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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手册
指导手册
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手册
(2011年8月修订)
毕业论文是完成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的综合实训。
毕业论文工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和实际工作能力,对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学士学位的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手册。
一、毕业论文的要求
毕业论文内容一般应包括工作计划和组织、中外文献资料的检索与阅读、方案比较与选择、调查研究、撰写论文等。
毕业论文应在保证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力求通过多样的形式达到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得到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锻炼,获得独立工作初步练习的目的。
毕业论文工作的程序是:
选题、开题→下达任务书→中期检查→评阅、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评定成绩→收存毕业论文→总结评估。
社会工作系应于第七学期初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选题,于第七学期中进行开题答辩并向每个学生发放毕业论文任务书。
学生应于第七学期末完成文献综述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学期集中用于毕业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6周。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开题
(一)选题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选题应符合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特点和研究方向,注重实用价值,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
选题切忌太大、太空、太泛、太陈旧。
2.因材施教原则:
毕业论文应以中、小型课题为主,份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选题的难度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可适当提高要求,以利于学生开阔眼界,激发兴趣,发挥学生潜能。
(二)选题来源
可来自指导教师承担的科研课题,也可是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践意义的自拟课题,也可是从社会调查中获取的实践课题。
选题可以是教师承担研究课题的一个专题,但应注意分清层次,明确各自的设计和实践内容。
选题来源包括教师科研、教师自拟、学生自选、社会服务、实验室(课程)建设和其他。
(三)选题类型
社会工作专业选题要有新颖性,要多反映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
选题类型包括应用研究型、理论研究型、社会调查型、社会热点难点型和其他。
(四)选题程序
毕业论文选题主要由指导教师提出,经社会工作系审定,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审批后,向学生公布选题指南。
本着双方自愿、合理调配的原则,通过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系统实现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双向选择,落实选题,并向学生下发《中原工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简称《任务书》,(附件8)]。
为确保毕业论文质量,每名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12人。
一般要求一人一题。
题目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法学系同意,报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批准。
毕业论文题目确定后,由学院按统一格式(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五)开题程序
根据《任务书》,学生查阅文献,制定研究方案,进行前期准备,然后向指导教师申请开题,并组织开题答辩会,经认可后方能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见附件3)
三、毕业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一)答辩委员会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组织学院答辩工作,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及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由符合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每组不得少于3人,由一名骨干教师担任组长,另设秘书1人。
(二)答辩的形式
采用公开答辩和小组答辩两种形式。
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小组答辩。
公开答辩由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持,参加公开答辩的论文应由各答辩小组推荐,原则上不低于答辩学生人数的3%。
毕业论文答辩应采用“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加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三)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委员会指派具有资格的教师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要求交叉评阅,指导教师不宜担任评阅教师。
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学生名单和日程。
如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有一方评定成绩低于60分,由答辩委员会审核其答辩资格。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未完成《任务书》工作量要求二分之一者;
2.论文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3.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抄袭他人成果者;
4.缺勤达到毕业论文写作总天数三分之一者。
(四)答辩具体程序
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宣布答辩开始及成员名单;每个学生答辩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以内,包括学生报告内容、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在答辩过程中,学生必须当场回答提问;答辩委员会(小组)确定学生答辩成绩及评语;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查公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5。
四、毕业论文的管理与要求
在主管院长统一领导下,由学院、社会工作系分工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一)学院的职责
学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管理工作。
1.审核并汇总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情况;
2.组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总结和评估;
3.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4.审核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5.协调学院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二)社会工作系的职责
社会工作系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全过程管理。
1.贯彻落实学院有关毕业论文管理规定,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拟定本专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2.做好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选题审查、中期检查,对初次担任指导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及时研究和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织专业答辩工作;
5.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6.认真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工作。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必须在指导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院关于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决定和安排。
2.引导学生了解和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的学术研究前沿动态和最新科研成果,注意培养学生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研作风。
3.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写作计划和开题报告,经教研室审查并报学院审核后,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
4.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定期检查督促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5.指导学生独立、按时撰写毕业论文,并对论文写出评语;受社会工作系委派,评阅其他指导教师负责的学生的毕业论文,并对评阅的论文写出评语;做好学生译文的评阅工作。
6.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7.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同时,要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修养教育,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8.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9.在毕业论文指导期间,指导教师应坚守岗位;指导教师出差期间须委派水平相当的教师代理指导,否则,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工作。
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2.重视毕业论文工作,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情况,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内容。
3.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保障人身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4.毕业论文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必须请假者,应严格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5.坚持科学态度,遵守学术道德,不弄虚作假,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对抄袭他人成果、请人代替完成或从网上下载他人论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6.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论文所有资料、成果原件整理后交指导老师(含电子版),由指导教师交社会工作系存档,经指导教师推荐方可发表相关论文。
五、毕业论文质量评价和监控
为保障我院毕业论文质量,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加大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力度,以防止有章不循,敷衍应付,以及只重形式,不重效果的倾向。
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标准,充分发挥学院、社会工作系两级管理组织的作用,我院将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评价与奖惩相结合,切实提高我院毕业论文质量。
(一)论文抽查
学院每学年组织督导组、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质量分析和评价。
随机抽取5份毕业论文的全套资料,包括毕业论文、外文翻译(译文及原件复印件)、指导教师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记录、毕业论文答辩记录等。
对于论文抽查质量较差或是存在较大问题的指导教师,学院将中止其指导教师资格。
质量评价指标专家用表见附件6。
(二)质量监控
把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
在毕业论文全过程中,学院和法学系要不定形式、不定方法、不定时间地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质量跟踪,特别是要加强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附件4),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或提出警示。
(三)工作总结
为客观地反映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在每届毕业论文工作结束之后,社会工作系应总结毕业论文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毕业论文选题分析和质量分析作为论文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文档管理
1.统计报表:
由社会工作系统一汇总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情况,存档并报学院备案。
2.成绩报送: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3-5天内,由社会工作系将成绩报学院。
3.总结报送: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社会工作系将总结交学院备案。
4.优秀论文报送:
社会工作系负责将本专业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按规范格式整理,汇总后报教务处。
5.毕业论文资料存档:
优秀毕业论文必须按规定上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其他毕业论文应由学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其它光盘、软盘、音像资料由法学系保存。
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政法学院负责解释。
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
二○一○年八月
附件:
1.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2.中原工学院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
3.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4.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毕业论文中期报告
5.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6.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毕业论文质量评价指标表
7.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8.中原工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及评审表
附件1:
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
社会工作(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2011年08月修订)
一、毕业论文资料装订要求
一套完整的毕业论文资料包括从选题到答辩结束的所有物化的材料,主要由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相关文件、文献综述、译文等部分组成,并按统一格式编写。
每份毕业论文资料单独成袋。
毕业论文按封面→内封→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封底的顺序装订成册;毕业论文相关文件按封面→目录→毕业论文选题审批表→毕业论文任务书→毕业论文评审表
(一)
(二)(三)→毕业论文答辩记录→毕业论文中期报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封底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二、毕业论文文本格式要求
(一)译文
通过文献查阅与翻译,进一步提高掌握使用外文的能力,熟悉法学专业的几种主要外文书刊,了解毕业论文课题的国内外信息与动态,如果论文的正文主体中包括文献综述内容此项可免。
1.阅读
每位学生必须阅读一定的专业资料(专著、期刊、学位论文、论文集、报纸文章、报告、标准、专利、教材、网络资料),完整或节选地整理一篇约3000汉字的译文。
2.翻译格式:
(1)外文;
(2)翻译格式:
①标题②署名③翻译正文④外文著录
(二)毕业论文正文
根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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