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产险备案N43道路地铁高铁工程保险附加险条款共123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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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产险备案N43道路地铁高铁工程保险附加险条款共123个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地铁、高铁工程保险附加险条款(共113个)
本附加险为道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地铁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地铁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高速铁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高速铁路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
一、扩展类(需加费)(31个)
1.空运费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但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
本条款项下的空运费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得超过以下列明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免赔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2.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第一部分扩展承保所附清单列明的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失。
因电器或机械故障、运转失灵、冷却剂或其它液体冻结、润滑剂有缺陷或机油、冷却剂缺乏等机器设备内在原因所致的损失除外。
但由此引发意外事故,导致的后果损失予以赔偿。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船及飞机的损失除外。
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应以该机具、设备的重置价投保,该重置价是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设备所需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总保险金额:
年费率:
保险期间:
自至。
附加保险费:
每次事故免赔额: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3.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本保险单第一部分项下保险财产施工造成已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4.契约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契约责任而应承担的,对任何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第二部分项下规定的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应将有关契约向本公司申报,并得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5.清除污染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受到放射性污染及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损失造成污染的保险财产进行清除的特别费用。
清除污染费用包括:
(一)为修理受损物件必需发生的清除污染费用,例如:
对在正常操作过程中暴露于离子辐射的部件进行清除污染的费用;
(二)为接触受损物件而发生的费用,例如:
卸去及重新放置护罩和防护墙的费用;
(三)为防护受损物件的人员而发生的费用,例如:
防护服,为避免辐射而设置阻隔物的费用;
(四)受损物件因正常操作过程中无法修理,只能重置所发生的额外费用;
(五)受损物件修理后,根椐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试验、检查、验收而发生的费用;
(六)转移和处置放射性残骸的费用。
本条款项下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但本保险单第一部分承保的财产,其通常的修理费用不受限额的限制。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6.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它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但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除外。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7.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根据本扩展条款规定承保被保险财产在建筑、安装过程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地下水位降低、基础加固、隧道挖掘以及其它涉及支撑因素或地下土地施工而造成以下列明的建筑物突然的、不可预料的物质损失。
作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被保险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本公司提供书面报告以证实被保险工程开工前原有建筑及周围财产的状况良好,并已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本公司不负责赔偿因工程设计错误造成下述建筑物的损失,以及既不损害建筑物的稳固又不危及使用者安全的裂缝损失。
工程建设期间,若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安全措施,该项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本条款承保的建筑物:
(或后附清单)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附加保险费:
8.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
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
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9.灭火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扩展承保由保单承保的风险引起的下列损失:
(一)灭火过程中的费用
(二)清理水和其他物质的费用
(三)清理费用
(四)暂时性防护设施建造费用
本保单对财产和灭火费用的责任不应超过每次事故。
灭火费用不应计入本保单项下财产的重置价值内。
本保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0.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特别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限内由于安装错误、设计错误、原材料或铸件缺陷以及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但对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前即已发现错误并应予以矫正的费用除外。
本特别扩展条款既不承保直接或间接由于火灾、爆炸以及任何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不承保任何第三者责任。
保证期的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证期:
个月
每次事故免赔额: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附加保险费:
11.内陆运输扩展条款1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地点到本保险单中列明的工地,除水运和空运以外的内陆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
但被保险财产在运输时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及装载。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险财产总价值:
每次运输最高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12.内陆运输扩展条款2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单扩展赔偿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项下承保的由本地供给的物资在保单限定的地域内,运往建筑工地的陆上运输途中,而不是水上运输或空运途中,由于碰撞、冲击、洪水、地震、水灾、地崩或山崩、地陷、盗窃或火灾引起的损失。
如果需要在工地外储存,则要加批“防火设施特别条款”和“工棚、库房特别条款”。
本保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本地供给物资的总价值:
每次运输最高保险金额:
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13.埋管查漏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下列项目:
(一)流体静力试验后的查漏费用(包括特殊设备的租用费、运输费和操作费)
(二)为查寻及修补漏点而产生必要的土方工程费用。
例如,对未受损壕沟的开挖,管道覆盖层的剥离和复原。
但上述泄漏必须系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事故,或由工地的施工错误所造成,并且%的焊缝已经×光检查,所有发现的缺陷均已排除。
本条款不负责赔偿焊缝的错误修理造成的费用。
每一流体静力试验段的赔偿限额:
保险期间最高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4.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第一部分除外责任”第一款项下的措辞修改为:
“如果在损失发生前就发现由于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但不包括安装错误)直接引起而需要被保险人对该错误进行矫正的所用的部件修理以及重置的费用;”
但是,本批单不适用于土建部分项目。
附加保险费:
15.核燃料组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根椐以下条件扩展承保燃料组件的损失。
(一)定义
核燃料组件包括:
1.核燃料(可裂变的,或增殖的,或化合的,或合成的原料);
2.燃料包层;
3.支撑结构。
(二)承保期限
在本保险单有效期限内,本条款承保期限自燃料组件在安装工地卸下起,至每一燃料组件置入压力反应堆的位置后止。
若本条款承保的平均持续时间超过个月,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申请延长期限。
(三)一旦发生损失,本条款负责赔偿扣除免赔额后的所有损失修理费用,该费用包括:
1.从损坏的燃料组件中提取燃料,并对此检查和储存的费用;
2.修理或重新放置燃料包层及支撑结构的费用
3.重新加工处理受损核燃料的费用;
4.重新放置受损核燃料的费用;
5.将核燃料、燃料包层及支撑结构组装成燃料组件的费用;
6.运输和保险费用,包括为获得必要的进口和运输许可而支付的费用。
任何受损燃料组件的赔偿金额都不超过该燃料组件在保额中所占的比例。
每次事故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燃料组件的实际金额׉/年度)
燃料组件的实际金额:
日期燃料重量(吨)实际金额:
。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6.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工地外的储存物,但该储存物的金额应包括在保险金额中。
被保险人应根椐本公司要求提供:
(一)工地外储存的地址:
(二)储存物的最高金额:
(三)储存期限:
被保险人应保证:
(一)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有安全警卫人员24小时值班;
(二)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符合储存物的存放要求。
每一储存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7.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风险造成工程图纸及文件的损失而产生的重新绘制,重新制作的费用。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8.业主现有的或由被保险人看管照料的财产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单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项下扩展承保业主现有的或由被保险人看管照料的财产。
保险财产:
保额:
上述财产必须是开工前状况良好并且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
由于震动、移动、减弱支撑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只赔偿保险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倒塌,对于不损伤其稳定性和危及使用人安全的表面损坏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不赔偿:
与工程性质或施工方法有关的可以预见的损失。
保险期间内,为预防损失或缩小损失程度而发生的费用。
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19.专业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工程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外。
上述赔偿费用应以损失当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0.压力反应堆特别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压力反应堆及内部物体(燃料组件及吸收器成份除外),对通常修理费用及清除污染费用不作区别,本条款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
压力反应堆的外部范围根据附件第号图纸所示确定。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燃料组件---核燃料(可裂变的,或增殖的,或化合的,或合成的原料),燃料包层及相关的支撑结构。
吸收器成份---关闭杆、控制棒及相关的结构材料。
21.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承保的火灾和其它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及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2.地下炸弹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总除外责任
(一)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恐怖行动、谋杀、政变。
”不适用于工程开工前就已在地下或水下埋藏的炸弹、地雷、鱼雷、弹药及其它军火引起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3.放弃代位求偿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公司同意放弃由于支付本保险单项下的赔款而可能获得的,对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所有的代位权,但须以本条款的所有被保险人都遵守本保险单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为前提。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4.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重建或修复受损财产时,由于必须执行公共当局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但以下列规定为条件:
(1)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况下执行上述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a.本条款生效之前发生的损失;
b.本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
c.发生损失前被保险人己接到有关当局关于拆除、重建的通知;
d.未受损财产(但不包括被保险的地基)的修复、拆除、重建。
(2)被保险人的重建、修复工作必须立即实施,并在损失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工;若根据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及其附则,该受损财产必须在其它地点重建、修复时,本公司亦可赔偿,但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因此增加。
(3)若在本保险单下保险财产受损,但因保险单规定的赔偿责任减少时,则本扩展条款责任也相应减少。
(4)本公司对任何一项受损财产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附加保险费:
。
25.急救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急救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26.建筑、安装施工机器、设备扩展条款B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公司按照下列条件扩展承保所附清单列明的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失:
(1)本公司仅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在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场地是指为本工程建设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征用的施工场地)发生的施工机器、设备的损失;
(2)本公司对于任何领有行驶牌照的公路车辆或船舶不承担保险责任;
(3)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操作人员在使用建筑、安装施工机器、设备过程中发生的倾覆、火灾、爆炸的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本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电器或机械故障、运转失灵、冷却剂或其它液体冻结、润滑剂有缺陷或机油、冷却剂缺乏等机器设备内在原因所致的损失除外;
(4)在被保险人必须将所有建筑、安装施工机器、设备放置于20年一遇洪水标准以上的地点的情况下,本公司才对因洪水造成的施工机器、设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冻灾、测试、维修、酒后或无有效证件操作引起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应以该机具、设备的重置价投保,该重置价是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设备所需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总保险金额:
年费率:
‰
保险期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加保险费: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
;
27.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B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仅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承保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或临时支撑受损保险标的财产的费用,但不包括永久性支撑或重新设计支撑、加固的费用以及清理非保险标的财产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附加保险费:
。
28.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B
兹经被保险人要求,本公司同意,本保险单扩展承保保险工程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而导致其他保险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失。
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负责校正设计错误、工艺不善或原材料缺陷的费用。
本公司对于上述原因导致的该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条款项下提出索赔,被保险人须负责对引起事故原因的具体项目的设计错误和原材料缺陷和工艺不善予以举证。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免赔额: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
;
附加保险费:
。
29.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B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第一部分除外责任”第一款项下的措辞修改为:
“如果在损失发生前就发现由于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但不包括安装错误)直接引起而需要被保险人对该错误进行矫正的所用的部件修理以及重置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本条款项下提出索赔时,被保险人须负责对引起事故原因的具体项目的设计错误和原材料缺陷和工艺不善进行举证。
但是,本批单不适用于土建部分项目。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附加保险费:
。
30.地下管道钻探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经交付了附加保险费,保险人对在河流、铁路路基、公路等下方水平钻探作业时遭受的损坏,在以下列明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但作为被保险人的承包商必须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并且在开工之前必须根据最新的技术对地质状况进行分析,并采取合适的钻探方法。
保险人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不负责赔偿:
(一)未达到钻探目标位,偏离预定方向;
(二)钻探泥浆的损失;
(三)水平钻探作业区管道外部绝缘材料的损坏。
保险金额(钻探费用+铺设管道的材料价值+钻探设备价值):
每次钻探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费率:
免赔额:
每次事故损失金额的20%,每次事故至少。
发生保险损失并经保险人赔偿后,上述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1.转移至安全地点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为避免可能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而将保险财产临时性转移至邻近的安全地点时的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二、扩展类(无需加费)(9个)
1.交叉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一被保险人均持有一份独立的保险单,但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一)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
(二)已在或应在劳工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
本公司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由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2.升值条款
如果在保险期内,工程合同的实际合同总价值将超过原先估计的合同总价值,则本保险单第一部分的保险金额应相应增加,但增加部分不能超过原保险金额的%。
3.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
(一)被保险的承包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保险工程的损失;
(二)因受损部分完工证书签发前的建造期内的施工原因引起,在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损失。
保证期的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证期限:
个月
附加保险费:
4.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被保险的承包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保险工程的损失。
保证期的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证期限:
个月,自年月日时起到年月日时止。
附加保险费:
5.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
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一)任何个人参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
(二)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三)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或抵制厂方关闭工厂而采取的故意行为;
(四)任何合法当局为预防,或试图预防该故意行为,或为减轻该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双方进一步同意:
(一)除下述特别条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单所有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等均适用于本扩展条款。
本保险单的责任范围亦将包括本扩展条款承保的损失。
(二)下述特别条件仅适用于本扩展条款特别条件。
1.本保险单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1)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延迟、中断、停止;
(2)任何合法当局没收、征用保险财产造成被保险人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
(3)任何人非法占有建筑物造成被保险人对该建筑物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但本公司对上述
(2)及(3)项下被保险人的权益丧失之前,或临时丧失期间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负责赔偿。
2.本保险对下列原因引起的直接、间接损失不予负责:
(1)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无论宣战与否)、内乱;
(2)兵变、民众骚动导致的全民起义、军队起义、暴动、叛乱、革命、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
(3)代表任何组织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个人采取的旨在动用武力推翻或用恐怖及暴力行为影响政府的行动(合法的或事实上的),一旦发生诉讼,且本公司根椐本特别条件申明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时,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则举证之责应由其承担。
3.本公司可随时注销本保险,并将该注销通知以挂号信寄至被保险人最近提供的地址。
届时,本公司按比例退还未到期部分的附加保费。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6.机器设备试车考核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机器设备的试车,但为期不超过(由第一次试车开始起计)。
若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坏,本公司概不负责(但因机器安装时的错误除外)。
对于部分投入使用或交接完毕的机器设备,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对于未投入使用或交接的,只要不超过规定的期限,保险仍然有效。
如使用二手的机器设备,保险责任从试车开始起即告终止。
7.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原有的地下电缆、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造成的损失,但被保险人须在工程开工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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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寿产险 备案 N43 道路 地铁 铁工 保险 附加 条款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