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部制度汇编0914修订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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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部制度汇编0914修订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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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部制度汇编0914修订1
工程建设部
规章制度汇编
2012年9月修订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工作程序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工程建设部组织机构设置
工程部主任
工程部副主任
工程部副主任
技术科
综合科
办公室
项目二组
项目一组
项目三组
项目一组
总工程师
施工管理科
基础项目组
工程建设部工作分工
一、主任:
负责工程部的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工作。
二、副主任:
负责建设工程的报批报建工作。
分管综合科工作。
三、副主任:
负责建设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分管技术科工作。
四、总工程师:
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及监理管理工作。
分管施工管理科工作。
五、成员:
工程建设部工作职责
一、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制订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
二、负责工程报建工作。
三、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文物普探、地质勘察、定位放线等协调工作。
四、做好“三通一平”等施工现场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五、参与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工作,配合其他部门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六、配合有关部门的勘察设计、方案论证工作,组织开工前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七、落实各工程项目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八、依据工程合同、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助监理做好有关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办理授权范围内的现场签证。
九、督促、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十、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和监理大纲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十一、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审定各工程项目业主供应材料、设备采供计划,配合监审部做好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考察选购和验收交接工作。
十二、依据合同审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付款申请单。
十三、组织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十四、预审各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及时移交监审部审计。
十五、负责与质量监督、质量检测等部门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与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部门的联络协调。
十六、负责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十七、负责各项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及时处理使用(管理)部门、住户的报修。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建设部技术科工作岗位职责
一、负责编制新校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上报学校。
在年度计划下达后,作出各施工项目的工作计划。
二、协助总工室做好施工图纸审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协调会。
四、负责组织联系设计、勘察单位,解决施工阶段的技术问题。
五、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各项目工程的实施情况,检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遇有较大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六、负责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工程款拨付的初审工作。
七、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工程月报及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八、负责配合监审部做好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及甲供材料、设备等招标工作的技术参数的提供;配合其他部门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九、协调处理部门内各工作岗位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负责技术资料的征订及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程建设部施工管理科工作岗位职责
一、按照上级安排的基本建设计划,确保年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二、认真阅读、熟悉施工图纸,及时提出图纸中出现的问题。
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可预见的变更写出书面报告,报有关部门审阅,尽量减少边施工边修改的被动局面。
三、在施工前配合监理对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并如实记录交底内容,在施工中认真检查落实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并独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四、施工前对工程所需甲供材料,要求各项目组责任人必须认真审查,注明各材料规格、型号及所需日期(粗略估计),以便组织备料。
督促做好甲供物资的检测工作,特殊情况报有关部门领导协商解决。
五、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深入施工现场,做好监理及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和现场签证,及时做好施工日记,能及时回答领导提出的有关工程问题。
六、加强工程变更及工程款的管理。
收到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工程款拨付申请后及时初审后报技术科审核,由技术科依次按程序上报。
变更通知除注明变更原因及内容外,须注明增减工程量及材料计划。
七、熟悉工程预算定额,了解计价程序,在工程结束、施工单位提供决算后二十天内完成决算预审工作(包括材料决算),报技术科初审后,由技术科依次按程序上报。
八、负责对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监督管理,发现项目经理经常不在现场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要及时指出并上报工程部。
九、负责对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认真核查监理人员在现场管理中履行职责情况。
十、做好所管项目技术资料的保管及归档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程建设部综合科工作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分管主任布置的有关报建报批方面的工作,熟悉与报建工作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办事规则,熟悉前期准备工作的办事程序、各项收费规定和减免政策。
二、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和洛阳市建委、规划、人防、消防、审图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协助分管主任办理项目的具体报建、规划报批、申请减免费用、开工审批、交费等手续,申领与基建工程有关的各种证照。
三、负责与环保、环卫、市容、市政等单位的日常联系,及时办理项目的渣土外运、施工噪音、夜间施工、污水排放等有关手续。
四、负责与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电视等单位的日常联系,办理水电增容有关手续,办理各项工程项目后期通电、通水、通话、通视手续。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建设部办公室工作岗位职责
一、按规程负责做好各类文件、信函、邮件、电话、传真等的接收、登记、分送、回收、归档、保管等工作。
二、负责工程部工作人员、各项目总监及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人员的出勤考核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经费、账务管理及日常办公开支事务。
四、负责办公室办公用品的分配和采购工作。
五、负责工程部的打字、文印等工作。
六、负责对外接待及内部各种会议的筹备、接待工作,并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负责工程部内部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各类统计、报表及其管理工作。
九、负责配合其他科室搞好各项服务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管理员(土建工程)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对分管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与管理。
二、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等工作,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协助办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等相关工作。
三、坚守工地一线,严格按照施工图纸、验收规范进行规范化的施工监控管理;负责施工现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的监督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分管项目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质量及时监督检查,跟踪检查钢筋、水泥、砂石、砖等化验报告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等内容,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及时监督清退出场。
五、及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监督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员(安装工程)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对分管项目的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
二、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等工作,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协助办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等相关工作。
三、坚守工地一线,严格按照施工图纸、验收规范进行规范化的施工监控管理;负责施工现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的监督工作,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分管项目安装分项工程所使用的施工材料、设备及安装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原材料、设备,及时监督清退出场。
五、及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监督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收发和保管设计院及各部门发送的各种图纸、文件、经济签证、变更通知、工程合同等资料。
二、负责各类工程建设计划、投资计划及报表工作。
三、负责工程变更内容的工程量、报价单等内容的初审工作。
四、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单项及单位工程的预结算对量、初审工作,初审后及时报送分管领导。
五、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工程月报及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建设部工作人员“十不准”
为确保新校区建设工作健康、高效、有序进行,实现“质量、功能、造价、进度、安全、廉洁”六统一目标,使新校区建设项目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阳光工程,特提出工程建设部工作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二、不准向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三、不准向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四、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参与宴请,损害业主形象。
五、不准接受承包单位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六、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七、不准徇私情,将自己亲属、朋友安排在承包单位工作。
八、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九、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十、不准在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销各种票据。
第二部分
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所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检测由监审部负责组织招标。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由总工室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四、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由监审部负责组织招标。
施工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的复印件交工程建设部备查。
施工单位项目部进驻施工现场后,由工程建设部对施工单位项目部成员进行核验。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因特殊原因需撤换项目经理,由工程建设部报新建办审核,常务副指挥长批准,撤换其他人员由工程建设部主任审批并报新建办备案。
工程建设部负责对项目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工程建设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
五、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由监审部负责组织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监理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监理合同等文件的复印件交工程建设部备查。
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后,由工程建设部对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人员进行核验。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因特殊原因需撤换总监理工程师,由工程建设部报新建办审核,常务副指挥长批准,撤换其他监理人员由工程建设部主任审批并报新建办备案。
工程建设部负责对监理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工程建设部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六、开工前,由工程建设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负责与质量监督部门的日常联系,办理报验手续。
七、工程建设部依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各管理层次的责任和权限,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八、工程建设部下设若干项目管理组,由项目管理组组长(以下简称项目组长)担任项目负责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建设部对项目组长的工作予以指导、检查、督促。
项目组长对所分管工程项目的质量全面负责。
一般问题由项目组长和监理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和技术难题及时向工程建设部负责人汇报,由工程建设部负责人协调处理。
九、开工前,由工程建设部技术科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由工程建设部主任、项目组长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代表建设方签字确认。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签发或确认。
十、各单体建筑物定位,由工程建设部负责联系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按要求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地形测量公司现场定位。
各项目组长负责会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部共同配合实施,并负责确定现场±0.00标高,监理部负责复核。
重要工程项目的现场定位及标高报新建办核验确认。
十一、各工程项目管理实行每周工地例会制度,工地例会由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工地例会一般由项目组长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特殊情况下工程建设部负责人参加。
工程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组报送工程建设部,同时抄送新建办。
十二、材料、构配件、设备应由采购方提供质量合格证明。
必须抽样检测的由监理部见证取样,由采购方负责提供检测报告。
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
十三、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由总工室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没有设计方案的,工程建设部不得安排施工。
十四、新校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市有关部门及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新建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十五、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由监审部负责组织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保修书,设备保修期应与供货厂商在合同中确定。
质量保修工作由工程建设部指派专人负责,监审部予以协助。
保修期满后,由工程建设部会同监审部、后勤管理处、使用部门等对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进行复验,会签后方可上报学校按规定退还质量保修金。
十六、所有建设工程档案由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
工程建设部负责施工过程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综合办公室,并交校档案室存档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管理行为,明确责任,保证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组均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实施对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一章施工方管理
第一条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主持和组织日常施工管理工作,每周现场办公不低于5天。
第二条强化质量意识。
制定科学、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现场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质量目标及措施要明确并切合实际。
第三条强化责任意识。
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必须坚持质量预验和复检签字制度。
第四条强化工序意识。
主要工序要有施工工艺标准;切实规范施工程序及施工节点,确保工程整体质量。
第五条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每周组织一次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常务副指挥长领导,工程建设部、监审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主要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连续三次检查合格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对存在较大问题的施工单位,除责令整改外,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将通报其公司;必要时,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撤换项目经理。
停工整改两次以上的,取消其以后在我校的投标资格。
第六条施工单位因施工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或受到政府部门处罚,除返工、整改外,应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通报其公司及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监理方管理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和组织日常施工的监理工作,每周现场办公不低于5天。
第八条强化岗位责任。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岗位职责,建立规范、科学的质量监控体系;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
第九条规范监理程序。
坚持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检查为辅的监理理念,正确处理好“监帮”与“监控”的关系,确保质量与进度的有机统一。
第十条加大监控力度。
合理利用旁站、巡视和检测等监控手段,严格按施工工艺流程要求,实施分步检查、管理,做到监管到位。
第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属于监理工程师失职渎职、弄虚作假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对总监理工程师和责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外,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有权要求监理公司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和责任监理工程师,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和责任监理工程师两次以上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以后在我校的监理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在工程施工中,因监理人员管理未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监理公司必须承担监理费总额5%以上的罚金并通报其公司。
如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关键工序必须旁站。
业主方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旁站,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批评,第二次监理单位必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其处罚300元,第三次及以上将通报监理公司并处罚1000元。
第三章项目组管理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实行项目组负责制。
项目组长及项目组成员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施工质量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部负责建立现场项目负责人评估检查反馈制度,并纳入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及年终考核内容。
第十六条项目组要做好施工日记,详细记录每天工程建设情况。
第十七条项目组要严抓质量监管工作。
施工主体阶段抓隐蔽工程,施工装修阶段抓程序控制,施工收尾阶段抓协调配合。
第十八条针对施工内容,按照分步分项的样板指标进行检查和落实。
重点抓质量通病、控制措施和抽查评验工作。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部在工地检查评比中,发现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责令项目组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项目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工资、工作补助等,并追究其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工程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一、总则
(一)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行为。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工程管理人员均须按本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三)本工程各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合同及奖罚制度条款,凡违反奖罚制度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违约处罚点
(一)工程质量方面
1、无岗位责任制或职责不明确、制度不健全。
2、无隐蔽记录、记录不符合要求、无施工方案、无技术交底记录,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3、不按程序报验、不按规范进行验收与交接。
4、不按图纸、标准图集、验收规范及变更通知单施工。
5、发现图纸错误,仍按错误图纸施工。
6、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未按业主指定的品牌、规格进场(含限时退场而未及时退场)并用于工程的。
7、回填土中有杂物未清理。
8、砌块、门窗、烟道、水泥、钢材、焊接接头、防水材料、水电材料等,未经验收通过,直接用于工程。
9、砂、石含泥量超标,使用时未冲洗并用于工程。
10、验收时发现钢筋污染,未清洗干净。
11、验收时发现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12、验收时发现底板钢筋放置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均匀或绑扎不牢固。
13、验收时发现钢筋加密、箍筋绑扎数量、绑扎方法及间距不符合要求。
14、验收时发现钢筋焊接、直螺纹套筒连接不符合要求。
15、验收时发现钢筋搭接位置、长度不符合要求。
16、验收时发现钢筋未加保护(无垫块)、双层网无撑铁。
17、验收时发现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加工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18、验收时发现框架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无箍筋或加密间距过大。
19、施工程序错误、随意留置施工缝。
20、砼浇注时,施工缝未按要求用砂浆处理。
21、砼浇注时,现场不安排钢筋工和木工守模。
22、砼配制未按经批准配合比计量,少放或多放。
23、砼振捣不密实,蜂窝麻面现象严重,表面平整度超出±1范围。
24、砼构件露筋、孔洞、缩颈、烂根及跑模。
25、砼构件缺陷擅自修补。
26、砼构件未到养护期提前拆模。
27、砼构件养护期内,未按规定养护。
28、使用不合格模板、拼缝较大、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
29、模板支撑不牢,无标高控制标记,平面高低差超过±1。
30、干砖上墙。
31、砌筑砂浆饱满度不够,组砌方法错误。
32、墙体上部顶砌不符合要求。
33、予制构件安装不座浆。
34、水平网内的木料、钢筋等物件未及时清理。
35、分布筋无弯勾,发现一根。
36、未经批准任意打凿砼板、构件开洞。
37、屋面、厕所、外墙渗水。
38、内墙面抹灰不平整、阴阳角方正不符合规范要求。
39、外墙抹灰基层处理不到位,一次成活。
40、阳台、露台坡向不合理,有积水现象。
41、金属栏杆除锈不彻底、焊瘤未打磨。
42、门窗洞口留置缝隙过大。
43、门窗洞口未做滴水线、断水线处理不符合要求。
44、卫生间内管道井、通风井等预留洞口未按规定设置加强筋和做翻边。
45、防雷接地引上线未用油漆作好标记,防雷接地或等电位跨焊不符合要求。
46、接线盒、开关盒安装歪斜,高度位置不一致。
47、地漏高出地面,排水管倒坡。
48、给水管、落水管固定不牢离墙面距离不合适。
49、落水管下口距散水高度留置不符合要求。
50、各种管道未按规范进行打压试验,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1、隐蔽工程未经业主代表及监理检查和签证,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
5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二)工程进度方面
54、未按时完成例会提出的工程计划进度且无正当理由。
55、工作无计划或例会上提不出工作计划。
56、工作拖拉、不重视、资源配备不及时。
57、未完成例会布置的工作或不执行例会提出的要求且无正当理由。
(三)安全生产方面
58、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或证件失效。
59、无专职安全员或无证上岗。
60、无安全责任制或制度不健全。
61、对作业人员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管理,工人安全意识较差,无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62、无五牌一图、安全警示牌或挂设不符合要求。
63、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
64、安全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65、“三宝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
66、塔吊载人或超载。
67、塔吊无限位器、断绳保险装置、停靠装置,吊篮无安全门等。
68、塔吊井架超高未与建筑物连接或连接不规范。
69、塔吊操作者无上岗证、擅自脱岗、违规操作。
70、塔吊吊运物件时发生坠物。
71、塔吊、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等,未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
72、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
73、用电施工机械,未接符合要求的保护线。
74、施工机械传动装置未加保护罩或带病作业。
75、电路未作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76、闸刀开关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77、配电箱、电线电缆架设不符合要求,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78、未按“一机一闸”设置开关和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
79、卸料平台未按自成独立稳固体系搭设,而与脚手架或支模架连为一体。
80、脚手架立杆间距、节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基础未硬化。
81、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斜拉杆搭接不规范,无扫地杆。
82、脚手架未超过施工作业面或超出高度不够。
83、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或有探头板。
84、无安全资料或安全资料不符合要求。
85、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及时。
86、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87、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文明施工方面
88、材料占道,堆放无序,未能做到工完料清。
89、带泥出场,车辆污染城市道路。
90、施工现场未按批准的平面图布置或现场混乱。
91、在严禁吸烟的作业区域内吸烟或发现烟头。
92、排水沟、沉淀池不经常疏通。
93、厕所、食堂、办公室、宿舍、建筑物等处垃圾未及时清理,卫生条件差。
(五)综合管理方面
94、项目经理或现场主要负责人擅自离岗。
95、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96、现场打架斗殴且不听劝阻。
97、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合理要求,执行不力或不执行。
98、与专业分包单位配合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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