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时事政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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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时事政治
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时事政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团委:
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夯实足球人才根基、提高足球发展水平和成就中国足球梦想的基础工程。
近年来,校园足球事业取得了积极进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达到5000多所,举办各种比赛10万多次,青少年足球人口不断扩大。
但总体上看,校园足球发展还比较缓慢,发展不平衡,存在普及面不广、竞赛体系不健全、能力不足等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和《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现就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足球育人功能,遵循人才培养和足球发展规律,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培育健康足球文化,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为提升人口素质、推动足球事业发展、振奋民族精神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标准和项目引导,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增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活力。
坚持问题导向。
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加强基础条件和基础工程建设,持久用力、久久为功,促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健康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
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鼓励社会参与,整合多种资源,完善支持政策,形成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合力。
坚持因地制宜。
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基础,不断创造良好条件,鼓励探索多样化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模式。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青少年广泛参与、运动水平持续提升、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基础条件有力、文化氛围蓬勃向上的中国特色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体系。
普及程度大幅提升。
学校普遍开展足球运动,学生广泛参与足球活动,校园足球人口显著增加,学生身体素质、技术能力和意志品质明显提高,形成有利于大批品学兼优的青少年足球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体系。
支持建设2万所左右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25年达到5万所。
重点建设200个左右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
教学改革更加深入。
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体系,课程设置、教学标准、教材教法和教学资源等教学要素更加衔接配套,校园足球教学质量明显提升。
竞赛体系更加完善。
形成赛事丰富、赛制稳定和赛纪严明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球队建设、课余训练、赛事运行等更加规范,校园足球运动水平稳步提高。
条件更加有力。
中公师资配备补充、培养培训、评价机制和激励措施等更加多样有效,完成5万名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兼职教师的一轮培训;鼓励学生习练足球的综合评价体系更加健全;场地设施和运动安全管理更加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多元投入,形成青少年校园足球持续发展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
加强统筹推进普及。
统筹城乡区域布局,统筹各级各类学校,统筹各类社会资源,鼓励有基础的地方和学校探索实践,加大对农村学校帮扶力度,着力扩大校园足球覆盖面。
鼓励支持各年龄段学生广泛参与,积极开展青少年女子足球运动,让更多青少年体验足球生活、热爱足球运动、享受足球快乐。
以普及校园足球示范带动校园田径、篮球、排球等其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
扶持特色引领普及。
遴选一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重点建设一批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支持其加强建设、深化改革、提高水平和办出特色,发挥其在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中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和足球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整体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
培育文化巩固普及。
把开展竞赛、游戏等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让足球运动融入学生生活、扎根校园。
大力发展学生足球社团。
鼓励学校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搭建信息平台,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文化氛围。
(二)深化足球教学改革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积极推进足球教学模式的多样化。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一校一品”体育教学改革。
足球特色学校可适当加大学时比重,每周至少安排一节足球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要科学统筹足球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在课时分配、教师配备、教学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为足球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发布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标准,规范指导校园足球教学。
建设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资源库,鼓励各地各校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发共享高质量的足球教学资源,逐步实现优质足球教学资源全覆盖。
依托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校园足球运动研究基地,加强理论与与实践研究,提升校园足球运动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足球课外锻炼训练
要把足球运动作为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内容,鼓励引导广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积极参加校外足球运动。
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班级、年级和校级足球队。
鼓励组建女子足球队。
妥善处理好学生足球训练和文化学习之间的关系。
教育部门会同体育等部门指导学校制定科学的校园足球训练计划,合理组织校园足球课余训练,为喜欢足球和有足球潜能的学生提供学习和训练机会。
(四)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开展丰富多样的赛事。
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多样化的足球竞赛活动,形成“校校参与、层层选拔、全国联赛”的足球竞赛格局。
要组织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趣味性足球活动。
从小学3年级以上到初、高中学校,要组织班级、年级联赛,开展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
高等学校组织开展院系学生足球联赛和校际交流活动等。
鼓励学校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足球赛事和公益活动,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组织或参与国际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
形成稳定规范的赛制。
规范竞赛管理,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在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
实行赛事分级管理,建立县级、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小学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地市,初中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超出省(区、市)。
高校足球竞赛成绩要纳入高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从2016年起,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方案,依托行业组织、专业机构或社团等分级组织实施本地竞赛活动。
注重校园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的有机衔接。
维护公正严明的赛纪。
完善竞赛监督制度,使足球成为青少年学生体验、适应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
提倡公平竞赛,安全竞赛,文明竞赛,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严守赛风赛纪的约束机制。
规范青少年观赛行为,引导他们遵纪守法、文明观赛,形成良好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风气。
(五)畅通足球苗子的成长通道
各地要注重发现、选拔和重点培养学生足球运动苗子,认真组建本地学生足球代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集训、比赛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地方的体育、教育部门联合创建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为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提供综合服务。
组织全国性校园足球夏(冬)令营,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练集中培训各地选送的学生足球运动员。
建立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国家足球后备人才梯队、有关足球职业俱乐部和选派到国外著名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
依托全国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学生学习、升学和流动情况,并提供相应支持服务。
研究制定学生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
三、措施
(一)加强中公师资队伍建设
多渠道配备中公师资。
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配足补齐校园足球教师。
制订校园足球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志愿人员担任兼职足球教师。
完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为退役运动员转岗为足球教师或兼职足球教学创造条件。
建立教师长期从事足球教学的激励机制。
多方式培养培训中公师资。
加强体育教育专业建设,鼓励学生主修、辅修足球专项,培养更多的合格足球教师。
制定校园足球教师培训计划,开发相关培训资源,组织开展足球教师教学竞赛、经验交流和教研活动,着力提升足球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
2016年起,组织开展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骨干中公师资专项培训。
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方式的教师培训。
联合行业组织,聘请国内外高水平足球讲师培训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
选派部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管理人员、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到国外参加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
(二)改善场地设施条件
加快场地设施改造建设。
各地要把校园足球活动的场地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足球场地建设规划,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加大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创造条件满足校园足球活动要求。
鼓励建设小型多样化足球场地设施。
在现有青少年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中,规划和建设好足球场地设施。
推动场地设施共建共享。
各地要统筹体育场地设施资源的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鼓励各地依托学区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动中心,同步推进学校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和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向学校开放,形成教育与体育、学校与社会、学区与社区共建共享场地设施的有效机制。
(三)健全学生参与足球激励机制
把足球学习情况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
加强足球特长生文化课教学管理,完善考试招生政策,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
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
研究完善高校高水平足球队管理办法和招生政策,增加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数量,适度扩大招生规模。
拓展青少年出国交流机会,经过选拔推荐可以参加国际校园足球赛事和交流活动。
(四)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各地应当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投入,统筹相关经费渠道对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
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参与、多方筹措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
各地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提高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经费水平,支持学校开展足球教学、训练和比赛。
(五)完善安全保险制度
各地要加强校园足球运动伤害风险管理,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加强运动安全教育、检查和管理,增强学生的运动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完善保险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校园足球安全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各地要加大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力度,多渠道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职业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体育俱乐部、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公益活动。
完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校园足球领域。
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基金,多渠道吸收社会资金。
创新校园足球利用外资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资、国际组织、外国政府以及其他组织的支持。
四、组织领导
(一)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
教育部门应履行好青少年校园足球主管责任,负责校园足球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体育部门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相关服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场地设施规划与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推动校园足球工作的相关支持政策。
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支持力度,统筹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共青团系统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开展校园足球文化活动。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校园足球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制定校园足球专项督导办法,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决策、协调成员单位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讲师委员会,加强对校园足球的指导。
(二)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各地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实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项目,明确支持政策,增强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鼓励各地成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协会,承担本地校园足球的具体工作。
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质量监测,定期发布全国和各地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水平报告。
(三)优化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舆论环境
大力宣传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理念、育人功能,校园足球文化和先进经验做法,及时报道和播出学生足球赛事,鼓励影视行业和企业拍摄有关校园足球题材影视作品,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爱足球、看足球、踢足球的热潮,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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