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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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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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站在新的起点,谋划新的发展
(一)“十一五”发展成就。
一是社会事业发展跃上新台阶。
“和谐深圳”、“民生净福利”、“民生幸福”等理念深入人心,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社会事业建设突飞猛进。
“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投资超过300亿元,相当于特区成立后前25年同口径投资的总和。
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年均增长20.4%,义务教育在校生新增11.3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新增3.34万人,学前教育在校生新增11.3万人,成为广东省首个教育强市。
建成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眼科医院、市疾控中心等17个大型卫生项目,医疗机构总数增长68.8%,新增医院病床6018张,社康中心实现全覆盖,基本形成“15分钟医疗圈”。
市政府投入文化设施建设资金超过25亿元,深圳图书馆、音乐厅、博物馆新馆和中心书城等一批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相继建成。
成功获得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主办权,新建改造一批体育场馆,体育场馆建设规模达历史之最。
开展建市以来涉及面最广、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的“迎大运”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建成省立绿道335公里,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轨道交通线路陆续开通,多模式、多层次的公交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新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
大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70%以上学位提供给了非深户籍学生,户籍学生与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学生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医院门诊次均医药费用与“十五”期末基本持平,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年均增长绝对值和增幅均低于全省医院平均水平。
市属公益文化场馆在全国率先免费开放,完成140台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的布点。
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每年均保持在3%以内。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规模稳步扩大,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农民工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均名列全国大中城市之首。
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16.9万套,解决了1.85万个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享受低保的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以低保制度为基础的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持全国领先。
实施积极宽松的户籍迁入政策,数十万来深建设者通过积分入户、技术技能迁户等渠道转换为深圳户籍。
新建各类公园435个,“公园之城”初具规模。
建成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18座,处理能力达到306.5万吨/日,主要饮用水水质良好。
自2007年建立公交财政补贴机制后,政府专项补贴超过16亿元。
在全国率先推出逐日滚动七天预报、气象灾害分区预警、气象灾害预评估、灰霾等级预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等,形成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
三是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呈现新局面。
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初步实现从按行政区域配置向按功能区域和服务群体配置的转变,由原特区内为重点向全市范围均衡配置的转变。
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运新城等功能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提速。
完成96所原村办小学改造工程,学校设施和生均经费的标准化配置制度初步建立。
完成原特区外6家市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规划布局,为医疗卫生特区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重要功能区、重点产业园区、大型生活片区新建了一批重大文体设施,初步实现“10分钟文体圈”。
全面实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工程,2005年以来全市共投入29.8亿元,建设了14624个项目,改造和新增社区用房190万平方米,社区文体等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超过85%。
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全市统一。
原特区内外户籍实现自由迁移。
原特区外社区市政设施移交接管工作全部完成。
原特区外公交场站由2005年的184处增加至2010年的223处,500米公交覆盖率由45%提高到81%。
四是社会安全管理取得新成效。
基层民主和基层执行能力得到加强,居委会换届选举直选率从2002年的1.7%上升到2008年的92.8%。
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不断增强,全市55%的社区被评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
实施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实际人口规模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
居住证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架构基本形成,较好实现了对流动人口的“屋、业、证”闭环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居民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改善。
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局面,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与城市功能相适应的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日渐完善。
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成为全国率先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全覆盖的城市。
气象预警信号从6种增至11种,成功开通手机小区气象预警广播,提高了全社会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
五是社会事业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成效显著,518家事业单位转企、整合或撤销。
深圳大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南方科技大学获准筹建,“教改”试点正式启动。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开展,社康中心基本药物实现“零加成”销售。
公共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完成市属文体场馆转企改革。
率先建立社会工作制度,社工成为社会管理新的亮点。
志愿者服务广泛开展,义工数量已突破25万。
基本完成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实现行业协会、商会无需行政业务主管的体制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获得“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创新实施环保实绩考核及污染企业公开忏悔和承诺制度。
完成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改革,公交企业由原来的38家整合为3家,企业规模和行业集中度大幅提升,个人承包公交线路的历史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十二五”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深圳社会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
从国际看,全球竞争领域不断扩展,更加需要发展社会事业为我国参与全面竞争提供坚实的“软实力”保障。
同时,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将不但凸显我国扩大内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性,也进一步凸显完善社会制度安排和加快社会转型的紧迫性。
从国内看,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积极推进,使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各项社会事业受到高度重视,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深入,覆盖城乡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显著加快,质量和结构不断改善,为今后一个时期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深圳看,随着人均GDP预计超过2万美元,我市进入中等发达的历史新阶段,居民需求更趋多元化,对提高生活质量的愿望更为迫切。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既有的高度也为我市率先形成需求结构多层化、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多样化的社会发展新格局提供了较好的物质和体制基础。
这一方面为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
但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市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质量不高的现状与居民的现实需求仍有明显差距。
另外,随着社会结构的加快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我市已进入社会矛盾多发期,居民对社会公共服务的要求更高,不仅要“有”,而且要“快”、要“好”,社会事业发展面临较大的压力。
(三)“十二五”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和大运会举办期间视察深圳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造“深圳质量”为导向,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中心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扩大规模、提高效率、促进公平为着力点,切实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努力满足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进程中居民不断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全面提升社会发展质量,切实增强居民幸福感,为深圳勇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四)“十二五”发展原则。
——突出科学发展,质量为本。
加强社会建设,把社会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推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和内涵,创新社会事业运作模式和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形成社会事业与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互促共进关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事业发展空间。
——突出政府主导,民生优先。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公共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居民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平等与机会均等,着力增进民生幸福。
——突出效率导向,多元参与。
通过市场机制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
——突出均衡发展,公平正义。
统筹全市公共资源配置,统一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逐步消除城市二元结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特区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十二五”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深圳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是:
社会公共服务“普及化”、“智慧型”双轨并进,基本建成“10分钟圈”和“零距离网”,社会发展质量全面升级,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初步建成民生幸福城市。
——社会公共服务更加便捷。
社康中心、便民文体场馆和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覆盖基层社区。
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10分钟医疗圈”、“10分钟文体圈”、“10分钟就业服务圈”、“10分钟社工服务圈”、“10分钟公园圈”、“10分钟绿道圈”等为载体的社会公共服务“10分钟圈”,以“自助图书馆”、“虚拟教育城”、“数字化医院”、“文化电子地图”、“特殊人群呼援通”、“社会建设信息化平台”、“智能警务”等为载体的社会公共服务“零距离网”。
——基本公共服务更趋均等。
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分布合理、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到2015年,统一全市中小学建设标准与经费投入标准,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千人病床数和医生数分别达到3.4张和2.6名,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达到2.3册,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已建成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达到35%,社区服务设施达标率超过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9平方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超过56%。
——社会管理更加有序。
初步建成全覆盖的社会管理服务网、民心网、工作网和防控网,现代警务机制和群防群治网络基本成型,社会形势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居民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保障水平更高,人口规模和结构进一步优化。
到2015年,每万人暴力案件立案数不高于11.5宗,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超标率不高于2.5%,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超过92%,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年累计下降幅度不低于10%,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超过95%,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100万以内(其中户籍人口达到400万人)。
——社会事业发展更具活力。
拓展社会服务产业新领域,增加社会服务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社会服务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
到2015年,社会服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增加至8个,每万人社工人数超过5人,居委会力争全面实现居民直接选举。
专栏:
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指标体系
指标分类及序号
指标
2015年目标
指标属性
公共服务
1
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
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
约束性
2
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比重
20%
预期性
3
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55%
约束性
4
高中毛入学率
99%
约束性
5
千人医生数
2.6名
约束性
6
千人病床数
3.4张
约束性
7
基层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的比重
≥70%
约束性
8
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
2.3册
约束性
9
社区服务设施达标率
≥95%
约束性
福利保障
10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9万元
约束性
11
居民平均预期寿命
79岁
预期性
12
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
≤3%
约束性
1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约束性
14
已建成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
35%
约束性
15
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
40张
约束性
社会管理
16
每万人暴力案件立案数
≤11.5宗
约束性
17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超标率
≤2.5%
约束性
18
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
≥92%
约束性
19
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
≥95%
约束性
20
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
≥10%(累计下降)
约束性
人居环境
21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6.9平方米
预期性
22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约束性
23
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56%
约束性
24
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
≥95%
预期性
社会活力
25
社会服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8%
预期性
26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
8个
约束性
27
每万人社工人数
≥5人
约束性
28
居委会直选率
100%
预期性
注:
2010年我市常住人口规模1035.8万人,户籍人口259.4万人;2015年我市常住人口规模计划控制目标为110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达到400万人)。
二、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提升社会发展质量
(一)切实履行政府“保基本”职责。
科学划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及标准,确保政府“保基本”的职责落实到位。
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及其均等化标准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同步的机制。
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监测、评价和问责。
(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充分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统一准入标准,简化各类行政审批手续,全面开放公共服务市场。
打破部门、行业和单位界限,盘活现有公共服务资源。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形式参与社会事业建设、运营和服务。
深入推进教育、卫生、文体、民政福利、人居环境等领域事业单位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理顺公共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法人治理结构和产权制度,通过财政补贴、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
(三)加快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
坚持全市一盘棋,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优质化为方向,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和投资体制,确保公共财政资源向相对薄弱片区倾斜。
加大对“村改居”社区的投入,逐步缩小各区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努力使不同区域、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加强社会事业信息化建设。
树立“智能+互联+协同”理念,依托“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建设,以“方便居民应用、服务社会事业、聚焦社区发展”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更高效的决策支持与行动工具,提供更便捷灵活的创新应用与服务模式。
(五)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产业。
完善金融信贷、收费价格、税收及财政性资金投入等经济政策,把社会服务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培育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社会服务组织和企业集团。
培育社会服务消费市场,重点培育发展旅游、文化创意、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医疗健康、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等产业,充分挖掘居民社会服务消费潜力,满足居民多元化消费需求。
在学校、医院、养老及文体等社会服务方面开展高水平的国际合作,拓宽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空间。
(六)确保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加快建立分工合理、运转高效、责权清晰、利益共享的市区两级政府土地整备机制,提前进行社会事业项目土地整备储备工作。
创新社会事业项目用地方式,适当倾斜社会事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加急加快完成征地拆迁。
对引进社会资本建设的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服务设施,探索实行与公办机构同等的土地政策。
加强社会事业项目稽察,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七)促进社会事业区域合作和开放。
按照珠三角一体化要求,与东莞、惠州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全面深化深港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支持香港来深合作办学、办医,鼓励香港社会服务中介组织在深举办分支机构,鼓励香港慈善机构在深举办社会福利事业。
大力吸引外资,开展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福利、人居环境等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带动提升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三、优先发展教育,提升居民文化技能素质
(一)巩固提升基础教育。
强化政府责任,健全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形成合理的学前教育投入分担机制。
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
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加强政府对幼儿园监管力度,避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的标准化配置,实行全市统一的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生均拨款制度。
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切实缩小校际差距。
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优化普通高中资源布局。
到2015年,全市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9%;普通高中学位达到12.9万个,新增学位2.5万个。
加强特殊学校建设,强化特殊教育服务功能。
到2015年,户籍残疾儿童入学率99%。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改革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创新发展普通高等教育。
积极探索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国际化专业特色学院,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
支持和鼓励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在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举办或合办国际化专业特色学院。
启动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全面推进深圳大学综合改革,提升深圳大学办学水平。
完成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建设和预定招生计划,以新的办学机制,促进南方科技大学跨越式发展。
发挥市校合作、名校聚集优势,继续办好清华、北大、哈工大等高校深圳研究生院,创造条件开展本科生教育,建设深圳独立校区。
加大对各高校基础实验室建设支持力度,提升科研能力。
启动深圳城市大学办学申请和校园规划建设,满足居民对深圳本地普通本专科院校就读需求。
如期实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一期招生目标,推动更多香港及国际知名大学在深开展合作办学。
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达到11所左右,在校生达到15万人左右,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5%,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比重达到20%。
(三)构建适应产业和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体系。
探索建立中职(中技)、高职(高技)、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教育贯通衔接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组建职业教育联盟,稳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能人才。
以需求为导向,优化普高与中职、中技教育比例结构,推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加快完成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等项目建设,适当扩大中职类教育在校生规模,保障深圳居民子女就读需求。
巩固提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内高职教育中的优势,探索开展高职本科教育。
探索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紧密结合的办学模式,推进课堂与实训场所相融合的教学方式。
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发展职业教育。
鼓励高职院校与大型企业、境外院校联合办学,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建设以培养产业技工人才为重点的职业技术学院。
到2015年,全市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1.5万人,其中中职(技工)在校生达到6.9万人,高职在校生达到4.6万人。
(四)促进民办基础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推动完善政策法规,规范民办学校建设和管理,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创新财政性教育投入机制,推行政府向符合办学标准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学位。
稳定公办学位规模,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引导民办学校提供新增学位尤其是优质学位。
鼓励知名教育集团来深建设国际化学校。
“十二五”期间,新增1—2所国际学校。
(五)打造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完善市、区两级教育城域网及各类学校内部校园网。
构建“虚拟教育城”,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计划。
高度重视人的终身发展和学习需求,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学习。
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等新型教育手段的优势,以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为重点,努力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家庭。
大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规范发展在职研究生教育,鼓励居民自我提升。
全面实施劳务工技能培训工程,扩大政府技能培训资助覆盖面,鼓励劳务工提升文化技能水平。
到2015年,市民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70%。
专栏:
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完成全市中小学及市属公办幼儿园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完成龙岗高级中学、横岗高级中学、第六高级中学、光明新区高级中学、宝安中学高中部、布吉高级中学、坪山高级中学、沙头角中学、实验学校、育才中学等新建或改扩建,加快推进盐田高级中学、第七高级中学、第八高级中学、第九高级中学、第十高级中学等项目建设,新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
●完成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南方科技大学一期工程、清华大学四个创新基地建设、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项目建设。
●推进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建设工程,筹建深圳理工学院(联合职业学校),完成市第一职校、第二职校、博伦职校、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新校区、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市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园区和职教园区。
四、健全医疗卫生体系,保障居民健康
(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完善医疗卫生规划,形成大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作的医疗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机构布局,新增医疗资源重点向原特区外倾斜,宝荷医院、新安医院等新建医院按期开业。
巩固提升现有大型综合医院的服务功能,通过合作合资等方式提升医院办医水平,支持基础较好的二级综合医院升级成三级医院。
探索以市级综合医院为基础组建医疗集团,推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
完善社康中心布局,加快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强化社康中心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平台作用。
到2015年,基层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的比重超过70%,基本建成“10分钟医疗圈”。
加快“智慧医疗”工程建设,推行全市统一的“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
全面推广使用“居民健康卡”,实现持卡人挂号、结算和查询个人健康档案“一卡通”。
广泛利用医疗信息资源,促进远程医疗和个人移动医疗服务。
(二)促进医疗技术水平提升。
做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优先发展创伤、肿瘤、中医、儿科等学科。
做大做强深圳大学医学院,推进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医学院建设,创新市医学科学研究院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医学科研水平。
支持三级综合医院和市属专科医院开展重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争取重症医疗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到2015年,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
全面落实社康中心首诊制度,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机制。
加强医院对附属社康中心的技术资源支持,落实医院医师派驻轮换制度,完善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社康中心医疗卫生队伍配备。
到2015年,力争每个社康中心拥有2名全职全科医师,至少1名副高以上的派驻医师。
推进家庭医生试点,完善个人健康档案,探索个人健康管理新模式。
全面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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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 社会 事业 发展 十二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