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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坝塘总规文本8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
为更好的实现水坝塘镇作为遵义市重点城镇和桐梓县北部副中心的城镇定位,指导水坝塘镇的城镇建设及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水坝塘镇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特编制《桐梓县水坝塘镇总体规划》(2012—2030)。
(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中发[1997]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5、《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3]116号
6、建设部《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7、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
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12月31日建设部令第146号发布)
9、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0、《贵州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2.3.28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11、《遵义市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12、水坝塘镇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
1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本村地形图等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镇区规划建设要与经济建设、环境建设相协调,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要处理好速度与效益、整体与局部、近期与远期、城镇与乡村、经济与环境的关系,达到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坚持镇域空间协调发展的原则。
以镇区规划建设为龙头,形成结构合理,适应城镇现代化、乡村现代化的城镇空间形态和村镇结构体系。
三、坚持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处理好开发建设与节约土地的关系。
四、坚持规划先行,基础设施适度超前的原则。
要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城镇规划,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优先开发道路、给水、排水、供电、邮政、电信等基础设施,提高城镇基础设施的综合水平。
五、坚持规划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限于规划方法的局限和城镇发展条件变化的难以把握,规划必须为城镇建设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适应不同宏观背景及市场变化的需求,有利于城镇建设在各个时期的滚动发展。
第四条规划期限
一、近期2012-2015年(4年)
二、远期2016-2030年(15年)
第五条规划层次
一、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水坝塘镇行政辖区的范围,规划总面积为166.76平方公里。
二、镇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包括:
二坪村的和平、三好、五星、红旗、新场组,坪头村的前进组,其中:
总体规划用地188.27ha,建设用地132.25ha。
第六条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说明书、规划图纸组成,其中文本和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法律性规定
凡在规划范围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和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包括乡镇企业、农村居民点和开发区建设等,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八条规划目标
遵义市是著名的红色革命老区,桐梓县有着夜郎之称,水坝塘镇是遵义市总规中规定的重点城镇,是桐梓县北部副中心。
规划将水坝塘镇建设成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完善,经济发达,环境优美,人们安居乐业的黔北旅游名镇;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建设传统风貌特色的山水园林城镇。
第九条产业发展
抓住城镇在区域中的中心定位发展机会,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依托公路网的建设,加快水坝塘镇区的工业建设和商业贸易建设,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促进市场繁荣,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促进交通运输、餐饮、服务、金融保险、文化娱乐等行业的日益昌盛。
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原生态的自然资源,对接重庆,打造消夏避暑旅游景点,大力开发镇域内优质旅游景点,通过旅游拉动镇域发展。
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产业结构,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推广名、特、优、新产品,建立方竹笋和冷水鱼养殖基地,加大优质水稻、玉米、小麦等;红梁、芸豆、烤烟和辣椒、油菜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第十条基本农田保护
遵循“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配置镇域空间资源,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整治置换,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第十一条生态环境保护
在城镇建设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现有的自然植被、水体等绿色资源,创造幽静和谐的生活空间,达到城镇与自然相融的生态格局。
严格保护风景区的植被和地形地貌,严禁建设任何可能破坏景区风貌的项目,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
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十二条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交通、医疗、教育和市政设施等建设步伐,完善镇域、镇区及风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镇域总体规划
第一节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十三条2015年镇域总人口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0.94万人,城镇化水平32.4%。
2030年镇域总人口3.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4万人,城镇化水平52.7%。
第二节村镇体系规划
第十四条镇域经济分区
规划以镇区为中心、镇域为载体,并按照资源分布状况、村镇职能、经济发展程度及地理区位划分为3个经济区。
中部综合经济区:
该区范围包括水坝塘镇区、二坪、马井、中山及三会,该区适宜发展商贸、物流、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农业、畜牧业、冷水鱼养殖和旅游业;
北部工业区:
该区范围包括金竹村、坪头村,该区适宜发展煤矿开采、工业、特色农业、畜牧业;
南部生态后花园:
该区范围有深龙村,该区适宜发展特色农业、畜牧业及旅游业。
第十五条村镇等级、规模结构
村镇体系等级结构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级:
镇区,规划总用地约1.88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74万。
第二级:
中心村,即坪头村、马井村、中山村;规划人口分别为0.46万、0.42万和0.42万。
第三级:
基层村,即二坪村、集中村、金竹村、三会村、深龙村,共五个。
除深龙村人口全部迁至镇区外,其余各村规划人口为2500—3500人。
第十六条村镇空间布局结构
在水坝塘镇形成“两横一纵,一个中心,三个层次”的点轴式城镇体系空间格局:
以水坝塘—二坪—火焰坝—密山—芭蕉公路和狮溪—水坝塘—深龙—黄莲为发展主轴,以水坝塘—集中—狮溪黑沙坝三级公路为发展副轴,以水坝塘镇区为中心,坪头村、马井村和中山村三个中心村为次中心,其他基层村均匀布局的点轴式空间结构形态。
第十七条村镇职能
根据村镇体系等级区分,各级别的镇村职能和产业布局有一定的区分,也可分为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
1、水坝塘镇区:
水坝塘镇区作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镇村体系结构的核心,受北部五乡镇中心的县域定位影响,未来的发展将会更加快速。
规划镇区性质为:
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桐梓县北部副中心,以发展商贸、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休闲旅游为主的黔北名镇。
2、中心村:
通过各项指标评定和区位要素的划分,中心村确定为坪头、马井和中山村。
其主要职能分别为:
农工型、农业种植型和农业养殖型。
坪头村:
规划为镇域北部次中心。
为北部三村提供服务,同时为对接狮溪,融入成渝经济圈,起主导作用。
规划性质为:
农工型,重点发展能源工业、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农业及畜牧业。
马井村:
中部四村并驾齐驱,马井衔接二坪和中山,离中心镇区距离适中,避免公共设施的重复建设和浪费,为镇域中部次中心。
规划性质为:
农业种植型,重点发展烤烟、粮食、特色农业及畜牧业。
中山村:
规划性质为农业种植型及农业养殖型,重点发展烤烟、有机蔬菜,野菜,玉米、农副产品加工及生态畜禽养殖。
3、基层村:
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服务其范围内的自然村、行政村。
其主要职能分别为:
农工型、农业养殖型、农业种植型、乡村旅游服务型。
金竹村:
能源工业的集中地,矿产资源丰富。
规划性质为:
农工型,重点发展煤矿资源开发、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特色农业及畜牧业。
二坪村:
老镇区所在村,很大程度上受惠于镇区的发展。
适宜发展为镇区服务的相关农副产品和服务。
规划为农业种植型,重点发展冷水鱼养殖,复兴米皮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及特色农业。
集中村:
位于镇域西北部,相对独立,受镇区辐射小。
规划性质为:
农业种植型,重点发展粮食、蔬菜、特色农业和畜牧。
三会村:
三会水系发达,东与芭蕉接壤,南与正安搭界,且独立于镇区。
规划性质为:
农业养殖型,重点发展畜牧业养殖,粮食、烤烟及特色农业。
深龙村:
现阶段生态移民项目正在进行,规划将深龙村的大部分人迁至集镇,利用深龙村丰富的原始森林资源开发旅游度假胜地。
规划性质为乡村旅游服务型,重点发展与旅游业相关的特色农业和畜牧业养殖。
远期配备相关的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第十八条生产力布局
第一产业:
在稳定发展烟、畜、粮、菜等常规产业基础上,确保农产品供应安全,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增加农民收入。
中部经济区大力发展夏秋蔬菜及经济作物如芸豆,辣椒种植和冷水鱼养殖、方竹笋经济林培育;北部经济区重点发展特色农业种植,如金银花、红梁、辣椒等;南部后花园重点发展畜牧业。
第二产业:
北部经济区重点发展工业、农副产品加工和煤矿资源开采,在坪头村新建工业园区;中部经济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南部经济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
第三产业:
主要以中部经济区新老镇区发展为主,其主要是商业贸易、文化娱乐、休闲旅游、房地产及特色饮食业,南部经济区主要发展旅游业。
第三节农村居民点规划
第十九条规划原则
1、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和桐梓县的具体要求作好居民点规划。
2、与桐梓县“四在农家”居民点协调规划相结合。
3、结合旅游规划,严格控制风景旅游区内的居民点建设,严禁在核心景区内布置农村居民点。
风景旅游区以外的农村居民点选址坚持利用闲置地、劣质地原则,不准随意侵占基本农田。
4、坚持“节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原则,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规划用地,重视村组道路的规划。
坚决杜绝低效能利用土地的行为。
5、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各农村居民点必须公示用地规划结果,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第二十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由于镇区用地受限制,人均建设用地按76平方米计算;从节约用地和合理利用土地出发,规划要求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第二十一条居民点调整规划
水坝塘镇生态移民地质搬迁配套工程已启动。
景区建设影响深龙村的深龙、双龙、双坪、小垭口组四个居民点将会搬迁至镇区。
其余各居民点皆为聚居型,吸纳生态移民和景区调整出来的居民。
第二十二条居民点道路规划
道路是居民点交通的骨架,也是对外的连接通道。
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巷道三种。
主干道宽六至八米,次干道宽四至五米,巷道宽一点五至三点五米为宜。
各居民点的道路规划应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镇域交通系统,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第二十三条居民点住宅规划
农村居住用地应重点考虑保护环境、方便出行等因素,在建设用地中的比重不低于50%。
住宅是村民生产、生活的活动场所。
规划须严格控制居民点住宅的建筑风格、体量和色彩,并与黔北民居风貌相协调。
要做到既节约土地,又创造新农村风貌,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卫生、安全、美观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居民点设施规划
居民点布置要加以分区,一般分公共设施区、生产区和生活区。
公共设施区(如商业、邮电、卫生室、托儿所、学校、文化室等)应布置在居民点的中心。
公共设施在建设用地中比重不宜超过12%。
严禁引入有污染的企业和工厂。
生产区应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河流下游。
所有污水和垃圾必须按有关规划处理。
厕所、餐厅等要有防治污染的措施,集中、有一定规模或位于水体附近的居民点,要严格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其他的可与农、林等结合,转运、处理成为肥料用于农林业生产。
第四节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第二十五条公共设施规划
根据《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按“镇区(副中心服务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结构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详细配置见《规划村镇公建配置一览表》
第五节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六条公路规划
水坝塘镇的路网主格局为“两纵两横”,同时结合遍布各村组间的联系道路整合系统。
两纵:
狮溪—水坝塘—深龙—黄连—新站太白公路,经过本镇路段为:
狮溪—水坝塘—深龙—黄连,其中狮溪—水坝塘为二级公路,水坝塘—深龙—黄连近期规划为三级公路,远期规划为二级公路。
坪头—集中—明月—中山—火烧寨,规划为四级公路;
两横:
水坝塘—二坪—火焰坝—密山—芭蕉公路,规划为三级路。
水坝塘—坪头—狮溪黑沙坝,规划为三级公路。
新建部分村庄间的联系道路,与现状一般公路均按四级公路控制。
镇区部分详见镇区交通规划有关章节。
第二十七条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
1)镇域各中心村和基层村平均生活用水标准取160升/人·日,其他所用用水取生活用水的25%—30%,尽量采用集中供水,就近取用水质较好的地下水和地面水作水源。
2)镇区给水规划根据《贵州桐梓县城总体规划》,结合水坝塘镇实际情况,新建自来水厂,位于中山村,铺设供水管网,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供水保证率为95%,农业灌溉用水供水保证率取90%。
2、排水工程
1)在水坝塘镇区复兴河下游方向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4000吨/日。
2)镇域各村排水取雨、污合流制,采用新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在各中心村和基层村分别设置,不另设集中的污水处理厂,中心村一般不设污水排放严重的村级企业,如有生产污水由其自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水体(镇区排水由镇区总体规划确定)。
第二十八条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1、电力工程
1)规划将由35kv木瓜变供电。
供电电网:
10kv配电网近期采用辐射方式供电,远期以环网方式供电。
在中心镇区、中心村线路设置采用地下敷设,离镇中心较远的村庄可采用架空线路敷设。
2)线路通道:
110kv架空线走廊宽度为20-30米,线路距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米,线路通过绿化带的宽度不小于3.5米。
10kv架空线路,其线路距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米,同时10kv线路要求结线便捷,便于维护管理。
2、邮政通信与广播电视发展规划
1)邮政系统工程
初步实现现有邮政业务处理的信息化,重点开发电子信函、邮递广告、网上银行、信息咨询、邮政超市等业务。
同时,改造现有物流服务,增加镇的邮政营业网点,扩大营业业务,优化邮政运输网络,改善邮政投递网络,逐步实现邮件、报刊投递到户。
2)通信系统工程
线网布局规划: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基干网络建设,改造现有传输网络,提高信息传输速率,加快国际国内互联网建设,建立覆盖镇区的宽带化、智能化、个人化、综合化、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构架。
3)电信基础设施规划
该镇已设置小规模电信交换设施,原则上可以在用户网光纤接入后拆除。
无线移动通讯方面,可根据镇实际发展和无线通讯话务量增长的情况,逐步增加基站布点建设。
4)广播电视系统规划
规划措施:
完成全镇有线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实现全部村庄的光缆联网。
实现广播电视共缆传输,完成双入户任务。
镇域内可根据情况设置前端站,组织乡镇的有线电视专用网。
网中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原则上同市网一致。
第二十九条综合防灾规划
1、消防
镇区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尤其是老区作为消防安全重点。
镇域内各村应设置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水池,设置消防通讯设施,其中深龙、马井、中山为重点防火村。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2、地质灾害防治
镇域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以相应的地质勘探资料为依据,进行地灾防治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3、防洪
镇区和中心村按照2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它地区按1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并注意防山洪。
4、防震
桐梓县属地震烈度小于6度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镇域范围内一般工程可不设防,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按6度进行设防。
第六节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三十条空间管制“三区、五线”规定
(一)“三区”即村镇建设区,控制发展区和不准建设区。
1、村镇建设区:
村镇建设区是依法进行审批的开发建设用地,包括镇区,各村居民点。
2、控制发展区:
一般为镇区和各村的远景发展建设备用地。
本区在规划期内保持原土地使用性质,非经规划部门批准同意,不得在该区内进行非农项目的开发建设。
3、不准建设区:
以上两区以外的用地为不准建设区。
不准建设区分自然生态保护区(包括风景区林区)、耕地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
本区在规划期内应保持土地原有用途,除国家和市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外,禁止在区内进行建设开发活动。
(二)“五线”,分别为蓝线、黄线、绿线、紫线和道路红线。
(1)蓝线:
即河流、湖泊、水库等常年水位线。
(2)黄线:
规划各类市政设施用地边界线,是一个完整的闭合线。
(3)绿线:
各种绿地(各种林地,包括风景区林地)的边界线,是一个完整的闭合线。
(4)紫线:
各种文物古迹和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线,是一个完整的闭合线。
(5)道路红线:
城镇道路和公路的路幅边界线。
第七节镇域生态环境与建设规划
第三十一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目标
大气环境整体上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交通干线两侧不低于二级标准。
2、水环境目标
镇域内的水系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内。
3、森林植被保护
保持森林植被不被破坏,森林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高。
4、噪声强度
各类环境噪声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控制。
第三十二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风景区及生态防护绿地
指风景区保护林地;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和生态敏感性较高的林地、苗圃、草场(涵盖部分一般林地);公路防护林带;地表水保护区绿地等。
风景区保护林地和生态防护绿地已形成的部分,加强环境生态和景观功能;未形成的部分加强绿化,消灭荒山秃岭,封育疏林和灌木林。
在划定的风景区保护林地和生态防护绿地中设置任何人工建、构筑物,必须经过环境景观影响评价后方能立项。
加强风景区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严禁进行任何可能破坏风景区景观的建设活动。
风景区内建筑物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2、河流水系保护
(1)风景区及保护、影响范围,河流水系涉及的地区,严禁建设有污染的工业、乡镇企业等项目,确保水系安全。
(2)生产、生活污水必须进行处理,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才允许排放。
(3)垃圾必须进行收集,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严禁向河流水系倾倒垃圾、弃土,污染水体。
(4)严格保护水源涵养地、地下河出入口。
在风景区内建立环境监测点、水质监测点,进行环境、水质监控。
3、一般林区
林果苗圃地区,实施疏林地与未成林地封育、灌木林地改造和消灭荒山。
4、村镇建设区
加强镇区、中心村、基层村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工业企业和村民生活、生产废渣、废水、废气等,其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八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第三十二条根据《桐梓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确定保护区域。
1、基本农田保护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的方针。
2、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确须占用或者改变的,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4、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第九节镇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三十一条发展战略
以丰富的民俗文化为核心,以森林、湖泊、田园、溶洞等生态环境为基础,充分挖掘山歌文化、养生文化、古遗址文化、海洋化石文化等文化底蕴,精心打造以乡村休闲度假旅游为核心的区域旅游品牌,将水坝塘镇建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型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游知名品牌。
在规划期内,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示范镇”建设力度,使水坝塘镇成为新休闲生活方式的代表、移民新村以及新农村建设的代表,使旅游业成为全镇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动力产业之一,全面提升水坝塘镇旅游业的产业地位。
通过打造“一个核心”、“两个品牌”和“一个亮点”:
Ø一个核心:
高端乡村休闲度假旅游
Ø两个品牌:
民俗文化体验品牌、养生避暑品牌
Ø一个亮点:
海洋化石科考游
最终使水坝塘镇成为:
Ø渝南黔北城市群商务休闲与自驾休闲游的首选地
Ø贵州省一流的养生避暑旅游度假区
Ø西南地区知名的乡村文化旅游小镇
Ø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从而形成集文化旅游与生态旅游、观光旅游与休闲旅游、养生旅游与度假旅游于一体的面向中产阶层和高端休闲市场的综合旅游产品,强化水坝塘旅游品牌象,把水坝塘建设成优秀的乡村文化旅游小镇。
第三十二条发展思路
1、与水坝塘镇农业紧密结合,以生态农业为背景,以农业形态、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生活为资源,发展水坝塘镇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的同时促进农业发展。
与新农村建设相配合,通过旅游业发展解决农民就业问题,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乡风建设,优化农民生活环境,从而优化发展旅游业的基础条件。
2、立足水坝塘镇具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养生文化内涵,进一步深挖乡村文化元素,同时融合当地民俗文化,提炼现代文化内涵,打造文化旅游区。
3、在旅游产业由观光向高端休闲度假升级的大背景下,立足水坝塘镇旅游资源现状,深度开发高端乡村休闲旅游产品,从而延长第三产业链条。
4、在充分融合以上三点的基础上,进行项目核心竞争力的打造,开发符合市场需求,填补市场空缺的稀缺性旅游休闲吸引物的核心产品。
并以核心产品带动、提升和衍生多产品系统。
第三十三条旅游发展空间格局
旅游空间格局——“1+3”发展格局:
根据水坝塘镇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资源特色、历史人文环境与开发现状,结合当地旅游业今后发展目标,本规划将其划分为“一个中心、三大旅游片区”的空间格局。
“一心”+“三片区”:
“一心”——旅游小镇文化体验中心
“三区”——生态农业体验旅游片区、乡村风情旅游度假片区、高端休闲养生旅游片区
旅游小镇文化体验中心,是以集镇老区为文化体验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
利用集镇民俗文化资源、文化传承艺人较为集中的优势,打造地方民俗文化演艺中心,举办周期性的民俗文化节庆活动,加以适度的宣传营销,扩大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生态农业体验旅游片区,以集镇新区周边耕地较多,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集中生态农业。
依托新镇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机结合休闲旅游项目的开发,打造现代农业休闲中心,实现农业和旅游服务业等多方面的综合收益。
同时也可以打造成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中心,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科技培训,带动整个区域农业产业的提质增效,带动产业转型。
乡村风情旅游度假片区,选择生态环境良好、旅游资源品质较高、交通可达性较好,有一定开发基础的景点,作为高端乡村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地。
乡村旅游是桐梓县旅游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国家为其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扶持,这为提升其品质、加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形成品牌效应和区域内旅游开发的示范效应都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高端休闲养生旅游片区,依托当地良好的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依托于龙头养生休闲旅游区与核心养生休闲旅游项目,以养生休闲为核心主题和吸引力,以养生休闲类旅游项目为主打,使水坝塘成为知名养生休闲旅游目的地。
第十节镇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三十四条实施规划措施及建议
1、未编制新农村规划的村庄必须尽快编制。
2、加强规划宣传,增强群众的规划意识。
经过批准的建设规划要向村民公布,使村民有计划、早安排,避免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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