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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王检讲话
检察机关要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积极防御国有资产流失
-----绛县人民检察院王虹
各位领导及同志们:
今天非常荣幸能邀请大家一起来研讨关于“国有资产流失”防止与管理,我代表绛县检察院全体人员向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
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资基础。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长期以来,巨额的国有资产对于巩固社会政治制度,发展国民经济,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日益发展,反映国有资产被蚕食、鲸吞、浪费,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问题愈来愈严重,但由于立法和司法工作滞后,相当部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得不到法律追究,相当多的国有资产因得不到有效的司法保护而流失。
所以制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已迫在眉睫,急需运用行政手段、经济和法律手段,但最主要的手段是要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干预。
只有逐步健全国有资产运营的法律保护体系,特别是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以法治理,才能有效地规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经营、收益和处置各方面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原因
(一)国有资产法律保护观念淡薄
作为国有资产的主要经营者国有企业,在经营中缺乏法制观念,没有依法治产的意识,处理不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有的企业对外投资不入帐,转移隐匿国有资产;有的企业做假帐,该提的不提、该摊不摊搞虚赢实亏,吃老本;有的企业在中外合资中不评估或低评估中方资产,迎合外商;有的企业以“产权改革”为名将国有资产产权分给职工或低价卖给职工和经营者,有的还搞“赊销”,长期占用销售资产不清帐;有的金融企业大量从事高风险的股票、期货投机,造成损失,无人承担风险;有的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点搞个人接待站,小金库等等。
而对于资源性国有资产更是无人问津,有的明目张胆烧山毁林、破坏水土资源、野蛮开采矿山资源等等,造成这些问题,一则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存有私心,但更主要的是缺少正确的法制观念,甚至有些单位或个人还不知道此乃违法犯罪行为,置法律于不顾,或有意践踏法律。
(二)国有资产管理、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近年来,国务院及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虽然制定了一些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规,但很不健全,很不完善。
如对含有国有股的股份公司中的董事长、总经理任意挥霍公司财产如何处罚问题;对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产权如何准确划分问题;对无形资产如何保护问题;对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任意减免税收如何处罚问题;对于不良贷款长期拖欠问题;对于经济犯罪中罪与非罪界线的划分问题等等,法律均无统一、明确和详尽的规定,以至于在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往往受领导者个人认识水平高低和重视程度来制约。
另还缺少一部比较完整的《国有资产基本法》,以至现行的许多规定散落在地方、各部门的单行法规、条例、细则中,带有较强的部门色彩和地方局限性,缺乏基本法统一下的指导思想、立法精神、原则、保护手段与方法等。
(三)保护国有资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操作性能低
对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国有企业对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决定》等法规、决定都规定了行政和刑事责任条款,但由于在行为性质界定、违法犯罪数额等一系列问题上无具体规定,操作十分困难,如企业倒闭、破产后,地方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清算小组,对该企业实施“剖亏”,但往往也是挖出一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蛀虫”而已,而对于其他形式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和问题的追究则于法无据。
(四)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体系比例不够合理
市场经济法律的基本框架应是由“主体、权利、行为、责任”四大要素构成。
目前,我国先后颁布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200多个,但这200多个管理法规相互之间比例用四大要素来衡量有不合理之处。
主要表现为:
1、主体多注重权利,而忽视主体的行为规则和应承但的责任,特别是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2、行为上交易机制不完善,市场经济主体没有完全平等的进入市场公平竞争;3、“主体、权利、行为、责任”四大要素,难以形成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
比如此法与彼法之间,此法自身之间,要么主体与权利不一致,要么权利与责任不一致,要么主体与行为之间不一致等等。
(五)罪行不相适应
在经济犯罪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在直接程度上说,原比侵占、挪用、贪污、盗窃厉害得多,但在刑事处罚上却大相径庭。
据统计,仅199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此类案件4797这些案件共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8亿元。
这些犯罪不仅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而且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破坏国家的形象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而这些犯罪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刑法规定处罚偏轻。
二、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渠道
(一)在生产领域的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不能得到合理的保值增值,或者说国有资产的流失,表现为国有资产的增值率较低,不能达到社会的平均资本利润率。
国有资产的增值率不高,说明国有资产的运行在生产领域或分配领域存在问题,使自身或利润被瓜分。
具体表现:
在生产领域的流失。
1、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流失;2、投资布局决策失误造成的流失;3、投资结构决策失误造成的流失;4投资项目决策失误、盲目投资造成的流失。
(二)在分配领域里的流失
1、利用外资中的资产流失;2、股份制改造中的资产流失;3、国营企业承包中的资产流失;4、评估中的流失;5、产权变动中的资产流失;6、金融运营中国有资产流失;7、国有资产体外运行中的流失;8、税收流失;9、经济、渎职犯罪中的资产流失;10、资源性国有资产流失;11、其他形式的流失,主要是指公款消费、境外国有资产、无形国有资产、房改中的资产流失等等。
三、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是防范、抵御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防范、抵御国有资产的流失要靠全社会的监督,但最主要是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
而法律监督则是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
所以要抵制国有资产流失关键要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
(一)、法律监督能力的概念和内涵
法律监督能力,就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本领。
从检察机关法定职能和执法工作的特点来看,法律监督能力具体包括:
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廉正建设的能力;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和制约,拒腐防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等等。
(二)、如何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
从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特点看,提高执法能力就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这既是由检察院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和本质属性决定的,也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法律监督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期望越来越高,而检察工作又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
要推动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就必须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有力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最根本的就是要教育全体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明确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的行使必须确保公正和廉洁,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和国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一贡系统工程,原尤为重要的是如何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一是要进一步牢固地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反映了新时期党的执政理念的本质要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统领一切检察工作的总纲。
要从统一执法思想工作着手,打牢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思想基础,在统一执法思想中牢固树立执法宗旨,在统一执法思想中更新执法观念,在统一执法思想中改进执法方法。
要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围绕发展这个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党的工作部署与检察工作实际有效地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疑点问题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务和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实践和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不断提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思路,依法开拓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领域,探求法律监督工作的新举措,在落实工作主题目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通过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让人民群众看到客观公正的过程,得到体现公平正义的结果。
一方面要注重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让分割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分子得到惩处,让正义得到伸张;另一方面要强化诉讼监督工作队,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执法不公作为打击重点,紧紧围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四项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漏捕漏诉、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违法判刑假释等明显不公案件,不断拓宽监督领域,注重监督效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现司法民主、司法文明、司法能动和恢复性司法。
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局部利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事后监督与主动监督、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等重要关系,做到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服务化、效果化、人性化和透明化。
当前,还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提高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的线索、突破案件的能力,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大发现和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的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要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实质上就是处理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纷争,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检察院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倾听群众声,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集中解决损害公正执法、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要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重视群众来访,努力把涉法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要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
检察机关肩负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神圣使命,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
办案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方面要提高收集审查证据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审查案件能力等综合能力,同时要下力气提高侦破案件的能力、出庭公诉能力、审查监督能力等具体能力,以及与各司法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协调能力,增强工作实效。
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职责,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促进社会治安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加中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批捕和公诉职能作用,依法重点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履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推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
二是从规范化建设着手,构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
先进执法思想和成功执法经验只有制度化并成为规范,才能促进执法工作持续改进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我们要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建立规范化长效机制,作为执法能力建设的基础和保证,在检察机关中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
一要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树立检察干警清廉、公正的形象。
二要从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执法不文明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树立检察干警为民、文明的形象。
三要从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树立检察干警尽职尽责的形象。
四要从容易发生地方、部门保护、违法干预办案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树立检察机关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形象。
要定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
要从规范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入手,着重从执法细节中查找问题根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办案的长效机制。
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不严格办案程序、不注意办案细节等陋习,真正确立起执法办案无小事的观念。
要进一步细化办案流程,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研究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规范体系,逐步实现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力求达到办案工作项项有规定,件件有标准,事事有程序,使检察机关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个执法行为都处在严密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之下,注重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在制度保证上求突破。
三是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
要不断提高开拓创新力。
和谐社会的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和以人为本并重的新的司法理念,实行人文关怀,用实践和行动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和新内涵。
让犯罪嫌疑人在感受到法律的铁面无私的同时,也能体会到法律的通情达理。
如在社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诚爱”成长基地,体现社会对边缘未成年人的关爱;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要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严格执行起诉和不起诉的条件,运用恢复司法理念和符合中国国情的方式,预防、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四是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项目,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要从基层院建设项目着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保证。
要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
二要着力提高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水平和能力。
二要着力提高基层检察队伍的队伍整体素质。
三要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执法能力和作风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形象。
检察官应该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树立为民、公正、务实、廉洁、高效的检察官形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检察院需要与在座各位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的积极配合,才能适应新时期党和人民的需要,才能保护好国有资产不流失,人民利益受保护,才能完成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
让我们大家携手共进,共同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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