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工作段管线保护安全监理细则终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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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工作段管线保护安全监理细则终板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质量计划审批表
SHMC-008-001编号:
监理质量计划名称: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第十工作段管线保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部门
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监理12标
编制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审核时间:
批准意见:
批准人:
批准时间:
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剩余土建结构工程
(长江路站(不含)~场坝村站第十工作段)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管线保护)
编制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批准时间:
年月日
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监理12项目部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1.1、工程简介1
1.2、周围环境及交通现状2
1.3、基坑规模2
二、管线情况2
三、监理工作依据3
四、管线保护安全监理组织机构4
五、管线保护安全监理控制方法4
5.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控制方法4
5.2施工阶段的监理控制方法5
5.3施工过程中监理的主要方法及要求6
六、监理工作流程8
七、调查分析8
八、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9
8.1开工前监理控制要点9
8.2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要点10
8.3既有综合管线保护监理措施10
8.4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管理监理措施12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本工作段包括:
场坝村站(长120m)、清水江路车站(长145.4m)、长江路站~场坝村站区间线路全长2248.33m(其中高架桥区间长292.648m、暗挖区间隧道长820m、明挖区间隧道长374.6m、地面区间路基长496.352m)。
。
本区间暗挖隧道起迄里程YCK31+330.6~YCK32+150,长度819.4m,为双洞单线结构。
在里程YDK31+838.996处增加竖井向两侧开挖组织施工,向小里程方向施工508.4米,向大里程方向开挖311米。
明挖隧道区间位于长江路站和场坝村站之间,区间位于小河区的浦江路下,目前交通状况一般。
本区间初步设计起点里程YCK32+150.000、终点里程YCK32+457.3;起点里程YCK32+602.7、终点里程YCK32+670,区间左线全长为374.6m。
明挖区间及车站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
清水江路车站位于清水江路南侧西南工业机具场内,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岛式车站,该车站为新增车站,现正处初步设计阶段。
高架桥区间位于小河区,该桥上跨西南环线及麻蹄河。
区间高架起点里程YCK32+912.98,终点里程YCK33+205.628,全长292.648m,孔跨样式(30+40+30)m双线连续箱梁+6×30双线简支箱梁。
梁部采用满堂支架现浇施工。
地面区间路基设计起讫里程为YCK32+670~YCK32+912.98,YCK33+205.628~YCK33+459,共496.352m,大部分路基形式为路堑结构,采用放坡开挖施工。
场坝村站是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市政配套项目的一个终点站,北接长江路站,南接小河停车场,位于小河区的新区,呈南北方向布置。
工程主体设计分界起、终点里程分别为:
YDK33+458.930~YDK33+578.930。
车站总长为120.0m,标准段宽为19.4m。
车站总建筑面积为5559m2。
本站为地面二层岛式站台车站,地面一层为站厅,由公共区和管理用房区两部分组成;地上二层为站台。
车站主体结构采用满堂脚手架现浇施工。
1.2、周围环境及交通现状
本段区间位于贵阳市小河区的浦江路下,道路坡度平缓,目前道路车流量一般,区间两侧为中兴世家、叠翠轩等多层住宅。
区间结构影响部分沿浦江路两侧敷设的管线和横穿浦江路的管线,在浦江路与清水江路交叉口处对沿清水江路的敷设的管线影响大。
1.3、基坑规模
本段区间长307.3米,基坑最大宽度约22米,深度约8.5~13.6米。
工程采用明挖法施工,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关系,区间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本基坑支护结构为临时边坡支护,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
二、管线情况
浦江路明挖区间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主见下表:
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第十工作段明挖区间周边管线统计表
管线名称
位置
长度m
埋深/架空
走向
材质
管径mm
煤气管道
明挖区间
620m
埋深0.95m
南北
钢管
300
煤气管道
明挖区间
25m
埋深0.95m
东西
钢管
300
雨污水管道
明挖区间
640m
埋深2.2m
南北
砼
500
雨污水管道
明挖区间
640m
埋深2.2m
南北
砼
300
雨污水管道
明挖区间
45m
埋深2.2m
南北
砼
500
雨污水管道
明挖区间
90m
埋深2.4m
南北
砼
600
供水管
明挖区间
225m
埋深1m
南北
球磨铸铁
200
供水管
明挖区间
25m
埋深0.5m
东西
球磨铸铁
100
中国电信
明挖区间
620m
埋深2m
南北
光缆
100
中国电信
明挖区间
30m
埋深2m
东西
光缆
100
中国铁通
明挖区间
45m
埋深1m
东西
PE
100
中国联通
明挖区间
65m
埋深1m
东西
PE
500
三、监理工作依据
1、主要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建设部第令136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筑建通〔2013〕78号《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中地下管线保护的通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2012年7月第一版(最新版)
2、主要地方政府法规和业主相关文件
《贵阳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字监应急[2011]216号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筑城轨交通通字[2012]40号
3、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建设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监理规划
管线保护专项实施方案
设计文件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管线)
四、管线保护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管线保护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如下图:
五、管线保护安全监理控制方法
5.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控制方法
(1)总监理工程师派安全监理人员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构筑物、地下工程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认真熟悉设计施工图纸、现场地质情况,结合有关单位提供的施工区域内的管线图纸进行分析、总结,并做好记录。
(3)召开监理工作协调会议,会同各管线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设计人员、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图纸会审,并组织现场答疑和有关技术交底,并签字。
(4)在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管线保护专项措施方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
(5)核查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年检记录、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范围内的年检记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部门及有效期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签订情况。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线保护专项措施方案中管线保护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是否健全。
2)管线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管线保护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情况(包括领导小组、器材、设备等),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情况和应急预案。
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管线保护措施项目清单和费用计划。
5.2施工阶段的监理控制方法
(1)监督施工单位管线保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人员上岗资格。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抽查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技术交底记录。
(2)检查管线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当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管线保护安全措施时,要求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暂停施工。
(3)督促并参加施工单位按照管线保护安全检查制度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检查施工单位对管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
(5)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派专人负责管线保护安全监理工作,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检查,监理人员每日应重点巡视并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7)对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3施工过程中监理的主要方法及要求
(1)日常巡视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
1)监理人员应按监理方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监理日记。
2)检查施工现场管线保护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危险部位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3)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
1)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上次例会有关管线保护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施工部位和措施,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2)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
3)监理人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并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4)监理指令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
1)在日常巡视中,发现一般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可以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当发现事故隐患后,必要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并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单》抄送建设单位。
3)当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施工,并责令限期整改,经监理人员复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5)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管线保护安全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监理工作流程
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
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审查不同意
安全监理工程师
开工前现场布置及准备工作
施工单位
不合要求巡视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照施工方案中
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措施检查
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计划落实报验
施工单位
邻近建筑物保护措施
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
不合要求检查签证验收技术规范,机械、电器
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范
其他与安全有关内容
同意开工
七、调查分析
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
(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
在施工之前,首先根据设计文件和有关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管线“调查统计表”所列,摸清各管线的位置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每20m距离打一样洞,确认埋设深度和走向,在管线转角处,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的走向,并设立明确醒目标志牌,并在标志牌上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设深度等示意图。
在用挖掘机进行沟槽开挖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
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责任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
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2)对地下管线情况不详而资料又不完备的,要求施工单位采用技术先进的探测仪器进行探测,并将所探测情况绘制成图表,上报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作为管线保护的重要依据。
(3)如在施工路段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
八、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8.1开工前监理控制要点
(1)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一般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行为检查符合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已编制审批;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编制审批;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保证措施已制定;
(5)现场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责任制度已建立、健全、有效;
(6)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已办理;
(7)具备施工条件时要求产权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气象、水文等有关资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措施到位;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范要求;
(9)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落实到位;
(10)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11)监理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已编制审核,并下发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12)组织施工单位参加管线产权单位的交底,掌握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建立保护措施。
8.2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要点
重点对地下管线施工为防范切入点,对地下所有管线施工过程中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检查所有施工区域在施工前必须有各管线产权单位书面交底和开挖审批手续,有详细的地下管网图纸;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方案,是否经相关单位及监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特别是安全保护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涉及危险性较大的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评审;
3、检查警示标志设置是否明显,标志标识是否到位,是否有专人指挥及产权单位派人监控;
4、检查是否有管线产权单位的书面资料和现场交底;
5、检查是否有探挖施工报告及各管线产权单位确认函;
6、施工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详细工作交底前不得开展地下开挖工作,机械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
7、进场地的施工作业机械必须有完善的报审手续后允许进入现场作业;
8、有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组织演练,请相关部门监督;
9、责令停工后要严格把复工关,上述措施不到位,有一项工作没有做好均不允许复工。
10、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区域详细的记录,整理成册,施工完成后编制详细的竣工图纸向相关单位移交,确保对后续改建、扩建工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8.3既有综合管线保护监理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种综合管线的分布图和现场实际掌握的管线分布状况,分别对每一种管线进行具体分析,对有条件的综合管线进行合理迁移,减少因保护不当造成的严重后果;不具备迁移条件的综合管线原则上采取就地保护的原则,按照综合管线的分析结果,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
(1)给排水管道保护监理措施
给水管道属于有压管道,与雨、污水排水管道不同。
因此,在制定保护措施时应该分别对待。
针对给水管道应该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保护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报自来水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意,方可实施。
排水管道也应该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保护方案,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实施,保证其安全,不渗不漏。
所有管线保护措施在不同的合同背景中涉及费用问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管线单位提供的管线位置图,人工开挖探坑,确认管线的准确位置、走向、高程、管径等,根据变化情况分段人工开挖探坑,根据探坑的结果再实施小型机械开挖,主要以人工为主。
(2)燃气管道保护监理措施
燃气管道与自来水管道均属于有压管道,而且燃气管道比自来水管道一但被破坏,造成的后果与自来水管道带来的结果不同。
因此,对其保护除按上述程序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保护方案外,还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管线单位提供的管线位置图,人工开挖探坑,确认管线的准确位置、走向、高程、管径等,根据变化情况分段人工开挖探坑,根据探坑的具体情况再实施小型机械开挖,主要以人工为主,开挖时监理旁站。
(3)高低压线路、弱电线路的保护监理措施
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建设单位提供的高低压线路、弱电线路的分布图,进行详细复查,用复查结果与原有综合线路的分布图进行比较,与相关单位建立密切联系体系,编制合理的保护方案报相关单位审核批准,实施过程请相关业主单位现场监督。
所有编制的保护方案在经过相关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必须上报监理单位,便于监理单位对保护过程实施监理。
与合同中约定不符的保护措施和要求的,增加合同外费用,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设立监测控制系统
对进行处理和采取保护措施的综合管线采取监测控制系统,在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求施工单位在方案中要编制详细的监测体系,制定监测程序、监测频率、监测数据整理措施,对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汇报监测结果,对有隐患的管线及时采取重新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
8.4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管理监理措施
由于多种管线的施工单位、人员同时进场地、同时施工,相互制约,相互干扰,相互影响等因素的产生,综合管线施工必然带来较大的难度。
这项工作是我们整个综合管线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牵一发而动全身,施工阶段必须将涉及到的地下综合管线的施工、迁移、保护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统一协调,否则这项工作协调不到位,将给施工现场的重复施工、反复开挖和成品保护工作带来严重后果,同时给工程施工进度也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
针对此项工作,监理部编制如下综合管线施工协调专项方案。
(1)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监理总体思路
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地下、地上综合管线较多,有露天的,也有在地下的,在总体施工计划安排时应该做好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计划安排。
具体思路如下:
1)建议由建设单位牵头成立专项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综合管线产权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为成员单位,对综合管线的施工、迁移和保护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由各综合管线产权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既有综合管线详细位置、走向、标高绘制成图。
2)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领导小组将地下管线布置图向各施工单位做好详细交底,现场指导、现场监督施工,以保证管线部位不重复开挖和成品受损。
3)对既有综合管线需要保护和加固的管线,配合施工单位制定经济、可靠的管线保护方案,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工作。
4)对需要迁移的管线,由协调小组出面协调解决。
5)在开挖和回填时,为了避免开挖施工对已经施工的管线造成成品破坏,建议由一家施工单位统一开挖。
为避免回填质量不合格,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给施工质量造成隐患,同样建议由一家施工单位负责回填,签订责任状,并严格执行监理的报验程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得计量支付。
(2)熟悉管线综合施工阶段总体设计文件,编制监理工作计划
监理部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综合管线设计文件,提出监理建议,配合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会审,配合建设单位编制各管线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总体计划,分析交叉作业和相互干扰的工作重点,在制定各管线单位进场顺序方面做好细致的计划安排,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适时调整计划安排,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的监理建议,便于建设单位在做出总体安排时起到参考作用。
主要工作计划:
1)熟悉综合管线设计文件,提出监理建议;
2)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熟悉设计文件,提出自审意见,收集汇总;
3)配合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4)配合建设单位根据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意见,以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尽量形成平面流水、立体交差的作业场面,减少协调难度。
编制各综合管线施工单位实际进场施工计划表,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下发各管线施工单位实施,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时调整计划安排,保证计划的有效实施。
(3)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监理总体措施
1)管线综合施工阶段协调监理主要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的协调组织体系,动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方法,做好既有管线的施工和保护工作,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线协调和事故处理工作。
确立管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对管线施工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严格实施管线施工、保护的交底制度,针对不同管线制定不同保护措施。
本工程区域范围内既有综合管线较多,对施工进度制约较大,因此,在施工时监理部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为减少施工影响,减少基坑开挖对管线的影响,有条件的管线建议产权单位进行迁移处理,确实迁移困难的采取就地保护措施。
对既有就地保护的和迁移管线在实施前采用人工开挖,做好已开挖管线的保护,树立标志牌,防止人为破坏;在重要管线或管线复杂地段,要求施工单位派人24小时看管监护,并通知相关产权单位派人到现场监督配合;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有异常现象或管位有差异可能对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维护产生影响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相关产权单位,落实保护管线的措施和应急处理。
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就及时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汇报,并会同相关管线协调单位专业人员实地鉴定确认,做好施工和处理方法。
1)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建设单位牵头组建的综合管线协调小组召开各有关管线产权单位和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包括设计、施工、管线产权单位、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产权单位等,了解施工场地内综合管线的布置情况,在施工平面布置图上进行标注,了解各综合管线施工单位的施工需要日期,与各有关单位协调一致,研究各单位施工的先后顺序,以便在有限的时间条件下实现各施工单位的合理进场施工,加快总体施工进度。
2)在各新建和迁移、就地保护的综合管线凡是施工时,提前请协调组成员、产权单位巡视人员到场,明确指出具体位置和施工要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坏。
3)地下管线复杂的部位,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会签不完全的情况下,执行《城市地下管线控测技术规程》,全胜地下管道栓测仪进行复查定位。
4)遇电信、有线电视等管道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执行。
在施工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设现场监护人员。
在人工开挖段,接近埋设深度时多加注意管线并直至其裸露,然后用非金属绳将其吊起或加固,严禁管线受力,同时设专人看护,当施工完成后按原样恢复,保证其正常使用。
5)在施工中遇燃气管道时,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配备所用器材,掌握管线阀门位置、管线走向,并安排专职人员现场看护和联系产权单位指导维护,并现场监护施工,发生泄漏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现场维护,及时疏散施工区域内的施工及非施工人员,按照《城镇燃气管道抢修和维护技术规程》执行,并立即通知相关产权单位,严格控制现场周围的有明火作业,防止发生危险和事故的扩散。
6)遇有热力管线时,要求施工单位与相关部门和产权单位及时沟通,掌握管道阀门位置、走向,严格按照《城市供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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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工作 管线 保护 安全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