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驻机构工作总结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会上的讲话毋昆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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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驻机构工作总结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会上的讲话毋昆峰
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工作总结暨
述职述廉会上的讲话
毋昆峰
(2011年3月15日)
同志们:
刚才,几位派驻机构的同志作了很好的述职述廉报告,其他同志也向市纪委监察局提供了书面述职材料。
总体感觉,2010年,我们派驻机构的工作是努力的,履职是尽责的,作风是踏实的,要求是严格的,成绩也是十分显著的。
借此机会,受赵书记的委托,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下面,结合大家刚才的述职发言,我就进一步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谈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同探讨和研究。
一、肯定成绩,坚定信心,全面总结派驻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2010年,我们按照“归口双派双层”的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并及时出台《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暂行办法》,督促和激励各派驻机构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主动地强化监督、尽职履责,更加有力的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保持了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一)派驻机构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
根据《暂行办法》,我们对各派驻机构的工作从6部分55项指标进行逐季考核和排队通报,进一步增强了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有效解决了“不善监督和不敢监督”的问题,促使大家在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
如市公安局对去年选配34名领导干部和175名科级干部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干部人事任命公平、公正、公开;市文物局先后对解州关帝庙刀楼、印楼,文物工作站库房和会议室项目等3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按照工程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认真把关,严格审批,确保了国有资产安全。
(二)驻在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引深。
各派驻机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积极协助驻在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了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派驻机构组织协调、部门职能机构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同时,派驻机构还在协助驻在部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驻在部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开展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有力推动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如市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加强党员干部操办婚嫁申报事宜,有效预防了借机敛财问题的发生;市财政局组织积极参加《监督热线》栏目,真正为百姓答疑解惑,受到群众好评。
(三)纪检监察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
一方面,各派驻机构更加注重与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监察室和各职能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先后有200余人次参加了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的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派驻机构在工作中更加讲求监督的方法和策略,更加注重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不仅自身能够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同时又有效争取了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视和支持,使其深刻认识到:
反腐倡廉建设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而是各级党组(党委)牵头主抓的重要任务,更是每名干部群众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从而形成了上下同心、左右协力抓好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一年来,大家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边完善,推动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履行职责还不够充分。
由于观念转变慢,一些派驻机构的负责同志对自己在班子中的重要地位认识不够,对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不到位,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是角色转换还不够到位。
如何从“双重领导”的角色向“统一领导”的角色转换是大家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不少同志是新转任或提任纪检组长的,对适应角色、开展工作也有个过程,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
三是组织机构还不够健全。
到目前为止,已配备纪检组副组长的并不多;建立监察室、配备专职干部的还不到一半,不少派驻部门的工作,目前还只有纪检组长一个人扛着。
对于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努力适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新要求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多次强调,派驻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增强高举旗帜的坚定性、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做好工作的主动性,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全面履行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及其系统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各派驻机构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贺国强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到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织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发挥好派驻机构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当前,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四方面关系:
一是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监察局的关系。
派驻机构要根据省、市委的统一要求,自觉接受派出机关的统一领导,认真完成派出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与市纪委监察局在组织上、思想上、工作上的联系,努力从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的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工作,主动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汇报工作,不能做“断了线的风筝”。
二是派出机关与驻在部门的关系。
要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
在履职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加强与驻在部门领导的沟通协调,处理好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取得他们的对自己工作的理解、支持。
三是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与部门中心工作的关系。
统一管理以后,派驻机构要继续紧紧围绕驻在部门的工作重心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将服务、保障部门中心工作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抓手和重要载体。
坚决防止出现纪检监察工作与驻在部门中心工作两张皮的“油水分离”现象和实行统一管理以后监督、保障不力的“换汤不换药”现象。
四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作为派驻机构,既要加强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努力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也要自觉接受驻在部门领导及党员干部的监督,积极为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出好主意、当好参谋,服从班子分工,搞好团结,坚持原则,讲求方法,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三、突出重点,认真履职,推动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迈出新步伐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
各派驻机构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
具体的任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已经安排的很明确了,我只简单地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发展主题,强化监督检查。
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施监督。
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都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加强对驻在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和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落实工作规划,构建惩防体系。
要以全面落实《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暂行办法》为重点,结合驻在部门或系统的业务特点,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协助驻在部门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工作措施,督促落实好承担的惩防体系构建任务。
今年,各派驻机构都要从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入手,排查驻在单位廉政风险点,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三是强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
要以专项治理为抓手,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以及“小金库”专项治理。
要注意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治理,继续巩固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要重点督促驻在部门开展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公车私用等问题,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是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惩治腐败。
统一管理以来,一些派驻机构配合市纪委突破了一些重要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各派驻机构要继续坚持有案必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就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要认真研究案发特点和规律,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认真剖析案件案情,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和工作上的薄弱环节,督促驻在单位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五是贯彻廉政准则,深化作风建设。
要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契机,协助驻在部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督促驻在部门切实承担起“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要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建设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
六是提高协调能力,确保完成任务。
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帮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把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分解落实好反腐倡廉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和目标落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同时,派驻机构的同志要坚决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无论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都要在结合驻在部门实际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思考,采取新的举措,求得新的成效,努力体现各自部门的工作特色和亮点。
四、提升素质,规范管理,推动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新的形势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适应形势的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派驻机构干部的整体素质,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要加强学习。
要走出“工作忙没空学”、“学历高不用学”、“经验足不需学”、“年龄大不想学”等误区,把学习作为“终身大事”、“立业大事”、“执纪大事”,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驻在部门专业知识的学习,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提高综合素质,使自己善于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出发,对现实问题进行深刻思考,解决好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转变作风。
俗话说,正人先正己。
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更应该带头树立新风正气,用良好的作风养身、立威、服人。
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各派驻机构的干部都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深入实际,吃透下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大力弘扬精诚团结之风,主动搞好与上下左右的团结,同心同德,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要大力弘扬执纪为民之风,始终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要踏实干事。
目前为止,我们派往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一部分同志年龄偏大、新手较多,大家对自己的定位不够准确,从而导致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缺少力度,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老感觉到自己在班子内找不到工作的结合点。
我想,这个误区随着新体制的不断规范和科学运行,将尽快得到改变。
希望各位珍惜自己的岗位,珍爱岗位带来的荣誉,通过努力工作,维护我们这支队伍的良好形象,以有为争有位,以有为树权威,以有为扬正气。
今年是换届年,市纪委也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努力配齐配强各派驻机构队伍,努力为大家开展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四要规范管理。
市纪委出台的《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暂行办法》,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制度、工作重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贯彻好、落实好。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一项新工作,加上新体制的运行时间仅仅一年,必然还有一个磨合、总结、改进、完善的过程,请同志们在工作中多积累经验,多提意见建议,以便今后进一步充实完善。
委局各工作室,尤其是干部室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了解派驻机构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协助解决派驻机构工作中的困难。
派驻机构也要以积极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探索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营造和谐环境,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
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常会的领导下,奋力拼搏,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推进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实现把运城建设成山西向东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大通道”的战略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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