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晋石高速公路监理与试验检测工作职责管理规定试行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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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晋石高速公路监理与试验检测工作职责管理规定试行稿
泉州晋石高速公路监理与试验检测工作职责管理规定
(试行)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泉州晋石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简称“本项目”)质量管理,确保监理单位能更好的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试验检测服务单位的专业和技能优势,明确参建各方的权责,根据本项目合同文件及闽高路工[2010]4号文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质量检测和过程控制活动。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验、管理和监控。
3.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
试验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同属被建设单位(简称“发包人”)委托机构并对发包人负责,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和管理。
总监办和中心试验室是发包人委托的两家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在发包人合同授权范围内对共同的管辖标段履行监管职责,在工作中既要严格遵守合同,坚持原则,又要沟通协调、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推诿。
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单位派出机构,以下同)在业务上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独立完成合同规定的试验检测任务。
4.试验检测分两级进行
(1)施工单位自检。
(2)中心试验室抽检和验证。
二、权力和义务
1.发包人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监理管理及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2)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
(3)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关系。
(4)负责对各参建单位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检测监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按合同规定对参建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2.监理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督促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和审查试验室认定材料。
(2)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成果报告。
(3)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审批试验检测细则,同时抄送发包人。
(5)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
(6)负责施工单位试验检测监理工作,对施工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作指导、检查、管理。
(7)负责对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的指导、管理工作。
(8)检查中心试验室试的试验工作,不定期检查其试验室,核查试验室仪器设备完好情况、标定情况以及人员变更情况,并有权对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供业主参考。
(9)负责施工单位试验(包括标准试验、原材料、现场取样试验等)的旁站和相关资料的签认。
(10)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工作,不定期检查其试验室,核查试验室仪器设备完好情况、标定情况以及人员变更情况,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增加试验人员、更换不称职的试验人员和配备足够的试验仪器、设备等,必要情况下向发包人汇报。
(11)发包人或施工单位有外委试验检测,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应派员参加送样见证工作。
(12)要求中心试验室及时对各类试验仪器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和标定,保证试验的可靠性。
(13)负责施工单位现场各道工序质量控制,并有义务为中心试验室提供施工现场与试验检测相关的信息。
(14)为了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总监办有权根据现场施工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通知中心试验室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必要的取样试验或必要的现场检测(这项工作不受检测单位检测频率的约束)。
(15)要求中心试验室按合同和规范要求的频率或有关规定的频率进行试验和检测。
(16)组织落实发包人对试验检测方面的工作指令,负责落实发包人、省(市)高指、省质监站等各级检查有关试验检测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
(17)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有义务向中心试验室提供事故情况相关的信息,并向发包人报告事故情况。
(18)负责组织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
(19)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试验室主任联席会议。
(20)督促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定期(每月)收集、编制试验检测情况的汇总表,报总监办并抄送有关驻地办。
(21)根据合同文件,发包人授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
3.中心试验室的权力和义务
(1)按照合同和公路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负责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成果与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应及时、准确地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报告或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试验检测分析意见,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
(3)依据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计划同步编写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同时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应据此安排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4)应根据总监办传送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参照编制相应的试验检测细则,并报送总监办批准,同时抄送发包人。
(5)执行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作指令。
工作指令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传递,《工作联系单》发件人及接收人须签字,相关信息力求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工作联系单格式详见附件)。
(6)及时、准确地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检测数据。
(7)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工地例会及相关质量专题分析会议。
(8)参与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有义务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报告在检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9)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中间交工验收、发包人组织的交工验收和质监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10)参与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编制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总结报告。
(11)监理单位与试验检测服务单位都应承担交(竣)工验收、缺陷期管理等工作,各自负责监理及试验检测部分。
(12)根据合同文件规定,发包人授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
三、监理与中心试验室工作界面划分
(一)中心试验室的工作范围按试验室临时资质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二)合同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除中心试验室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外的其他检查项目,如结构尺寸、高程、轴线偏位、砌体坡面平整度、钢筋间距(位置)等,借助于量尺、测量仪器进行的检查项目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
(三)中心试验室临时资质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以外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委托有交通部门确认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
四、试验管理控制及批复程序
(一)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和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和试验,以及决定是否可用于工程。
验证试验采取随机抽样试验,并按以下要求进行:
1、对于施工单位自供材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根据报告进行审查,中心试验室根据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指令对拟采购的的产品与施工单位同步进行试验,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检测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试验结果,并审批是否同意采购。
对于甲供材料,应按甲供材料质量控制流程办理(见甲供材料质量控制流程图),重要构件与设备(如桥梁伸缩缝、锚具、防水板等)由监理工程师审批,报备发包人。
2、材料或构件运入现场后,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自检试验,中心试验室进行取样试验。
然后施工单位填写包括材料来源、数量、拟用部位、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的《进场材料报验单》并附自检检测后的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会同中心试验室抽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材料和商品构件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并应由施工单位运出场外,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备查,并抄送工程处。
原材料控制工作流程图:
甲供材料质量控制流程图:
(二)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主要包括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级配筛析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标准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把标准试验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抄送发包人。
2、施工单位应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按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标准试验,并把标准试验的报告及审批表格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监理单位应派出试验检测人员参加施工单位试验的全过程旁站,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3、中心试验室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验证。
4、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中心试验室对比试验结果及时对标准试验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抄送中心试验室,报备发包人,未经中心试验室对比试验的标准试验结果不得用于工程,监理工程师不得进行审批。
(三)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施工、钢筋制作安装、T梁吊装、钢筋焊接等需要通过预先进行工艺试验,以对其可靠性加以验证。
工艺试验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艺试验的方案和组织实施办法审批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可要求中心试验室共同研究,给予批复,并报备工程处。
2、旁站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并作出详细记录。
3、试验结束后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工艺试验总结报告,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报业主备案。
(四)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主要是施工过程中进行符合性的抽样检查试验,主要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土石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压实度、混凝土的强度等测定和试验。
抽样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
1、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标准要求,全频率自检试验,监理单位应派出试验检测人员进行旁站,并根据中心试验室抽检结果对施工自检试验资料签认,并将相应试验结果及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工序(或分项)施工质量进行判定。
2、中心试验室应按施工单位抽样基础上不小于20%的频率独立进行取样检测试验。
对无资质条件开展的试验项目需经发包人批准(同时告知监理)委托有交通部门确认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以鉴定施工单位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3、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检查或巡视中,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时,可以利用中心试验室或施工单位的试验仪器进行独立取样和进行抽样试验。
必要时可要求中心试验室复验(不受频率约束)或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抽样频率。
4、施工单位应将试验结果每月汇总上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当月所有试验结果汇总评价报总监办、发包人备案。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工序(或分项)施工质量进行判定必须依据中心试验室抽检结果进行,对中心试验室抽检不合格工程的质保资料不得进行签认。
(五)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成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
各工程或工序完成后,进行规定的验收检测。
主要包括桩基检测、路基承载力检测、路面及其基层验收检测、路基验收检测、桥梁主要构件的验收检测、结构检测、高边坡防护工程检测等。
1、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试验的准备工作,向监理工程师和中心试验室提交试验方案及计划安排,并报备工程处。
2、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试验方案进行审查并形成意见,最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试验方案审批意见。
3、监理对验收试验过程进行旁站,签认试验记录,并审查试验报告,报发包人备案。
五、检测与监理工作的配合与衔接
(一)总监办与中心试验室对工程质量控制的职责分工
1、监理单位是工程施工监督的主体,主要是对施工现场的过程及施工单位现场自检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对施工单位的试验进行旁站工作。
2、中心试验室是独立的第三方检测单位,主要通过必要的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验证(主要进行对原材料独立抽样试验、标准验证试验、现场实体抽检试验等),为总监办提供检测数据,其业务上受总监办的管理。
3、中心试验室在材料的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及时将试验资料提供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下发监理通知单或工作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中心试验室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测。
4、中心试验室在现场检测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告知监理工程师下发监理通知单或工作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二)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
1、监理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管理
(1)监理单位派出试验检测人员对施工单位试验工作中的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及抽样试验进行旁站,确认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试验工作符合试验规程的要求及数据的真实性。
试验控制工作流程:
(2)总监办应组织试验专监对施工单位试验室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
主要的工作内容为:
1)试验仪器是否完好,仪器标定是否过期,试验工作是否有序开展。
2)试验资料的检查。
检查试验资料与仪器使用记录和原始记录的一致性、试验记录与试验报告是否有漏签及试验时间符合逻辑性。
3)试验资料报批的及时性,试验资料的完整性、数据追溯性。
4)工地试验室各项管理工作及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3)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在岗情况,现有试验检测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进度试验的需要。
施工单位试验室主要负责人员如离岗,需报总监办批准。
(4)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已进场的各种原材料的存贮、堆放、使用及其部位进行检查。
2、监理与中心试验室对砼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试验室应根据图纸及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尽早完成配合比设计工作,上报监理工程师。
中心试验室根据监理单位传递的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及时进行验证试验并提供验证报告,监理工程师根据验证结果进行审核批复。
(2)必须按配合比设计要求的各种材料进行混凝土拌合物的生产。
拌合现场的材料堆放储存要规范,不同料场的材料不得混堆,要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材料按规定及时进行自检。
(3)混凝土拌合物开盘施工,施工单位试验室填写《混凝土开盘通知单》,施工单位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要审核签字。
现场监理签认开盘通知单并旁站拌合楼的开盘生产。
(4)施工单位试验室要派专人对拌合楼混凝土生产及施工浇筑现场进行质量控制,不得随意改变配合比进行混凝土拌合物生产,施工现场混凝土入模的和易性要满足设计要求。
监理现场人员有权要求不合格的混凝土拌合物不得用于结构实体施工,并及时与中心试验室联系进行现场检测,监理工程师根据检测结果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合理调整施工配合比,以满足施工的要求。
(5)施工单位试验检测人员在出料稳定后,按规定的频率制取混凝土强度抽样试块。
中心试验室根据监理工作联系单抽取混凝土试块,拆模编号后立即送入现场混凝土标养室进行养护。
对于隧道及砼路面,按照规定的频率对实体取芯进行相关试验。
(6)结构混凝土28天抗压强度试验完成后,如符合要求,中心试验室每月汇总一次混凝土抗压强度抽检数据报监理工程师。
不符合要求的部位,中心试验室及时告知监理工程师,进行强度回弹检测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强度验证,以确定是否返工。
混凝土拌和控制流程图:
3、监理与中心试验室对现场压实度检测控制
(1)填土路基施工。
现场路基碾压完成后,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压实度自检,现场监理旁站。
压实度符合要求后,施工单位以《路基填筑报验单》形式通知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
中心试验室检测人员、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验收,中心试验室检测人员按照频率要求进行压实度抽检工作,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规范要求检查验收除压实度以外的其他实测项目,工作完成后中心试验室检测人员及时将压实度抽检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
如实测和抽检结果均合格,由监理单位签认施工单位路基所有自检资料和《路基填筑报验单》后可进行下道工序。
如抽检结果不合格,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返工、合格后再报检。
(2)填石或土石混填路基施工。
现场监理按照试验段确定的工艺要求、机械组合、碾压遍数控制。
检测的沉降差等符合路基施工规范的要求,可进行下道工序,反之,复压。
(3)涵、墙、桥背的填筑施工,按上述第
(1)点填土路基施工程序执行。
(4)中心试验室的压实度资料要按照路基分项工程的划分,分别整理归档,完成一个分项工程后,进行资料整理并交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项评定工作。
现场压实度检测流程图:
4、其它现场试验检测项目的控制
对其他现场试验检测项目,采取施工单位与中心试验室共同检测,如弯沉、锚杆拉拔、地基承载力、泥浆性能指标试验等,如试验结果不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
六、常规试验检测项目及工作时限要求
工程项目
试验检测项目
工作时限要求
路基土石方工程
击实试验
接到样品3天内出试验结果。
密度及含水率试验
取样后2天内出试验结果。
比重试验
取样后2天内出试验结果。
界限含水率
取样后2天内出试验结果。
颗粒分析
取样后2天内出试验结果。
承载比(CBR值)验证
取样后8天内出试验结果。
土工织物各项物理力学指标
取样后2天内出作出委托。
压实度
1天内出结果
弯沉
1天内出结果
桥梁、隧道工程
水质分析
取样后1天内作出委托
水泥试验(项目包括:
安定性、细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强度检测待达到龄期后即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1天内出试验结果)
取样后1天内进行试验
钢筋原材及接头试验(项目包括:
拉伸试验、弯曲试验)
取样后当天进行试验
砂、石材料试验(项目包括: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量、表观密度、压碎值、针片状含量、石粉含量)
取样后1天内进行试验
粉煤灰(项目包括:
细度、需水量比、含水量、烧失量)
取样后当日进行试验或取样后1天内作出委托
混凝土外加剂性能试验
取样后1天内作出委托
混凝土配合比验证(项目包括:
稠度试验、凝结时间、泌水、表观密度、含气量、抗压强度等试验)
在施工单位试配结束后1天内备料进行拌合试验
坍落度试验
即时出试验结果
砼(砂浆、水泥浆)抗压强度
试件制作完成后28d出报告
块(片)石饱水抗压强度
制样后3天内出具结果
钢绞线及锚具(夹片、连接器)
取样后1天内作出委托
地基承载力
当日出具试验结果
橡胶支座
取样后1天内出作出委托
锚杆、型钢、防水材料
取样后1天内作出委托
结构检测
在达到要求龄期后即可进行检测
锚杆抗拔力检测
当日出具试验结果
注:
上述规定是在正常情况下做出,若遇到多样或天气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时间限制。
七、试验资料的签认
(一)施工单位试验资料
项目部试验室的试验报告、记录资料栏中的批准由试验室主任签字,审核、复核由试验技术负责人签字,编制、计算、试验由试验检测人员签字。
项目部的试验资料中监理意见栏签认:
记录资料由监理旁站人员签认,报告资料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报告附上《标准试验批复单》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报告和中心试验室的平行试验报告进行审批签认后抄送给中心试验室、各驻地办、发包人。
(二)检测单位试验资料
试验报告、记录资料栏中的批准由试验室主任签字,审核、复核由试验检测工程师签字,编制、计算、试验由试验检测人员签字。
试验结果完成后须提供2份试验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试验工程师签认后退还1份给中心试验室存档,监理工程师根据中心试验室提供的检测报告对施工单位的检测数据进行评判和质量评定。
(三)外委试验资料
对于需要外委试验检测的,施工单位需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取样需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在场,并对样品进行双方签字封存,由监理工程师一同前往见证送样。
详细登记外委试件送样台帐,外委试验报告出来后,需复印报送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各存档一份。
(四)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交通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
试验报告的签发和审核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八、本管理规定由泉州晋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晋石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
晋石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编号:
需检测合同段
要求检测时间
发件人/时间
收件人/时间
发出单位
接收单位
检测对象
及相关说明
检测内容
备注:
注:
1.本单用于业主、总监办或驻地办与中心试验室间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发件人及接收人须签字。
2.相关信息力求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工作联系单应明确工程地点、部位、试验项目内容及时限、技术要求等相关信息;如检测评定有特殊要求时,发件人应在备注栏中详细填写评定标准,检测单位按照联系单上的标准进行检测。
3.本联系单一式二份,发件及接收单位各一份。
晋石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编号:
需检测合同段
要求检测时间
发件人/时间
收件人/时间
发出单位
接收单位
检测对象
及相关说明
检测内容
备注:
注:
1.本单用于业主、总监办或驻地办与中心试验室间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发件人及接收人须签字。
2.相关信息力求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工作联系单应明确工程地点、部位、试验项目内容及时限、技术要求等相关信息;如检测评定有特殊要求时,发件人应在备注栏中详细填写评定标准,检测单位按照联系单上的标准进行检测。
3.本联系单一式二份,发件及接收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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