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资料管理体制范围与分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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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资料管理体制范围与分类
基本简介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资产管理业务的种类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有3种:
1.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服务。
2.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3.为客户特定目的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理财服务的行为。
学校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各后勤经营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和实体购置的固定资产,为学校固定资产,依照本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并进行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单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
其主要管理部门为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国资办")。
国资办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
建立使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财务审核及数据备份工作;
(三)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四)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按月与学校财务账簿核对资产总额;
(五)审核批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六)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 实验室处、处、图书馆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
(一)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卫生医疗器械、印刷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文体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类的固定资产。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房屋及构筑物、土地植物、家具、被服装具类的固定资产。
(三)图书馆负责管理全校图书资料(包括各部门及个人公费购买的图书资料)类的固定资产。
各归口管理部门按划分的范围配备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管理。
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运用《××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
(三)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七)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
(一)正确使用《××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的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
(二)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三)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负责组织或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固定资产范围
第八条学校及其独立核算(非法人)的经济实体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固定资产分类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
学校的固定资产按照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按照以下六类设置会计账目进行核算: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三)、一般设备;(四)、文物和陈列品;(五)、图书;(六)其他固定资产。
按照以下十六类设置分类账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一)房屋及构筑物;
(二)土地;(三)仪器仪表;(四)机电设备;(五)电子设备;(六)印刷设备;(七)卫生医疗器械;(八)文体设备;(九)标本模型;(十)文物及陈列品;(十一)图书;(十二)工具、量具和器皿;(十三)家具;(十四)行政办公设备;(十五)被服装具;(十六)牲畜。
固定资产计价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购建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按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第十一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三条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
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学校成立论证招标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
论证工作小组中的专业技术、经济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五条学校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按国家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
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
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和索赔。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十七条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
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各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对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收回时应进行勘验。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二条校办产业和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有学校固定资产,占有固定资产必须完善手续,明确产权关系,签订占有协议,并且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费和租金(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变更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机构调整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二)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的变更由资产管理员申请变动。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固定资产,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查。
确保帐、卡、物相符。
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
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
(四)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处置房屋、车辆及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二)处置总价值在1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资办审核,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八条单位处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固定资产以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按照《××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
(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审核、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资产清查的布置、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定期与学校财务账簿及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审核,负责固定资产验收单、条码单、固定资产卡片打印,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统计分析。
(三)使用部门按系统的要求,配备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固定资产。
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手续,管理固定资产卡片。
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定期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汇总报送图书数量及金额。
第三十三条各级资产管理员均应按《××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设置要求正确使用该系统。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
1.0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作业规定及奖惩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通过奖惩的措施起到激励和考核人员的作用。
2.0范围
仓库工作人员
5.0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库协调员负责物料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采购部和仓管部共同负责废弃物处理工作;
仓管部对物料的检验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
6.0规定
仓库工作目标
仓库工作作风及态度
6.1仓储管理规定
6.1.1物料收货及入库
6.1.1.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收货确认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1.2采购将“入库单”给到仓库后,仓库人员需要将货物放到仓库内部,不允许放在仓库外,尤其不能隔夜放在仓库外,下班后必须将货物检查放在仓库内部。
6.1.1.3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入库单”,没有时需要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
仓库人员负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6.1.1.4所有产品入库确认必须仓库人员和采购共同确认。
新产品尤其需要共同确认。
新产品需要仔细核对物料的产品描述,以避免出错。
6.1.1.5仓库与采购共同确认入库单物料数量时,如发现如送货总单上的数量不符,应找相应采购签字确认,由采购联络处理数量问题。
6.1.1.6物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摆放物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6.1.1.7原则上当天收货的物料需要当天处理完毕。
不测试的当天安排点数,进行“入库单”入库信息的统计,点数入库。
6.1.1.8生产技术部测试借料必须登记借料数量及规格产品名称、且需要注明该物料是采购的最近入库物料还是库存物料,以便后续确认累计入库数量。
测试检验完成后归还仓库需要点数确认,且需要将良品和不良品进行区分放在指定区域。
6.1.1.9仓库入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入库单入库物料进行数量确认,即是确认登帐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到底和解决完成。
(有借料的需要见到产品借用单据,测试坏的需要补单且不能登帐入库,如登帐入库需要开“退厂通知单”扣除等同入库数量)。
6.1.1.10入库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
6.1.1.12“收货确认单”需要按流程要求先给仓库入库人员确认登记再给到仓库主管签字后才能给到采购。
6.1.2客户退料
6.1.2.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客户退货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2.2如销售部门未按流程要求负责对客户的退料进行登记,填写“客户退货单”,可要求销售部门处理。
6.1.2.3生产技术部测试检验完成后可及时进行入库,登帐需要查核清楚是否需要登帐入库。
6.1.2.4销售部借用出去物料未按照借用协议上规定的时间内归还仓管部。
其责任由销售部相关人员负责。
6.1.3物料出库(出库领料)
6.1.3.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生产任务单”“出库单”“借用单”“调货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3.2包装组给到的出库单无特殊原因当天必须全部完成取货、包装。
6.1.3.3取货时注意不要堆积过高损坏产品。
取完货后将推车放在出货组指定位置。
6.1.3.4“出库单”发完货后需要及时将物料给到销售部门,并要求其签名确认。
6.1.3.5内部领料需要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方可发货。
6.1.4物料借料
6.1.4.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产品借用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4.2“借用单”上特别需要注明物料产品名称及规格,以便于后续识别进行物料入库作业。
6.1.4.3已办理归还的可以装订存档,未归还的不予装订,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追查,直到归还物料或开具相关单据作归还手续。
6.1.4.4物料借料和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料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料。
6.1.5物料报废
6.1.5.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报废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5.2发现库存物料不良时需要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处理。
6.1.5.3需要严格区分开库存物料报废部分、采购入库来料不良不能退回报废部分、客户退回不良报废部分并分别保管和做标示。
6.1.6退厂物料处理
6.1.6.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退厂通知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6.2采购来料不良物料需要及时给采购处理并要求其签字,可以暂放仓库。
6.1.6.3不良物料不允许给采购办理借料以充不良数量。
6.1.7仓库卫生、安全管理(含门禁)
6.1.7.1每天生产技术部根据卫生值日表对负责区域内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将需要使用的物料和设备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
6.1.7.2卫生工作可以在空余时间和每天上午下班和下午下班前进行。
6.1.7.3部门将根据工作结果进行评分,作为奖金的依据。
6.1.7.4考量物料区域摆放是否合理,并做合理摆放和规划。
6.1.7.3安全
6.1.7.3.1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按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1.7.3.2门禁管理:
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
6.1.7.3.3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6.1.7.3.4高空作业需要使用作业车,并注意安全。
6.1.7.3.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6.1.8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6.1.8.1物料品质维护:
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6.1.8.2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
6.1.8.3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6.1.8.4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
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6.1.9单据、卡、帐务管理
6.1.9.1仓库所有单据需要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的登帐方式和要求当天按时完成。
6.1.9.2需要给到财务的单据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起给到财务。
6.1.9.3每月的单据登帐人员需要保管好。
上月仓库所有单据统一由指定责任人进行分类保管。
遗失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6.1.9.4仓库对贵重物料卡帐登记,由指定人员管理。
6.1.10盘点管理
6.1.10.1盘点人员根据“仓库盘点作业管理流程”对物料进行盘点。
6.1.10.2盘点时作业人员根据“盘点内部安排”文件进行相关作业。
6.1.10.3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6.1.10.4盘点时需要尽量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等,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需要根据情况追查相关责任。
6.1.10.5盘点初盘、复盘责任人均需要签名确认以对结果负责。
6.1.11帐物不符处理
6.1.11.1库存物料发现帐物不符时需要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后根据责任轻重进行处理。
6.2包装管理规定
6.2.1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上数据取货、发货并确认。
包装前由仓库协调员及销售部相关人员再次检查确认。
6.2.1.1无特殊情况当天的销售数据必须当天生成出库单给到仓库管理员安排取货并发货。
6.2.1.2在销售量大时需要在早上安排出库产品,避免很晚才包装完成导致物流公司不能配合出货。
6.2.2包装前物料确认
6.2.2.1销售部相关负责人需要按要求在物料进行包装前检查物料是否有取货错误及其他错误并确认签字方可出库。
6.2.2.2有取货错误的根据工作繁忙的程度需要查核取货错误的原因和责任人。
6.2.3包装过程
6.2.3.1包装人员在包装产品前需要检查物料数量、规格型号正确、并熟知包装要求和规范,根据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6.2.3.2包装完成后的产品不要堆积过高以防产品压坏和倾倒。
6.2.3.3包装过程产生的垃圾需要放入垃圾桶或空余时间将包装纸屑和废品放入垃圾桶。
6.2.6.2在装箱过程中以品质保护的原则进行处理,避免压坏产品。
装箱完成后总称重时仔细记录。
6.2.6.3在发货统计表格制作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发货所有环节万无一失。
6.2.7.1相关规定要求
6.3仓库工作作风及态度
6.3.1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
6.3.2仓库工作人员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6.4其他
6.4.1下达的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保证工作品质。
6.4.2需要请假的需要事先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原因的需要当天在下班之前2小时办理请假手续。
6.4.3仓库每日根据“仓库工作品质统计表”对各组进行评比并进行工作指导和总结。
6.4.4上班时间需要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玩闹、睡觉、长时间聊天、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以私人理由会客等。
6.4.6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6.4.7仓库人员调动或离职前,首先必须办理账目及物料、设备、工具、仪器移交手续,要求逐项核对点收,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方可移交,移交双方及部门主管等人员必须签名确认。
6.4.8对于在工作中使用的的办公设备、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细心维护,如造成遗失或人为损坏,则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6.4.9仓库人员要保守公司秘密,爱护公司财产,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
6.5奖惩规定
6.5.1工作评估
6.5.1.1部门将定期根据“绩效考核表”对员工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以便于:
6.5.1.1.1肯定员工的工作成果,鼓励员工继续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
6.5.1.1.2检查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
6.5.1.1.3衡量是否能按所制定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
6.5.1.1.4工作评估将以一定方式与员工沟通,以鼓励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就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成绩进行讨论和交流,以提高工作效率;
6.5.1.1.5创造互相理解的气氛,以鼓励员工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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