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心血管内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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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心血管内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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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心血管内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150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2
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
10
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90张,得6分;每增加20张床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20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5年投入≥300万元得10分,每少3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4
科室
管理
(85)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5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完整得35分;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50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
(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1:
0.4。
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
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
5
技术团队(20)
整体实力
20
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单项否决
6
学科
带头人
(15)
学术地位
5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博士生或硕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术委员任职得1分;国家级期刊任职得1分。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5年:
指导毕业博士生2名以上得1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得2分;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2篇得1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1分。
7
学科
骨干
(30)
数量
6
有3个以上明确的学术带头人得6分,少1名扣2分。
学术地位
8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3分;博士生或硕士生导师得2分;国家级学术委员任职得2分;国家级期刊任职得1分。
临床能力
8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1分;有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得2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8
评估前5年:
指导毕业博士生2名以上得2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得2分;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2篇得2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2分。
8
医师
队伍
(15)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70%,得5分。
职称结构
5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30%,中级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2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9
护士
队伍
(3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2分。
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5
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10
人才
培养
(10)
人员培养情况
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落实到位得1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评估前5年到国外专业进修人次数超过10人次得5分,5-10人次得3分,1-4人次得1分。
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70
11
总体
水平
(9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
能够独立开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心电图药物试验(心电图普萘洛尔试验、阿托品试验、双嘧达莫(潘生丁)试验)、经食管超声心动图检查、多巴酚丁胺负荷超声心动图试验、双嘧达莫(潘生丁)负荷超声心动图试验、心脏电复律与除颤、动脉及深静脉穿刺置管术、心导管检查与心管造影、右心导管检查及造影、心脏漂浮导管检查、左心导管检查及造影、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术、经食调搏心脏电生理检查、心腔内心生理检查、心内膜心肌活检术、心包穿刺术、周围静脉压测定、中心静脉压测定、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经皮二尖瓣球囊成形术、经皮肺动脉瓣球囊成形术、动脉导管未闭封堵术、继发孔未闭型房间隔缺损封堵术、室间隔缺损封堵术、射频导管消融术治疗心律失常、临时心脏起搏器安置术、永久性人工心脏起搏器植入术、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得30分,缺1个项目扣5分;专业特色显著,有1项或1种以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20分。
平均年出院人数
5
参评医院按人数排名打分。
前1-5名得5分,6-9名得3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参评医院按人次排名打分。
平均住院日
5
参评医院排名,平均住院日短的前5名医院得5分,6-11名医院得3分,其余不得分。
疑难病例比例
25
住院患者中疑难病例比例应大于30%;每下降2%扣1分;低于10%,不得分。
12
亚专科
建设
(60)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0
有三个亚专科设置(冠脉介入、起搏电生理、先心病介入),每个亚专科有独立专业技术队伍得满分。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0
评估冠脉介入治疗、起搏器植入术、先天性心脏病各种介入治疗的技术水平,每项技术水平高得5分。
评估各亚专科诊疗疑难病种能力10分。
13
技术
特色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对医院提供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各项技术适应症的合理掌握(3分),实施效果(3分),单项技术先进性、领先程度(4分)
14
诊治
能力
(9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分册》中规定的病种得30分,缺一个病种扣5分。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疑难病种由医院确定
危重症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危重症病例由医院确定
15
创新
能力
(40)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近5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水平
20
2项创新项目(各10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
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6
辐射
能力
(40)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
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大于30%或省外患者比例大于25%(直辖市市外患者比例大于25%)得5分。
不达标,不得分。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5
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比例超过50%,得3分;30%-50%,得2分;30%以下,不得分。
进修医师覆盖的省份达到20个省(区、市)以上得3分,10-19个省(区、市)得2分。
对口支援情况
15
年度帮扶医院数量超过3家得10分;帮扶主要内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得5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2次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
10
评估前5年,有5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得10分,4人次6分,3人次4分,2人次以下不得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60
17
质量
概况
(45)
合理用血
10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合理用药
15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满意度大于90%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
10
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18
单病种
质量及
费用
(90)
单病种质量
60
根据心血管内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单病种费用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9
病区
质量
(95)
诊断符合率
10
大于95%,得10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大于70%,得10分。
甲级病案率
15
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5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50%,得5分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10
参评医院排名打分,前5名得10分,第6-10名得5分,11名后不得分。
建立并实施专科分级护理质量标准
15
无标准,不得分;1人不熟悉标准,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5
大于95%得15分,每下降1%,扣2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
有1项欠缺或1处不落实扣2分。
20
门诊
质量
(30)
专家出门诊情况
10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1次门诊,得10分。
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开设专病门诊
10
开设心内科方面的专病门诊得10分;未开设,不得分。
门诊患者中预约患者情况
10
已开展工作得10分。
五
科研与教学
100
21
学术
影响
(15)
学术委员会任职
5
全国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1分;省主委3分,副主委2分。
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
省级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
学术刊物任职
5
SCI收录杂志的主编5分、副主编4分,常务编委3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4分、副主编3分,常务编委2分;其它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常务编委1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主办学术会议
5
国际性学术会议得3分,全国性学术会议得2分,省级学术会议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2
专科
方向
(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
23
科研
项目
(16)
国家级项目
14
有3项以上得14分,每少1项减5分。
部(省)级项目
2
有4项以上得2分,每少1项减1分。
24
临床
方向
的
科研
成果
(25)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10
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分,二等奖1项得7分;部(省)级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10
SCI收录每篇得2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1分;统计源期刊杂志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3
每项发明专利得3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2
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每1项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5
学生
教育
(14)
本科生教学
4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4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研究生培养
10
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大于10人、硕士生大于10人,得10分。
不达标,不得分。
26
继续
教育
(2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国家级1项次得6分,省级1项次得2分,市级1项次得1份;举办培训班1次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培养合格率大于95%,得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3分。
27
编写教材
(5)
五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
主编5分、副主编3分,参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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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临床 重点 专科 评分标准 心血管 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