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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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doc
58-3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
育英小学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办学理念、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徽、校歌
一、办学理念
崇雅致远,作育英才
一、校训
优雅生活,细致做事
二、校风
内秀外雅,知行合一
三、教风
厚生乐教,雅而善导
四、学风
知书达理,雅而善思
五、校徽
基本色:
选用土黄(土壤,稳重、踏实、宽厚、宽容)
草绿(小苗,生命、青春、成长、健康)。
作育英才。
六、校歌
第二部分:
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番禺区钟村育英小学是由钟三村委会、钟村街办事处及区政府共同出资兴建的一所公立的全日制普通小学,对儿童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普通初等教育机构,主管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西片教育指导中心,学校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三村一条树路20号。
小学的修学年限为六年。
学校贯彻执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第二条: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达到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规范的小学培养目标的全面实现。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管理章程》以及其他有关的教育法规制定。
第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学校按照“层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对学校工作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制度,有权监督校长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务。
第四条:
本校在学前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基础。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规律,以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的时代特点相结合,培养学生的主体精神,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意志。
使学生具有:
①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②学会认识的意识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③学会生活的意识和共同生活的能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④学会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能力,具有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⑤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⑥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第五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为汉语语言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六条:
学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更新教育观念,加快改进教学手段现代化的进程,使教学活动真正建立在有利于学生主体精神、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健康发展的宽松的教学环境和新的教学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七条:
学校的校训是:
优雅生活,细致做事。
学校的校风是:
内秀外雅,知行合一。
学校的学风是:
知书达理,雅而善思。
学校的教风是:
厚生乐教,雅而善导。
学校办学宗旨:
崇雅致远,作育英才。
学校办学特色:
雅致教育,以文明行为养成教育为突破口,推动全校学生得到健康的发展;走科研兴校之路,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学校办学方针:
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四个现代化。
学校教育目标:
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人事与行政
第八条:
学校设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由广州市番禺区西片教育指导中心聘任。
报教育局备案。
学校设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报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学校实行校长对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度。
校长应按上级人事部门规定的职权,考核择优选聘教师,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第九条:
学校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的修养的培养。
校长应充分尊重党支部和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民主办学,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努力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第十条:
学校在校长的领导下,设置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班主任领导组、德育领导组等办事部门。
各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工作。
教师分科组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加强对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的学习,鼓励教师有计划地参加提高学历的进修和专业技术的继续教育。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教职工实行资格考核、职务晋升制度。
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全校教职工要树立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的思想,为人师表。
第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不违法犯罪,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学校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享受医疗、晋升工资、病休、产休、退休等规定的权利。
教职工应尽职尽责,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分层管理、层级负责、整体协调”的管理体制,每个岗位都有岗位职责,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
职、责、权、利明确分工。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各种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考核、评估制度。
加强学校管理,实现管理的组织、方法、手段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切实抓好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等主要工作环节。
根据《档案法》,按省特级综合管理档案标准,健全资料搜集、整理、归档、使用的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理校长或教职工代表提出的议案,讨论学校的重大事情和有关教职工的福利问题,考核评价干部,实行校务公开。
每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任期时间与同届校长任期一致,工会小组是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家长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由学校领导。
校长应创造条件支持这些群众组织开展各项有利于学校整体工作的活动。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干部、教职工工作检查、考核奖励制度,设立教育、教学、职业道德、考勤等检查制度,制定《教师岗位责任制》,每学期对学校干部、教职工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出勤等工作情况和业绩作综合考核评价,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和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学校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检查、督导和工作评估。
向上级如实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电脑网络管理系统,提高行政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能。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范围是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二村、钟三村村民子女。
凡按有关规定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可持入学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按国家教育部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二十二条: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辍学。
学生因事或病请假,要有请假条或医生证明。
学生因疾病,经指定医疗单位证明确定需要休息者,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提出申请,须报区教育部门,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学生在小学六年基础教育期间,人身安全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十四条:
凡本校学生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好习惯好人生》的要求。
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学习自主、行为自律、交往自尊、人格自立、为人自强的信念。
努力学习,完成任务,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
第二十五条:
学生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到外校就读,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接收学校出具证明,经校长批准,可办理转学手续。
外校学生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入我校就读,又符合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者,经校长批准可转入我校。
因疾病申请休学、复学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出示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校长批准方可休学、复学。
第二十六条:
本校采用班级授课制。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施发展性评价制度。
切实做好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
对品德优秀,对学校做出贡献,取得优秀成绩或成绩进步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以资鼓励。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好习惯好人生》的要求的学生,学校用不同的方式及时全面地教育、辅导、转化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第二十九条:
凡本校学生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相关费用。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可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出具证明,经审核后,符合条件者,由学校按规定给予减免。
第四章教育与教学
第三十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行政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
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三十一条:
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德育工作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实施《广州市学校德育系统设计方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利用社会德育资源,拓宽德育渠道,注意德育的时代感,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十二条: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教书育人,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学生德育工作体系。
着力培养“知书识礼、崇体尚艺”的学校文化和校园精神,发展自主、自律、自尊、自立、自强的主体意识和个性心理品质。
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立德育工作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成员有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团支部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领导组长、各科组长、级长、班主任。
建立“学校——班级”德育管理网络,完善学校德育“五化”管理,提高德育实效性。
第三十四条:
全校干部、教职工必须全面关心学生成长,自觉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情感育人、服务育人”,坚持正面教育、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耐心引导,分类教育,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教育工作。
第三十五条:
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
全校性教育、班主任工作、思想品德课、各学科教学渗透、班队活动、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辅导、社会实践以及学校开设的各类教育活动。
第三十六条:
班级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础,在班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班队干部的作用,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
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的作用。
第三十七条:
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形式有:
校会、升旗仪式、班会、少先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社团活动、校园文化熏陶、健康发展、心理咨询、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等。
要注意各科教育的有机联系,发挥教育的整体功能,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健康发挥。
第三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班的管理,指导班的工作,了解掌握每个学生情况,协调配合实施教育,加强毕业班的管理。
每学期要根据学生操行填写学生德育考核、操行评定表,认真写出激励性的评语。
第三十九条: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教学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优化课堂教学为重点。
教学过程要做到学习知识与发展创造相结合、认知活动与情意活动相结合、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
更新教学观念、改革考试制度、改革对学生的评价方法,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落实素质教育。
第四十条:
学校教学工作由业务副校长主管,教导主任和各科组长共同负责组织指导各学科教学工作。
严格教学管理,做到课时有计划、有教学设计、有质量分析、有教学评价,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十一条:
严格按《广东省全日制小学校历》安排教学工作,不随意停课,不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
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第四十二条:
根据省教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的要求订阅教材和辅导材料,不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订购课外学习辅导资料,不滥印资料,切实减轻负担。
第四十三条:
坚决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有关“减负”的精神,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制定学校《学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具体措施》,保证学生每日在校总活动量不超过6小时,保证小学每天9小时的睡眠时间,各学科互相协调,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
第四十四条:
建立健全各项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管理。
坚持每周学科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制度;学校领导、教师听课、评课制度;研究课、公开课、优质课制度,建立教师教学档案。
第四十五条:
加强教师教学理论与教学业务学习,深入开展教学科研,引进先进教学经验,以科研兴校,创出本校教学特色。
第四十六条:
学校建立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奖励、继续教育制度,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第四十七条:
学校加强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按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劳动课、科技课、综合实践活动、书法课等,发挥美育的功能,提高学生审美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加强综合实践活动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
第四十八条:
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
不得将学生成绩排队、公布。
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第五章体育卫生及安全
第四十九条:
学校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抓好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两课(体育课、体育活动课),积极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体艺2+1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抓好田径、篮球等体育传统项目。
每年进行一次广播操比赛、田径运动会,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以及体育科研研究。
第五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通过体育课和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每天坚持做广播操、眼保健操。
第五十一条:
学校要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师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格检查。
认真做好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实行每天两小扫,每月一大扫,每月若干次卫生突击检查,包干到班,责任到人。
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设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做好预防近视、常见病工作。
第五十二条:
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做好“三防”工作,每天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运动场和体育器材,及时维修,定时翻修,运动前做好准备运动,上课时,根据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安排运动量,并做好运动中的指导和保护工作。
师生外出活动,预先做好各种安全措施。
注意食物卫生清洁,防止食物中毒。
一旦发现安全事故发生,立即报警或送往医院治疗并通过家长或监护人,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章总务、校产、经费管理
第五十三条:
学校总务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十四条:
学校经费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
第五十五条:
学校应该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运筹资金,管好财,用好财,依法纳税。
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凡重大开支必须由教代会执行委员会集体决定,并接受上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建立健全财产、设备、设施、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对学校所有的设备和财产设立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补充,提高使用效率。
建立财产分类帐,设定购入、领用明细登记帐。
每学期末清点、核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第五十七条: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有关收费标准,自觉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
第五十八条:
努力按省规范的标准建设校舍,管理使用校舍、场地,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配置教学设备设施、教学场室、体育卫生器材,创造条件,不断更新设备,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
第五十九条:
抓好学生饮水卫生。
做好防毒工作。
学生饮用水定期检测,确保学生饮水安全。
第六十条:
做好安全、防火、计生工作。
第六十一条: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校园建设规划,做到绿化、净化、美化,突出教育性、知识性、艺术性和实效性,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七章学校、家庭和社会
第六十二条:
学校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钟二村、钟三村的联系,让社会、家庭了解、参与、支持学校的工作,实现社区育人环境的优化。
健全学校“三结合”教育领导机构,加强社区教育网络建设。
第六十三条:
加强与村委、治安队、军烈属、派出所、交警、部队等单位联系,聘请他们到校讲课,充分发挥校外德育基地的作用,引导学生参与社会的实践活动,让学生接触社会,接触实际,增长知识,检验知识。
第六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建立“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和能力。
举办“学校开放日”、“家长调查问卷”,倾听家长对学校、教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各班主任应与家长建立联系制度,定期进行家访,设置家庭联系本,开小型家长会,并对学生进行普访,争取家长支持,架起教师——学生——家长联系协调互助的桥梁,共同搞好教育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经行政会议讨论,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广州市番禺区西片教育指导中心审定,由校长颁布执行。
本章程的修订必须符合上述的民主决策程序。
第六十六条:
学校根据本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归学校领导组。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三部分:
领导分工管理架构
学校领导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教代会组织及财务人员组成。
第四部分:
行政管理制度
一、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为了搞好学校领导班子的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管理素质,联系教育教学的实际,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特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胡锦涛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并联系实际进行研讨,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的一系列法规、政策、文件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意识。
3.学习教育理论、教育教学管理、小学管理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提高管理水平。
4.学习教育信息技术,掌握信息理论和现代化教学设备,提高现代化教学管理能力。
5.根据分管工作学习好上级有关文件,提高竞争意识,创新意识。
6.学习教育教学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教研教改能力,确实能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及指导作用。
7.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勤政和有关文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铺张浪费、大吃大喝,搞好廉政建设。
8.每一学期搞一次学习心得交流。
9.理论联系实际,记好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和教育信息积累。
10.自觉吸收先进了教育教学理念,认真阅读有关教育教学的书报刊,每学期写读书笔记不少于24篇。
11.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参加各级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活动,提高教育教学及管理等方面的理论水平。
12、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参加学历提高学习,努力使自己的学历水平提高一个档次。
二、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1.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学历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期未岗位责任制度学校奖励1---5分。
2.每一学期每位青年教师参加进修不少于50学时。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例如产假等)
3.学校积极配合教师的学习,支持青年教师学习,学习费用按规定给予报销,协助教师调好课,安排好教师不在校时的其它工作。
4.不按要求参加继续学习的青年教师,学校不给予评优、评先。
5.青年教师要认真对待继续学习以及培训,不得弄虚作假,让人代替。
上课时教师要认真听课。
不迟到,不早退。
6.青年教师参加学历培训,毕业取得高一级学历资格,学校给予表扬鼓励。
三、教师考勤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每天上、下午各考勤一次。
2.教师上班时间:
无早读安排上午8:
20前(周一提前5分钟),中午:
1:
55分前,有早读安排的要在早读前(8:
15分)回校。
中午加强学生纪律的教育,在纪律未搞好前,应提早回校。
3.值日教师:
上午7:
30分前,中午:
1:
40分前回校。
4.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一般当面向学校领导请假,学校领导批准后到总务主任登记后方可请假。
紧急情况必须电话请假,到校后补办手续,并做好调课补课工作。
5.教师一天以内向总务主任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请假一周以上由教育指导中心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由区教育局批准。
校长请假两天以上由教育指导中心批准。
6.考勤扣费情况按穗人社发[2011]84号)文执行。
婚假、产假等不作考勤处理。
7.关于特殊假期(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8.旷工(未履行请假手续),停发村发的津贴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
教师不许以任何理由为学生误课,一旦出现,酌情予以处罚,并为学生无偿补课。
9.教师考勤情况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求。
四、各部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一)校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各级政府的法令、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实行目标管理,制定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定期予以检查、总结,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2.遵循国家的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员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职后进修(培训)与教学研究,重点抓青年教师的培训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3.以教学为中心,向科学管理要质量,向教育科研要质量。
校长带头搞好教育科研,深入第一线了解教与学的情况,落实课堂教学改革。
要把管理作为一种创造性劳动,不仅抓计划、执行、检查、总结各个环节,还应发扬创新精神,使学校各项工作适应新形势。
4.校长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创造条件,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协调学校内部各种组织及部门人员的关系,使之融洽相处,密切合作。
定期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得到和谐发展,并能发挥其个性特长,提高自主性和创造性,提出有效措施。
6.重视体卫工作,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保持校园整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7.抓好总务后勤工作,坚持节约开支,勤俭办学的原则,切实管好校舍、设备、设施和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8.协助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组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并做好在校学生的巩固工作,有效地防止学生流失。
9.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积极沟通办学单位,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争取广泛的支持,协调处理好学校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对内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完善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评估制度。
10、尊重党支部的监督作用,通过教代会对学校进行民主管理,维护工会及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副校长岗位职责
1.组织分管处室干部学习政治、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处室干部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出席有关会议,学习有关文件,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执行校长的行政决策。
3.组织制定分管处室的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分解、实施学校的工作目标,保证分管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落实。
4.主持召开分管工作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5.深入分管工作实际,负责对分管处室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并认真记载、统计分析,为校长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6.定期向校长和学校行政会议反馈分管工作情况,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的建议。
在校长的支持下,不断提高分管工作水平。
7.自觉接受学校行政集体领导,主动搞好和学校行政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8.注重工作的连续性,负责组织分管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卷。
9.完成校长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在校长外出期间,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11.应该承担的其他工作。
(三)教导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校长及副校长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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