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体艺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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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体艺工作的指导意见
会教发〔2011〕21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体+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教管中心、县直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体艺工作指导意见》随文下发,请积极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会宁县教育局2011年2月21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体艺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体艺工作,切实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和艺术素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生掌握体艺技能,明显提高身心健康为目的,大力实施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以加大体艺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保证体艺教育之必需,以构建体艺特长生成长渠道为平台,努力提升全县学校体艺教育工作水平,打金色牌,建设西北教育名县。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中小学体育场馆设施配备目录》标准,艺术教育设施达到《中小学学科仪器配备目录》标准;体艺教师专业化素质普遍提高;小学体艺特色学校达到40%,初中体艺特色学校达到60%,高中体艺特色学校达到100%;形成科学有序的“一条龙”体艺人才培养体系和训练机制,学校竞技体育、艺术类比赛水平达到全市前列,确保在省、市各类竞技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确保向上一级输送更多的体艺专业人才,学校体艺教学改革和课内外体艺活动取得长足发展,使我县青少年综合水平位居全市前列,率先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艺术类规定的基本要求,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艺术技能,学生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竞赛和激励机制;通过大力开展体艺教育工作,彰显学校特色,提升办学品位。
三、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体艺教育工作管理
强化课程管理。
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艺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照国家规定开齐音、体、美和音体美方面的综合实践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和调整。
体育课时:
义务教育阶段3节/周(含每周一节的体育活动课),高中阶段2节/周。
高中阶段学生必须修满体育课程11个学分,每个学分不低于18课时。
音美课时:
小学一至四年级各2节/周,义务教育阶段五至九年级和高中阶段各1节/周。
强化教学管理。
学校要依据教材内容,按照新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抓好体艺课堂教学管理,开展体艺教学校本教研,努力提高体艺教学质量。
加强体艺学科教研基地建设,全县每年举行一次体艺教学现场观摩教研活动,推广教学改革先进经验。
积极开发适合当地或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十二五”末,普通高中至少要开发完成5项校本课程,县直初中、小学至少要开发完成3项校本课程,乡镇中心小学、初中至少要开发完成2项校本课程。
强化活动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搞好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保证每周2节的课外艺体活动。
学校每学年必须举办全校性的运动会、艺术特长展示(表演)等大型活动,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健身游戏等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活动,开展跑操、远足、长跑、定向越野、夏(冬)令营、“冬季三项”锻炼等各种系列群体性活动,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
积极组队参加市、县举办的中小学生运动会、艺术大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让学生开阔眼界,增长才能。
(二)抓好体艺教师队伍建设
按课程标准配齐音、体、美专兼职教师。
到2015年,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配齐配强专业体育教师,村级学校配齐专职体育教师。
小学以每周16—18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以每周14—16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以每周12—14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
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计划》足额配备艺术学科专职教师,学校教学班在9个以上的,必须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各一名,9个以下的,配备音乐、美术兼职教师各一名,以满足学校艺术课程开设和各项艺术活动开展的基本要求。
落实体艺教师的相关待遇。
体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周课时核定,早操、大课间体艺活动、课外体艺活动、课余训练及体艺竞赛等工作均应计算成教学工作量。
要切实保障体艺教师权益,课时津贴、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要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取得优异成绩的体艺辅导教师在职称评审中要优先考虑。
每年由学校发放体育教师(满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0元的服装补贴。
重视体艺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
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县音、体、美专兼职教师轮流培训工作。
关心体艺教师的专业成长、教育科研、评优晋级和思想进步,造就一支敬业爱岗、高素质的体艺教师队伍。
(三)加大体艺教育教学投入
学校要加大投入,按规定配置必须的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学器材。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于体艺教学工作经费不低于全年公用经费的8%,高中学校要从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和收取的学费中安排不低于10%的体艺教学经费。
2011年开始,教育局统筹安排一定经费,重点建设体艺教育学科基地和体艺示范学校。
加强音乐室、美术室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必须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至少各一个,其他学校至少配备多功能教室一个,用于体艺教学活动,有条件的学校配备舞蹈专用教室和书画专用教室,保证教学需要。
(四)构筑体艺特长生成才通道
成立课外兴趣小组。
中小学要在开齐开好音体美课程的基础上成立音、体、美课外兴趣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强化指导教师职责,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加强对体艺特长生的指导培养。
多层面构建体艺学科教育基地,组建体艺特长班。
高中和有条件的初级中学、小学可根据自身办学特点,多层面建立体艺学科教育基地。
在县直中小学建立体艺综合教育基地,在具备体艺资源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选择确定体艺单科教育基地,分层次创建县直和农村体艺单科教育示范学校。
在初、高中阶段组建音、体、美特长生班,对体艺特长生进行专门指导培养。
高中在高三时可实行体艺分流教育,把有一定体艺基础的学生分流出来,集中进行体艺知识强化训练,既为省、市各类竞技比赛培养参赛人员,又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体艺专业人才,帮助他们走体艺成才的道路。
体艺特长生纳入高中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校每年必须招收一定数量的体艺特长生,有条件的学校可分别设置音、体、美特长生班,由学校组织术科测试,制订录取方案,自主招生。
对持有体艺等级证书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以招生学校新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下100分划定文化课成绩录取,经测试被录取的体艺学生,按该校正取生收费标准收费;未取得体育艺术等级证书但通过学校体育艺术加试认为成绩优异者,可按择校生录取(降分录取时不再另加优惠政策加分项),使高中每年招收的体艺特长生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中不少于5%。
建立体艺特长生培养激励制度。
学校要建立体艺特长生贫困助学机制和体艺特长生培养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促进体艺特长生的个性发展。
按照成果共用的原则,体育、教育部门共同举办中小学生各类体育比赛,建立适合广大学生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竞赛机制。
县上每两年至少举办1次以田径为主的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1次以球赛为主的单项学生比赛或l次课间操比赛;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要召开春季或秋季运动会,因地制宜地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
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各种体艺竞赛活动。
在市上每两年举办一次的青少年田径运动会,每两年举办一次的中学生球类运动会中,获学生运动会单项比赛前三名的队员、获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前三名的50%队员(主力队员),获得由市教育局颁发中学生二级运动员证书,享受初中升高中加10分的政策。
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三级、二级、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在初中升高中时分别享受10、20、30分的加分政策。
初中阶段参加体育、艺术等级测试,获得体育一级(艺术A级)、体育二级(艺术B级)证书的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分别享受20、10分的加分政策。
健全体艺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体艺专业学生的评定工作。
初中以上学校要建立健全体艺工作领导机制,专人负责体艺专业学生的培养与初级评定工作,并积极组织体艺专业较好的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体艺等级评定。
搭建艺术社团平台,提升全县艺术专业水平。
在校学生800人以上的学校要建立校级师生艺术社团,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和场地,落实专项活动经费,以保障师生艺术社团的正常排练、演出、学习等活动的开展,积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校级师生艺术教育活动社团。
依托校级师生艺术团,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教育局工会组建“会宁县少儿艺术团”、“会宁县中学生艺术团”和“会宁县教师艺术团”。
以三个艺术活动社团为平台,积极开展跨校际和面向社会的艺术教育活动。
(五)认真贯彻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咨询中心,定期组织生进行测试,充分发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教育、指导和反馈功能,测试结果要列入学生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对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此外,要关心重视病残、体弱学生,根据医嘱组织参加保健活动和康复锻炼。
建立完善公用经费支持学生体检制度,使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六)建立体艺教育考核评价机制
体艺教育要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局将体艺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
学校要建立健全体艺教育考核评价机制,把课堂教学、活动开展、特长生培养、竞赛业绩等作为体艺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管理资料,提升学校体艺教育水平。
(七)实行体艺教育督查通报制度
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体艺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校体育达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以及经费保障等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督导公告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水平作为关键性指标纳入评估体系,把学校参加市级以上的体艺竞赛成绩列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学校,在县级政府督导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将学校体艺工作开展情况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校长考评的重要内容。
(八)加强学校体艺安全保障
加强体艺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体艺教师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针对青少年特点,加强对大型体艺活动的管理,完善学校体艺和青少年校外体艺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
建立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学校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办法,为学校处理意外伤害事件提供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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