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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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实
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实施暂行办法
(2012年12月制定)
第一条按照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为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创新实践意识,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特设立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以下简称实践创新学分)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践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第一课堂外的学科竞赛类(含艺术类、体育类)、职业资格证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等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实践创新意义的优秀成果或优异成绩,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实践创新学分获得的对象是有效修业年限内的在校生,且从2011级学生开始执行。
第四条实践创新学分每学年统计认定一次。
每年春季学期第17-18周为统计认定上报时间。
第五条实践创新学分的申请、审核、认定程序为:
1.每年春季学期第17周,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由班长以班为单位将“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申请表”汇总后报所在系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人。
各系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人要依据《学科竞赛类、职业资格证类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和对应评定标准》(附件3),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并将学生所获实践创新学分和成绩等相关情况汇总(“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统计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初审后报教务处复审。
2.每年春季学期第18周,教务处对所交的申请项目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审核结果,若有异议,则须复查后予以确认,无异议后,方可认定项目学分与成绩,并由各系教学科研办公室指派专人将其录入教务平台,并将申请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存入教学档案。
第六条超出本办法列出的实践创新项目,由各系教学科研办公室报教务处审定。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附件
附件:
1.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学分记载细则
2.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类学分记载细则
3.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和对应学分评定标准
4.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申请表
5.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统计表
附件l:
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学分记载细则
第一条为具体实施《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实施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内容
学科竞赛主要包括:
1.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院级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等基础课程的竞赛及专业技能竞赛。
2.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院级的专项科技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
3.艺术类、体育类竞赛是指国家、自治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合法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合法的群众团体、学校和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党群机构以学校或学院名义组织的竞赛。
学术活动主要包括:
1.在SCI/SSCI/EI/ISTP、国家各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其它形式作品及国家相关部门已授权的专利。
2.参加学院及系组织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活动。
第三条教务处是组织可记载学分的学科竞赛活动资格单位。
其他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征得教务处同意备案后,方可按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学科竞赛获奖等级以证书(文件)为准;学术论文(文章或其它作品)发表以正式刊物为准;专利发明以授权证书为准。
第五条一名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或正式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有多项专利发明,所得学分可以累加;同一竞赛成绩获多项奖励,按可得的最高学分记载。
第六条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的学分与成绩关系见附件3。
第七条学生申请记载各类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学分,按《学科竞赛类、职业资格证类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职业资格证书类学分记载细则
第一条为具体实施《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实施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细则。
第二条计算机证书类
国内:
l.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以上等级证书(指非计算机与非电子通信技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证书)。
2.参加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初级以上程序员。
3.各种国家信息技术证书教育考试获证书。
国外:
各种计算机类国际认证考试获证书。
第三条外语证书类
1.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
2.英语专业学生参加专业外语四、八级考试取得60分以上。
3.参加全国翻译资格证书考试获二级以上证书。
第四条语言文字能力证书类
参加全国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获三级以上证书。
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国家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第五条国家级各类注册水平(资格)证书类
参加国家级各类注册水平(资格)证书考试获初级、中级、高级证书。
第六条操作技能类
1.参加各种行业操作技能培训,获得相当于自治区级认证的获本行业初级以上证书。
2.获得全国汽车驾驶证。
第七条其他类证书
1.在其他高校辅修第二专业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2.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获取教师资格证书。
3.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
第八条参加各行业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与成绩对应关系见附件3。
第九条申请记载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类学分,按《学科竞赛类、职业资格证类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3:
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
项目学分和对应评定标准
一、成绩记载
1.不同项目内容的学分可累加记载,但同一项目内容的学分以最高学分记载,不累加计算。
学生须修满8个实践创新学分才能符合毕业学分要求。
2.从2011级开始,学生除必须修满各专业规定的实践创新最低学分外,超出的学分作为奖励学分,凡与专业相关的创新成果取得的奖励学分可直接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规定的专业选修课程实行等值学分互认,并作为评选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国内外访学、免推研究生等条件之一。
3.有以下情况不能取得实践创新学分:
(1)非法出版社刊登的文章或作品。
(2)未经教学(或活动)组织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
(3)未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并予以确认的成果(或项目)。
(4)证明材料不全的。
(5)其他经审核无效的。
二、实践创新学分评定标准(见下表)。
实践创新(学科竞赛类)学分和对应评定标准
项目类别
项目级别
项目名称
标准
学分
成绩
备注
学科竞赛类
国际比赛
学科竞赛国际三等奖
三等奖以上
8
95
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成员均记载相同学分数
国家级
学科竞赛国家特等奖
特等奖(团中央和教育部高教司主办的赛事)
7
90
学科竞赛国家一等奖
一等奖
4
75
学科竞赛国家二等奖
二等奖
3
70
学科竞赛国家三等奖
三等奖
2
65
学科竞赛国家优秀奖
优秀奖
1
60
自治区级
学科竞赛自治区级特等奖
特等奖
6
85
学科竞赛自治区级一等奖
一等奖
4
75
学科竞赛自治区级二等奖
二等奖
3
70
学科竞赛自治区级三等奖
三等奖
2
65
学科竞赛自治区级优秀奖
优秀奖
1
60
校级
学科竞赛校级特等奖
特等奖
5
80
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
一等奖
4
75
学科竞赛校级二等奖
二等奖
3
70
学科竞赛校级三等奖
三等奖
2
65
学科竞赛校级优秀奖
优秀奖
1
60
院级
学科竞赛院级特等奖
特等奖
4
75
学科竞赛院级一等奖
一等奖
3
70
学科竞赛院级二等奖
二等奖
2
65
学科竞赛院级三等奖
三等奖
1
60
学术活动
SCI、SSCI、EI、ISTP
学术英文论文检索收录独作
独作
8
95
参加学院及系组织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活动获得的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学术英文论文检索收录一作
第一作者
7
90
学术英文论文检索收录二作
第二作者
6
85
学术英文论文检索收录三作
第三作者及以下
3
70
国家各类核心期刊(影响因子在0.8以上)
学术中文论文核心刊物独作
独作
8
95
学术中文论文核心刊物一作
第一作者
7
90
学术中文论文核心刊物二作
第二作者
6
85
学术中文论文核心刊物三作
第三作者及以下
3
70
报刊
全国性报刊
全国性报刊
5
80
自治区级报刊
自治区级报刊
3
70
获国家认定的专利发明
国家专利发明第一发明
第一专利权人
7
90
国家专利发明第二发明
第二专利权人
6
85
国家专利发明第三发明
第三专利权人及以下
3
70
参加学院及系组织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活动
学术交流及讲座
累计5次以上并提交一份3000字以上总结
1
60
实践创新(职业资格证类)学分和对应评定标准
项目类别
项目级别
项目名称
标准
学分
成绩
备注
计算机
证书类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与非电子通信技术类专业)
全国计算机等级四级
四级
5
80
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
三级
4
75
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
二级
3
70
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
中国计算机软件
专业技术水平高级程序员
高级程序员
5
80
中国计算机软件
专业技术水平中级程序员
中级程序员
4
75
中国计算机软件
专业技术水平初级程序员
初级程序员
3
70
国家信息技术证书教育考试
国家信息技术教育考试
获证书
5
80
计算机类国际认证考试
计算机类国际认证
获证书
5
80
外语考试
证书类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六级(425分以上)
5
80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四级(425分以上)
4
75
英语专业学生参加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考试
英语专业专业英语八级
八级(60分以上)
5
80
英语专业专业英语四级
四级(60分以上)
4
75
全国翻译资格证书考试
全国翻译资格三级
三级
5
80
全国翻译资格二级
二级
4
75
语言文字证书类
全国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全国汉字应用水平一级
一级
5
80
全国汉字应用水平二级
二级
4
75
全国汉字应用水平三级
三级
3
70
普通话测试
普通话测试一级乙等
国级一级乙等及以上
5
80
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
国级二级甲等
4
75
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
国级二级乙等
3
70
注册水平
证书类
国家各类注册水平(资格)证书考试
国家注册水平资格技师
技师级及以上
5
80
国家注册水平资格技师高级
高级
4
75
国家注册水平资格技师中级
中级
3
70
国家注册水平资格技师初级
初级
2
65
操作技能
类
相当于自治区级管理厅认证的各行业操作技能证书
自治区级操作技能高级
高级
4
75
自治区级操作技能中级
中级
3
70
自治区级操作技能初级
初级
2
65
全国汽车驾驶证
全国汽车驾驶证
驾驶证
2
65
其他
辅修外校第二专业
辅修外校第二专业证书
获得辅修专业或学位证书
3
70
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
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2
65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
获得合格成绩
1
60
实践创新(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和对应评定标准
项目类别
项目级别
项目名称
标准
学分
成绩
备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
项目
国家级
国家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主持
主持人
6
85
国家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参与
参与人
5
80
自治区级
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主持
主持人
5
80
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参与
参与人
4
75
校级
校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主持
主持人
4
75
校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参与
参与人
3
70
院级
院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主持
主持人
2
65
院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参与
参与人
1
60
社会实践课外活动
参与教师课题研究
教师课题研究参与
主持人
4
75
参与人
3
70
参加自治区级大型集体活动
自治区级大型集体活动
主持人
4
75
参与人
3
70
参加学院及以上各类社团
社团活动负责
社团负责人
2
65
社团活动成员
社团成员
1
60
其他社会实践课外活动
社会实践课外活动主持
主持人
2
65
社会实践课外活动参与
参与人
1
60
附件4:
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申请表
(至学年第学期)
学号
姓名
年级、系、
专业
其他参与成员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学科竞赛类□学术活动□职业资格证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社会实践课外活动
项目级别
承办单位
起止时间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初审意见(核对学生提供的学科竞赛、论著发表、资格证书类等有效证明材料):
核准学分:
系教学科研办公室签字:
年 月 日
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教务处运行科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项目类别和项目级别在“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分实施暂行办法”附件3中查询(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5:
学科竞赛类或职业资格证类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学分统计表
(至学年第学期 级 专业 班)
序号
学号
姓名
项目
名称
项目
类别
项目
级别
学分
成绩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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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 竞赛 职业 资格证 大学生 创新 创业 计划 项目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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