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库电气安全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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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电气安全规定
石油库电气安全规定
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1.1制定目的
1.2顺应范围
1.3本规则与其他规范、规程的关系
1.4本规则的解释权限
第二章用电区域划分
2.1爆炸风险区域
2.2火灾风险区域
第三章电气设计与装置
3.1普通规则
3.2爆炸风险区域的电气装置
3.2.1设备
3.2.2线路
3.2.2.1通用要求
3.2.2.2钢管配线
3.2.2.3电缆线路
3.2.2.4本安电路与本安关联电路
3.2.3接地
3.3火灾风险区域的电气装置
3.3.1设备
3.3.2线路
3.4防雷、防静电及其他
3.4.1防雷
3.4.1.1金属油罐的防雷
3.4.l.2洞库
3.4.2防静电
3.4.3其他
3.5通讯
3.6施工图纸会审与工程交接验收
3.6.1图纸会审
3.6.2工程交接验收
第四章电气装置的运转与管理
4.1组织与管理
4.2普通要求
4.3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转维护与升级报废
附录
附录1名词、定义
附录2划分爆炸风险区域范围的原那么
附录3爆炸性气体、蒸汽的分级分组参考表
附录4各类电气设备运转监视检修重点
附录5电气装置检修与实验周期
附录6高压油开关、变压器、电动机小修及大修项目
附录7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和标志
附录8汽、煤、柴油的闪点及它们的蒸气与空气混合时所占体积浓度爆炸极限表
附录9用词说明表
第一章总那么
1.1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石油库平安用电,防止发作电气事故,确保国度财富和职工生命安
全,促进技术提高,特制定本规则。
1.2适用范围
此规则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石油库用电的区域划分、电气设计、装置和运转管理。
1.3本规则与其他规范、规程的关系
本规则是依据国度有关规范、规程要求,结合石油库的特点而制定的专业规定。
本规则未触及的内容,仍按国度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1.4本规则的解释权限
本规则的解释权限属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销售公司。
第二章用电区域划分
石油库内的消费、生活场所,技对平安用电的不同要求,可划分为三个区域:
爆炸风险区域--易燃油品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油品消费作业区及其周围的有限空间;
火灾风险区域--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油品消费作业区;
普通用电区域--除上述二个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2.1爆炸风险区域
2.1.1爆炸风险区域的等级划分
石油库运营的汽油、溶剂油、煤油、35号柴油等挥收回来的气体属于Ⅱ类〔工厂爆炸性气体、蒸汽〕风险源。
按其在消费作业区出现和积聚构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可行性,将爆炸风险区域划分为三级:
1-0级区域〔简称0区〕
1-1级区域〔简称1区〕
1-2级区域〔简称2区〕
2.1.2石油库各级爆炸风险区域的划分
石油库内爆炸风险区域的划分见以下分表示图,长度单位为米。
表示图的图
例如下:
2.1.2.1泵房、罐桶间和室内卧式钢罐〔组〕等。
其区域范围的划分见
表示图一。
2.1.2.2油罐车库、含油污水泵房及处置间、油样间、桶装库房等,室
内划为2区;当室外通风状况不良时,其区域范围见表示图二。
当室外通风状况良好时,室外可划为非爆炸风险区〔室内仍为2区〕。
2.1.2.3泵站〔亭〕、桶装库棚、用煤油洗桶的洗桶棚,其区域范围见
表示图三。
2.1.2.4灌桶棚〔亭〕、卧式钢罐棚等,其区域划分见表示图四。
2.1.2.5铁路槽车装卸油场地和汽车装卸油场地的区域范围划分见表示
图五。
一、水平方向:
二、垂直方向
注:
油口半径r向上延伸范围如图,
0区半径R0=r+1.5向下直到空中。
1区半径R1=r+4.5
2区半径R2=r+15
2.1.2.6有棚的铁路槽车装卸油场地和有棚的汽车罐车装卸油场地,其区
域范围的划分见表示图六。
一、水平方向:
二、垂直方向:
注:
油口半径r向上延伸范围如图,
0区半径R0=r+1.5向下直到空中。
1区半径R1=r+4.5
2区半径R2=r+15
2.1.2.7地上固定顶钢油罐的区域范围划分见表示图七。
水平方向:
垂直方向:
呼吸阀半径r,罐体半径R向上延伸范围如图,
0区半径R0=r+1.5向下直到空中。
1区半径R1=r+4.5
2区半径R2=r+3
2.1.2.8内浮顶钢油罐的区域范围划分见表示图八。
水平方向:
垂直方向:
2区半径R2=R+3向上延伸范围如图,
注:
量油孔往常处于密封形状向下直到空中。
视为2区
2.1.2.9浮顶钢罐的区域范围划分见表示图九。
水平方向:
垂直方向:
2区半径R2=R+3向上延伸范围如图,
注:
量油孔往常处于密封形状向下直到空中。
视为2区。
2.1.2.10复土罐的附件室、罐室、阀室通道等,其区域围的划分见表示
图十。
水平方向:
注:
本图所示附件室风险
0区半径R0=r+1.5区域,为附件室防护盖开启时
1区半径R1=r+3的状况。
其2区范围水平方向
R2=r+7.5,垂直方向向上
为7.5米,向下直到空中〔图
上未绘出〕。
当附件室防护盖
封锁时,外部R2=r+3及高
3米的空间范围为2区。
2.1.2.11排风管管口、真空泵排气口、真空罐排气口、消气器等管口均
按释放源来划分区域范围,见表示图十一。
洞库的呼吸管管口,其区域范围的划分,可参照表示图七〔视为呼吸阀释放
源〕。
2.1.2.12管道泵,明敷管道的附件〔法兰、阀门、恒流阀、仪表等〕,
其区域范围的划分见表示图十二。
R2--以法兰结合面外缘上恣意一点为圆心的2区半径〔水平方向〕
2.1.2.13洞库的罐室、阀室为1区;操作间、通道为2区
2.1.3与爆炸风险区域相邻的修建物的区域等级划分见下表及表示图:
2.1.4当非爆炸风险区与爆炸风险区处于同一修建物内时,其相邻门、窗
间的最长途径应契合以下要求〔参见图2.l.3〕:
一、与1区相邻时不应小于7.5米;
二、与2区相邻时不应小于3米;
三、假设最长途径小于上述规则,那么门应有密封措施,且能自动封锁,窗应
是固定的。
2.2火灾风险区域
石油库运营的柴油〔-35号柴油除外〕、变压器油、润滑油〔脂〕等可燃油
品的消费作业区均属于H一1级火灾风险区域,其范围仅限于消费作业场所。
第三章电气设计与装置
3.1普通规则
3.1.1电气设计与装置除应契合本规则外,尚应契合国度有关规则。
3.1.2变配电〔站〕位置与数量确实定:
一、位置宜设在普通用电区域。
二、数量应依据石油库各区间距离及其用电量大小并经技术经济比拟,确定
能否共用或分设。
3.1.3控制室、仪表室位置确实定及对土建的要求:
3.1.3.1制止设在具有爆炸风险的修建物内,或它的正上方及正下方;当
独立设置时,与具有爆炸风险的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3.1.3.2当契合第2.1.3条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与爆炸风险区域
内的修建物毗邻:
一、共用隔墙上应尽量防止管子、沟道穿过。
当必需穿过时,其穿过的孔洞
运用非燃性资料严密梗塞。
二、共用隔墙上设置的观察窗,应是固定的双层钢化玻璃窗。
三、控制室、仪表室的地坪应高出0.6米。
3.1.4电力通讯等架空线均不得跨越风险区域。
架空线路与风险区域的水
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3.1.5当具有独立电源时,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和接零维护。
在同一网
路上,严禁将电器设备一局部接地、另一局部接零。
3.1.6电气线路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外电压,不应低于网路电压,且不
低于500伏。
符号意义:
○适用无此结构
△尽量防止无符号:
不适用,不采用
以上符号本规则通用
3.1.7风险区域内应采用电缆线路供电,当引入具有风险的作业场所时,
零线必需停止重复接地。
3.1.8严禁采用非防爆电动机经过隔墙作机器传动。
3.1.9爆炸风险区域的电气设计与装置必需到达全体防爆要求。
3.2爆炸风险区域的电器装置
3.2.1设备
3.2.1.1爆炸风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必需是防爆型的。
防爆型电气设备应根
据爆炸风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风险物质类别、级别、组别及运用条件、经济目的
等综合选择,选型见表3.2.1.1-1、3.2.1.1-2、3.2.1.1-3。
表3.2.1.1-1开关和控制器选型例如表
表3.2.1.1-2检测仪表和其它设备选型例如表
表3.2.1.1-3电机变压器照明灯选例如表
3.2.1.2装置通用要求
一、爆炸风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依照施工设计图纸停止装置。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未标明国度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编号者
不得装置。
三、装置前应反省接线盒及外壳空腔的防弧漆能否零落,严禁涂刷普通油漆。
四、反省进线装置、紧固件及密封件能否完全、完整,外壳应无损伤、裂纹。
五、反省转动系统、控制按钮、主触头及联锁触头的接触状况能否良好。
六、防爆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需比非防爆电气设备有所提高。
在常温下,增
安型电动机用500伏摇表摇测应不低于1兆欧。
七、防爆电器设备必需垂直装置,偏向不大于5度。
八、防爆电器设备宜装置在金属制造的支架上,该支架应采用预埋或收缩螺
栓及焊接法固定,电气设备的固定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九、防爆电气设备多余的进出线口应加装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金属垫片将其
密封。
十、接线盒外部接线应紧固,其外部暴露带电局部之间及金属外壳之间的漏
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则:
注:
1、分母为电流不大于5安或额外功率不大于250瓦的电气设备漏电距离
和电气间隙值。
2、I级为上釉陶瓷、云母、玻璃;Ⅱ级为三聚腈胺石棉耐弧塑料,硅有
机石棉耐弧塑料;Ⅲ级为聚四乙稀塑料,三聚腈胺玻璃纤维塑料,外表用耐弧漆
处置的环氧玻璃布板;Ⅳ级为酚醛塑料层压制品。
3.2.1.3装置特殊要求:
一、隔爆型:
〔一〕隔爆型电气设备在装置和装配时,应妥善维护隔爆面,不得损伤,严
禁敲打和碰撞。
〔二〕无电镀、磷化层隔爆面,清洗后应涂磷化膏、204防锈脂或工业凡士
林,严禁涂刷其他防腐油漆。
〔三〕隔爆面不得有锈蚀层,光亮度不低于△5,操作杆不低于△6,螺栓不
低于△3。
〔四〕紧固隔爆面的螺栓不得恣意改换。
〔五〕隔爆面上砂眼不得超越下表规则:
二、增安型:
〔一〕装置增安型电动机时要留意反省,定、转子之间不得发生摩擦。
〔二〕增安型电动机的起动时间不应经过1.7tE倍〔tE为堵转时间,即电动
机由正常运转温度到极限温度所需的时间〕,严禁在热态状况下延续起动。
〔三〕增安型电动机的继电维护装置,必需在堵转时间内牢靠举措。
三、正压型:
〔一〕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器设备内的空气和气体,不得含有爆炸性混合
物及腐蚀性气体。
〔二〕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风压或气压不应低于20毫米水柱。
当低于20毫米水
柱时,声、光报警应举措;当做于10毫米水柱时,维护装置应切断电源,并将排
风扇投入运转。
四、充油型
〔一〕能够发生火花、电弧或风险温度的零部件至最低油面〔冷态〕的距离
不得小于25毫米,其油温不得超越下表规则:
〔二〕充油型开关不得用于移动式电气设备。
五、本安型
〔一〕装置前应反省设备一切零件、元件和线路能否衔接结实,接线端子应
有防松垫圈和防止导线零落的压紧装置,并有清楚的文字或标志。
〔二〕与本安电路相接的关联设备中的各种屏障,宜装置在非爆炸风险区域
或非爆炸风险区通向爆炸风险区的出口处。
3.2.2线路
3.2.2.1通用要求
一、爆炸风险区域的电气线路,除按有关规则设计外,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导体临时允许负荷电流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外电流或自动开关长延
时举措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
〔二〕引向电动机的支线临时允许载流量应不小于电动机额外电流的125%。
〔三〕电缆或绝缘导线的最小截面见下表
注:
〔〕不引荐运用
〔四〕电缆线路除按爆炸风险区域的风险水平和防爆设备的电压等级及绝缘
强度选用外,还应满足环境条件要求。
〔五〕电缆线路应有相应的维护措施,以便在发作短路、过载等状况下,能
切断电源。
二、爆炸风险区域的配线方式按下表选择:
三、外部配线与防爆电气设备引入装置的衔接方式按下表选定:
注:
①浇封式的引入装置即放置电缆头空腔的装置。
②移动式电缆必需采用有喇叭口的引入装置。
③除移动式电缆和铠装电缆外,凡有振动的入口处须用防爆挠性衔接收
和引入装置的螺纹衔接,严禁钢管直配。
四、移动式电器设备的线路应选用中间无接头的重型橡套电缆,其最小截面
不小于2.5平方毫米。
接零芯线与电气设备的端子衔接时,必需善于相线。
五、动力线路在爆炸风险区域内不宜有中直接头,在特殊状况下必需衔接时,
应在防爆接线盒内停止。
照明线路的中间、分支接头,亦应在防爆接线盒、灯头、
开关内停止。
六、线路的导电局部衔接,应采用防松措施的螺栓固定,如压接、熔焊。
当
铜、铝电缆〔导线〕在爆炸风险区域内相互衔接时,两者必需是相反的护套材质、
相反的绝缘等级,且芯线采用铜铝过渡接头。
七、由起动器、开关引向电动机的支线或有猛烈振动的电气设备线路,宜采
用多股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八、电气线路应敷设在风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同时应避
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及过热的场所。
如不能够时,那么应采取相应的维护
措施。
3.2.2.2钢管配线
一、必需采用壁厚不小于2.5毫米的镀锌水煤气管。
二、钢管内径应为绝缘导线或电缆外径的1.5倍。
三、接线盒、接头、密封盒、挠性衔接收等在1区应采用隔爆型,在2区可采
用增安型。
四、钢管之间、钢管与钢管附件、钢管与电器设备引入装置的衔接,均应采
用螺纹衔接。
其有效衔接扣数不少于6扣〔丝扣有效长度不得小于8毫米〕,并用
防松螺帽固定拧紧,在螺纹局部涂以不干性防锈油,严禁缠麻及涂油漆。
五、在1区、2区采用钢管配线时,必需在以下各处装设不同型式的密封盒,
盒内填充非燃性密封混合填料:
〔一〕管路经过与其他区域共用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恣意一侧装设横向式
隔离密封盒,并用水泥砂浆将其管道穿墙处的孔洞梗塞严密。
〔二〕管道经过楼板或地坪引入其他区域时,应在楼板的正上方装设纵向
式密封盒,并将楼板或地坪的穿管周围用水泥砂浆梗塞严密。
〔三〕管道长度超越15米,管径大于50毫米时,每隔15米左右在适当的地点
应装设一个隔离密封盒。
〔四〕在湿润地段中,应在其垂直段的下方装设排水密封盒。
六、作隔离密封盒时应契合以下要求:
〔一〕隔离密封盒内壁应无锈蚀、灰尘、,油迹。
〔二〕导线在盒内不得有接头,且导线之间以及导线距盒壁之间,均应使其
分至最大距离。
〔三〕密封混合填料应为非燃性的。
〔四〕密封填料的现场运用应按消费厂技术规则。
3.2.2.3电缆线路
一、燃爆风险区域采用电缆明敷时,电缆应是非油浸式铠装的。
如无机械损
伤的能够,并契合以下状况时,亦可采用非铠装的:
〔一〕在1区1000伏以下的电力电缆可采用全塑护套电缆。
〔二〕在2区可采用其他型式电缆。
二、当无机械损伤的能够,所运用的全塑护套电缆,必需用钢管或电缆槽〔
电缆托盘〕加以维护。
三、在1区不宜采用电缆沟配线,在2区密封的电缆沟内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四、电缆凡经过地坪、楼板、隔墙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装设厚壁阀管保
护,并用水泥砂浆梗塞严密,且契合以下要求:
〔一〕维护钢管两端运用非燃性密封资料梗塞严密。
〔二〕密封堵料的纵向长度不得小于钢管内径时1.5倍,且不得小于50毫米。
五、防爆电气设备的接线盒出口处,不论是压盘式或压紧螺母式的均应作好
密封,并契合以下要求:
〔一〕橡胶密封垫的内孔应按电缆外径切割,其剩余径向厚度不应小于电缆
外径的3/10,且不小于4毫米。
〔二〕橡胶密封垫的轴向长度不允许切割,其值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7/10,
且不小于10毫米。
〔三〕橡胶密封垫应压紧,且压力适宜。
六、电力电缆与控制、通讯、信号电缆应分开敷设。
在通道内的控制、通讯、
信号电缆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对面或上方,其最小距离应大于100毫米。
3.2.2.4本安电路与本安关联电路
本安电路与本安关联电路的配线除应满足爆炸风险区域内的钢管配线及电缆
线路的要求外,尚应遵守以下规则:
一、电缆或绝缘导线应采用铜线,其芯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平方毫米。
严禁运用铝线。
二、本安电路及其外部配线用电缆或绝缘导线的耐压强渡应为2U10〔最低为
500伏〕;非本安电路及其外部配线用电缆线或绝缘导线的耐压强度为2U12+
1000伏〔最低为15000伏〕。
其中U10为本安电路的额外电压;U12为两个电路额
定电压之和。
三、本安电路的配线必需做到与非本安电路的配线或普通电路的配线间不发
生交混、静电感应及电磁感应。
〔一〕本安电路与关联电路不得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
当经过同一接线箱与
电气设备的引线衔接时,本安电路应有公用的端子板,且两个电路的端子板之间
应装设绝缘隔板〔或接地金属板〕,或有大于50毫米的平安距离。
〔二〕本安电路或关联电路严禁与其他电路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
〔三〕两个极以上单元的本安电路〔或两个极以上的关联电路〕不应共用同
一电缆〔电缆线芯区分屏蔽者除外〕或钢管〔内穿屏蔽导线除外〕。
〔四〕导线的屏蔽层应采用一端接地,制止两端同时接地。
四、本安电路及关联电路配线中的电缆、钢管、端子板均应着天兰色标志。
五、非铠装和无屏蔽层电缆的维护管应运用镀锌钢管。
3.2.3接地
3.2.3.1有关规范规则不需接地的,在爆炸风险区域内仍应停止接地的有:
一、电气设备〔包括移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电线和电缆金属保
护管及其附件、导线的金属屏蔽层和电缆外皮等非带电暴露金属局部。
二、其他的金属管道及其配件、设备和装置等。
3.2.3.2本安电路原那么上不得接地,但有特殊要求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进
行。
3.2.3.3在爆炸风险区域内,不得应用建、构筑物的金属构架,以及保送、
贮存易燃油品的金属管道、容器作维护接地用。
3.2.3.4爆炸风险区域内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装置,严禁与防直击雷的
独立避雷针〔线〕的接地装置共用,必需独自设置,且两者净距不应小于3米。
3.2.3.5两线制单相网路中的相线及零线必需装设短路维护,并运用双极
开关同时切断相线和零线。
3.2.3.6在钢管配线中,零线与相线应敷设于同一钢管内,其绝缘等级应
与相线相反。
3.2.3.7电气线路中的任务零线不得作为维护接地线运用。
3.2.3.8在高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采用接零维护时,其接地支线的
横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1/2,分支零线不应小于相线的1/3,且最小截面铜
线不小于4平方毫米,钢线不小于6平方毫米。
3.2.3.9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零线应与设备外部的接地螺栓衔接,
金属外皮应与设备外部的螺栓衔接。
3.2.3.10电气设备及灯具的维护接零线,应独自与接地支线〔网〕并联,
严禁串联。
3.2.3.11在爆炸风险区域内的接地支线〔网〕,应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
相连,且衔接处不应少于2处。
3.2.3.12接地体应作镀锌处置,接地引线与接地体的衔接应采用焊接〔
焊接处涂防锈滚〕,与被接地体的衔接必需采用螺栓衔接,且不少于2个。
接地
极、接地引线制止采用铝线〔铝板〕。
3.3火灾风险区域的电气装置
3.3.1设备
3.3.1.1正常运转时有火花的和外壳外表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远离可
燃物。
假定消费上运用电热器时,应将其装置在非燃性资料的底板上。
3.3.1.2火灾风险区域的电气设备选型见下表:
火灾风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表
3.3.2线路
3.3.2.1在火灾风险区域内,宜采用钢管配线及无延燃性外皮层的电缆。
假定采用绝缘导线在绝缘子上缴设时,除应远离可燃物质、免受机械损伤外,尚应
避开以下各处:
一、未抹灰的木质天棚或木质墙壁。
二、木质天棚上方空泛。
三、可燃液体管道栈桥上。
3.3.2.2不论采用铝芯导线〔电缆〕或铜芯导线〔电缆〕,均应有牢靠的
衔接和封端。
3.3.2.3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的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
3.3.2.4起重吊车应采用橡套电缆供电,严禁滑触线供电。
3.4防雷、防静电及其他
3.4.1防雷
3.4.l.1金属油罐的防雷
金属油罐必需作防雷接地。
每一个油罐的接地点按其周长计算,每18米采用
引下线接地一次,且不得少于二处,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大于3米。
罐区内应采用铠装电缆直埋或钢管配线线路,其电缆外皮或钢管端部应接
地。
注:
①罐顶装设避雷针时,其维护范围应高出呼吸阀2米,避雷针与呼吸阀
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3米。
②如采用独立避雷针〔线〕时,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欧。
一、地上罐的防雷
地上罐防雷型式及要求见上表。
二、覆土罐
覆土层大于0.5米的油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罐体及罐室的金属构件、
呼吸阀、量油孔等应作电气衔接并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3.4.1.2洞库
一、油罐呼吸管和排风管口显露洞外的部份,应装设独立的避雷针〔线〕,
其维护范围应高出管口2米,独立避雷针〔线〕距管口的距离不小于3米。
二、进入洞内的金属管线,当其在洞口外延续埋地长度超越50米时,可不设
接地装置,当其在洞口外埋地长度缺乏50米时,在洞口外100米以外局部,除在
洞口处作一次接地外,尚应在洞外至少有二次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三、功力、照明和通讯线路,宜全部采用铠装电缆埋入洞内。
假定由架空线转
换为电缆埋入洞内时,由洞口至转换处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电缆与架空线的连
接处应装设高压阀型避雷器。
避雷器、电缆外皮和绝缘子铁脚应作电气衔接并接
地。
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电缆末端的铠装外皮应与洞内接地系统作电气衔接。
3.4.2防静电
贮存、保送汽、煤、柴油的容器、管道、装卸油设备等,均应作防静电接地,
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欧姆,当与其他接地装置共用时,应采取其中最小的接地
电阻值,但严禁与独立避雷针〔线〕的接地装置共用。
3.4.2.1易燃油品的装卸油设备之间,必需作等电位衔接。
输油管道法兰
对接处,可不另设金属跨接线。
3.4.2.2制止在易燃油品储罐上装置塑料管、缆。
3.4.2.3在燃爆风险区域内,禁在空中和操作平台铺设绝缘橡胶、塑料板
或涂刷绝缘油漆。
3.4.2.4进入0区和1区的任务人员,应穿防静电任务服及防静电鞋。
3.4.3其他
油库铁路公用线出入口处必需接地,并采取电气绝缘隔离措施。
3.5通讯
油库内应尽量采用普通型单机,将其装置在普通用电区域内。
当必需在
燃爆风险区域内运用固定式或移动式单机时,那么应满足该区域的防爆技术要求。
3.6施工图纸会审与工程交接验收
爆炸风险区域内的电气工程,从设计、施工、装置、调校、试车到投产,各
有关单位都要亲密配合,停止施工图纸会审和工程交接验收。
3.6.1图纸会审
3.6.1.1图纸会审,由树立单位组织,除设计、运用和施工单位的有关工
程技术人员参与外,还必需有同级平安管理部门的人员参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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