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可行性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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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可行性研究
新疆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
可行性研究
成果总体情况: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了简单介绍,对新疆区域光热资源进行了阐述,从国家及地方政府层面对分布式光伏政策进行了收集整理及初步分析,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经济性初步测算和评价,对分布式光伏项目从厂址选择、备案流程进行介绍,对新疆区域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优劣势进行分析并提出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工作设想。
项目实施背景:
当前企业面临着地方政府要求企业在2017年供暖期结束后关停,企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需要对目前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如火如荼开展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新疆区域开发建设的经济性分析,从国家、地方政府对该产业的支持政策、区域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政策研究及光资源、屋顶资源的调研分析,提出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及意见,供企业领导人员决策。
项目基本内容及各项做法。
所谓分布式光伏发电,又被称为“屋顶上的发电站”,是指通过在屋顶(或院落)装上多晶硅发电板,依靠太阳产出电能。
相对于大规模光伏发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安装于家庭、工厂屋顶上,既充分利用了太阳能,又避免了场地限制,发电电量比较少,装机容量在6千千瓦以下。
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
它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它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
该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
一、新疆区域光资源概况
新疆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全年日照时数为2550~3500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0%~80%,年辐射总量达5430~6670MJ/m2,年辐射照度总量比我国同纬度地区高10%~15%,比长江中下游地区高15%~25%。
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西藏高原,受环境温度和风沙尘暴影响,新疆太阳能利用的最有利季节是夏、秋两季。
全年日照大于6小时的天数为250~325天,日照气温高于10℃的天数普遍在150天以上。
新疆太阳能资源,主要分布于五大区域(天山南麓、天山北麓、东疆东部、北疆中部、北疆北部),依据太阳辐射量分为四个资源带。
东疆东部为资源丰富带,太阳能年辐射照度大于660万千焦/平方米,天山南麓为资源次丰富带,太阳能年辐射照度为580~620万千焦/平方米。
天山北麓为资源较丰富带,太阳能年辐射照度540~580万千焦/平方米。
北疆中部、北疆北部为资源亚丰富带,太阳能年辐射照度500~540万千焦/平方米。
二、电价及补贴政策
1、国家政策
分布式光伏: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2、新疆地方政策
新疆目前没有全自治区范围内的针对光伏项目的补贴电价政策。
由于新疆地区是我国的能源基地,各类型能源充足,地区电价整体水平较低,因此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较东部负荷高、能源短缺地区不具有优势。
三、经济性评价
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地区按照电价区划分属于Ⅰ类资源区,年满发小时数在1550h左右;其他地区属于Ⅱ类资源区,年满发小时数在1450h左右。
1、分布式光伏项目
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选择三种模式(国家补贴为20年):
如果选择“全额上网”方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65元/kWh;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国家给予0.37元/kWh的电价补贴,上网部分按照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收购;全部“自发自用”,则电价为售电价格、国家电价补贴价格与省级补贴之和。
根据新疆电价情况,如采用全额上网,项目电价采用0.65元/kWh,项目装机容量为1MW,单位造价为5900元。
依据以上条件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在9.34%,投资回收期在12.08年,项目满足投资收益的要求。
四、备案流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等有关规定,光伏项目由各地方政府进行备案。
新疆自治区光伏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光伏发电项目最终在省政府主管部门处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地(市、州)备案。
兵团地面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均在兵团发改委备案。
五、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投资建设条件
对于分布式光伏而言。
最理想的投资建设条件主要有三个。
首先要有大面积的屋顶;其次要有稳定的电力消纳,另外还要有相对较高的电价。
工业厂房:
特别是在用电量比较大、网购电价比较高的工厂,通常厂房屋顶面积很大,屋顶开阔平整,适合安装光伏阵列。
商业建筑:
与工业园区的作用效果类似。
不同之处在于商业建筑多为水泥屋顶,更有利于安装光伏阵列;用户负荷特性一般表现为白天较高、夜间较低,能够较好地匹配光伏发电特性。
农业设施:
农村有大量的可用屋顶,包括自有住宅屋顶、蔬菜大棚、鱼塘等,农村往往处在公共电网的末梢,电能质量较差,在农村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可提高用电保障率和电能质量。
市政等公共建筑物:
由于管理规范统一、用户负荷和商业行为相对可靠,安装积极性高,市政等公共建筑物也适合分布式光伏的集中连片建设。
东部地区工业园区相对较多,用电负荷大,电价较高,符合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所有条件。
新疆区域的主要优势在光伏发电项目年综合利用小时数较高,可以部分抵消电价较低的不利因素。
在平面屋顶安装光伏电站,为了保证组件尽可能多的接收阳光,需要设计出最佳水平倾角,故在每排组件之间需要间隔一定间距,以保证不被前排组件阴影遮挡。
所以,整个项目占用的屋顶面积,会大于可以实现组件平铺的彩钢瓦和别墅屋顶。
一般来说,考虑到自然遮挡和女儿墙高度等复杂因素后,1千瓦占用屋顶面积为15~20平方米左右,也就是1兆瓦项目需要使用1.5~2万平方米面积。
六、全国及新疆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政策及发展情况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绿色能源生产方式,建筑屋顶是其最主要的应用场所。
因为铺上光伏电板的屋顶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呈金色,分布式光伏电站也被称为“金屋顶”。
据测算,屋顶安装1平方米光伏发电装置所产生的减排效果,相当于100平方米公共绿地;每发电1万千瓦时,可节约发电燃煤4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3吨,相当于植树造林80亩。
目前在东部及南部经济发达省份发展迅速,各地区均出台了鼓励发展自用式小型发电系统的相关政策,江苏、浙江等省份均出台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如:
苏州市:
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1元/千瓦时补贴。
暂定补贴期限为三年。
地方政府配套鼓励政策的实施,极大的激发了居民、投资商的开发热情。
国内光伏巨头协鑫新能源正在加码分布式光伏,推出“鑫屋顶”,开展开发、投资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其它如晶科、海润等来自电站投资、系统集成、组件、电站运维等各环节的企业也都把投资重点转向了分布式光伏市场。
新疆区域因弃风弃光严重,至今未出台分布式光伏项目鼓励政策及相应规划。
目前只有极少量的居民利用自家屋顶建造小型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未形成规模化。
2015年5月12日,在乌鲁木齐市红十月小区西二区,乌市首个并入国家电网‘分布式光伏屋顶电站’。
目前,乌鲁木齐地区还有3个个人申报了‘屋顶’光伏系统发电接入国家电网。
企业集中开发方面,中国航材能源管理公司利用新疆机场集团的7个机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投产。
综合来看,新疆区域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少量投产项目均已自用为主,没有形成规模开发的效应。
中核新能源公司在察布查尔县投资建设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为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735厂采矿区内,计划投资3800万元,占地面积300亩,该项目属于完全自发自用范围,计划2016年底投产发电,自发自用项目及屋顶光伏项目不受指标限制,项目由地区发改委完成备案手续,国家要求申报纳入补贴目录时,由电力公司统一申报。
七、新疆区域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优劣势
1、有利方面:
(1)新疆区域光照强,乌昌地区处于用电负荷中心,经济较发达,可利用的工业厂房屋顶面积可观,便于规模化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展。
国能新能40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大战略意义,主动作为,创新机制,全方位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含附属空闲场地)资源,鼓励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价格高的开发区和大型工商企业率先开展光伏发电应用。
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光伏发电应用协调工作机制,引导建筑业主单位(含使用单位)自建或与专业化企业合作建设屋顶光伏发电工程,主动协调电网接入、项目备案、建筑管理等工作。
(3)新疆区域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系统开发处在初级阶段,建筑屋顶基本处在未开发阶段,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商业建筑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早介入便于圈占有限的屋顶资源。
(4)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太阳能发电装机要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数据显示2015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只有606万千瓦,与“十二五”规划目标相差400万千瓦。
要达到“十三五”规划要求的装机规模,每年分布式光伏装机要投产1100万千瓦。
(5)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对资源加以利用,几乎不占用土地等重要资源,分布式光伏电站将成为“十三五”期间我国光伏行业发展的重点。
2、不利因素:
(1)新疆目前没有全自治区范围内的针对光伏项目的补贴电价政策。
由于新疆地区目前新能源弃风弃光严重,火电利用小时数创新低,同时地区电价整体水平较低,因此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较东部负荷高、能源短缺地区不具有优势。
(2)省级、地市一级未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鼓励及补贴政策,开展前期工作难度较大。
八、通过对新疆区域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提出以下工作设想:
1、与昌吉高新园区、农业园区开展合作,初步摸清可利用的工业厂房屋顶面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圈占资源。
2、与大型市场主体开发商开展合作,如昌吉亚中集团等有较大建筑屋顶可开发面积的企业合作,采用自发自用的方式,利用商住用电价格较高的优势,提高项目开发收益。
昌吉商业用电价格0.58元/千瓦时,国家补贴电价0.37元/千瓦时,合计0.93元/千瓦时,同时商业场所用电量大且集中在白天,可以和光伏发电规律相匹配。
3、取得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屋顶的开发权。
4、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不适合进行集中开发,除了屋顶产权不清晰还得首先弄清楚屋顶“归谁所有”的问题。
目前公寓楼屋顶产权多属于所有楼层业主,只有征得所有业主同意并书面签字才能安装光伏系统。
取得屋顶开发权的难度很大,建议不予考虑。
5、建议利用公司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机组关停后提供厂区及家属区自用电,余额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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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 区域 分布式 发电 项目 开发 建设 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