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录用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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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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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流程
录用流程
www.gjgwy.org2009-07-2214:
44:
30国家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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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程序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程序,包括录用考试的准备、笔试面试的操作、笔试面试的评判等。
本节侧重从国家行政机关(即用人单位)角度阐述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程序,以让应试者“知彼知己”。
让应试者“见树又见林”,明确面试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所处的位置,进一步加深对公务员面试的认识。
一、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准备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准备工作是公务员录用考试得以进行的前提,包括编制录用计划、发布空缺公告、考试公告、审查报考者资格等。
1编制录用计划
公务员的录用计划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计划录用的公务员人数、专业、所需资格条件、招考范围等。
编制录用计划的程序是由各用人部门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报计划,然后由政府人事部门综合平衡后,编制本年度的录用计划,然后逐级报录用考试主管机关批准后实行。
目前,我国公务员录用计划的主要内容是:
录用公务员的总数、不同职位人数的分布、所需公务员的文化程度及数量等。
编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前提:
一是国家核定的机构的编制不满;二是国家批准有增干指标。
编制录用计划是在国家编制管理、综合平衡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录用考试的有效前提。
2发布职位空缺公告
国家行政机关出现职位空缺,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纳入录用计划后,由公务员考试机构将所空缺的职位的单位、职位、数额等向社会公布,以便有资格者准备或应试。
空缺公告又叫招考公告,是公务员录用考试面向社会的第一步,一般都详细、具体、明确地列出录用机构、录用职位、所需文化程度、所需工作经历、工资待遇等等。
空缺公告一般都通过新闻媒介(报纸、电台、电视等)向社会发布。
3发布考试公告
政府人事部门在实施公务员录用考试时,成立的临时或常设考试委员会,决定办理考试的具体事项,如:
排定考试日程、确定考试地点、拟定考试公告等等。
考试公告是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的第二个公告,一般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地发布,其内容一般包括:
考试种类、考试科目;报名条件;报考的职位与数额;职务的待遇;报名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以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等。
考试公告的发布形式主要有:
报纸登载的广告、广播电视播放的通知、政府正式文告、街头张贴的公告、信函邮送的招考简章、政府的相关宣传与咨询等。
考试公告的目的在于加深公众对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兴趣,尽可能使所有有资格有兴趣报考的人都得到通知。
读者需注意,有时考试公告与职位空缺公告合一公布。
4确定试题
考试机关拟成立命题小组,由各专业的专家组成,或建立题库,进行各门考试的命题工作,确定命题标准,分配命题,确定试题,印制、密封、收发、保管试卷等。
5组织报名
在报名阶段,主考机关和用人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确定报名地点。
地点要在考试公告发布之前选好。
地点选择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交通要方便,二是场所要能容纳众多咨询报名者,最好选择在学校、展览馆、文化宫等场所。
②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主考机关要印制工作人员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宣传标语、报名须知等材料。
③做好报名点的准备工作。
主考机关和用人单位要联合布置报名点。
主要是设置宣传栏、用人单位咨询台、总咨询台,准备好报名工作的办公用品及其他必备设施。
④培训报名工作人员,使之熟悉有关政策并明确自己应尽的职责。
6资格审查
主考机关和用人单位在组织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许报名参加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报名。
经审查具有下列各种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公务员:
①组织或参加违背法律、法规的社会团体,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罢工、集会、游行、示威、签名等活动;②触犯刑律,剥夺政治权利;③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④因失职或渎职被开除,犯过罪、道德败坏或有不良形象;⑤报考时谎报情况、弄虚作假、营私舞弊;⑥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工作;⑦其他主考机关和用人单位认为不合格的情况。
在对报考者进行上述内容的资格审查以后,要求报考者详细填写报名登记表,统一存档备查。
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合格者,交本人近期一寸正身免冠照片三张和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录用考试主管机关按统一格式统一印刷,其正面要求详细填写报考者的姓名、考号、考试科目、考点、考场、考试时间等,其背面要有考试说明或考试要求及考场纪律等。
二、公务员录用考试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考试主要有两轮,第一轮是笔试,第一轮合格者参加面试。
笔试和面试都有各自的程序,笔试一般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举行,面试则由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1笔试
笔试是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第一轮考试,是指列为笔试科目并以书面方式使用试卷作答的考试方式。
笔试工作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笔试命题,一部分是笔试组织。
命题工作包括:
选调、培训命题人员,制定试题编制计划,研制试题试卷,制定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的审查、确定、印刷、装订等。
笔试组织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
(1)组成笔试主考小组。
主考机关组成管理笔试工作的领导小组,将应试者按考号分配在不同考场,并组织应试者认识考场,还要根据应试者人数的多少给每个考场配置主考人员和临考人员。
(2)布置考场,编排座号。
考场应清理整洁,桌椅齐全,不得有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报刊、纸片等存在。
(3)分发试卷。
考试的当天,主考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在监考人员的监督下,拆开密封的试卷,将试卷分发到每个坐号。
(4)核对应试者的姓名、照片、证件。
一般在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核对应试者的准考证、身份证、姓名等,应试者进入考场。
(5)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公务员的录用考试是很严肃的一项工作,考试前由主考人员宣读应试者考试的注意事项,如:
不准谈话,不准查书,不准立刻退场等。
(6)进行笔试,应试者解答试题。
时间一到,主考人员宣布笔试开始,应试者开始解答试题。
中间遇到试卷不清楚或漏印时,应试者可向主考人员提出,主考人员应予以解答,而有关考试内容的问题,主考人员不予回答。
(7)收卷、装订、密封。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主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应试者应马上停笔,离开考场。
主考人员按考号收卷,并在监考人员监督下装订、密封,交付考试主管机关。
2面试
所谓面试,是指主考人员(或称主考官)与应试者之间面对面地以言语回答的方式进行的考试。
只有笔试合格者,才可参加面试。
由于我们将在下一节中详细介绍面试的组织与命题设计,在此仅简要介绍面试的基本程序。
其基本程序如下:
(1)确定应试者的人员名单。
一般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和录用人数的多少,或规定笔试的录取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的应试人数一般多于或等于拟录用的人数。
(2)设立面试测评小组(即考官小组)。
面试测评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包括:
用人单位代表、政府人事部门的人员、测评专家等。
(3)面试考场的布置。
面试考场与笔试考场是不同的,面试考场的布置应分为两方,一方为测评小组成员,应试者单独成为一方,两方形成对应格局。
(4)面试问题。
面试开始时,由应试者抽签确定面试题目,或由主考人员向应试者逐一提问,应试者轮流进入考场,接受面试。
(5)应试者答题。
应试者在规定的时间里回答问题,主考官可以连续提问,应试者必须即兴回答。
(6)测评人员对应试者的面试进行测评,当场各自打分同时做好记录,并由指定的人员填写面试测评成绩表,交主考人员签名。
(7)公布面试成绩,并尽快通知应试者本人。
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评判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笔试试卷在考完后由主考人员密封送至主考机关,主考机关在一定时间内组织人员进行评判;面试的测评虽然当场进行,但面试成绩要在面试结束后由测评小组共同判定。
1笔试的评判
笔试的评判有统一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由主考机关聘请专门的评判人员进行阅卷;其基本程序如下:
(1)选调评卷人员。
评卷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对考试所涉及专业具有一定知识水平,有一定评卷经验的人员。
主考机关要对评卷人员集中培训,主要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正确掌握评分标准。
(2)建立评卷机构。
评卷机构的人员一般分为四个组,一是试卷保管组,负责试卷的保管、分发和收回,统计进度等;二是评分顾问组,负责制定评分标准的实施细则,抽查评阅的试卷,研究解决评卷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三是评分组,负责评卷;四是合分组,负责已评定试卷的题分累计工作。
(3)评卷。
评卷工作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即先试评,然后正式评卷,最后是合分及复查。
先按评分标准试评,当确认各评卷组掌握了评分标准、给分的宽严尺度后,再转入正式评卷。
在正式评卷时,评卷只计得分,每题得分应写在题首的成绩栏内,给分要坚持“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宜、前后一致”的原则。
评卷一律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阅后要在规定的地方签字。
三是合分。
四是复查。
复查人对所复查试题负最后评定责任,并要签名盖章。
如复查人有不同意见,要与原评卷人协商。
如果协商不能统一意见,则由评卷点负责人来核定。
复查工作结束,并经过主管机关验收后,将试卷封存起来,以备必要时复核。
(4)确定笔试合格标准。
主考机关根据整体应试者的考试成绩和录用人数,综合平衡,制定合格分数线。
一般超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录用人数要多,因为面试、体检、考核等还要淘汰一部分人。
(5)公布笔试合格人员名单。
主考机关通过各种方式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名单公布出来,或通知应试者本人。
2面试的评判
公务员面试的评判,一部分工作在面试的当场进行,一部分在面试之后进行。
面试的评判人员就是面试的主考人员和测评小组成员。
面试评判的基本程序如下:
(1)制定面试评价表格。
(2)制定面试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是指面试的不同项目的具体表现形式的分数标准。
每一个项目,例如表达能力,其标准的表现形式很多,如表达清晰不清晰,逻辑性条理性强不强,能不能抓住所要表达的问题的核心等等。
对于主考官在面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不一定要有标准的正确答案,但应有相应的评分标准。
(3)面试测评。
主考官对应试者的各个方面进行测评,填写评价表格,并对应试者的面试表现情况进行打分。
每一位应试者面试结束后都要由指定人员填写面试测评成绩表。
(4)确定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测评小组集中开会,讨论每一位应试者的各个测评项目的分数。
对于每一个测评项目,参加测评的人员可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的平均分即是应试者该项目的面试得分。
最后统计得到每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5)确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测评小组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上报主考机关,主考机关根据规定的笔试、面试的分数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
最后根据计划录用的人数与应试者的整体考试状况,确定合格分数线。
四、公务员录用程序
公务员的录用程序主要有四步,即:
考核、体检、录取和试用。
1考核
考核工作有两个重点,一是政治素质,一是拟录用职位的要求。
政治素质考核的具体内容有:
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坚持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敢于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原则,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求私利;是否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能否团结同志,与人合作共事,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拟录用职位工作要求的考核,是通过对考核对象在原单位工作或学习的表现和实绩的考核,了解其是否具备拟录用职位的工作要求和发展潜力。
具体内容有: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了解工作中较突出的成绩、科研工作的成果、本人撰写的研究论文、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在担任某一工作职务中,所表现出来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与人交往、情况沟通、联系协调、合作共事、语言表达、制定计划、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职位的需要,主动自学有关知识的态度和能力,包括总结自身经验教训、虚心向他人学习、终身教育的能力等。
公务员录用考核的内容还包括报考资格条件复审、职务回避考核、道德品质考核等。
报考资格条件复审,主要是确定被考核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在报名时是否隐瞒了什么问题。
职务回避考核主要是了解考核对象的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人员中,是否有在报考部门任职的情况。
道德品质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对象能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讲话办事是否实事求是;恋爱、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是否处理得好等。
常用的考核方法有三种,即查阅档案考核法、谈话考核法和座谈会考核法。
查阅档案考核法是考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考核时必经的第一道手续。
通过查阅档案,可以熟悉被考核人的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历史和现实情况,起到被考核者在报名期间自报条件的复核作用。
运用这种方法要注意历史与现实的结合,着重看现实表现;注意鉴别档案材料的真伪;注意档案材料是否连续、完整。
座谈会考核法是指考核人员召集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事、主管领导等人进行座谈,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通过查阅档案考核法、谈话考核法和座谈会考核法后,要形成考核材料,考核材料要准确、全面地叙述考核对象德、能、勤、绩的主要优缺点,提出考核是否合格、是否可以录用的结论性意见。
2体检
公务员必须要有合格、强健的身体,健康的身体是执行公务的有效保证。
对笔试、面试、考核都合格的应试者要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1)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主考机关要根据公务员录用对象的年龄特点和机关公务员工作特点,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制定体检标准。
体检内容要重点放在心脏、肝脏、肺、视力、血压、五官等方面。
体检标准必须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算合格,什么情况下不算合格。
(2)由主考机关或委托用人部门具体组织体检工作。
其程序是:
①确定体检医院。
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较先进的医疗设备、较高的水平。
体检医院要由主考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
指定后要与体检医院的行政部门联系,确定体检时间和人数。
②通知报考者作好体检准备。
③组织报考者到医院分科检查身体。
④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根据医生的意见,可重新复查一次。
⑤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按照体检标准作出明确结论,如“合格”、“不合格”等,并签名盖章。
3录取
录取阶段主要有以下五项工作:
(1)确定推荐比例。
在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根据各部门的录用计划,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推荐比例,推荐比例大小根据合格者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间的差额确定。
一般来讲,当合格者人数多于计划录用人数时,以综合成绩高低为序,实行差额推荐。
对于合格者等于或小于计划录用人数的专业,实行等额或缺额推荐。
(2)公布录用候选人名单。
(3)编制和管理录用候选人名册。
凡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编入录用候选人名册。
名册中人员都具有被推荐资格。
录用候选人名册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推荐情况等三方面内容。
录用候选人的管理工作包括除名、恢复、查阅等。
录用候选人名册的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名册中人员保留被推荐资格。
(4)推荐。
主考机关编制推荐录用表,将每一个录用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填入表中,按确定的推荐比例、报考志愿和成绩高低分别向用人部门推荐。
推荐的一般程序如下:
①主考机关将录用候选人的推荐录用表推荐到其所报部门。
②用人部门按其志愿、成绩向本部门有关司、处、科推荐。
③在推荐的录用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各用人单位需要时,主考机关从名册中调整推荐。
④对少数民族录用候选人,在成绩与其他录用候选人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
(5)办理录用手续。
用人部门根据拟录取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报考者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政府人事部门根据用人部门报来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政府人事部门在录取人员名单上填写人事部门意见,向用人部门发出录用通知书,用人部门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向被录取者的所在单位和被录取者发出录用通知,由所在单位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被录用者持录用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部门报到。
报到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手续的办理,实际上就是录用到位的问题。
在录用过程中如果报考者所在单位不予放行,或出现其他有争议的问题,由主考机关协调或交人才流动部门仲裁。
4试用
新录用人员有一年试用期。
按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要在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试用期内用人部门要组织培训,期满要进行考核。
新录用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目的是使新录用人员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和公务员的职责;熟悉本岗位工作程序;掌握所担负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行政管理学、行政法、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机关应用文写作、岗位必备的实务知识等。
培训要采取集中学习和岗位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结束时要组织必要的考试,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证书。
用人部门在新录用人员的一年试用期内,对其要进行考核。
考核以岗位规范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为依据,考察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德、能、勤、绩。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试用合格者,可正式任职;需进一步考察者,由用人部门决定可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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