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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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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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办法
******公司制度文件
制度名称财务管理制度制度编码
版本号颁布日期
文件目录
1总则
2财务机构与人员
3基础工作规范
4货币资金管理
5应收款管理
6存货管理
7对外投资管理
8固定资产管理
9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管理
10资金筹集与管理
11税收筹划与管理
12所有者权益
13收入管理
14费用管理
15利润及利润分配
16财务会计报告
17财务预算与计划
18财务分析与评价
19其他财务工作
20附则
文件附件
制定部门/人审核部门/人
批准人批准日期
1总则
1.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经济核算准确性,规范各项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相关制度、法规,并依据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行为规范,是指导制定公司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条例等的基本依据。
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另行制订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1.3公司财务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所有收入通过财务中心结算,所有支出通过财务中心报销。
1.4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能是资金管理、账务管理、财务预算、财务控制与分析等。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根据经营需要积极筹措资金,在降低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全面核算公司各项财务活动,力求如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组织好财务预算、资金计划等工作,对经济活动过程实施跟踪控制,在做好资产管理和税收筹划的同时,参与各项经济活动分析、评价,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
1.5公司财务中心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负责做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
2财务机构及人员
2.1财务机构
2.1.1公司设置财务中心。
财务中心系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机构;
2.1.2财务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财务制度建设、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财务稽核、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计、财务票据管理及指导下属公司财务管理等。
2.2财务中心负责人
2.2.1财务中心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监在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及分管副总裁的领导下,对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2.2财务中心总监由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一届任期三年。
2.3财务管理岗位
2.3.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财务管理工作岗位。
财务管理工作岗位可以按照职责范围组合,包括:
财务中心负责人、会计主管、融资主管、税务主管、预算及计划专员、财务稽核员、会计核算主管、现金主管人员和会计档案管理员等。
公司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工作时,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2.3.2财务管理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或者一岗多人。
但现金主管(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3.3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2.4财务人员任职要求
2.4.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财务人员。
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财务工作;
2.4.2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4.3财务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4.4财务人员在努力钻研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提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流程的熟悉程度,运用专业技能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2.4.5会计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2.5财务人员管理
2.5.1公司财务人员由公司统一管理。
即统一招聘、统一考核、统一会计职称、统一任免和调动、统一奖惩、统一培训;
2.5.2财会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由财务中心负责人书面提议,说明理由,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
2.5.3公司任用财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财务中心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务中心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2.5.4财务人员在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会计业务培训的同时,公司将有计划开展对财务人员的内训,以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
2.5.5公司支持财务中心、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对因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执行制度而遭受打击和报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基础工作规范
3.1适用的主要法规及制度
3.1.1公司执行的会计法规和制度为:
《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公司执行的税收法规和制度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
公司财务管理执行的其他法规和制度为: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
3.2基础工作要求
3.2.1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3.2.2公司的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3.2.2.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3.2.2.1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2.2.1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3.2.2.1资本、基金的增减;
3.2.2.1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3.2.2.1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3.2.2.1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3.2.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2.4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3.2.5公司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3.2.6公司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的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3.2.7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报送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4货币资金管理
4.1管理原则
4.1.1公司资金由财务中心集中管理。
财务中心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投放和回收计划并督促实施,提高财务预测控制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4.1.2公司的所有收支实行合理分工、相互监督、收支两条线。
公司所有收入必须全部交到财务中心并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挪用。
公司所有支出必须通过财务中心报销,并按规定严格办理支出审批程序,否则一律不予支出。
4.1.3财务中心建立资金预警系统,由资金预算、资金计划和资金日报等组成。
根据经营需求,积极主动筹措资金的同时,财务中心还应加强财务风险意识,控制资产负债比例,保持适度的债务规模和合理的资金结构。
4.1.4财务中心应做好公司各类财务印鉴、银行账户和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工作。
4.2财务报销管理
4.2.1公司资金使用实行分级授权审批。
财务预算范围内的资金使用由公司总裁或其授权的专人审批:
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下(不含上限,下同)的经营性支出、________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由分管执行总裁审批;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上的经营性支出、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的固定资产购置支出须由同时报公司总裁批准;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支出须呈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财务预算范围外的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章程办理特批手续后,按预算内资金审批程序办理。
4.2.2财务预算范围内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4.2.2.1经办人填写公司统一的请款单据并粘贴原始凭证
4.2.2.2部门(项目)经理签审,项目用款支出还应同时经预决算管理部经理会审;
4.2.2.3中心总监签批后报中心分管副总裁核批;
4.2.2.4财务中心稽核员稽核;
4..2.2.5财务中心总监及分管副总裁审核;
4.3.2.6按4.2.1条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
4.3.2.7经办人持完成审批流程的请款单据,在财务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4.2.3签审授权。
签审责任人因故不能签审,需授权代理人的,应办理一定手续,填写书面授权书,经上一级公司领导批准后,送财务中心备案,否则不予支付有关资金。
被授权人再对他人转授权。
4.3出纳工作管理
4.3.1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现金:
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银行存款:
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和外币;其他货币资金:
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
4.3.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为满足日常现金的使用,公司日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4.3.3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须经公司总裁或分管执行总裁批准,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包括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私章。
财务中心应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4.3.4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应分别由专人妥善保管。
4.3.5出纳人员应及时申购并妥善保管支票、电汇单等结算票据。
建立结算票据登记薄,详细登记每笔票据支出的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销账时间等。
4.3.6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账余额是否相符,现金的日记账与现金总账每月核对,保证账账与账实相符。
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表。
对未达账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账。
4.3.7为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变动情况,公司的出纳人员应编制资金日报,并根据公司主管领导的要求向上级报送。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3.8根据工作需求,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要严格按照银行的结算制度和本制度规定的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办理。
4.3.9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并采取适当措施,积极预防外汇换算、交易及经营风险。
5应收款管理
5.1管理原则
5.1.1公司的应收款包括: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5.1.2公司严格控制应收款项的数额和收回时间,对长期不能收回的,指定专人查明原因并积极催收;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列作坏账损失处理。
5.2应收款管理的要求
5.2.1财务中心认真作好应收款项的日常核算和辅助登记工作;
5.2.2公司每月清理个人借支、每季清理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将应收款项回收情况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报告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
5.2.3财务中心会同营销中心等部门,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并将重大应收款项回收率作为经营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
5.2.4公司在确定项目营销方案时应根据项目销售特点,确定对分期付款客户的回款周期及赊账限额等指标,并加强对欠款单位的资信状况的调查,控制赊账和坏账风险,提高资金回款率;
5.2.4建立健全坏账损失的确认、审批手续。
5.2.5对公司的应收票据应视同货币资金进行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并根据经营情况通过背书转让、贴现等方式增加其流动性。
5.3坏账损失的确认与核算
5.3.1公司应收款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认为坏账损失:
5.3.1.1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在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依照法律程序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5.3.1.2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5.3.1.3因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且具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财务中心应依照上述方法对坏账进行严格调查确认,形成坏账处理报告,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确认为坏账损失。
5.3.2坏账准备的核算:
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按年末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坏账准备,并记入当年度损益。
5.3.3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款项,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时,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5.3.4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
一般情况下采取账龄分析法,特殊的应收款项也可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5.3.4.1账龄1年(含1年,以下类推)以内的,按其余额的3%计提;
5.3.4.2账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5%计提;
5.3.3.3账龄2-3年,按其余额的10%计提;
5.3.3.4账龄3-4年的,按其余额的10-20%计提;
5.3.3.5账龄4-5年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
5.3.3.6账龄5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80%计提。
公司对于合并范围内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
6存货管理
6.1管理原则
6.1.1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产成品、仍然处在生产过程的在产品、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
6.1.2公司的存货包括产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其中公司的在产品在“开发成本”等成本费用类科目中归集和核算,是公司存货的重要组成内容,其具体管理要求详见第14章的有关内容。
6.1.3公司产成品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营销中心;在产品的管理部门为项目管理涉及的三个中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为行政中心;
6.1.4财务中心负责存货的账务管理,应分类建立存货的辅助登记台账,定期与营销中心、成本管理中心、行政中心等部门核对相符;
6.2存货的计量与盘点
6.2.1公司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存货发出的计价方式采用加权平均法。
6.2.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财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逐项分析,有确凿证据表明单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上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后应分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2.3公司建立严格的存货清查盘点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应进行全面盘点。
盘点工作由财务中心与各类存货的归口管理部门联合实施。
6.2.4公司的存货盘点采取永续盘存制,在期未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时,应查明原因,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分别做如下处理:
因收发计量或核算误差造成的盘盈的存货,应及时补办存货入账手续;发生盘亏和毁损的存货,
在扣除残料价值和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后,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3产成品的管理
6.3.1公司拟对外销售的项目办理完竣工备案手续后,项目管理中心应与营销中心办理好资产移交手续,营销中心负责公司产成品的管理;
6.3.2营销中心与财务中心应分别设置“产成品”备查登记簿,根据营销状况及时更新产成品库存信息,并加强对产成品的盘点清查,对临时性出租的产成品的实物和收益监控应加强,以确保后期营销目标的顺利实施;
6.3.3对已销售产成品应尽快办理移交手续,降低房屋空置率并控制好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6.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6.4.1根据公司的情况,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且使用年限较短,不能列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作为公司低值易耗品。
6.4.2公司行政中心根据各部门的报经分管执行总裁审批的低值易耗品购买申请,统一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入库、领用出库和实物调配手续。
6.4.3鉴于公司低值易耗品占总资产的比重很小,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采用“一次摊销法”。
同时为加强资产管理,财务中心、行政中心应分别设置“低值易耗品”辅助登记簿,定期盘点清查,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使用状况,并对低值易耗品初始领用、转移使用和报废情况做好登记工作。
7对外投资管理
7.1对外投资管理原则
7.1.1公司的对外投资方式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
7.1.2公司投资中心负责投资管理的方案分析、申报、实施及后续管理等工作,财务中心参与投资分析及评价等工作并负责公司各项对外投资的账务管理;
7.1.3公司对外投资的账务管理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7.1.4财务中心应分类建立对外投资辅助登记台账,分析和记录各类对外投资的收益和可参考市值等信息。
并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日),会同投资中心分析判断各项对外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上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后分类计提投资减值准备;
7.2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与计量
7.2.1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方式包括以支付现金取得、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通过债务重组取得、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投资者投入而取得、企业合并而形成等;
7.2.2公司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取权益法核算;公司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或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取成本法核算;
7.3其他对外投资
7.3.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或属于进行集中管理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或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7.3.2公司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是公司购入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
7.3.3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7.3.4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经营性物业。
主要包括: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对于以出售为主要目的、局部物业临时性出租的产品仍在公司存货中核算。
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计量的,按照可使用期限为30年、残值率为5%的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进行分摊。
8固定资产管理
8.1管理原则
8.1.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指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等。
8.1.2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
正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维护、保管好现有固定资产,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
8.1.3公司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中心,经营性固定资产(以投资性房地产为主)的管理部门为投资中心;
8.1.4财务中心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应分类建立固定资产的辅助登记台账,定期与行政中心、投资中心等部门核对相符;
8.2固定资产的核算
8.2.1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价,包括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8.2.1公司的固定资产,从其取得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年数平均法)提取折旧,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除外。
8.2.3公司固定资产分类的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及残值率为:
8.2.4因出售、报废、盘亏等原因而减少的固定资产,应将其处置收入扣减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从处置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8.2.4每个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日),财务中心应会同相关部门分析判断各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上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后分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3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盘点
8.3.1公司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申请,经行政中心审核,报分管执行总裁审批后由行政中心统一负责购置或调配。
经营性固定资产由投资中心统一管理。
8.3.2固定资产购置应签订有效经济合同并严格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8.3.3固定资产领用须经申请领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在行政中心办理领用及出库手续,并由使用人妥善保管其领用的固定资产。
8.3.4固定资产由财务中心设立总账和明细账。
财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到账、卡、物相符。
8.3.5公司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
年终清查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中心、使用部门和审计等相关单位联合进行实地盘点。
不定期清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账务处理。
8.3.6财务中心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财务手续,对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应加强登记和实物盘点工作。
9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管理
9.1管理原则
9.1.1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资产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等。
9.1.2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9.2无形资产的管理
9.2.1无形资产计价原则: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其中公司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期研究阶段的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在一定条件下确认为无形资产;
9.2.2公司在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中自创的商誉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只有企业合并过程中产生商誉可单独入账。
9.2.3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储备用于后期开发建设或项目合作等用途为主,一般不在无形资产中核算。
9.2.3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分类,一般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10年(不含土地使用权);
9.2.4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国家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10资金筹集与管理
10.1资金筹集的原则
10.1.1合法性原则:
资金筹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0.1.2针对性原则:
通过资金预算、计划等手段预测资金需求,针对性地控制筹资规模;
10.1.3时效性原则:
安排好资金供应时间,确保资金筹集与生产经营的协调一致;
10.1.4经济性原则:
综合分析各种筹资渠道及相应的筹资成本,选择筹资成本相对最低的各种筹资方式的最佳组合;
10.1.5资金结构合理性原则:
适度控制债将公司财务风险与资金的获利能力控制在合理水平。
10.2资金筹集渠道及审批程序
10.2.1商业信用融资:
主要指公司的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等各类应付款项。
10.2.2中短期融资:
主要是公司通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渠道筹集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的对外借款。
10.2.3资本市场融资:
是公司通过资本运作所筹集的使用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的资金,主要方式包括筹措长期借款、吸收直接投资、对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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