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验收规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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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验收规范标准
ICS91.080.40
P25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前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301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充分调研、总结近年来住宅产业化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应用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外相关技术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本规程的主要容为: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模板与支撑;5.钢筋;6.混凝土;7.预制构件安装;8.质量验收;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工作。
为了提高规程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意见和建议资料寄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建设大厦,邮编:
100055,:
-********)。
本规程主编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
北京城建建材工业
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万科企业
远洋地产
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
北京住总实业投资控股
北京远通水泥制品
北京恒坤混凝土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丰东晨光蒋勤俭浩宛春欣郭宁高岩
薛刚徐巍军侯本才孔祥忠显来王永强
春颖军蔡亚宁思忠朱文键阎明伟海莉
韩秉刚郭建新锡洁柯秦珩秉军玉萍
谢婧魏荣军齐明邓思华凡俊芸臧堪松卓东
文峰阮汉祥段少佐徐建伟谢开嫣曲秀姝洁本规程主要审查人:
原祖荫金鸿祥王甦王庆生燕明侯建群陶梦兰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4)
4模板与支撑(5)
4.1一般规定(5)
4.2模板与支撑安装(5)
4.3模板与支撑拆除(6)
5钢筋(8)
5.1一般规定(8)
5.2钢筋连接(8)
5.3钢筋定位(9)
6混凝土(10)
6.1一般规定(10)
6.2叠合构件混凝土(10)
6.3构件连接混凝土(11)
7预制构件安装(12)
7.1一般规定(12)
7.2场运输与存放(13)
7.3安装与连接(13)
7.4防水施工(15)
7.5成品保护(16)
8质量验收(17)
8.1一般规定(17)
8.2模板与支撑(17)
8.3钢筋(18)
8.4混凝土(18)
8.5预制构件安装(19)
8.6文件与记录(23)
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24)
9.1施工安全(24)
9.2环境保护(24)
本规程用词说明(26)
本规程引用标准名录(27)
附:
条文说明(28)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1)
2Terms
(2)
3BasicRequirements(4)
4FormworkandBrace(5)
4.1GeneralRequirements(5)
4.2InstallationofFormworkandBrace(5)
4.3RemovalofFormworkandBrace(6)
5SteelReinforcement(8)
5.1GeneralRequirements(8)
5.2ConnectionofSteelReinforcement(8)
5.3LocationControlofSteelReinforcement(9)
6Concrete(10)
6.1GeneralRequirements(10)
6.2Cast-in-situConcreteofCompositeComponents(10)
6.3Cast-in-situConcreteJointsofComponents(11)
7PrecastComponentsInstallation(12)
7.1GeneralRequirements(12)
7.2StorageandTransportation(13)
7.3Erection(13)
7.4WaterproofConstruction(15)
7.5ProductProtection(16)
8QualityAcceptance(17)
8.1GeneralRequirements(17)
8.2Formwork(17)
8.3SteelReinforcement(18)
8.4Concrete(18)
8.5PrecastComponentsInstallation(19)
8.6DocumentsandRecordings(22)
9SafetyandEnvironmentalProtection(24)
9.1Safety(24)
9.2EnvironmentalProtection(24)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26)
ListofQuotedStandards(27)
Addition:
ExplanationofProvisions(28)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指导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统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recastconcretestructures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通过各种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式结构。
2.0.2预制混凝土构件precastconcretecomponents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的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构件。
2.0.3混凝土叠合构件concretecompositecomponents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就位后,在其上部浇筑混凝土而形成的整体受力构件,包括叠合混凝土楼板和叠合混凝土梁等构件,简称叠合构件。
2.0.4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grout-filledmechanicalsplices
通过在金属套筒中灌注水泥基灌浆料,与被连接钢筋共同形成可靠的钢筋连接接头。
2.0.5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groutforgrout-filledmechanicalsplices
以水泥为基本材料,配以适当的细骨料,以及少量的混凝土外加剂和其它材料组成的干混料,加水搅拌后具有大流动度、早强、高强、微膨胀等性能的灌浆材料。
2.0.6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sleeveforgrout-filledmechanicalsplices
通过水泥基灌浆料的传力作用将钢筋对接连接所用的金属套筒。
包括全灌浆套筒和直螺纹钢筋灌浆套筒。
全灌浆套筒两端钢筋均采用灌浆方式连接;直螺纹钢筋灌浆套筒的一端钢筋采用直螺纹连接,另一端钢筋采用灌浆方式连接。
2.0.7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precastconcretesandwichwallpanel
外两层混凝土板采用拉结件可靠连接,中间夹有保温材料的预制外墙板。
简称夹心保温外墙板。
2.0.8预制混凝土外墙模板precastconcretemould
在工厂制作的具有外墙模板功能的预制构件,简称预制外墙模板。
2.0.9粗糙面roughsurface
采用特殊工具或工艺形成预制构件混凝土凹凸不平或骨料显露的表面,实现
预制构件和后浇筑混凝土的可靠结合。
2.0.10键槽shearkey
预制构件混凝土表面规则且连续的凹凸构造,可实现预制构件和后浇筑混凝土的共同受力作用。
2.0.11安装工器具erectionandinstallationdevices
由施工单位或工厂加工制作,用于预制构存放、吊装、调节、就位的专业化工具及器具,简称工器具。
2.0.12严重缺陷seriousdefect
对装配式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13一般缺陷commondefect
对装配式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3基本规定
3.0.1装配式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准确理解设计图纸的要求,掌握有关技术要求及细部构造,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规定,进行结构施工复核及验算、编制装配式结构专项施工方案。
3.0.2装配式结构施工前,应完成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文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施工单位应校核预制构件加工图纸、对预制构件施工预留和预埋进行交底。
3.0.3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结构工程的管理和施工技术特点,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0.4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要求,合理选择并配备吊装设备;应根据预制构件存放、安装和连接等要求,确定安装使用的工器具方案。
3.0.5施工单位应对装配式结构施工作业过程实施全面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
施工完成后,应组织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0.6装配式结构工程中的模板与支撑、钢筋、混凝土和预制构件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66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及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的有关规定。
4模板与支撑
4.1一般规定
4.1.1装配式结构的模板与支撑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
4.1.2模板与支撑安装应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的准确,模板安装应牢固、严密、不漏浆,且应便于钢筋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养护。
4.1.3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预留与模板连接用的孔洞、螺栓或长螺母,预留位置应符合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
4.1.4预制构件接缝处宜采用与预制构件可靠连接的定型模板。
定型模板与预制构件之间应粘贴密封条,在混凝土浇筑时节点处模板不应产生明显变形和漏浆。
4.1.5模板宜采用水性脱模剂。
脱模剂应能有效减小混凝土与模板间的吸附力,并应有一定的成膜强度,且不应影响脱模后混凝土表面的后期装饰。
4.2模板与支撑安装
4.2.1叠合楼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叠合楼板的预制底板安装时,可采用龙骨及配套支撑,龙骨及配套支撑应进行设计计算;
2宜选用可调标高的定型独立钢支柱作为支撑,龙骨的顶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3预制底板搁置在剪力墙墙体上时,搁置面的标高应准确控制;
4浇筑上层混凝土时,预制底板上部应避免集中堆载。
4.2.2叠合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梁下部的竖向支撑可采取点式支撑,支撑位置与间距应根据施工验算确定;
2预制梁竖向支撑宜选用可调标高的定型独立钢支架;
3预制梁的搁置长度及搁置面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安装预制墙板、预制柱等竖向构件时,应采用可调式斜支撑临时固定;斜支撑的位置应避免与模板支架、相邻支撑冲突。
4.2.4夹心保温外墙板竖缝采用后浇混凝土连接时,宜采用工具式定型模板支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型模板应通过螺栓或预留孔洞拉结的方式与预制构件可靠连接;
2定型模板安装应避免遮挡预制墙板下部灌浆预留孔洞;
3夹芯墙板的外叶板应采用螺栓拉结或夹板等加强固定;
4墙板接缝部位及与定型模板连接处均应采取可靠的密封防漏浆措施。
4.2.5采用预制外墙模板进行支模时,预制外墙模板的尺寸参数及与相邻外墙板之间拼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时与侧模板或相邻构件应连接牢固并采取可靠的密封防漏浆措施。
4.2.6预制梁柱节点区域后浇筑混凝土部分采用定型模板支模时,宜采用螺栓与预制构件可靠连接固定,模板与预制构件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防漏浆措施。
4.3模板与支撑拆除
4.3.1模板拆除时,可采取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
水平结构模板应由跨中向两端拆除,竖向结构模板应自上而下进行拆除。
4.3.2多个楼层间连续支模的底层支架拆除时间,应根据连续支模的楼层间荷载分配和后浇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情况确定。
4.3.3当后浇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时,方可拆除侧模模板。
4.3.4叠合构件的后浇混凝土同条件立方体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龙骨及下一层支撑;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同条件养护的后浇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模板与支撑拆拆除时的后浇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构件跨度(m)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百分率(%)
≤2≥50
板>2,≤8≥75
>8≥100
≤8≥75
梁>8≥100
悬臂结构≥100
4.3.5预制墙板斜支撑和限位装置应在连接节点和连接接缝部位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拆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方可拆除。
4.3.6预制柱斜支撑应在预制柱与结构可靠连接、连接节点部位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且上部构件吊装完成后方可拆除。
4.3.7预制墙板斜支撑拆除宜在现浇墙体混凝土模板拆除前进行。
4.3.8拆除的模板和支撑应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应采取措施避免施工集中堆载。
5钢筋
5.1一般规定
5.1.1装配式结构用钢筋宜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
5.1.2装配式结构用钢筋连接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选用。
5.2钢筋连接
5.2.1预制构件的钢筋连接可选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
采用直螺纹钢筋灌浆套筒时,钢筋的直螺纹连接部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107《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的规定;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部分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定。
5.2.2钢筋焊接连接接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
5.2.3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107《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机械连接接头部位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中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15mm;接头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5.2.4当钢筋采用弯钩或机械锚固措施时,钢筋锚固端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的有关规定。
采用钢筋锚固板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256《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5.2.5叠合板上部后浇混凝土中的钢筋绑扎前,应检查并校正其下部预制底板桁架钢筋的位置,并设置钢筋定位件固定钢筋的位置。
5.2.6预制墙板连接部位宜先校正水平连接钢筋,后安装箍筋套,待墙体竖向钢筋连接完成后绑扎箍筋;连接部位加密区的箍筋宜采用封闭箍筋。
5.2.7当预制构件外露钢筋影响相邻后浇混凝土中钢筋绑扎时,可在预制构件上预留钢筋接驳器,待相邻后浇混凝土结构钢筋绑扎完成后,再将锚筋旋入接驳器形成连接。
5.2.8安装预制墙板用的斜支撑预埋件应在叠合板的后浇混凝土中埋设,预埋件安装定位应准确,并采取可靠的防污染措施。
5.3钢筋定位
5.3.1装配式结构后浇混凝土的连接钢筋应埋设准确,连接与锚固方式应符合设计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5.3.2构件连接处的钢筋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保证主要受力构件和构件中主要受力方向的钢筋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框架节点处,梁纵向受力钢筋宜置于柱纵向钢筋侧;
2当主次梁底部标高相同时,次梁下部钢筋应放在主梁下部钢筋之上;
3剪力墙中水平分布钢筋宜置于竖向钢筋外侧,并在墙端弯折锚固。
5.3.3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预留钢筋应采用专用模具进行定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位钢筋中心位置存在细微偏差时,宜采用钢套管方式进行细微调整;
2定位钢筋中心位置存在严重偏差影响预制构件安装时,应按设计单位确认的技术方案处理;
3应采用可靠的固定措施控制连接钢筋的外露长度满足设计要求。
5.3.4预制构件的外露钢筋应防止弯曲变形,并在预制构件吊装完成后,对其位置进行校核与调整。
5.3.5预制梁柱节点区的钢筋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节点区柱箍筋应在构件厂预先安装于预制柱钢筋上,随预制柱一同安装就位;
2预制叠合梁采用封闭箍筋时,预制梁上部纵筋应在构件厂预先穿入箍筋临时固定,并随预制梁一同安装就位;
3预制叠合梁采用开口箍筋时,预制梁上部纵筋可在现场安装。
5.3.6叠合板上部后浇混凝土中的钢筋宜采用成型钢筋网片整体安装定位。
5.3.7装配式结构后浇混凝土施工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定位钢筋整体偏移及受到污染。
6混凝土
6.1一般规定
6.1.1装配式结构施工应采用预拌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1.2装配式结构施工中的结合部位或接缝处混凝土的工作性应符合设计与施工规定;当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1.3装配式结构工程在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隐蔽项目的现场检查与验收。
6.1.4装配式结构的后浇混凝土节点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顺序浇筑施工。
6.1.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养护;
2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3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有凝结水;
4叠合层及构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6.2叠合构件混凝土
6.2.1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叠合面上的杂物、浮浆及松散骨料,表面干燥时应洒水润湿,洒水后不得留有积水。
6.2.2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并校正预制构件的外露钢筋。
6.2.3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时,应采取由中间向两边的方式。
6.2.4叠合构件与周边现浇混凝土结构连接处,浇筑混凝土时应加密振捣点,当采取延长振捣时间措施时,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施工作业要求。
6.2.5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时,不应移动预埋件的位置,且不得污染预埋件外露连接部位。
6.3构件连接混凝土
6.3.1装配式结构中预制构件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所连接的各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中的较大值。
6.3.2用于预制构件连接处的混凝土或砂浆,宜采用无收缩混凝土或砂浆,并宜采取提高混凝土或砂浆早期强度的措施;在浇筑过程中应振捣密实,并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施工作业要求。
6.3.3预制构件连接节点和连接接缝部位后浇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接缝混凝土应连续浇筑,竖向连接接缝可逐层浇筑,混凝土分层浇筑高度应符合现行规要求;浇筑时应采取保证混凝土或砂浆浇筑密实的措施;
2同一连接接缝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3预制构件连接节点和连接接缝部位的混凝土应加密振捣点,并适当延长振捣时间。
6.3.4预制构件连接处混凝土浇筑和振捣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构件接缝混凝土浇筑和振捣应采取措施防止模板、相连接构件、钢筋、预埋件及其定位件的移位。
7预制构件安装
7.1一般规定
7.1.1预制构件安装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对各种工况进行必要的安装施工验算。
7.1.2预制构件、安装用材料及配件等应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进场验收,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7.1.3预制构件安装采用的吊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具应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试验检验,经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2应根据预制构件形状、尺寸及重量要求选择适宜的吊具,在吊装过程中,吊索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尺寸较大或形状复杂的预制构件应选择设置分配梁或分配桁架的吊具,并应保证吊车主钩位置、吊具及构件重心在竖直方向重合。
7.1.4预制构件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预制构件及其上的建筑附件、预埋件、预埋吊件等宜采取施工保护措施;
3预制构件不应出现破损或污染;
4未经设计允许不得对预制构件进行切割、开洞。
7.1.5预制构件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时,应按设计或有关规的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和质量控制,并应对外露铁件采取防腐措施。
7.1.6预制构件安装施工中连接接头处的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应避免由于连续施焊引起预制构件及连接部位混凝土开裂。
7.1.7钢筋套筒灌浆前,应在现场模拟构件钢筋套筒连接接头的灌浆方式,同一牌号每种规格钢筋制作3个套筒灌浆连接接头,进行灌浆质量以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的检验,并应在检验结果合格后进行灌浆作业。
7.1.8预制构件连接部位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强度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后,方可
进行上部结构吊装施工或拆除支撑。
7.1.9预制构件的损伤部位修补应制定专项方案并应经设计认可后执行,修补完成后,应重新检查验收。
7.1.10预制构件连接接缝处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合格证、厂家检测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7.2场运输与存放
7.2.1应根据装配式结构专项施工方案制定预制构件场运输与存放计划。
7.2.2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构件运输车辆的要求合理设置转弯半径及道路坡度。
7.2.3现场运输道路和存放堆场应坚实平整,并有排水措施。
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应满足预制构件的运输要求。
预制构件装卸、吊装工作围不应有障碍物,并应有满足预制构件周转使用的场地。
7.2.4预制构件装卸时应充分考虑车体平衡,采取绑扎固定措施;预制构件边角部或与紧固用绳索接触部位,宜采用垫衬加以保护。
7.2.5预制构件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按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分别设置存放场地。
存放场地应设置在吊车的有效起重围,并设置通道。
7.2.6预制墙板可采用插放或靠放存放,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
预制外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且与地面倾斜角度不宜小于80°。
7.2.7预制板类构件可采用叠放方式存放,构件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各层支垫应上下对齐,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叠放层数不宜大于5层。
7.3安装与连接
7.3.1安装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择有代表性的构件或单元进行试安装,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序及工艺;
2应复核构件安装位置、节点连接构造及临时支撑等;
3应按工序要求检查已施工完成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4安装施工前,应在预制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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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配式 建筑 验收 规范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