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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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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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一、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第一条组织落施
1、瓦斯抽放工作由通风科负责,下设专门负责钻孔施工、管路铺设、观察的队组。
2、通风科至少配备一名技术员专门从事瓦斯抽放的设计,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瓦斯抽放范围
凡以通风方式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凡确定为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采煤工作面,未采取抽放措施或抽放系统不完善以前,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第三条瓦斯抽放设计编制
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专门设计,设计应该包括:
1、工作面概况:
开采煤层及邻近层赋存条件、工作面几何参数、地质概况、预计瓦斯涌出量、抽放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等。
2、钻孔数量、位置、角度、直径、穿透层位和终孔位置等,以及必要的计算数据。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等。
瓦斯抽放设计要认真贯彻执行“密钻孔、高负压、大直径、综合抽”的原则。
根据抽放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具体确定钻孔间距和初始钻孔位置,永久抽放系统的支、干管选择,应根据瓦斯抽放混合量确定。
第四条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1、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由通风科分管技术人员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然后报请公司总工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
已经批准的瓦斯抽放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要重新设计,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个别钻孔的参数需要修改或调整时,应由矿总工批准。
2、矿井新采区的瓦斯抽放系统和管路延长,由矿总工批准;工作面、采区内部的瓦斯抽放管路的延长或拆除,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五条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和验收
1、工作面无瓦斯抽放设计,不准进行钻孔施工。
2、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抽放孔定位、角度必须由抽放队长亲自指挥。
钻孔施工进度要班班填写在钻孔施工台帐上。
钻孔施工结束后,应由通风科组织验收,原则规定,钻孔深度误差不得超过±1m,角度误差不得超过±1°。
3、抽放管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保证质量,做到“平、稳、直、密”。
凡是新安装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做气密性试验。
千米漏气不高于3m3/min。
4、抽放管道在进入工作面瓦斯尾巷之前必须设置绝缘隔离段。
充当隔离段的绝缘管或其它抽放系统联接软管,其断面必须大于被联接管路的断面的80%。
5、每一抽放工程施工抽放完毕后,必须由矿总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钻孔数、钻孔布置参数、管路敷设情况、漏气试验等)。
验收不合格的要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验收合格后,应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6、凡未经验收的,未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的工作面,抽放系统不准投入运行,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
第六条钻孔的联接与拆除
1、瓦斯抽放钻孔在联入抽放系统以前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的钻孔方可联入抽放系统。
2、工作面投产前,应按设计要求联接完毕,工作面开采过程中,抽放钻孔的联接必须超前工作面两个钻孔,并把气门打开。
3、封孔应用聚胺脂封孔技术或胶皮涨圈封孔器。
采用聚胺脂封孔时,其封孔长度不得小于1m,封孔深度不得小于3m;用胶皮涨孔封孔时,其封孔长度不得小于2m,禁止用黄泥或水泥沙浆封孔。
4、每一抽放钻孔,都必须安设孔板流量计和阀门,阀门尺寸不小于2寸。
5、抽放钻孔的拆除,必须由通风科主管抽放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第七条瓦斯抽放现场管理
1、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设置以下四种牌板:
⑴工作面进度牌。
分别设在尾巷和靠近尾巷的工作面巷道内。
从开切眼向外,每隔10米设置一个,用以标明工作在推进位置及其与瓦斯抽放钻孔的相互关系。
工作面进度牌应在巷道掘出后设置。
⑵钻孔位置牌。
按照钻孔设计的间距、数量,在具体施工位置设置,用以指导钻孔施工。
⑶钻孔工作牌。
设在钻个钻孔旁边用以记录钻孔编号、负压、浓度、观测时间和观测人姓名等内容。
钻孔观测牌板应提前工作面两个钻孔设置,即与联孔同步进行。
⑷瓦斯抽放管理牌板。
设在尾巷密闭以外,用以记录工作面进度、工作在投放钻孔、联孔个数、抽放总量、浓度以及观测时间、观测人姓名等内容。
⑸钻孔观测记录。
⑹抽放泵站观测记录(班报)。
⑺瓦斯抽放日报。
⑻瓦斯抽放综合台帐,包括抽放量、抽放工程、抽放设备、抽放管路长度、直径变更等逐月和累计情况。
2、要建立瓦斯抽放观测制度。
井下抽放系统各观测点至少每三天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瓦斯抽放观测要做到“对口”管理,井下观测要做到观测牌板,观测记录、观测班报和抽放日报“四对口”;抽放系统观测做到观测班报和调度台帐“二对口”(指泵站的节流、压力、浓度等)。
3、调整抽放系统(包括泵站、采区和工作面)压力,必须经过矿总工批准,同时要做好调整前记录和调整后记录。
4、通风队要安排专人对抽放管路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及时堵漏、排除故障。
每旬至少要由专管人对整个抽放管路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由抽放队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在管路检查记录本上。
5、加强敷设抽放管路巷道维护,保证畅通、无断棚、无积水。
凡因工作面停抽造成尾巷或落山角瓦斯超限的,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生产,直至将尾巷及落山角瓦斯处理降至安全浓度范围内,恢复正常抽放系统为止。
第八条瓦斯抽放泵站管理
1、瓦斯抽放泵站要建立循检制,抽放泵司机应经常对抽放泵、抽放管道、安全设施、供水系统等情况进行循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瓦斯泵内瓦斯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机体附近30米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要在抽放泵内安设瓦斯监控探头,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能够自动切断泵房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
3、瓦斯抽放泵的开停处理,必须执行以下的规定:
⑴正常的瓦斯抽放泵更换及瓦斯抽放泵的有计划停运,要经过分管队领导批准。
⑵如因停电、故障等原因瓦斯抽放泵临时停运,要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及分管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⑶瓦斯抽放泵的启动,要经过分管领导的批准,并汇报公司调度室,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决定启动抽放瓦斯泵。
第九条安全措施:
1、进入尾巷的瓦斯管路上要安装一段绝缘管,以防井下杂散电流串入,其断面必须大于瓦斯管路的0.8倍。
2、拆除瓦斯管前,在法兰盘两边用导线接通后,再拆开法兰盘,以防管路上有静电火花引燃管内瓦斯。
3、加强敷设抽放管路巷道的维护,保证畅通,无断棚,无积水。
凡因巷道积水进入抽放管路,造成工作面瓦斯抽放量大幅度下降的,从工作面尾巷或落山角第一次瓦斯超限起,停止该工作面生产,直到巷道积水排完恢复正常抽放为止。
第十条瓦斯抽放技术总结
每一工作面抽放结束后,应由瓦斯队、抽放队写出抽放技术总结,具体内容包括:
工作面瓦斯抽放情况、单孔抽放分析、工作面抽放效果分析、今后改进意见等。
抽放工作总结由通风科技术组存档。
二、抽放队考核细则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
1、所有抽放队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实行连锁制度,互保联保,确保安全,否则对所有相关人员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2、各作业场所每组人员,在开工及运行过程中都必须检查施工地点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包括顶板,墙体,煤帮及抽放液压支柱的良好程度。
3、抽放液压支柱必须挂设防倒链,否则每缺一根罚款20元。
4、每发生一次人员身体伤残事故,各组作业人员每人罚款50元,带班长、主司机各罚款100元,对伤残人员本人罚款100元。
5、放料人员每违章一次,除矿上罚款外,队里还必须对各违章人员做出处理结果,每人罚款50元,对班组长罚款100元。
二、岗位纪律的规定:
1、当班作业人员都必须对所安排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随时电话汇报,完成不了罚款30元,未汇报按没有完成处理。
2、特殊情况应视其困难程度而定,如果班组长或其它人员下井后,能得到处理,则必须扣除当班人员本班工资。
三、抽放打钻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工资分配规定:
1、每组打钻人员实行主司机负责制,主司机与副司机工资月薪相差350元。
2、由主司机选择助手,助手由主司机负责管理,每月工资由主司机核算。
3、钻机日常维护由主司机负责,大修、检修由维修工负责。
4、抽放打钻工下井必须配戴日常维护工具,材料及配件,否则罚款100元。
5、本班钻机如有问题,必须在本班内处理完毕,本班未完毕或无配件,下一班只派一人送配件,继续修理,直到钻机完好作业。
否则除扣除当班人员工资外,另外处以50元罚款。
6、对打钻供水问题,每班必须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地电话汇报或区域由掘进队解决,否则贻误作业,对钻机主司机处以50元罚款。
7、抽放电工必须随时处理打钻作业地点的各类线路及电器故障,随叫随到,抽放检修班必须全面服务于打钻作业,每影响一次罚款100元。
8、移设钻机时必须爱护钻机及附属装置,每损耗一件照价赔偿。
9、抽放打钻工必须对钻杆,打捞器及所有附属物件,损失度负责,若断杆及其掉杆,未打捞出,影响下一班打钻者,必须扣除本班所有工资,并对主司机罚款50元。
10、钻孔角度按设计不得超过误差±1°,每超过和减少1°,罚款100元。
11、邻近层距密闭4米内不得施工钻孔,否则罚款50元。
四、钻机移设规定:
1、移设钻机,要爱护钻机及附属装置,每损耗一件,照价赔偿。
2、钻机安设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钻机稳好,稳得有务,并有柱冒及防倒链挂好,并调试(钻孔角度、夹挂器、电路等),使正常运转。
(2)电缆线挂好,不得在巷道上乱七八糟,要沿巷壁挂齐,开关到位。
(3)泥浆泵能正常供水,并水源可靠。
(4)钻杆到位,并水平放于支架上与钻机相距不超5米。
(5)以上问题如有一项不倒位,罚款75元。
五、交接班管理规定:
1、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者交清本班所有情况(钻机、电路、水路)及其存在问题。
2、接班人员进入工作地点,首先检查交接班情况及其所有备件等,若有不符合规定,不得接班,若有延误时间工资由上班人员支付。
3、接班人员若发现重大问题而未能处理,要电话汇报。
不汇报者罚款100元。
4、交接不清楚时,每次罚款100元。
六、记录、汇报规定:
1、本班钻机运行情况,及其电路、水路,一一记录并逐一汇报。
2、本班运行过程中有何情况及交班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3、作业环境情况。
4、上班的钻杆,钻头等材料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5、本班有问题解决不了的,必须汇报,班中汇报必须说清楚下班应所带配件和注意问题。
6、以上填写汇报不真实,不填者罚款100元。
七、值班管理规定:
1、抽放值班必须在抽放队,不得脱岗,违岗,否则罚款100元。
2、接到井下汇报必须立即做出决定,指挥井下。
3、值班采用交接班制,配备配件必须齐全,不齐者,除矿原因外,延误一次罚款100元。
4、交接班必须同井下一样交接清楚,一项不清楚罚款100元。
5、上班问题本班必须清楚处理情况并指挥有效。
6、安排任务不当,延误生产,除包井下人员工资外罚款100元。
7、钻机工由停电,若原因(一班外),必须在工作场所,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并检修钻机,治理环境卫生等,若不做任何事本班不得挣工资。
三、抽放瓦斯观测工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按规定设置的抽放瓦斯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6条规定要求,并保持完好。
2、如需进入栅栏内工作,必须两人前后同行,并随时检查巷道内瓦斯和氧气。
瓦斯、氧气浓度不符合规定时,应停止进入,及时汇报。
3、抽放孔、高抽巷管路都应设置气门、放水器和观测瓦斯、负压、流量的装置。
4、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安设通往调度室的直通电话,并保证完好。
5、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二、正常操作:
1、按照工作程序安排,进行巡回检查。
2、检查管道内瓦斯:
(1)要使用100%的瓦检仪。
(2)瓦检仪的气泵应选择合适,尽量采用高负压气泵;如使用仪器本身气泵不合适,必须用气样泵抽取管道内瓦斯进行测定。
(3)用仪器气泵时,应连续挤压气泵(即一鼓起立即再捏扁);在挤压5—6次后,气泵一复原的瞬间,立即将仪器的进气口从管道内拔出。
(4)检查时必须检查2次以上,发现差别较大时应查明原因,重新检查。
3、观测负压,
(1)U形水柱计内必须是蒸馏水。
(2)观察时,要将U形水柱计垂直放置,使两水柱凹面持平。
(3)用U形水柱计测定抽放压力时,应按规定将水柱计的胶管与管道上的压力接孔连接,并使其稳定1-2分钟,然后读取压力值。
4、在测定负压时,如U形水柱跳动不止,应检查管路积水情况,并采取放水措施。
5、定时观测观测点的流量计读数。
6、抽放瓦斯钻孔及分路观测点必须悬挂观测记录牌,并注明观测地点和孔号。
每次观测后,应将有关参数(如负压、静压差、瓦斯浓度、流量、观测时间及观测人姓名)填写在记录牌上,并保证牌板、记录和报表三对口。
7、定时观测管路系统中的放水器(自动、手动),手动放水时:
(1)关闭隔离阀门,切断抽放负压。
(2)打开进水阀门,使得水箱内外压力平衡。
(3)打开放水阀门,放空水箱内的积水。
(4)正常抽放时,应关闭进气阀门、放水阀门,打开隔离阀门,使得管路内的水可以流入水箱。
8、必须经常清理润滑油、阀门,以确保阀门使用灵活。
9、对所负责地区的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断管、埋管、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措施进行处理。
10、需要更换管路,钻孔的连接应按照管路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特殊操作:
1、当抽放管路中瓦斯浓度急剧变化时,应及时调节该钻孔或高抽巷的管路抽放负压。
当浓度低于25%、又不影响作业面中的瓦斯含量时,应关掉该孔(巷)的气门。
2、布置在回采工作面的抽放钻孔,必须在能抽上瓦斯前连接好。
本煤层抽放瓦斯钻孔,应在钻孔完后及时连接好,并把钻孔与抽放管路连通的气门打开。
3、连接钻孔前,要将顶板的浮矸清理掉,严禁冒险作业。
4、抽放钻孔或管路的拆除,必须经通风科科长批准。
5、瓦斯钻孔或高抽巷瓦斯管路拆除后,必须采取防止瓦斯外泄的措施。
6、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调整主、干管路的抽放负压。
7、抽放的瓦斯进行再利用时,还要检查系统中的防回火、防回气装置,确保其完善可靠。
四、抽放瓦斯泵司机操作规程
一、正常操作:
1、接到启动命令后,抽放瓦斯泵司机应1人监护、1人准备操作。
2、启动抽放泵时,应首先启动供水系统,并适当调整流量、并开、关有关阀门。
3、我矿抽放泵的启动顺序如下:
(1)关闭进气阀门,打开出气阀门、放空阀门和循环阀门。
(2)操作电气系统,使抽放泵抽入运行。
(3)缓缓开启进气阀门。
(4)调节各阀门,使抽放泵正负压达到合理要求,向泵体、气水分离器等供给适量的水。
4、抽放泵启动后,应及时观测抽放正、负压及流量、瓦斯浓度、轴承温度、电气参数等,并监听抽放泵的运转声。
5、按规定按时记录各种检查数据。
6、停抽放泵,必须通知通风科和调度室。
7、停抽放泵前,必须先将抽放泵泵体及与井下总进气阀门间的管路内瓦斯排除干净。
8、接到停止抽放泵运行的命令后,应1人监护,1人准备进行停机操作。
9、抽放泵的停机操作顺序是:
(1)开启放空阀门、循环阀门,关闭井下总进气阀门,同时开启配风阀门,使抽放泵运转3—5分钟,将泵体内和井下总进气阀门间的管路内的瓦斯排出。
(2)操作电气系统,停止抽放泵运转。
(3)停止供水、供油。
10、抽放泵停止运转后,要按规定将管路和设备中的水放完。
11、抽放瓦斯的矿井,在抽放工作未准备好前,不得将井下总进气阀门打开,以免管路内的瓦斯出现倒流。
三、特殊操作:
1、如遇停电或其他紧急情况需停机时,必须首先迅速将所有的放空阀门和配风门打开,并关闭井下总进气阀门。
2、抽放泵每次有计划的停机,必须提前通知通风科和调度室,紧急情况下,停机后应及时通知通风科和调度室。
3、抽放泵需要互换运行时,必须报告调度室和通风科同意后方可按计划进行。
4、互换抽放泵的操作顺序如下:
(1)备用泵空载运转正常后,调小运转泵的流量,并相应调整抽气量。
(2)开启备用泵和运转泵系统间的联络阀门,并关闭备用泵的配风阀门,使备用泵低负荷与运转泵并联运行。
(3)当备用泵带负荷运转正常后,关闭其放空阀门。
(4)停止原抽放泵运转,并开、关有关阀门,调整备用泵的流量。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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