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配备标准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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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标准化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沈丹客专TJ-2标项目经理部
人员配备标准化
1配置依据
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依据:
(1)《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7]170号);
(2)《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77号);
(3)《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45号)。
2基本原则
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的原则;
(2)满足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的原则;
(3)专业对口的原则;
(4)持证上岗的原则。
3项目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1机构设置
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项目机构设“七部一室一队”,即:
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计划部、财务部、综合部、对外协调部、中心试验室、测量队。
如下图所示:
3.2人员配备
3.2.1领导班子定员
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定岗定员8人,设经理、常务副经理兼书记各1人,副经理3人、副经理兼安全总监1人,副经理兼财务部长1人,总工程师1人。
3.2.2职能部门定员
工程管理部定员9人,部长1人,副部长1人,主管工程师4人,资料员1人,调度长1人,调度1人;
安全质量部定员3人,部长1人,副部长1人,部员1人;
物资设备部定员5人,部长1人,副部长1人,部员3人;
计划部定员4人,部长1人,部员3人;
财务部定员3人,副部长1人,会计1人,出纳1人;
综合部定员14人,部长1人,部员4人,司机7人。
对外协调部定员3人,部长1人,副部长1人,部员1人。
中心试验室定员12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试验员10人。
测量队定员7人,队长1人,副队长2人,测量员4人。
3.3人员资质选配
(1)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等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员,由集团公司选派。
(2)项目经理部其他工作人员由项目经理部提出用人意见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使用。
3.4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任职条件
3.4.1项目经理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胜任本职工作。
(2)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项目经理岗位5年以上。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强;掌握相关专业技能和本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4)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培训经历,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组织策划工程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和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3.4.2总工程师
(1)工程系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总工程师岗位5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3)参加过3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有5~7年以上施工经验。
(4)精通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练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独立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
(5)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
(6)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具备主持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3.4.3工程管理部部长
(1)工程系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执业资格或相关资质,从事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3.4.4安全质量部部长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从事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创优规划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3.4.5物资设备部部长
(1)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从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具备较强的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专业指导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方法,并具备根据报表数据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的能力。
3.4.6计划部部长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计划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掌握工程预算、成本核算、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掌握铁路工程概(预)算法规,掌握工程预算二次预算分割方法。
(4)熟悉工程图纸,了解工程项目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练掌握计划管理基本技能。
(5)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6)熟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4.7财务部部长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会计师及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2)从事工程财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具备通过财务信息准确分析成本发生的合理性的能力。
(4)熟练掌握财务决算工作,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3.4.8综合部部长
(1)大专(含)以上学历,从事工程综合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2)了解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掌握文件有效性控制,文件的发放、接收,文件的管理及归档,作废文件的处理以及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记录的收集、传递并处理等日常工作。
(3)了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实施、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掌握文件控制程序、信息沟通与协商控制程序在施工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方之间的有效运行流程。
(4)综合协调能力较强。
3.4.9中心试验室主任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铁道部试验工程师证。
(3)从事铁路工程试验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4)掌握集料、石料、水泥、沥青及钢材等常用建筑材料试验与质量评定方法及配合比设计和调整,熟悉土工试验、公路路基路面、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道路工程和结构混凝土工程的常规检验方法、质量评定标准。
(5)熟悉国家有关试验、计量标准、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掌握检测、试验和计量设备(不包括职业健康、环境检测设备)的检定、核准、使用、维护的基本知识。
3.4.10测量队队长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测量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具有组织编制重点工程的施工测量方案的能力。
(4)具有熟练使用项目测量仪器的能力,能够指导项目测量员对仪器的精准使用及维护。
3.4.11各专业工程师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助理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主要专业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任队技术主管或项目经理部专业工程师(分管路基、桥涵、隧道等专业)的经历,且胜任现任技术岗位工作。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3.4.12安全、质检工程师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助理级(含)以上职称,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资格岗位证书,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3)参加过3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参与过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工作,有3年以上施工经验。
(4)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对外交往能力。
(5)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创优规划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3.4.13财务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从事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3年以上,应当具备助理会计师(含)专业技术资格。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有过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
(4)了解所从事工程项目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4.14物资设备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具有物资设备管理类的助理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有1人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大中型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3年以上。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助理级(含)以上职称,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任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管理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
(3)具备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具备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方法。
3.5职能部门职责
3.5.1工程管理部职责
(1)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负责有关施工规范、规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有效实施。
(2)负责工程开工申请、竣工验收、交接等各项技术工作,组织编写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和科技论文。
(3)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方案优化。
(4)组织工程现场调查、设计图纸会审,工程复测、了解掌握设计意图及设计要求。
(5)负责制定项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施工技术措施等,并进行现场实施技术指导。
(6)监督检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
(7)编制项目科技发展规划,推广应用“四新”技术。
(8)制定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9)组织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召开施工方面的专题会议,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数据,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10)建立健全各项技术资料台帐、表册、图表资料,以及技术档案的分析整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种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11)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贯彻落实样板引路制度。
(12)负责组织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13)负责现场管理工作,落实施工计划,负责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及时协调处理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14)负责架子队管理及考核。
(15)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5.2安全质量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落实和执行国家、地方、建设单位和企业的有关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政策和标准,并对项目经理部和架子队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具体实施“六位一体”管理中的安全、质量、环保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制定管理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负责组织并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质量、环保的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施工程序、规程、规范的行为,及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督促落实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
(4)负责质量自控体系的编制和完善,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安全、质量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本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5)指导、监督、检查各工区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人员的配置情况,确保能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
(6)负责编制关键工序的质量标准,明确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要点及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
(7)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品进行调查和审定,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8)检查落实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
(9)负责本项目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管理。
(10)组织实施创优评比工作。
(11)按时上报质量报告或报表,及时下达质量指令。
(12)参与设备物资质量管理和过程质量监督检查。
(13)参与验工计价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14)监督环水保方案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5.3物资设备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经理部的物资供应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办法等。
(2)遵循“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管理”的原则,保证所供设备物资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按照核准的物资需求量,及时组织供应。
(3)负责按时向业主提报甲供、甲控材料需求计划。
按业主统一组织的物资招标确定的中标物资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认真组织合同的实施,负责办理物资的点验、签收等物资供应管理相关业务。
(4)负责本标段甲供、甲控物资以外的其他物资的招标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审核各工区的《物资采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5)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工区物资部门的工作,按时向上级物资管理部门汇报,做到施工现场物资信息及时反馈。
(6)负责指导各工区按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及有关程序文件做好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贯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组织物资招标采购,检查、指导、监督各工区其它物资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
(8)负责本标段物资供应的动态管理和协调调度,加强对物资成本核算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工区做好各种物资的定、限额发料工作,加强物资供应过程的管理、检查、指导、监督。
(9)负责调查了解物资供应质量、存在问题和现场物资管理等情况,加强和改进物资管理相应工作。
(10)完成项目经理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5.4计划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集团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有关规章和规定。
(2)负责项目合同、招标、计划、统计、验工计价、成本核算等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负责项目计划统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设项目滚动计划、年度建议计划,下达年度、季度、月份计划,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年度计划调整建议;负责建设项目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编制统计分析,报送工程统计报表。
(4)参与项目成本管理及有关评估评价工作。
(5)负责组织(劳务、设备租赁)招标文件编制、评审各项工作,组织劳务合同和内部承包合同的制定、签订和管理,并参与其他相关项目的招标工作。
(6)负责项目经理部生产经营责任书的制定、检查、核考、奖励,各类合同的审核、登记、立卷及合同备案工作。
(7)参与项目建设中有关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
(8)负责项目的预算管理及验工计价工作,负责建设过程中验工计价和清算工作,编制设计变更费用、概算调整清理资料,归口掌握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9)负责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指导检查各工区开展责任成本预算、计划、分析、控制、核算工作,定期检查、审核成本执行情况。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5.5财务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和制度。
(2)建立针对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使项目财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3)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预测管理费支出及项目成本控制目标,制定成本费用支出控制措施,参与项目责任成本核算,做好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分析和项目经济活动分析。
(4)集中管理项目资金,做好资金预测,筹集资金,合理使用和调度资金,做好验工计价与工程价款的结算工作。
(5)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参与项目建设中有关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
(7)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5.6综合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按规定传达上级文件,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为领导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2)围绕项目经理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调查研究,对带有全局性、倾向性、典型性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做领导的决策参谋。
(3)负责项目党群组织的日常工作。
(4)负责项目人事、劳资、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5)负责起草项目经理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重要工作材料。
(6)负责办理文件、传真的收发、呈批、转办、批印、装订、保管和归档立卷工作。
(7)负责项目经理部综合信息管理,负责新闻指导工作。
(8)掌握和使用公章印鉴,审核开具项目经理部介绍信和有关证明。
(9)负责项目经理部的食堂管理和车辆的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等。
(10)负责办公用品、备用品的购置和保管。
(11)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现场标语、彩旗布置,收集整理工程建设的有关影像资料和相关信息。
(12)完成好项目经理、书记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3.5.7对外协调部职责
(1)本着对企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法对头,扎实工作;在对外交往中,严谨灵活,讲究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要求,廉洁自律,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2)认真学习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坚决执行国家土地使用的相关政策,明确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技能。
熟练掌握有关补偿标准,在征地数量、地类和金额的确认上,做到地类认定清楚、数量准确、金额无误。
(3)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协调好相关的各单位和部门的关系。
(4)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归档所有征地拆迁的相关资料,做到上报下达及时,资料分类明确、手续齐全、归档到位。
(5)配合有关部门审定用地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征地费用,降低工程成本。
(6)做好征地拆迁验工计价工作。
认真搞好土地竣工验收工作,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没有遗留问题。
(7)做好项目经理部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3.5.8中心试验室职责
(1)按照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过程控制等计划。
(2)制定试验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试验检测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
(3)制定试验室组织机构图、检测流程图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图。
(4)对试验分室进行管理、检查,提供业务指导。
(5)建立试验检测用标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6)制定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形成台帐。
(7)负责设计和选定各种混凝土配合比。
参与管段内试桩、路基试验段等试验检测的编制,并实施过程监控和确认;组织做好地基原位测试工作。
(8)确定委外试验项目,做好委外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选择工作。
(9)对原材料、混凝土、路基压实质量等进行抽样检测,对混凝土拌和站施工配合比及称量记录等进行抽查,形成台帐。
(10)负责本室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管理。
(11)组织本项目试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2)按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13)建立不合格品台帐,并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
3.5.9测量队职责
负责领导全标段的测量工作,组织精测队进行加密控制点网、CPIII网的布设等测量工作。
3.6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职责
3.6.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单位的各项规定、规范、规章,组织制定本项目各种管理细则并严密分工,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保证各级目标的实现。
(2)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全面负责本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和日常管理,领导有关部门开展“责任成本”、“劳动竞赛”、“降耗增效”、“六比六创”活动,团结并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及技术指标。
(3)组织履行与业主所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超前思考,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投入足够的设备及技术、管理人员,保证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目标的实现,让业主和企业满意。
(4)认真组织协调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公司以及地方政府等外部关系,大力培育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努力维护企业信誉。
(5)抓好党建工作并认真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并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6)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和企务公开工作,做好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3.6.2项目党工委书记岗位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时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实事求是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各党支部抓好党组织建设,开展“三有、三无、三清楚”和“争先创优”活动。
(4)对党员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5)抓好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员工的意见,维护员工的正常权益,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6)按照党章规定的有关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监督和奖惩工作;对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7)支持项目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协调项目经理和职代会(或职工民主管理大会)、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参与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领导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他们依法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图,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用地正式审批手续,协调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项目用地相关问题。
(9)组织完成用地红线内房屋、企业、地下管网、三电等地上、地下构造物改迁工作。
3.6.3项目副经理(分管施工生产)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组织协调,协助项目经理制订工程项目管理的方针、目标、规划,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
(2)协助项目经理认真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保证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按期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3)参与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规划等。
(4)参与重大施工方案的制定,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确保各工序、各工种间配合作业和均衡生产。
(5)支持技术人员的工作,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组织实施标准化作业。
3.6.4项目副经理(分管财务和物资设备)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分管财务管理工作,对物资设备采购负主要领导责任,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财务规定,完成项目经理部整体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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