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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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资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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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
1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不适用于参股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企业会计准则》
2.2《实物资产管理暂行规范》
2.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4《固定资产报废及转让实施细则》
2.5《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2.6《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目录》
2.7《资产后续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2.8《资产调剂与调拨管理办法》
2.9《资产信息系统集中管理实施方案》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固定资产:
是指公司、分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且单位价值不低于2000元的有形资产。
3.2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3.3租赁资产:
是指公司通过支付租赁费形式取得经营或使用权,但不拥有所有权的实物资产。
3.4借入资产:
是指没有所有权但需承担保管责任的无偿使用的实物资产。
3.5待转资资产:
是指在建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但未达到转资条件且具有实物资产属性的资产。
3.6归口管理部门:
是指根据专业线职能确定的实物资产归属管理的处室或分公司部门。
3.7调剂与调拨:
是指资产实物及其管理权在股份公司内部转移的行为。
3.8资产调剂:
是指闲置资产的内部转移。
3.9资产调拨:
除资产调剂外,其他公司内部的业务整合及机构调整等涉及的资产转移统称为资产调拨。
4重要风险
4.1固定资产转资不及时、不准确,重复转资。
4.2固定资产归类不准确。
4.3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未经有效审批。
4.4实物资产录入资产系统、状态信息变更不及时。
4.5实物资产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拨,实物资产账实不符。
4.6实物资产未得到有效利用,长期闲置。
5职责
5.1财务处是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的价值管理部门和牵头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5.1.1负责研究制定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实物资产从形成到退出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职责和程序,监督实物资产管理各环节管理情况,建立奖惩制度;
5.1.2负责组织实物资产清查盘点、评估、报废等工作;
5.1.3负责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5.1.4负责制定固定资产转资流程及要求,审核、上报资产报废申请,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处置回收、资产减值及后续费用化支出等进行账务处理;
5.1.5负责实物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及日常维护;
5.1.6负责分公司实物资产后续支出请示、跨分公司调拨、非正常报废及处置情况的审核;
5.1.7负责对实物资产使用效益进行分析,提出资产调剂、处置等资产优化使用建议;
5.1.8负责对实物资产归口管理处室、分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2公司根据各处室管理职责,对部分类别实物资产实行全省专业归口管理。
5.2.1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公司质量检验、安全环保、计量等相关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涉及质量检验、安全环保、计量等相关设备设施的选型、购置、验收、使用;负责审核分公司发布的该类实物资产闲置信息,并提出调剂方案;参与归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负责本处室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2.2信息处是公司信息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信息设备的年度投资、购置、更新和维护计划;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设备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视频网络设备运行与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核分公司发布的该类实物资产闲置信息,并提出调剂方案;参与归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负责本处室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2.3业务运作中心是加油站加油机、撬装加油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分公司上报的该类设备的购置计划;负责审核分公司发布的该类实物资产闲置信息,并提出调剂方案;参与归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负责本处室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2.4非油品业务处是公司非油品经营设施、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非油设备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审核分公司发布的该类实物资产闲置信息,并提出调剂方案;负责审核该类实物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参与归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负责本处室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2.5财务处是税控开票机、点钞机、保险柜、收银POS等财税金融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该类设备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审核分公司发布的实物资产闲置信息,并提出调剂方案;审核该类实物资产跨分公司、跨处室的调拨;负责审核该类实物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参与归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负责本处室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2.6党群处是“五小”工程、工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公司“五小”工程类实物资产日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审核分公司发布的实物资产闲置信息,并提出调剂方案;参与归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负责本处室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2.7总经理办公室是办公家具、机关生活设施、两级机关办公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该类资产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审核分公司发布的实物资产闲置信息,并提出调剂方案;参与归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负责本处室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2.8投资计划处是公司库站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编制维修改造项目实施建议计划,下达维修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编制、下达维修改造项目付款计划;负责监督、检查及考核各单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维修改造项目付款计划的执行情况。
5.2.9工程建设处是新建加油站、油库建设过程中待转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以及设备设施施工安装、改造及外部检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资产的采购和验收管理,确保其完整性;负责油库、加油站资产检维修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油库、加油站资产维修改造的管理;负责组织油库、加油站工程项目的峻工验收组织。
5.3公司设立技术鉴定小组,由财务处、信息化管理处、总经理办公室、质量安全环保处、业务运作中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公司实物资产的技术报废处置的鉴定工作,对拟处置资产和拟报废资产出具意见。
5.4分公司财务资产部是分公司实物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和牵头管理部,主要职责为:
5.4.1负责组织本单位实物资产清查盘点、报废、人员培训等工作;
5.4.2负责本单位实物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应用、维护以及实物资产的相关账务处理;
5.4.3负责本单位实物资产维修、报废及处置情况的审核;
5.4.4负责对本单位实物资产使用效益进行分析,提出资产调剂、处置等资产优化配置与使用的建议;
5.4.5负责对本单位实物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4.6负责管理税控开票机、点钞机、保险柜、收银POS等财税金融资产。
负责本部门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5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分公司机关非信息类实物资产、库站“五小”工程类实物资产,负责该类资产闲置信息的发布和跨库站、跨部门的调拨的审核,负责本部门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6分公司业务运作部负责归口管理加油站实物资产、信息类资产,管理计量器具、化验仪器、油品质量检测设备;负责该类资产闲置信息的发布和跨库站的调拨的审核。
负责本部门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7分公司企业管理与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油库实物资产、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劳保防护服器具等安防类实物资产,负责该类资产闲置信息的发布和跨库站、跨部门的调拨的审核。
负责本部门统一购置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5.8分公司设立技术鉴定小组,由财务资产部、企业管理与质量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本单位实物资产的技术鉴定工作,对本单位拟处置资产出具意见。
5.9分公司各部门、各处室,是实物资产的使用单位,主要职责为:
5.9.1负责本单位资产保全,确保不出现资产丢失、非正常毁损、未经审批随意调出或处置等情况;
5.9.2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运行状态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申请维修或改造等工作;
5.9.3负责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确认实物资产变动信息,在系统内进行资产查询、确认贴码、状态变更、调入调出确认、工作交接、保管人变更等操作;
5.9.4负责对本单位闲置资产提出内部调拨或处置申请,对已报废待处置资产提出处置申请;
5.9.5负责本单位实物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5.9.6负责本单位购置的实物资产的系统录入、验收工作。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总则
为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做到全员、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状态监控,实现账实相符、实物完好、有序调拨、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6.2管理范围
实物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租赁资产、借入资产、待转资资产、其他实物资产。
6.3实物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6.3.1公司统一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简称AMIS)进行实物资产管理,并确保AMIS系统与财务融合系统固定资产账实一致。
6.3.2公司所有实物资产必须纳入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投产日期、价值、使用状态、保管责任人、存放地点、资产照片等要素信息必须在系统中登录完整。
6.3.3实物资产管理要素变动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新资产信息,做到账实相符。
6.3.4其他事宜按《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细则》执行。
6.4实物资产新增
6.4.1取得
6.4.1.1各级单位可以通过自建、外购、租赁等方式合法取得实物资产,不得购入、租入、接受存在权属瑕疵,无使用价值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实物资产。
6.4.1.2各单位不得对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
实物资产被司法、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资产使用单位及时向财务处报告。
6.4.1.3实物资产实行按需采购、交旧领新的统一管理制度。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编制实物资产采购申请,经审批后执行。
按照降本增效原则,资产需求部门在申请购置或租赁资产时,事前须履行资产调剂流程。
6.4.1.4坚持采购综合成本最低原则:
资产新增综合考虑采购成本、配套安装费用和使用维护成本,充分论证,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又确保综合成本最低。
6.4.1.5新开业加油站配置的非油类、办公类、生活类等实物资产,采购之前经过分公司财务资产部、业务运作部审核,形成汇总的明细表,避免形成闲置资产。
6.4.1.6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各种房屋、车辆、生产设备、信息设备、办公设备等资产视同自有资产管理。
6.4.2验收
6.4.2.1实物资产合法取得后及时组织验收,具体采购、验收标准按《公司实物资产新增与验收实施细则》执行。
6.4.2.2验收人员仔细核对,确保实物资产种类、数量与合同或收货清单一致,状态完好,符合使用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使用单位拒绝接收。
6.4.2.3完成验收后,验收单位在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录入资产信息,形成《实物资产验收单》,验收单作为支付采购款、租赁款的依据。
资产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公司标准资产名称。
6.4.2.4组织验收的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指导使用单位规范使用实物资产,协调售后服务。
使用单位认真核对系统资产信息,并打印资产标签,按规定标准粘贴。
6.5固定资产转资
6.5.1在建工程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财务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正式转资或预转资:
6.5.1.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6.5.1.2所购建的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6.5.1.3继续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6.5.1.4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试生产结果表明该项资产能够生产出合格产品,试运行结果表明该项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
6.5.2转资由负责资产购建的处室或部门申请办理。
申请转资时投资成本尚不能准确确定的,转资过程称之为预转资,相关处室或部门在投资成本完全确定后办理预转资调整手续。
6.5.3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在接管新增资产后负责检查其是否转资,如未转资提醒相关处室或部门办理,落实资产的使用人并补录其他不完整的实物信息。
6.5.4固定资产转资方式及标准按《公司固定资产转资实施细则》执行。
6.6固定资产折旧
6.6.1财务部门使用资产管理系统中设定的折旧方法和年限,按月足额计提折旧。
6.6.2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
闲置资产照常提取折旧。
6.6.3使用安全生产费、安保基金、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等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提足折旧。
6.6.4固定资产折旧方式与标准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实施细则》执行。
6.7实物资产调剂与调拨
6.7.1资产调剂调拨符合效益原则,既要充分发挥存量资产效用,减少不必要的增量投资,又要综合考虑闲置资产的使用价值、处置的机会成本以及调拨费用。
6.7.2具体调剂与调拨管理按《公司实物资产调剂与调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6.8资产的后续支出
6.8.1后续支出是指资产经过购建支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又发生的与其相关的支出。
后续支出由资产使用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遵循真实、及时和效益原则,明确支出原因和内容,并落实到单项资产。
6.8.2职能部门负责与同级财务部门共同划分资产后续支出属于资本化还是费用化性质,其中资本化支出申请遵循公司投资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费用化支出申请遵循公司费用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6.8.3分公司在提出立项申请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如果涉及已建成的多项固定资产的,必须同时提供涉及的每项固定资产的明细数据(至少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投产时间、原值、累计折旧、净值、计量单位、数量、复合数量)和相应的更新改造内容及预计发生的费用。
6.8.4投资计划部门组织财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等相关业务部门对更新改造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并下达投资计划。
财务部门组织投资计划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等相关业务部门对大修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并下达维修计划。
6.8.5资本化支出的判断条件是:
6.8.5.1该项支出使固定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增加,增加的途径包括使资产提高生产运营效率、增加预计使用寿命、提升形象标准、增强安全环保性能等。
6.8.5.2该项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
6.8.6后续支出结算流程按《公司资产后续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6.9实物资产清查盘点
6.9.1公司清查盘点至少每年一次;分公司清查盘点至少每半年一次;使用单位清查盘点至少每季度一次。
6.9.2资产清查采取现场清查的方式,资产使用单位以实物资产管理系统(AMIS7.0)数据为基准,用手机现场盘点。
6.9.3清查范围为公司全部实物资产。
6.9.4资产清查盘点按《公司实物资产盘点实施细则》执行。
6.10实物资产报废处置
6.10.1资产不再具备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功能时,及时报废。
资产报废分为正常报废与非正常报废两种情形。
6.10.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报废,属于正常报废:
6.10.2.1固定资产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提足折旧,并退出使用状态的。
6.10.2.2国家强制性规定淘汰的固定资产。
6.10.3不符合正常报废条件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产报废,属于非正常报废:
6.10.3.1由于技术进步、安全需要、环境保护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资产。
6.10.3.2大修或改造中拆除不可使用的资产。
6.10.3.3因公司资产重组而淘汰的资产。
6.10.3.4由于政府规划等因素而拆除、拆迁且不可用的资产,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受到破坏的资产。
6.10.4资产报废处置按《公司实物资产报废与处置实施细则》执行。
6.11资产评估
6.11.1公司、分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股份公司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并以评估值作为处理业务的基准价:
6.11.1.1资产(含已报废资产)出售(拍卖或转让)、置换(含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
6.11.1.2资产出租给股份公司外部单位或个人;
6.11.1.3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6.11.1.4股份公司批准对外合资、合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6.11.1.5收购股份公司外部单位或个人资产;
6.11.1.6拆迁补偿;
6.11.1.7国家规定、股份公司确定的其他情形。
6.11.2评估机构的选择。
评估机构必须从股份公司公布的评估机构备选库中选择,财务处定期根据股份公司通知公布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
6.11.3评估报告有效期。
资产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内有效。
6.11.4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股份公司审批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直至减记为零。
6.11.5资产使用单位至少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填写减值准备检查表。
复合型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整体检查。
6.11.6资产评估按《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6.12资产减值
6.12.1固定资产在期末按照账面价值和可回收金额孰低计量,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12.2公司至少每半年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需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6.12.2.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6.12.2.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6.12.2.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6.12.2.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6.12.2.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12.2.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6.12.2.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6.12.3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或资产组,职能处室、分公司职能部门与同级财务部门配合进行减值测试,估算减值金额。
不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不需测试。
6.13检查考核与培训
6.13.1公司每年组织对分公司、各处室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途径主要有稽核、专项检查、清查盘点。
6.13.2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6.13.2.1实物资产账实是否相符,资产标签粘贴情况;
6.13.2.2资产转资及时性及资料齐全性、合规性;
6.13.2.3闲置资产实物管理以及内部调剂利用情况;
6.13.2.4闲置资产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
6.13.2.5分公司之间调剂闲置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
6.13.2.6资产后续支出资本化、费用化划分的正确性;
6.13.2.7实物资产清查盘点的执行情况以及查盘点结果的处理;
6.13.2.8固定资产评估程序的合规性;
6.13.2.9固定资产报废程序的合规性、及时性;
6.13.2.10固定资产处置的合规性、及时性。
6.13.3公司、分公司每年根据管理需求组织不同层面的资产管理培训,资产管理培训主要分为岗前培训、制度变动培训、新信息系统培训和会计核算培训。
6.13.4资产管理培训由两级公司资产管理岗负责,做到及时、到位、持续、有效。
6.14违规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严格执行实物资产规范管理的,财务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或批评教育。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15附则
6.15.1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6.15.2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6.1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15.4本办法发布实施之日起,原《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字〔2012〕29号)同时废止。
7相关制度
7.1《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7.2《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7.3《公司物资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7.4《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细则》
7.5《公司实物资产新增与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7.6《公司固定资产转资管理实施细则》
7.7《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实施细则》
7.8《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
7.9《公司实物资产调剂与调拨管理实施细则》
7.10《公司实物资产后续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7.11《公司实施资产报废与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7.12《公司实物资产盘点管理实施细则》
8流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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