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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得
按:
可能很多人都记得,早些年,“的、地、得”三个字的用法区分很细,比较典型的说法是定语后面用“的”,状语前用“地”,补语前用“得”。
这种区分一度很流行,许多人把它们当作讲课的好材料。
可是,这种情况在1984年出现了变化。
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公布。
在这个提要中,把结构助词“的”“地”合为一个“的”字,这个规定随后在中小学课本里得到实施。
在此之前,较早提出将两个字合并的是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始作俑者!
),他的理由是,这两个字并没有区分意义的作用,而且,的地不分一直是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一个“小而顽固的问题”。
但是,也有不少人提出不同意见,反对合并。
因此,在《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里,对这两个字的合并专门强调了一下,声明不是硬性规定,首先,是提倡不分,但愿意分的尽管分,这就是说,提倡合而为一,不愿合的你还按原来的分开用也行。
从那以后,报上对这两个字就不再特别要求了,大家看报上不分了,也就跟着松下来了。
不过,我要告诉各位学子,你写出来的文字,许多情况下是给比你年长的专家、领导看的,而这些专家、领导,在语言方面,都受过良好的训练。
若他们看到你写的材料,连“的、地、得”都分不清,他们会认为你做事不认真,基本功太差。
他们一生气,后果就很严重。
百家会诊
编者附言(结论)
本次讨论,众说纷纭,头绪比较多。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的”“地”问题的复杂性。
在众多的观点中,我们想清理出几条可作为“公约数”的原则,作为运用“的”“地”的实用指南。
1.“的”“地”分工比不分要好,利于表达的精密化。
2.定语和中心语之间肯定用“的”。
3.状语和中心语之间不一定用“地”。
4.充当谓语的状中结构,中心语是动词的,基本上用“地”,极少用“的”;中心语是形容词的,有的用“的”,有的用“地”(程度副词作修饰语的大多用“的”)。
5.充当主语或宾语的原“状中结构”(是否已经转化为定中结构暂不作结论),倾向于多用“的”少用“地”。
6.“的”“地”的区分不是机械的,实在难以分辨时,倾向用“的”。
对同一个语言现象,不同的语法体系会有很不一样的理论解释。
如对“感到非常de难过”中可以用“的”,就至少有两种解释,一是状中结构可以用“的”,二是其中的“难过”已经名词化,“非常的难过”是定中关系。
到底哪种解释更合理,语法学家可以继续讨论,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用“的”是不“犯法”的。
感谢会诊的专家,尤其是语法学方面的知名学者,是他们的努力,让“的”“地”的使用有了基本清楚的“路线图”。
当然,由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的”“地”的区分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让我们怀着期望,以待来日。
“的”与“地”:
此时用哪个?
在“感到非常de难过”“进行深入de研究”这样的结构中,助词“de”很不统一,有人用“的”,有人用“地”。
到底应该用哪个?
“的”“地”已分工
陈明学
“的”“地”用作结构助词,早在金代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中就有了踪迹:
平生踪迹无定着,如断蓬。
听塞鸿,哑哑的飞过暮云重。
(卷六)
脸儿稔色百媚生,出得门来慢慢地行。
(卷一)
“五四”以来,随着白话文运动的兴起,“的”“地”有了分工。
关于“的”和“地”的区别,吕叔湘先生在《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中这样说:
“的、底、地”口语都读轻声de,书面上因不同的用法分写成不同的字形。
“底”在五四时期至三十年代用于领属关系(如:
“我底母亲”,“作家底感情”),现已不用。
现在修饰动词和形容词写“地”,其他场合一律写“的”。
关于“的”和“地”的区别,吕先生还写过一篇文章。
文章中他这样说:
一般语法书上都说“的”是定语的标志,“地”是状语的标志。
什么是定语和状语?
定语是名词的修饰语,状语是动词、形容词的修饰语。
换句话说,用“的”还是用“地”,要看后面是名词还是动词、形容词。
(《关于“的”、“地”、“得”的分别》,《语文杂记》,《吕叔湘文集》第五卷)
吕先生对“的”“地”的区别反映了目前的普遍意见,据此,“感到非常de难过”“进行深入de研究”是用“的”还是“地”,取决于“难过”“研究”的词性。
查《现汉》(第5版),“难过”是形容词,“研究”是动词,与其配套的“de”均应用“地”。
(胡说!
)
宾位动词前不用“地”
朱文献
新语法体系《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中说,状语后面的“地”也可以写成“的”,但定语后面的“的”不能用“地”,即使宾语中心语是由动词充当。
贾平凹《我这样读体育报》(《中国体育报》1998年9月18日第4版)中说:
我的这些行为遭到我的朋友甚至我的爱人差不多有十次地讥笑:
凭你那个样子是体育人才吗?
你干得了体育还是懂得体育?
我当然也有十次地反驳。
句中的“讥笑”“反驳”虽然是动词,但它们都不是谓语动词,而是在宾语的位置上,充当了宾语中心语(即“宾位动词”),它们已临时获得了名词的性质(过去称作“动词名物化”)宾位动词前的修饰语是定语,定语和中心语间应用“的”。
在中小学语文课本中,此类用法俯拾皆是。
如:
英雄们……和城里的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小学语文《飞夺泸定桥》)
皇帝所有的衣服从来没有获得过这样的称赞。
(初中语文《皇帝的新装》)
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北京大学全体师生员工,表示热烈的祝贺!
(高中语文《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上面例子中的“斗争”“称赞”“祝贺”都是宾位动词,它们前面的修饰语都是定语,故两者之间的结构助词用“的”而不用“地”。
不得不用的“的”
李培森
“感到非常de难过”“进行深入de研究”中,“难过”“研究”都是宾语,宾语的修饰语是定语,而之中关系用“的”,因此,此处的“de”应写作“的”。
主张此处用“地”的,强调的是“难过”是形容词,“研究”是动词,而形容词和动词的修饰语应该是状语,状中关系应用“地”。
但是,那是指形容词、动词充当谓语时的情况,在形容词、动词充当宾语之后,它们的语法功能就发生了变化,这一点被主“地”派忽略了。
我认为,应该首先明确“de”所在的结构在句子中的成分(主、谓、宾),然后再根据成分来判断“de”所在的结构是定中关系还是状中关系,最后再根据定中或状中来决定是用“的”还是“地”。
比如:
“十二分的不情愿写在她的脸上。
”“极度的疯狂在他眼中跳跃。
”根据《现汉》(第5版),“情愿”是动词,“疯狂”是形容词,单独看“十二分de不情愿”“极度de疯狂”,可以说它们是状中关系,用“地”也可,用“的”也可。
但是当它们在句中作主语时,“十二分de不情愿”“极度de疯狂”就是定中关系,所以只能用“的”,用“地”就错了。
“的”字通吃
孔渊曹丽华
区分“的”“地”让表达更精密,同时也给使用增加了难度。
所谓兴一利必兴一弊是也。
“我非常地难过。
”这个句子里应该用“地”。
“我感到非常的难过。
”这个句子里又应该用“的”。
为什么如此善变?
真让人难以捉摸呀!
其实对于“的”“地”的分工是有不同看法的。
吕叔湘、朱德熙在《语法修辞讲话》中认为“的”“地”分开有好处:
“这个字(指念轻声的de)担负的任务非常繁重,所以在文字上写成两个或三个不同的形式是有相当的方便的,尤其是翻译外国文章的时候。
”
《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则提倡不分:
“过去曾经不分,并未引起混乱,而通行分写办法在教学上不无困难,事实上也确有疑难情况,所以根据许多教师的建议,提倡不分。
但是目前报刊文章和许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写的,因此不作硬性规定,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
”
《提要》快刀斩乱麻,其意见是解决“的”“地”混用问题的好办法——与其分不清,不如不分。
这样处理为学习者提供了一条捷径,是个以不变应万变的妙方。
对于这个“万应灵丹”,我们称它为:
“的”字通吃。
(懒人的方法,不足取!
)
“的”“地”有别
刘峻豪
通用“的”字固然省事,但是,在有些组合中,用“的”或“地”意思是有区别的。
例如“愉快的学习”和“愉快地学习”,前者强调学习的性质,后者强调学习的过程。
如果统一为“愉快的学习”,那么歧义就难以避免了。
类似的还有“仔细的阅读”/“仔细地阅读”,“默默的倾听”/“默默地倾听”,“甜蜜的恋爱”/“甜蜜地恋爱”等。
再如:
“孩子们惊恐地尖叫,女人们绝望地嚎叫,但没有一个人去理会他们。
”若将句中“地”改成“的”,该句就会被认为是个病句。
“的”“地”分开,表意更精确;合并成“的”,则会造成表意的含混。
区分“的”“地”两手抓
王岩戚晓杰
修饰语和中心语之间用“的”还是“地”,可以依据两种情况考虑。
一、中心语的性质。
中心语是名词性单位(包括名词、人称代词等),则用“的”,如“老王的房间”“聪明的孩子”“新买的书”“善良的她”。
中心语是非名词性单位,则用“地”,如“轻轻地走”“无可奈何地同意”“非常地高兴”。
中心语兼属名词和动词(或形容词),用“的”或“地”均可,但表达的意义有差别。
如:
全面的规划(规划的内容全面,“规划”为名词)|全面地规划(规划得全面,“规划”为动词)
异常的光亮(光线异常,“光亮”为名词)|异常地光亮(十分明亮,“光亮”为形容词)
二、支配宾语的动词的性质。
要求带名词性宾语的动词,如“看”“吃”“姓”“建设”“保护”等,其宾语与修饰语之间用“的”,如:
“小王读鲁迅的小说。
”“她看了一场精彩的电影。
”
要求带非名词性宾语的动词,如“开始”“继续”等,其宾语与修饰语之间用“地”。
如:
“他开始剧烈地呕吐。
”“小女孩继续天真地笑着。
”
所带宾语既可以是名词性的又可以是非名词性的动词,如“喜欢”“害怕”“接受”“进行”“得到”等,其宾语与修饰语之间可用“的”,也可用“地”,如:
“我喜欢剧烈的/地运动。
”“问题还没有得到详细的/地回答。
”“大家进行了认真的/地研究。
”
当然,用“的”或“地”,整个结构在句法功能上也是有差别的。
用“的”的结构,常作主语或宾语;用“地”的,常作谓语。
另外,类似“张经理的光临”“这本书的出版”“他的懒惰”“大家的感谢”的结构,中心语为动词或形容词,修饰语是名词性的,其中的结构助词肯定用“的”,并且这类结构只作主语和宾语,不作谓语。
“进行”“感到”不一样
傅满义
“进行”“感到”都是动词,但它们属于不同的小类,所带宾语的性质也有所不同,应区别对待。
朱德熙先生在《现代书面汉语里的虚化动词和名动词》中指出:
“进行”之类的虚化动词“要求的宾语是表示动作的名词性成分。
符合这个要求的语法成分只有两类:
一类是表示动作的纯名词,另一类是兼有名词和动词性质的名动词”。
“进行”后带纯名词,如“进行/手术”,名词宾语前只能加定语,如“进行外科手术”。
“进行”后带名动词(如“调查”),名动词体现出来的是它的名词性的一方面。
具体来说,名动词只受定语修饰,如“进行一些调查、进行农村调查”,不受副词修饰,如不能说“进行马上调查”;名动词本身不带宾语,如不能说“进行调查农村”;名动词联合充当“进行”的宾语时,只能组成名词性联合结构,如“进行观察和分析”,不能组成动词性联合结构,如“进行又观察又分析”。
这样看来,“进行认真de调查”中“调查”是名词性的,其中的“de”只能写作“的”。
“感到”是个心理动词,以带非名词性宾语为主,如“感到有问题,感到很舒服、感到事情难办”等,偶尔可带名词性宾语,如“感到问题的严重性”。
“感到非常de难过”类似于“感到很难过”,因此,更多人将“难过”当作非名词性宾语,其中用“地”的居多。
总之,“进行”“感到”性质不同,所带的宾语性质也不同,参考答案是:
“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感到非常地难过”。
殊途同归一个“的”
何伟渔
“感到非常de难过”“进入深入de研究”两种结构不是一回事,要确定其中“de”的写法,必须分开讨论。
先说“感到非常de难过”。
“感到”的宾语可以是动词、形容词、名词,因此,仅凭“感到”无法确定其宾语的语法性质。
“难过”是形容词,“非常”是状语,其中的“de”应该用“地”吗?
定语用“的”,状语用“地”,补语用“得”,许多学过语法的人对此深信不疑,其实他们上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当。
定语用“的”、补语用“得”(当然也可以不用),是不错的;但状语用“地”却不完全符合汉语语用实际。
状语有两种:
动词前的状语和形容词前的状语。
动词前的状语用“地”基本正确,只有个别例外,如“他真的结婚了”。
而形容词前的状语不能一概用“地”。
如果状语是程度副词,后边用de,就应当写成“的”。
如“十分的漂亮、相当的干净、越发的可爱、格外的大方”。
因此,“非常的难过”到哪里都是一样的,“感到非常de难过”也应写作“感到非常的难过”。
再说“进行深入de研究”。
“进行”在语法教学中俗称“傀儡动词”。
“进行”一般要求宾语是动词,主要语义要靠宾语动词表达,它的作用在于表明宾语动词所指的行为是持续的、正式的。
如“进行考察、进行磨合、进行改革”等。
“考察、磨合、改革”等原是地道的动词,都可以带宾语;但一旦用作“进行”的宾语,就失去了动词最重要的语法功能——带宾语。
也就是说,“进行”的宾语已转化为名词了。
那么,如果用形容词去修饰这些宾语,最终形成的应该是名词性的定中短语,其中也应用“的”,如“进行认真的考察、进行主动的磨合、进行积极的改革”。
“进行深入de研究”与此完全相同,自然也非“的”不可。
当然,如果“研究”等动词不作“进行”的宾语,它们就还是应受状语修饰,如“我们必须深人地研究新的情况”。
五点意见
邢福义
“感到非常de难过”中,de应该写成“的”还是写成“地”,我有五点意见。
第一,“的”“地”分工,有好处。
如“严肃的问题,严肃地对待”,清晰地显示语词间的结构关系。
如果都写成“的”,如“严肃的问题,严肃的对待”,效果就比不上前者。
第二,状语后边的de,如果有人写成“的”,不要认为是错误,“主语+非常+de+形容词”中,“非常”后边用“地”,没问题。
如:
态度非常地殷勤|预感非常地不好。
但是,如果有人写成“的”,不能说是错的。
例如:
他帮着把行李拿上车,态度非常的殷勤(谌容《梦中的河》)|那年高考结束的时候,我的预感非常的不好(安顿《绝对隐私》)。
第三,在“感到+非常+de+形容词”的结构中,“非常de+形容词”仍然是个状中结构。
我手边有个现当代文学作品语料库,共有657134个句子。
其中写成“感到非常的+形容词”的,共有3句:
感到非常的不方便(孙犁《风云初记》)|感到非常的轻松(周而复《上海的早晨》)|感到非常的难堪(王小波《未来世界》)。
写成“感到非常地+形容词”的,只有1句:
感到非常地痛苦(白帆《寂寞的太太们》)。
第四,跟“非常”同类的程度副词,如“十分、极度”等,作状语时后边如果出现de,既有人写“地”,也有人写“的”。
例如“十分”:
这个念头十分地顽固(李佩甫《羊的门》)|我们十分的痛心(冯志《敌后武工队》)。
又如“极度”:
极度地疲惫(马兰《阅读与对话》)|感到极度的空虚(周而复《上海的早晨》)。
第五,书面语中,让“的”“地”分别作为定语和状语的标志,这是一种人为的规定。
这种规定,不宜僵化,不宜当成非如此不可的“规范”,否则会脱离社会语言文字运用的实际。
我主张,在拿不准的时候,宁可选用“的”,免得出错。
举个例子:
“谈到国内形势,我们还应对中国抗日战争加以具体的分析。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如果写成“加以具体地分析”,这就错了。
%%%%%%%%%%%%%%%%%%%%%%%%%%%%%%%%%%%%%%%%%%%%%
关于“得”的性质研究述评
甘斐哲
(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广西桂林541004)
摘要:
随着汉语书面语的日益规范,口语中的轻声“de”区分为“得、地、的”三个不同功能的词,尤其是“得”字用法比较复杂,语言学界观点不一。
我们综合了前人研究的成果,试图进一步阐明“得”的不同语义和用法。
关键词:
得;述评;结构助词;助动词;语素
中小学教师常遇到的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就是:
学生将“得、地、的”一律写作“的”。
如“外婆高兴的跳了起来”、“看把你急的”。
教现代汉语的大学老师颇感为难的是不管你讲得多么清楚,很多学生就是划分不出下列句子的句子成分:
(1)你懂得美。
(2)你懂得多。
(3)他记得住。
(4)我记得你。
(5)他懒得理你。
这种现象说明“de”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的语言使用者。
早在60年代,吕叔湘先生就对此问题提出过“釜底抽薪”的处理办法,既把“的”和“地”都写成“的”,只保留“得”和“的”的区别。
[1]八十年代,他重申了关于“的”“地”的观点,但对于“的”和“得”,他又认为“维持两种写法还是值得的”。
[2]因此,本文将简要介绍历年来诸多学者关于“得”字的研究成果,并试图从前人的成果中,寻得一种简易而又实用的区分语素“得”和助词“得”的方法,希望它能有助于我们的教学。
一、“得”的语义语法演变研究
“得”是汉语最古老的基本词汇之一,历代文献材料中出现率都很高。
在上古时期它是一个动词,其基本意义是“获得”。
《说文?
彳部》:
“得,行有所得也。
”这个意义历代沿用至今而未发生变化。
王力认为:
现代作为词尾的“得”来源于动词“得”,汉代时就附用于动词后,唐代时开始分化出“可能”义,唐以后“得”开始必须引进补语,宋代以后这种用法就更普遍了,于是演化成了今天特殊记号词的“得”。
[3]P70-80
王绍新认为“得”的意义在先秦时代已开始分化,并在此时与其它动词连用,产生“可能、得以”意义,其词性也变成了助动词。
汉代时候,开始出现了“动词(v)+得/不得”的形式,“v得”后面的词或短语构成了动补关系,这一形式又分化为两种类别,分别演变成后来的结果补语和可能补语,“得”的意义进一步虚化。
到唐宋时代,“v得”进一步演变,一部分“v得”之后出现了描写性成分、主谓词组,或者是将“得”插入动补结构中,如“拈起——拈得起”,这样“得”轻读产生了助词“得”。
[4]
孙斌先生与王力的观点基本相同:
他认为产生“能”义也是在唐宋时代,但此时仍属动词;几乎在同时在语体文中“得”的用法进一步虚化,由“能”义又分化出了结构助词“得”,也是从此时起,“得”的用法大体上固定为三种:
(1)作及物动词,获得;
(2)作后置的能愿动词,能、可以;(3)作完全虚化的结构助词。
[5]
另外,日本汉学家太田辰夫(1958)[6]和当代学者将冀骋、吴福祥(1997)[7]都认为助词“得”是由动词“得”的“已经获得”义虚化成“既成”义,再虚化成结构助词“得”。
储泽祥先生认为助词“得”的形成是一个语法化的过程,除了意义的虚化外,还伴随着形式的变化。
它与否定句和疑问句两种句式有关,在这两种特殊句式中作动词的“得”后的宾语消失,“得”与“不得”常对举,为助词“得”的产生提供了句法环境和语用条件。
[8]这是一种研究“得”字演变的全新视角,既然在语法化的过程中,意义变化总是和形式变化相伴随的,那我们就可以也应该去探求其它的词如“于”“至”“在”等词语虚化的历程。
各家观点比较一致的是:
“得”是由动词“获得”义引申,虚化演变而为3个不同的意义。
只是在意义产生的具体时间上有些分歧。
有待更深入地研究。
不过我们认为:
语言的演变是渐进的,我们很难搜罗到所有的历史语料,因而根据各自所据有的材料得出的结论来免见仁见智,各不相同;这并不妨碍我们研究的科学性。
重要的是储先生的研究视眼独到,给我们以很大的启迪,代表了新一代语言学者的研究风格——从小处着眼,透视大的理论背景。
二、关于“得”的性质
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1924)认为“得”是助动词。
[9]P104-178“得”字用在动词前,本是表示可能,这个“得”字不单用,须加一个副词“了”字,于是“得”字变成了引副词的介词,否定形式改“得”为“不”。
所用的例子就是“走得了”和“走不了”。
黎先生又认为“得”是一个特别介词,由介词“到”双声音转而成,以“到”字为本义,后面可以引起词、语、词句等,表示结果或程度,也有表示可能的。
这样分析不免使人产生了疑惑:
“得”是助词还是介词?
这种“依句辩品”的方法,抹杀了词和语素的界限,也否定了汉语有词类。
赵元任《北京苏州常州语助词的研究》将“得”与“的、所”同归为助词。
[10.]
吕叔湘(1956)在《中国文法要略》中谈到“得”常用于动词前或主语前,表示必要,读作“de”;在《助词说略》中所有的“得”不管是附于词还是词组的,都是助词,并且主张在不影响意义表达的前提下,一律写作“的”。
[11]P252
丁声树(1956)[12]P19和张志公(1958)[13]P66认为“得”是助词,作补语的标志。
王力(1985)认为“得”是记号词,是动词的后附号。
[14]P213唐启运(1980)认为“得”有两种意义:
一种是只起结构辅助作用的结构助词,另一种是本身有意思的“得”,表示“能够”。
他比较了两者的不同,但并未对后者的句法成分进行定性。
[15]P143-146
以上观点归为两类:
一类统称为助词,“的、得”不分;另一类则将得分为助词和其它词性,“的、得”分开。
然而所有各家,没有一家详细具体地区分过“的”和“得”,更没有人将“得”的不同性质明白区分开来。
因而致使当今绝大多数《现代汉语》教材一致认为“得”是结构助词,作补语的标志。
避而不谈如何区分不同的“得”。
只有吴启主先生主编的教材提到这个问题。
主张“的、得”不分的,认为“的、得”不分由来已久,其主要依据是早期的白话文作品和二三十年代一些现代作家的小说。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从文言到白话的变革过程中,出现过很多不规范的现象。
对这些存在过的现象如不加分析地保留下来,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肯定会走向极端,引起语言文字应用的混乱,造成人们对句义理解不明,句法结构分析层次混乱。
例如:
“他说的对”“你打的好”这样的句子,句中的“好、对”究竟是谓语还是补语呢?
所以我们主张“的”和“得”还是应该区分的。
令人遗憾的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仍有部分学者和中小学教师主张三个“de”合并为一个“的”。
正是这些人使得广大师生感到教学倍加艰难。
正确地区分“的”和“得”对于准确的表达思想感情、促进现代汉语书面语规范化有重要的作用。
令人欣喜的是八十年代以后的《现代汉语》教材均区分了“得”和“的”。
高更生(1981)[16]P328-329更是从语义、结构和语音停顿等几个方面区分了“的”和“得”。
我个人认为有利于中小学语文教学的最简便的区分方法是:
结构助词“的”常用在名词性词语和它的修饰成分之间,表明“的”字前的修饰成分是定语;“得”常用在动词和形容词的后面,“得”后的成分是前面动词或形容词的补语。
在语法研究日益深化的今天,当代青年语法学者对“得”的性质进行了多角度的探索,提出了新颖独到的见解。
聂志平(1992)[17]认为得是具有时态和结构意义的动词语缀(非词缀),此说模糊了词与语素的界限。
范晓(1993)[18]运用三个平面的理论分析了“得”在句法平面是结构助词,是动补结构的标志;在语义平面有两种义项:
一是显示动作和行为的“已然”,二是表示“肯定”;在语用平面“得”可表示动作所引起的境象。
这一观点较真实地展示了“得”的真实用法。
不过我个人认为在句法上认定“得”一定为结构助词,那时不合适的。
如“晓得赚钱”中“得”不可能是补语的标志,而是合成词“晓得”的一个构词语素。
综上所述,我们认定“得”有三种意义,也表示了三种不同的性质:
(1)起结构辅助作用,为结构助词。
如“吓得他一身冷汗。
”
(2)表示“可能”意义,作能愿动词。
如“这办法使不得。
”(3)作构词语素。
如“觉得、晓得”。
三、如何区分助词“得”和词素“得”
由于“得”的用法复杂,许多初学者往往认识不清。
这就有必要从理论上加以区分。
1、 结构助词“得”与能愿动词“得”的区分
一般来说,作能愿动词的“得”,表示“可以”“能”的意思。
与一般能愿动词的位置正好相反,位于动词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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