的风险较大。
业绩好并且可以持续增长的公司的风险较小,业绩差且波动大的公司的风险较高。
5.3.3保险
1.银行代理保险的概念和必要性
(1)银行代理保险的概念
银行代理保险是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采取相互协作的战略,充分利用和协同双方的优势资源,通过银行的销售渠道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以一体化的经营方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迅猛,已成为商业银行实现中间业务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
银行可为保险公司代理的业务种类众多,内容涉及养老、意外伤害、个人信贷等。
不过,目前银行的主流保险产品还是分红型和万能型。
这些产品大部分设计比较简单,标准化程度较高,在能提供一定保障的同时兼有储蓄的投资功能。
(2)银行代理保险的必要性
我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的差距很大,远未达到与我国经济总量及国际市场份额相适应的地步,保险业发展潜力巨大。
保险业的发展必然带动银行保险的发展。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个人资产业务发展很快,吸引和积聚了大量的优质个人客户,这为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保险代理业务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代理保险业务也有利于充分利用银行的资源来发展中间业务,扩大收入来源。
2.银行代理保险的范围
目前,银行主要代理的险种包括寿险和财险。
占据着市场主流的三大险种全部来自寿险,包括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
财险也是目前各家银行大力发展的险种,主要包括房贷险、对公抵押物财产险、家庭财产险等。
目前,银行代理销售的主要产品比较全面,但是存在着同质化、保障功能有限等问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银行网点开办保险代理业务,必须“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
3.保险产品的特点及风险
(1)保险产品的特点
保险产品最显著的特点是具有其他投资理财工具不可替代的保障功能。
在日常生活中,任何个人或家庭都会面临许许多多的风险,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可以将个人或家庭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散和转移。
一方面,人们可以通过投保消除风险的不确定性给个人或家庭带来的忧虑和恐惧,促使人们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生活;另一方面,一旦保险事故发生,个人或家庭可以及时得到保险公司的补偿或给付,迅速恢复安定的生活。
利用保险产品还可以合理避税。
收入的增加意味着需要缴纳更多的税款,于是人们不断寻求在合法范围内既可取得收入又可减免税款的有效途径。
欧美发达国家的保险实践表明,购买保险产品是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
个人或家庭购买保险支出的保险费和所获得的保险赔偿(给付)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都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优惠。
(2)保险产品的风险
保险产品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一旦签订保险合同,不能随意更改。
投保人应当在购买保险时对保险产品的内容有足够的了解。
否则,购买保险后很快退保,不但不能达到资产增值的目的,反而可能承受损失。
投保人可以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分析判断自己的风险类别、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发生时可能造成损失的大小等,进行选择。
由于同一个保险标的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投保人应当进行合理的险种搭配。
随着生命周期的变化,人身保险的最优保险品种也会发生变化,投保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地更换保险品种,达到收益最大,损失最小的目标。
5.3.4国债
1.银行代理国债的概念、种类
(1)概念
国债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奉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
(2)目前银行代理国债的种类有三种:
凭证式国债、实物式国债、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
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60收取手续费。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柜台购买。
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
发行期结束后,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通过交易系统卖出。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
投资者进行记账式证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
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无纸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2.国债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
(1)流动性
国债往往到期才能够还本,即使如记账式国债在二级市场出售,债券市场的交易通常也没有股票市场活跃,因此,债券的流动性一般弱于股票。
在债券产品中,国债的流动性高于公司债券,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短期国债的流动性好于长期国债。
(2)收益情况
相对于现金存款或货币市场金融工具,投资国债获得的收益更高,而相对于股票、基金产品,投资债券的风险又相对较小。
通过购买国债,投资者希望得到的是一种相对稳定、安全的投资收益,以此降低投资组合中的风险,实现多元化投资理财的需要。
债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利息收益和价差收益。
前者是债券投资者长期持有债券,按照债券票面利率定期获得的利息收入,如凭证式国债;后者是债券投资者买卖债券形成的价差收入或价差亏损,或在二级市场买入债券后一直持有到期,兑付实现的损益,如记账式国债。
影响债券类产品收益的因素主要有债券期限、基础利率、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的市场价格、流动性、债券信用等级、税收待遇以及宏观经济状况等。
3.国债的风险
债券投资的风险因素有:
价格风险、再投资风险、违约风险、债券赎回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1)价格风险。
也叫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化对债券价格的影响。
债券价格与利率变化成反比。
当利率上涨时,债券价格下跌。
对于在到期日前转让债券的投资者来说,利率上涨引起的债券价格下跌会减损投资者的资产收益。
债券的到期时间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也是由于市场利率变化而使债券持有人面临的风险。
当市场利率下降,短期债券的持有人若进行再投资,将无法获得原有的较高息票率,这就是再投资风险。
利率风险和再投资风险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投资者可以依据债券的这种价值特性制定投资策略。
(3)违约风险。
又称信用风险,是债券发行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风险。
违约风险一般是由于发行者经营状况不佳、财务状况恶化或信誉不高带来的风险,不同发行者发行的债券的违约风险不同。
一般来说,国债的违约风险最低,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相对较高。
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一般通过信用评级表标示。
(4)赎回风险。
赎回条款有三项不利:
①附有赎回权的债券的未来现金流量不能预知,增加了现金流的不确定性;②因为发行人可能在利率下降时赎回债券,投资者不得不以较低的市场利率进行再投资,由此蒙受再投资风险;③由于赎回价格的存在,附有赎回权的债券的潜在资本增值有限。
同时赎回债券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从而降低了投资收益率。
为此,可赎回债券往往规定有赎回保护期,在保护期内,发行人不得行使赎回权。
常见的赎回保护期是发行后的5—10年。
(5)提前偿付风险。
提前偿付是一种本金偿付额超过预定分期本金偿付额的一种偿付方式。
提前偿付风险类似于赎回风险。
如果利率下降,债券的提前偿付就会使投资者面临再投资风险。
(6)对于中长期债券而言,债券货币收益的购买力有可能随着物价的上涨而下降,从而使债券的实际收益率降低,这就是债券的通货膨胀风险。
当发生通货膨胀时,投资者投资债券的利息收入和本金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价值折损。
5.3.5信托
1.银行代理信托类产品的概念
银行代理信托类产品是指信托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可与商业银行签订信托资金代理收付协议。
委托人以现金方式认购信托单位,可由商业银行代理收付。
信托公司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信托计划收付业务时,应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商业银行只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2.信托类产品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
(1)流动性
由于信托产品是为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而设计的,缺少转让平台,流动性比较差。
在通常情况下,信托资金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如果合同有约定,则在信托合约生效后几个月,委托人(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
转让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应到信托公司办理转让手续,并缴纳手续费。
(2)收益情况
信托机构通过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而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受益人所有。
同时,信托机构处理受托财产而发生的亏损全部由信托者承担。
信托财产运作中产生的收益越多,受益人得到的回报就越多。
信托资产管理人的信誉状况和投资运作水平对资产收益有决定性影响。
一般来说,拥有一批精通投资管理业务、经验丰富的理财专业人士的信托机构,利用专业知识和特有的信息优势,将使信托产品获得更大的收益。
在一些信托协议中,信托资产的投资方向是由资产委托人决定的,受托人只是负责按协议行事。
因此,资产收益率和委托人的投资决策相关。
3.估托产晶风险
(1)投资项目风险。
在已发行的信托产品中,多数是依靠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或利润作为还款来源,因此项目自身的风险是信托产品的最大风险之一。
投资项目风险包括项目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
(2)项目主体风险。
多数项目是由某一特定的、持续经营的主体发起的,由该主体负责项目的实际操作和管理,因此,该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及还款意愿(即道德风险)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信托产品的安全程度。
此外,担保公司的信誉度是决定信托产品风险的重要因素,银行担保的信托产品风险较低。
(3)信托公司风险。
信托公司的风险主要包括项目评估风险和信托产品的设计风险。
信托公司通常在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之后,对其进行信用加强,降低项目的风险。
项目的评估结果和信用增强措施是影响信托产品风险的重要因素。
因此,信托公司项目评估能力的高低和信托产品设计水平将直接决定信托产品的风险高低。
(4)流动性风险。
信托产品流动性差,缺少转让平台,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信托管理公司通常只对信托产品承担有限责任,绝大部分风险是由信托业务委托人来承担。
5.3.6黄金
1.银行代理黄金业务种类
(1)条块现货
投资黄金条块因规格大小而有不同的门槛,但有保存不便和移动不易的缺点,放在家中,安全性差。
(2)金币
金币有两种,纯金币和纪念金币。
纯金币可以收藏也可以流通,变现不难,价格也随国际金价波动。
纪念金币的价值受主题和发行量的影响较大,因此和鉴赏能力、题材炒作等高度相关,和金价的关联度反而较小。
(3)黄金基金
黄金基金是将资金委托专业经理人全权处理,用于投资黄金类产品,成败关键在于经理人的专业知识、操作技巧以及信誉,属于风险较高的投资方式,适合喜欢冒险的积极型投资人。
(4)纸黄金
银行纸黄金让投资人免除了储存黄金的风险,也让投资人有随时提取所购买黄金的权利,或按当时的黄金价格,将账户里的黄金兑换成现金,通常也称为“黄金存折”。
2.业务流程
(1)实物黄金业务流程
客户选择开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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