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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和谐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杨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社区功能不断扩大,原有单位制模式下的各种社会事务,由单位统包转向社会管理,社区逐步承担起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
因此,建设和谐社区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一、和谐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没有和谐的社区就不会有和谐的社会。
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要求我们关注社区发展,进一步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建设安全、和谐、文明、繁荣的社区。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加强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
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
总书记的讲话明确指出了和谐社区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1、建设和谐社区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济就难以又好双快地发展。
社区是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我国现在既是经济的黄金发展期,又是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期。
社会转型必然要造成利益格局的变化和社会阶层的变化。
地位的下降会引起人们心理的不平衡,收入的悬殊会使人们暴露出不满的情绪,工作的紧张会增加人们精神的压力,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会给人们带来许多的不适应,人口流动频率的加快会使城市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社会上消极的东西会给人造成负面的影响,再加上突发的天灾人祸,这些影响社会稳定的所有因素虽然都反映在社会,但却都发生在社区,所以社区处在所有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风口浪尖,社区只有防范好了,提前做好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消化在基层,才能够形成稳定的适合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
2、建设和谐社区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生活的基本空间。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城市的人们也逐步从过去的“单位人”转变成现在的“社会人”,单位和企业的社会职能也大量向城市基层组织转移。
城市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大量市场解决不了、政府又解决不好的问题,这些问题本质上都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新的社会组织来承担过去由单位行使的社会职能,以实现社会的协调、和谐,社区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共同体”和重要活动场所为社会人找到了相应的承接载体。
社会人的许多需求,或者通过社区的社会服务和自我管理得以满足,或者通过社区组织向政府反映得以满足。
要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就要从和谐社区建设抓起,完善社区服务和管理,有效发挥社区功能,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和谐社区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
人心向背决定着社会的和谐程度。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活而不乱、稳定有序的社会,“稳定”即不是“万马齐喑”,更不是一潭死水。
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就必须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增强党和政府对整个社会的凝聚力。
在城市中,社区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地,社会生活的大部分内容在社区完成,社区处在党和政府了解民意的最前沿,是党和政府与市民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就能够充分尊重群众在法律范围内的表达自由,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合理解决利益诉求,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整体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具备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我国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开始刚刚起步,建设城市和谐社区是其中的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不懈的长期努力。
城市社区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具备了建设和谐社区的良好基础条件。
(一)社区已成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有效平台
1、社区已形成城市基层的社会共同体。
在计划体制下的居民委员会,没有什么活力和凝聚力。
工作对象除了居住在社区的老年人外,就是没有单位的居民,功能非常单薄。
而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后的现代社区则不同了,除了原有的工作对象外,单位人逐渐演变成了社会人、社区人,流动人口已开始进入社区,总量大大增加。
结构也越来越复杂。
再加上大量的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的功能从政府和单位中不断剥离出来,让社区来承接,这就有力地提升了社区的功能,丰富了它的内容,拓宽了它的工作面,使它从微观的层面担当起了造就大社会的重任,成了能协调和凝聚方方面面的中心,成了功能比较齐全的“小社会”。
2、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
从社区建设开展十多年的情况可以看出,在基层建立和谐社区的条件也是完全具备的。
首先,社区地位提升了,社区工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其次,社区的对象增多了,功能扩展了,组织加强了,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大了,在基层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单位和居民对社区事务越来越关心了,在群众中有了认同感和凝聚力;第四,社区内外关系在不断理顺,社区的制度建设在不断健全,社区工作出现了良性运行的好势头;第五,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结构有了很大改善,而且还在不断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方面发展;第六,社区的硬件设施不断达标,软件也在不断提升,能力有了明显的增强,能为老百姓做的事也越来越多;第七,加强了党对社区工作的核心领导,巩固了党在城市的这个执政基础;第八,特别是党和国家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为社区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社区事业插上了腾飞的双翅。
这些都是我们落实中央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有力条件。
三、和谐社区建设中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及分析
(一)社区建设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的社区建设进展顺利,但从整体上看还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从办事处社区建设调研的情况分析,确实存在着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
1、行政化倾向日趋严重。
其一,在办事形式上,行政办公场所的色彩浓厚。
居民来办事,只要门一关就不知去向。
其二,在工作内容上,做上面交办的事情多,为居民服务得少。
社区居委会已成为除街道办事处之外的又一个政府派出机构,行政化负担重的结果,就是使社区干部忙于应付各种事务,设法开辟财源,对真正应承担的社区建设等工作却无法投入精力、财力,与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背道而驰。
2、工作负担重,压力大。
其一,在工作任务上,名目繁多。
现在的社区居委会承担了100多项任务,有些部门把自己的职责转嫁给社区,如居民住房入户调查等。
其二,在工作要求上,难以达到。
一些部门不仅下达工作任务,还要提出许多具体要求,一是要“挂牌”,一个社区居委会多的有10多块牌子;二是要“上墙”,社区活动用房的墙上要挂反映数项工作的负责人员的名单和工作职责。
其三,在经济负担上,入不敷出。
一些部门没有“费随事转”,把工作或活动所需经费转嫁到社区。
如有的部门调查登记只发一张样表,要社区按户数印发;在评比和攀比的压力下,社区为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挂的牌、上墙的版面追求精美花费大。
其四,在工作考核上,检查评比多。
除街道要求进行的常规检查考核外,许多部门都自行直接下去组织单项检查评比,有的检查已落后于形势的变化。
如环境、卫生、绿化、治安等项目在许多住宅区都由物业公司承担,他们收费、他们办事、他们负责,但检查评比时,仍按传统找社区居委会,使社区忙于应付,不知所措。
3、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
虽然办事处社区基础设施在平均水平上已普遍达标,但精品很少。
活动用房面积普遍在100平米左右,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4、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居民在社区建设的参与程度总体上表现为,居民经济条件较好的社区对社区居委会的需求弱,参与积极性低;居民经济条件较差的社区对社区居委会的需求强,参与的积极性较高。
一是有的辖区单位认为与社区搞共建是找麻烦,只是要钱、要人、要物;有的条条单位老大自居,社区上门搞共建,常被拒之门外或以各种借口拒绝。
二是有的社区没有实施共建联动,互惠互利,向辖区单位要求过多,为他们服务较少,义务和权利不统一,使有些单位不愿意参与共建。
三是大多数有工作单位的居民,没有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人转为社区人,对社区居委会的依附性不强,认为社区建设是老头老太的事,是弱势群体的事,与已无关,不愿意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活动,更谈不上主动地去参加社区的活动。
(二)对社区建设存在问题的综合分析
1、从认识层面分析。
一些领导同志、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对社区居委会性质和任务定位的认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状态下的居委会的认识。
还未认识到社区正在成为一种覆盖全社会、为全社会服务,具有新的社会管理和社会运行机制的社会组织。
更没有认识到,这种社会管理和社会运行体制和机制的建立本身,就是我国完成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强有力的保证,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是社会的极大进步。
2、从法制层面分析。
社区居委会性质的定位,或是涉及社区人财物、责权利的许多具体问题,虽然目前还没有一部很有针对性的“社区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近年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文件大多已经明确。
问题是,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致使一些问题久拖不决,或愈演愈烈。
3、在体制和机制层面分析。
传统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和官本位体制的影响仍然很深,机械、僵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经常出现。
认识不到位,行政不依法,体制、机制改革滞后等,可以说直接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发展。
4、从客观形势层面分析。
目前,流动人口、村转居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待安置的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自由职业者等等,组成了浩荡的“社会人”大军,加重了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和难度。
城乡各种社会问题、下岗失业问题、贫富差距问题、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困难群体求助问题、戒毒问题、医疗卫生服务问题以及社会治安问题等都向社区聚集。
城市社区已成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在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越来越明显地担当着“前沿”角色。
5、从历史必然性层面分析。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选择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在经济改革这一动力摧生下,原来的社会经济关系得以重组、改造或完善。
原来不少由政府包办的事务,政府不再包办,而推给社会,原来由企业包办的事务,企业不再包办,也推给了社会。
而我国长期以来因为缺乏社会建设,各种社会组织承接从政府、企业剥离出来事务的能力极其有限,必然导致大量社会事务都沉淀到社区中来。
从这个角度看,社区负担过重是一种必然现象,恐怕在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里,这种现象都会存在。
四、整体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社区建设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这就要求我们把握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努力改革创新,精心谋划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规范、拓展、创新,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规划长远,分步推进
1、规划长远,分阶段实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明确地包含了“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
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
我们在完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后,还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长期奋斗。
因此,我们的和谐社区建设也不是三年两载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和构建和谐社会一样,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目标。
我们在制定目标时,既要立足目前,又要着眼长远。
近期目标:
可从社区环境入手,从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从困难群体需要提供帮助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长效管理,消化社会矛盾,创建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生活便利的生活环境,促进人居环境和谐,让有困难的人得到帮助,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增强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和认同感,这需要三五年的时间;第二阶段的目标。
通过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协调机制和社区民主自治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大部分社区建成服务完善、文化繁荣、公平有序、安全稳定、和谐融洽的现代新型的和谐社区,这就需要五至十年的时间;第三阶段的目标。
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公共利益为纽带,以各种社会组织为载体,以资源整合为保障,构建起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体通体合作的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以促进政府、社区、居民、社会、企业、生态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从而营造良好的社区自治环境,提升社区民主自治能力,激发基层社会活力,进而提高构建整体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从时间跨度讲,这个目标将贯彻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全过程。
2、要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其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投入的长效机制。
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城镇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
市、区政府按一定比例分担,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规划之中。
引入社会资金加强社区公益设施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公益设施建设的发展;其二建立社区财力保障的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中央、省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有关规定,科学界定社区规模和职能,合理确定社区经费标准,采取核定基数、定额补贴、分级分担的办法,对优秀社区予以扶持。
同时,还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扩大服务领域,增加社区收入,弥补经费不足;其三建立社区干部激励和约束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成员绩效考核办法,对社区工作者实行选聘制;其四建立社区共驻共建的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实现社区资源的共建、共享,营造一个共驻共建和谐社区的良好氛围;其五建立社区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
建立驻社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社区建设的绩效评估体系,把社区成员单位推进社区建设情况纳入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形成齐心协力支持社区建设的新局面。
(二)拓展社区建设的范围
1、加强社区管理和拓展社区服务。
要加强社区管理,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居民会议、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在社区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研究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区居民自治新途径。
高度重视解决城乡结合部、新建小区居民自治组织的缺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全覆盖。
大力指导和引导驻社区单位、物业管理机构和社区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共建机制、协商机制和指导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机构和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积极开展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努力实现社区服务的网络化、社会化、市场化。
切实加强政府对社区服务的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和政策监管,推动城区和街道建立和完善“一站式”、“一门式”服务。
切实加强以社区综合服务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相配套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质量较高的城市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
形成和不断完善就业服务、救助服务、安全服务、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卫生和计生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体系。
2、合理利用社区资源。
社区设施是社区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物质保证。
社区设施要立足于挖潜力和新建、置换等多管齐下,注重网络体系建设。
社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设施和项目有条件的都要逐步免费或低偿向社区开放提高社区资源的共享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要引导商业、医疗、保险等服务业到社区设点,社区内经营性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活动场地和服务要给予优先和优惠,并利用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联网运作,构建社区建设网络体系。
(三)加大社区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力度
1、加快社区自治进程。
从目前来看,普通群众关心和参与的主要领域还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上访、信访、上诉等还是主要手段。
随着社会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将不仅关注切身利益、现实利益,而且会关注群体利益、长远利益;不仅关注经济生活权益,而且会关注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权益。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加快,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
我们必须顺应形势的发展,在社区建设中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完善居民自治。
其一,要完善居民民主选举制度,不断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
通过社区的直接选举,能有效地保证城市基层居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随着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社区的直接选举的方式要进一步推开,程序要进一步规范,方法要进一步简便。
全力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提高居民群众在社区事务中当家做主的能力。
其二,要完善公开制度,把居民群众关注和涉及居民利益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及时公之于众,接受居民群众监督,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
其三,要完善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应依程序按大多数居民意见办理,保障居民的参与权。
四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组织居民有序开展与其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监督评价活动,保障居民群众的监督权。
2、创新社区治理模式。
为了有效缓解社区行政化倾向,我们必须采取改革的理念,探索的方法来寻找解决的途径。
可以在街道层面设立社区服务中心,把以前下沉到社区的事务,截流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集中精力,协助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了解民情,掌握动态,反映诉求,为居民办实事,做好服务工作,而行政事务一律由街道办事处承担。
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课题组
200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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