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厅厅长汪毓华在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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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厅厅长汪毓华在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在全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2月1日)
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汪毓华
今天的会议是一次重要会议。
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全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
前不久召开的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时转发了《实施方案》。
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新雄就此项工作作出专门批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具体指导,亲自审定《实施方案》,并出席今天的会议。
刚才,省纪委副书记、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尚云传达了新雄省长的批示。
新雄省长的批示中深刻阐述了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
稍后,省卫生厅厅长李利还将作具体部署,下面,我就贯彻落实新雄省长的批示和尚勇书记对这项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尤其是全省医药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弘扬“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光荣传统和抗击“非典”的伟大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在许多方面创造了全省乃至全国一流工作业绩,为保护和增进全省人民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群众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的一些现象还不十分满意,特别是对于药价虚高,一些医疗机构乱收费和一些医务人员开“大处方”、乱检查,索要回扣、红包等仍然意见较大。
近期查处的个别医药工作人员接受药商贿赂,泄露招标信息,影响公正评标的商业贿赂案件,教训十分深刻。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成因复杂,顽固性、危害性都很强。
一方面其表现为利益交叉、手段隐蔽,表现形式、谋私手段多种多样;另一方面,因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的不足和弱点,表现出很难禁绝的顽固性。
这种顽固性又表现为,当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顿和纠正就会有明显收敛;当稍有放松又会迅速回潮,而且会变化花样,以新的形式:
新的面孔发展蔓延。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实质是滥用职权,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它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与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大相径庭。
事实充分说明,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腐蚀干部职工队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阻碍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
一是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态度更加坚决、措施更加有力、要求更加明确,为我们抓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二是今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为我们有效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创造有利条件;三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民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的增强,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寄予了新期待,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提出了新要求,为我们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经过多年的不懈实践,我省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纠正、监督、建设、评议、改革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路子,以及条块结合、突出重点、监督检查、典型引路、源头防治等有效方法,为我们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做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既
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重托,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
希望。
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
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关于这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已在省委办公
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各地、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在实施中要把握
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把握好这次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这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监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医药卫生行业风气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为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要把握好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卫生、发改(物价)、药监、工商等具有医药购销监督管理职能和医疗服务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二是省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机构;三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施行。
治理的内容主要是:
2009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单位涉医行政行为、药品招标、药品采购、医疗服务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在涉医行政行为方面,重点治理卫生、发改(物价)药监、工商等涉医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证照的审批发放,对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批价及审批,以及其他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行政行为是否存在程序不公开、不透明,审批随意性大,违法违规审批,借职务便利收受工作对象钱物或其他好处等问题。
2、在药品招标方面,重点治理参加药品招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泄露招标信息、利用职务便利影响专家公正评标议标、工作中收受钱物或其他好处等问题。
药品集中招标工作机构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招标方案,招标程序不公开,受理反馈招标投诉、申诉、举报不及时,对不良行为处罚、中标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相关部门在药品招标采购中是否存在不认真履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3、在药品采购方面,重点治理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不通过全省统一平台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不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个人或少数人确定本院用药品规;违反备案采购制度,随意大量采购备案采购药品等问题。
药品采购单位和相关人员是否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受钱物或其他好处。
4、在医疗服务方面,重点治理医疗服务中是否存在开“大处方”、乱检查、开单提成或索要回扣、“红包”,接受医药生产、经营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活动等问题。
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规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有偿转诊、科室出租承包、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是否存在对政府降价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乱加价,医疗服务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
(三)要把握好这次专项治理的工作进程。
专项治理从现在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以下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
主要任务是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廉政账户、设立举报箱,进行宣传发动,组织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在5月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各地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主动整改和自行纠正。
第三阶段是检查整改阶段,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
主要任务是自下而上组织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逐项核实,监督整改,查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第四阶段是总结评估阶段,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主要任务是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治理成果。
医药卫生系统结合民主评议,总结表彰一批先进典型。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时间安排比较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把握好工作节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全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决不能因为个别地方、个别单位进展缓慢,而影响整个工作进程。
(四)要把握好有关问题的处理原则。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立足自查自纠,重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
在查纠问题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
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对自查出的违规资金,要依纪依法进行收缴。
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是对被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还要依法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
四是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涉药企业或个人违法违规问题,由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并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或列入黑名单。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措施,确保这次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
求落到实处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
省成立由省纪委、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各地要逐级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领导及办事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同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查办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药品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并结合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专项治理工作。
各级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严明工作纪律,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层层发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开展警示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启发引导有关人员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要注重正面教育和引导,结合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和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发现、培植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
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各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多作正面宣传,同时把政策交给群众,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
专项治理重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教育干部和从业人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既要全面自查自纠,又不能搞人人过关。
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风险岗位廉台幽,把那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
要针对需要查纠问题的不同特点,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
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政行为方面,要着力强化监管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在药品招标方面,要着力完善平规范流程,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评标议标机制;在药品采购方面,要着力完善和落实医院药品采购制度,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在医疗服务方面,要着力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全理用药监测,解决过渡医疗、乱收费等增加群众负担的问题。
四是要坚持查纠结合。
自查自纠,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形式。
各地要把自查自纠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让各个方面有一个主动检查、主动纠正问题的机会。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认真组织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要对所检查的地方和单位在涉医行政行为、药品招标行为、药品使用行为、医疗服务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要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逐条整改。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善于从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组织力量进行筛选排查、分析研究和判断甄别,确定重点集中查处。
对涉案金额高、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
有关执纪执法机关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准确掌握法律和政策,提高依法依纪办案的水平,严格区分一般性错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做到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要注重通过查处典型案件,让违法违纪人员受到应有处理,让更多的同志受到教育,让制度和监督的缺失得到弥补,让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五是要注重长效管理。
坚持专项治理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来,与严格医药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综合治理。
要针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院务公开。
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监管,提高监督效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服务行为。
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源头治埋,努力解决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
要在医药行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同志们,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
让我们共同努力、扎实工作,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实际行动促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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