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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旅游局
苏州市体育局
苏州市旅游局
苏体产〔2018〕2号
关于开展2018年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体育、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和《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旅发〔2016〕172号),按照《苏州市旅游局苏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旅游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旅促〔2017〕97号)要求,推进我市体育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决定开展2018年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申报评选工作。
一、申报类型
本次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荐共分三类,具体包括:
(一)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指融合特色鲜明的体育旅游项目的景区和场所;
(二)体育旅游精品赛事:
指已经连续多年举办的国际和全国体育赛事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民俗体育赛事,以及常年举办的特色体育旅游节庆活动;
(三)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指以体育项目如健身步道、登山徒步、自行车骑游等为主要载体,融合相关旅游资源形成的优质体育旅游线路。
二、申报条件
(一)“苏州市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独立法人机构,正式开业从事2年以上经营活动的体育旅游企业和各类旅游区等单位。
2.依托湖泊、山地、天空、冰雪等资源,为游客提供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体育旅游产品和项目,实现体育与旅游有机结合。
3.年接待游客数量不少于10万人次,承办过国内或省内重大体育旅游赛事或活动,在本地及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示范辐射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4.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厕所均达到A级以上标准;周边有配套的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旅游服务设施。
5.具备与旅游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支撑条件,能够提供完善的旅游接待及旅游咨询,并能提供其他旅游延伸服务,有得力的管理运营团队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优良。
6.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得力,风险防范机制运行顺畅,近两年无安全事故;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教练员,并配有必要的医务人员。
(二)“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以下简称”赛事”)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已经连续多年举办国内和省内体育赛事、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民俗体育赛事,以及特色体育旅游节庆活动。
2.赛事活动观众数量多、新闻传播广、知名度高、影响力大,具有一定的历史传承。
3.赛事活动物质性、精神性体育文化内涵丰富。
赛事活动标识系统,赛场氛围营造,相关的旅游纪念品等种类丰富、特色鲜明。
4.赛事活动为游客所提供的安全救护、医疗卫生、餐饮住宿、交通接待、游览观光、旅游咨询、商业服务等延伸服务配套完善。
5.赛事活动组织保障有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对举办地的地区形象和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推进作用。
6.赛事活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得力,风险防范机制运行顺畅,近两届无安全事故,未受到体育及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三)“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以下简称”线路”)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已经连续多年经营的体育旅游区域线路,形成一定的区域影响力。
2.依托独具特色的体育旅游资源禀赋,为游客提供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体育旅游产品和项目,实现体育与旅游有机结合。
3.沿线具备与体育旅游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支撑条件,能够提供完善的旅游接待及旅游咨询,并能提供其他旅游延伸服务,有得力的管理运营团队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优良。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根据上述条件进行自检认为达到基本条件后,按照属地原则向本地体育主管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基地”、“赛事”或“线路”申请报告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推荐。
各市、区体育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商,共同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报送。
(三)专家评选。
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共同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共同审定“基地”、“赛事”和“线路”名单。
(四)统一公布。
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公布。
(五)动态管理。
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将根据需要对获评单位组织开展跟踪评估,对发展缓慢、品牌退化、社会不良反映突出的单位,要求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组织。
各市、区体育、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各市、区体育部门会商旅游部门后于2018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各地“基地”、“赛事”和“路线”申报总数: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不超过5个,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各不超过3个)和申报单位清单汇总报送至指定地点。
市体育局将与市旅游局共同开展评选。
另外,每个基地、赛事和线路提供300字以内简介,五张以上高清图片(3M以上),如有视频资料请一并提供。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一份即可。
(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
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基本条件,规范程序,对申报单位材料认真把关(申报材料中应按照上述申报条件逐项列明主要内容)。
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已获评省级及以上“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景区、精品赛事、精品项目”的单位本次不需重复申报,将自动列入市级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三)多措并举,积极鼓励。
市体育和旅游主管部门将从政策、资金、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基地”、“赛事”和“线路”的示范带动作用。
获评单位将列入产业项目储备库名录,并在省级及以上相关评比中予以重点推荐,在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体育健身俱乐部项目申报、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体融通”担保贷款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苏州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人民路1168号广场酒店东侧);邮编:
215002
工作业务咨询联系:
苏州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高亚萍电话:
65211075
苏州市旅游局旅游促进处李郁电话:
65302371
附件:
1.“苏州市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
2.“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申报表
3.“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申报表
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旅游局
2018年3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苏州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2018年3月7日印发
附件1
“苏州市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项目名称
主管单位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地址
电子邮件
邮编
体育旅游基地所处旅游资源级别
开业时间
2017年度接待
人数(万人)
厕所是否达到A级标准
是否配有餐饮住宿等服务设施
近两年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
是否配备专业指导员(教练员或导游)
服务于体育旅游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
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人
附相关资格证复印件
兼职工作人员
数量()人
基地内主要开展的(特色)体育旅游项目(附照片)
近一年来专门对体育旅游项目报道的媒体级别
□国家级□省级□市级
请罗列主要媒体及报道时间(附证明材料)
1.
2.
3.
是否开发专门
体育旅游纪念品
□有□没有
(如有,每种纪念品请附1-2张图片)
基地介绍
1.项目概况(100字以内)
2.基地内体育旅游项目质量与丰富度,包括基地内已开发运营的体育旅游项目的数量和体育旅游项目的新奇特水平(200字以内)
3.体育旅游专业配套设施、设备和服务(200字以内)
4.体育旅游专业安全救护与卫生服务,包括所须配备的特种作业与医护人员、救护设施设备、个人卫生清洗、专业清洁设施设备等服务(200字以内)
5.体育旅游营销推广,包括专为基地内体育旅游项目宣传报道的媒体级别、媒体报道数量,营销渠道,市场推广,参与人数(200字以内)
6.基地综合服务,指基地为游客所提供的“行、游、住、吃、购、娱”一般性服务、体育旅游特色体验服务和景区质量等级(200字以内)
7.基地体育文化特色,包括基地所蕴含沉淀物质性体育文化、精神性体育文化;也包括开发的体育旅游纪念品、体育旅游标识系统等(100字以内)
推荐单位(市、区体育、旅游部门):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体育旅游项目所处旅游资源级别”指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乡区、生态旅游示范区。
2、“服务于体育旅游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兼职工作人员。
“专职工作人员”指专门直接服务于该体育旅游项目开展安全救护人员、运动项目指导员等工作人员,工作年限1年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兼职工作人员”指其它以各种形式间接服务于该体育旅游项目的工作人员。
3、“近一年来专门对体育旅游项目报道的媒体级别”指2017年1月份以来对该体育旅游项目专门进行报道的各类媒体。
4、请申报单位将相关附件材料按照上述表格顺序装订。
附件2
“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项目名称
主管单位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地址
电子邮件
邮编
开始举办时间
2017年度参与人数(含观众)(万人)
近两年是否为省级重点赛事项目
是否有赛事活动标识系统
是否提供相关旅游延伸服务
近两年是否出现过安全事故
赛事活动已连续举办届数
(如3届以上,只需附近3届相关证明材料)
□小于3届□3届及以上
赛事活动级别
□国际级□国家级(跨省)□地区级
运动员参赛人数
()人
赛事活动直接投资额
□100万以下□100-500万□500万以上
每届赛事活动约持续时间
□1-2天□3-4天□4天以上
赛事活动
报道媒体
级别
□海外□国家级□省级
请罗列主要媒体及报道时间(附报道复印件或视频资料):
1.
2.
3.
赛事活动举办期间
配套经济文化活动举办情况
1.
2.
3.
是否开发专门
赛事活动纪念品
□有□没有
(如有,每种纪念品请附1-2张图片)
赛事活动介绍
1.赛事活动总体概况(100字以内)
2.赛事活动质量,包括体育赛事活动的特色、赛事活动知名度、也包括赛事活动的外延文化活动的特色等(200字以内)
3.赛事活动服务,包括赛事活动举办期间为游客所提供的安全救护、医疗卫生、餐饮住宿、交通接待、游览观光、旅游咨询、商业服务等服务种类和服务质量(200字以内)
4.赛事活动营销推广,包括赛事活动宣传报道的数量和强度,营销渠道,市场推广,参与人数等(200字以内)
5.赛事活动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字以内)
6.场地设施与环境,包括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场馆、配套设施和周边自然文化生态环境等(200字以内)
7.赛场体育文化特色,包括赛事活动举办的场地设施等所蕴含沉淀物质性体育文化、精神性体育文化内涵,也包括赛事纪念品、赛事标识系统等(100字以内)
推荐单位(市、区体育、旅游部门):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赛事活动已连续举办届数”指该项赛事活动自第一届举办以来连续举办次数。
需附能够证明赛事举办届数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赛事活动直接投资额”指赛事活动运作主体为举办该项赛事在竞赛组织、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直接投资,而不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环境改造等方面投资。
3、请申报单位将相关附件材料按照上述表格顺序装订。
附件3
“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项目名称
线路组成
单位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地址
电子邮件
邮编
该线路建成对外开放时间
年月
罗列线路中包含的主要(特色)体育旅游项目(附照片)
服务于体育旅游线路的工作人员数量
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人
附相关资格证复印件
兼职工作人员数量()人
近一年来线路报道的
媒体级别
□海外□国家级□省级
请罗列主要媒体及报道时间
(附报道复印件或视频资料):
1.
2.
3.
体育旅游线路总长度
()千米
是否开发专门
线路旅游纪念品
□有□没有
(如有,每种纪念品请附1-2张图片)
线路介绍
1.线路概况(100字以内)
2.体育资源禀赋,包括线路所依托的体育资源、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的特色质量、丰富程度和组合状况(200字以内)
3.线路专业配套设施与服务,包括线路配套的专业硬件场地设施和所必须提供的专业指导、安全救护、洗浴清洁等服务的种类与服务质量(200字以内)
4.线路交通,包括线路中交通设施(包括水路、山路、公路等)、交通服务、线路里程、线路设计科学合理等情况(200字以内)
5.线路适游性,含适游人群、适游时间、线路资源可观赏和可参与性、游客体验度(200字以内)
6.线路营销推广,包括线路的社会公认度,宣传报道的媒体级别、数量,营销渠道,市场推广,年接待人数总和,经济社会收益(200字以内)
7.线路体育文化特色,包括线路中所蕴含沉淀的物质性体育文化、精神性体育文化内涵(100字以内)
推荐单位(市、区体育、旅游部门):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线路内体育旅游项目数量”指依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所认可的78个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批复的试行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或具有旅游观光价值的体育场馆、体育遗址等项目。
2、“服务于体育旅游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兼职工作人员。
“专职工作人员”指专门直接服务于该体育项目开展安全救护人员、运动项目指导员等工作人员,且工作年限为1年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兼职工作人员”指其它以各种形式间接服务于该体育项目的工作人员。
3、“近一年来专门对线路报道的媒体级别”指2017年1月份以来对该体育旅游线路专门进行报道的各类媒体。
4、请申报单位将相关附件材料按照上述表格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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