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静电跨接 一篇读懂堪称史上最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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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静电跨接一篇读懂堪称史上最全版
静电跨接|一篇读懂!
(堪称史上最全版)
静电跨接的作用静电跨接用于消除静电,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利用导电性比较好的金属将两个法兰或者阀门法兰间连接起来,将管道接地,法兰一般都做防腐造成接触不良容易产生火花,为了防止事故发生进行法兰跨接,给产生的电荷提供泄放的通道。
一、哪些地方需要做静电跨接?
一、《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3.4.4各种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如桶、瓶等,应放置在导电的地坪上,导电地坪应无绝缘油垢,并与接地线相连。
带轮子的小车,其轮子应采用有导电性能的材质制作。
计量用的台秤、地衡等应用连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小型容器应采用电池夹子、跨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3.4.5皮带输送机的皮带应尽量选用导电性的材质。
当皮带是绝缘性时,皮带的接头不应使用金属材料。
皮带罩必须接地,且固定牢固,不得与皮带有碰刮的现象。
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
4.1.1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5.1.1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覆土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三、《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
14.2.1钢储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14.2.2钢储罐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14.2.3储存易燃液体的储罐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储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储罐的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不应装设接闪杆(网)。
铝顶储罐和顶板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储罐,应装设接闪杆(网),接闪杆(网)应保护整个储罐。
2外浮顶储罐或内浮顶储罐不应装设接闪杆(网),但应采用浮顶与罐体用两根导线将浮顶或罐体做电气连接。
外浮顶储罐的连接导线应选用横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
内浮顶储罐的连接导线应选用直径不小于5mm的不锈钢钢丝绳。
3外浮顶储罐应利用浮顶排水管将罐体与浮顶做电气连接,每条排水管的跨接导线应采用一根横截面不小于50mm2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
4外浮顶储罐的转动浮梯两侧,应分别与罐体和浮顶各做两处电气连接。
5覆土储罐的呼吸阀、量油孔等法兰连接处,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14.2.4储存可燃液体的钢储罐,不应装设接闪杆(网),但应做防雷接地。
14.2.7储罐上安装的信号远传仪表,其金属外壳应与储罐体做电气连接。
14.2.8电气和信息系统的防雷击电磁脉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规定。
14.2.9易燃液体泵房(棚)的防雷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防。
14.2.12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工艺管道,应采取下列防雷措施:
1工艺管道的金属法兰连接处应跨接,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2平行敷设于地上或非充沙管沟内的金属管道,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管道交叉点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点应用金属线跨接。
14.2.13接闪杆(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14.3防静电
14.3.1储罐甲、乙和丙A类液体的钢储罐,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14.3.2钢储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
14.3.3外浮顶储罐应按下列规定采取防静电措施:
14.3.8甲、乙和丙A类液体的汽车罐车或灌桶设施,应设置与罐车或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4.3.9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应设与船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此接地装置应与码头上的液体装卸设备的静电接地装置何用。
14.3.12用于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场所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宜采用能检测接地状况的防静电接地仪器。
14.3.13移动式的接地连接线,宜采用带绝缘护套的软导线,通过防爆开关,将接地装置与液体装卸设施相连。
14.3.14下列甲、乙和丙A类液体作业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1泵房的门外;
2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3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4码头上下船的出入口处。
14.3.16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0Ω。
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9.3.1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接地措施。
9.3.2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9.3.5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五、《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2008)
15.2.17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
六、《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2010)
3.7.10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七、《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7.0.7当系统管道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时,管道网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八、《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50759-2012)
9.1.1油气回收设施内油品管道、设备、机壳应设置静电接地装置。
九、《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59-2013)
17.0.5煤气管道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十、《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57-2008)
6.4.2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
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9.5.3洁净室的净化空调系统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11.4.3医药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十一、《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2016)
8.4.6用于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通风系统,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措施。
十二、《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6.4.10收集和过滤粉料的设备,应采用导静电的容器及滤料并予以接地。
十三、《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规范》(CECS312:
2012)
6.0.5凡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管网系统,应做防静电接地。
十四、《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2010)
10.3.4加氢机和加氢机邻近处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
十五、《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50684-2011)
5.3.10隔油池(罐)的机电设备应采取防爆措施,并应设防静电接地设施。
十六、《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2013)
3.0.2新建工程项目,应在土建施工时预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十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6.0.6经过有爆炸危险及变电、配电室等场所的管网、壳体等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十八、《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
第八十条对法兰跨接防静电有如下规定: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应当测量各连接接头间的电阻值和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
十九、当值超过《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或者设计文件的规定时,应当设置跨接导线(在法兰或者螺纹接头间)和接地引线。
从该条可以看出,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导线,需要测量法兰之间电阻值,当阻值超过规定时,需要跨接。
二十、《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4部分制作与安装》(GB/T20801.4-2006)
第10.12.1条规定: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
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二一、《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第7.13.1条规定:
设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其他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欧时,应设导线跨接,可以看出,工业管道金属法兰是否跨接,需要测量法兰间电阻值。
当法兰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二二、《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
9.0.1氢气站、供氢站的防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要求设置防雷、接地设施。
9.0.2氢气站、供氢站的防雷分类不应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
其防雷设施应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
防直击雷的防雷接闪器,应使被保护的氢气站建筑物、构筑物、通风风帽、氢气放空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保护范围内。
9.0.3氢气站、供氢站内按用途分有电气设备工作(系统)接地、保护接地、雷电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
不同用途接地共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
9.0.4氢气站、供氢站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和突出屋面的放空管、风管等应接到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上。
管道法兰、阀门等连接处,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9.0.5室外架空敷设氢气管道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距建筑100m内管道,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
埋地氢气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9.0.6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物体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在进出氢气站和供氢站处、不同爆炸危险环境边界、管道分岔处及长距离无分支管道每隔50~80m处均应设防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9.0.7氢气罐等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容器,当其壁厚大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点不应小于2处:
两接地点间距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氢气放散管的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
9.O.8要求接地的设备、管道等均应设接地端子。
接地端子与接地线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对有振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其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
11.2.1钢制油罐、LPG储罐、LNG储罐和CNG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11.2.2加油加气站的电气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接地电阻值要求最小的接地电阻值确定。
2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LPG储罐、LNG储罐和CNG储气瓶组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电气系统的工作和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地上油品、LPG、CNG和LNG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1.2.3当LPG储罐的阴极防腐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另设防雷和防静电接地装置:
1LPG储罐采用牺牲阳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阳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横截面不应小于16mm2。
2LPG储罐采用强制电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接地电极应采用锌棒或镁锌复合棒,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接地电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横截面不应小于16mm2。
11.2.4埋地钢制油罐、埋地LPG储罐和埋地LNG储罐,以及非金属油罐顶部的金属部件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应与非埋地部分的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11.2.5加油加气站内油气放散管在接入全站共用接地装置后,可不单独做防雷接地。
11.2.6当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当罩棚采用金属屋面时,其顶面单层金属板厚度大于0.5mm、搭接长度大于100mm,且下面无易燃的吊顶材料时,可不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11.2.7加油加气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
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11.2.8加油加气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11.2.9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当外供电源为380V时,可采用TN—C—S系统。
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11.2.10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LPG管道、LNG管道和CNG管道,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1.2.11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LPG罐车和LNG罐车卸车场地和CNG加气子站内的车载储气瓶组的卸气场地,应设卸车或卸气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11.2.12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11.2.13油罐车卸油用的卸油软管、油气回收软管与两端快速接头,应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11.2.14采用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导电内衬应接地;采用不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不埋地部分的热熔连接件应保证长期可靠的接地,也可采用专用的密封帽将连接管件的电熔插孔密封,管道或接头的其他导电部件也应接地。
11.2.15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二、静电跨接应该怎么做?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HGJ28-90)目前编号变更为HG/T20675-1990。
该规程第2.7.5条规定: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一般情况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
在腐蚀条件下,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的接触面,在安装前去锈和除油污,以及在安装时加防松螺帽等。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编制说明》对第2.7.5条的解释如下:
从不少单位的实践经验来看,用金属螺栓相连的金属法兰之间,单是螺栓相连,已具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
在有腐蚀条件下的安装要求,为的是确保导通性。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作为企业规范,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该规范第4.3.3条规定,在管道系统上,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第14.2.14条规定:
输油(油气)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跨接。
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第10.3.3条规定: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第6.12.2条规定: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
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SH3501-2002《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6.2.16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不锈钢管道,导线跨接或接地引线应采用不锈钢板过渡,不得与不锈钢管直接连接。
安装图以CD90B4-88作为参考
三、静电(ESD)到底是什么
ESD(Electro-Staticdischarge)的意思是“静电释放”。
ESD是20世纪中期以来形成的以研究静电的产生、危害及静电防护等的学科。
因此,国际上习惯将用于静电防护的器材统称为ESD。
静电的产生
静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产生的方式多种,如接触、摩擦、电器间感应等。
静电的特点是长时间积聚、高电压、低电量、小电流和作用时间短的特点。
人体自身的动作或与其他物体的接触,分离,摩擦或感应等因素,可以产生几千伏甚至上万伏的静电。
静电在多个领域造成严重危害。
摩擦起电和人体静电是电子工业中的两大危害,常常造成电子电器产品运行不稳定,甚至损坏。
生产过程中静电防护的主要措施为静电泄露、耗散、中和、增湿,屏蔽与接地。
人体静电防护系统主要有防静电手腕带、脚腕带、脚跟带、工作服、鞋袜、帽、手套或指套等组成,具有静电泄放,中和与屏蔽等功能。
静电防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任何环节的失误或疏漏,都将导致静电防护工作的失败。
静电的危害
静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我们的身上和周围就带有很高的静电电压,几千伏甚至几万伏。
平时可能体会不到,人走过化纤的地毯静电大约是35000伏,翻阅塑料说明书大约7000伏,对于一些敏感仪器来讲,这个电压可能会是致命的危害。
静电学主要研究静电应用技术,如静电除尘、静电复印、静电生物效应等。
更主要的是静电防护技术,如电子工业、石油工业、兵器工业、纺织工业、橡胶工业以及宇航与军事领域的静电危害,寻求减少静电造成的损失。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微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及电磁环境越来越复杂,静电放电的电磁场效应如电磁干扰(EMI)及电磁兼容性(EMC)问题,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电阻率很高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等的制品的广泛应用以及现代生产过程的高速化,1967年7月29日,美国Forrestal航空母舰上发生严重事故,一架A4飞机上的导弹突然点火,造成了7200万美元的损失,并造成人员损伤134人,调查结果显示导弹屏蔽接头不合格,静电引起了点火。
1969年底,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荷兰、挪威、英国三艘20万吨超级油轮洗舱时产生的静电引起相继发生爆炸。
行业的困扰
ESD(静电放电)对电子产品造成的破坏和损伤有突发性损伤和潜在性损伤两种。
所谓突发性损伤,指的是器件被严重损坏,功能丧失。
这种损伤通常能够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测中能够发现,因此给工厂带来的主要是返工维修的成本。
而潜在性损伤指的是器件部分被损,功能尚未丧失,且在生产过程的检测中不能发现,但在使用当中会使产品变得不稳定,时好时坏,因而对产品质量构成更大的危害。
这两种损伤中,潜在性失效占据了90%,突发性失效只占10%。
也就是说90%的静电损伤是没办法检测到,只有到了用户手里使用时才会发现。
手机出现的经常死机、自动关机、话音质量差、杂音大、信号时好时差、按键出错等问题有绝大多数与静电损伤相关。
也因为这一点,静电放电被认为是电子产品质量最大的潜在杀手,静电防护也成为电子产品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而国内外品牌手机使用时稳定性的差异也基本上反映了他们在静电防护及产品的防静电设计上的差异。
静电防护
为防止静电积累所引起的人身电击、火灾和爆炸、电子器件失效和损坏,以及对生产的不良影响而采取的防范措施。
其防范原则主要是抑制静电的产生,加速静电的泄漏,进行静电中和等。
人穿非导电鞋时,由于行走等活动会产生、积蓄电荷,并可达到千伏级的电位。
在毛毯上行走、脱衣等所产生最高电位可达2450伏。
此时人触及其他物体会产生火花放电并受到电击。
人体活动中防静电措施主要有?
穿导电性鞋;工作服和内衣裤不使用化纤面料;穿混有导电性纤维或用防静电剂处理的防静电工作服;工作地面作导电化处理等。
两个不同的物体相互接触时,在其界面上产生电荷移动,正、负电荷相对排列形成双电层。
若将物体分离,会在两个物体上各自产生极性不同的等量电荷。
防静电原则
对产生静电的主要因素(物体的特性、表面状态、带电历史、接触面积和压力、分离速度等)尽量予以排除;使相互接触的物体在带电序列中所处的位置尽量接近;使物体间的接触面积和压力要小,温度要低,接触次数要少,分离速度要小,接触状态不要急剧变化等。
粉体、液体、气体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摩擦会产生静电。
因此,要采取限制流速、减少管道的弯曲。
增大直径、避免振动等措施。
静电事故案例合集,请扩散警示!
事故一2019年8月9日中午,深圳市一轮胎汽修店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其中有两名是10多岁的小女孩。
。
深圳消防发布通报称,该起事故原因为经营部员工李某、陈某(死者)维修汽车过程中,将拆卸油箱内的汽油倒入塑料桶,移动塑料桶时产生静电火花引起汽油蒸气爆炸并蔓延成灾。
事故二
2019年1月22日,广东某工业园内,货车司机把车停在生产车间门口空地,公司两名员工把生产车间内的珍珠棉成品搬到货车车厢里。
一员工从珍珠棉上跳下来,踩到车厢地板金属时,脚下因静电产生火
花引起火灾。
火灾导致一人脸部受轻伤。
事故三
2018年4月19日,天津市一制药有限公司提取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不含事故罚款)1740.8万元。
该事故是由于静电荷积聚放电,引燃了提取罐周围乙醇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气体,发生爆炸。
事故四
在加油站加油的时候
如果产生静电,可能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一名女子在加油站自助加油时,将油枪插入车辆油箱口后,整理了几下衣服下摆。
可当她再次靠近油箱口时,加油枪瞬间喷出大火。
事故五
11月23日,一加气站员工在引导车辆有序排队时,发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后车厢不断有液体渗漏到地面,并有白色气体从车厢中向四周扩散。
发现这一异常后,加气站员工立即通知厢式货车驾驶员,驾驶员在将车窗摇下的一瞬间,车辆瞬间轰燃,火焰顺势向四周扩散,将加气员以及周围车辆瞬间吞噬。
附:
加油站静电火灾事故分析及预防措施
静电是加油站起火爆炸事故主要点火源之一,同时也是最具特发性和严重的火灾事故之一。
加油站的油品在储存、运输、输送、装卸、加注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静电。
油品本身属于易燃易爆液体,当静电放电能量超过油蒸的最小引燃能量时,就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事故案例
2、静电的产生油品在收发、输转、灌装过程中,油品分子之间和油品与其他物质之间的摩擦,会产生静电,其电压随着摩擦的加剧而增大,如不及时导除,当电压增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在两带电体之间调火(即静电放电)而引起油品爆炸着火。
静电电压越高越容易放电。
电压的高低或静电电荷量大小主要与下列因素有关:
①灌油流速越快,摩擦越剧烈,产生静电电压越高。
②空气越干燥,静电越不容易从空气中消除,电压越容易升高。
③油管出口与油面的距离越大,油品与空气摩擦越剧烈,油流对油面的搅动和冲击越厉害,电压就越高。
④管道内壁越粗糙,流经的弯头阀门越多,产生静电电压越高。
油品在输转中含有水分时,比不含水分产生的电压高几倍到几十倍。
⑤非金属管道,如帆布、橡胶、石棉、水泥、塑料等管道比金属管道更容易产生静电。
⑥管道上安装滤网其栅网越密,产生静电电压越高。
稠毡过滤网产生的静电电压更高。
⑦大气的温度较高(22-40℃),空气的相对湿度在13-24%时,极易产生静电。
⑧在同等条件下,轻质燃料油比润滑油易产生静电。
3、加油站发生静电火灾的几种情况
3.1卸油时易发生火灾
1)静电起火。
由于油管无静电接地或静电接地不良、采用喷溅式卸油、卸油中油罐车无静电接地等原因,造成静电积聚放电点燃油蒸气,会产生爆炸燃烧。
2)油气回收管路破裂密封垫破损,大量积聚油蒸气从管路卸油口喷出会产生静电爆炸燃烧。
3)卸油过程中,油罐漫溢。
卸油时对液位监测不及时易造成油品跑冒。
油品溢出罐外后,与空气摩擦可形成很高的静电电位,从而引发静电着火爆炸燃烧
4)由于卸油胶管破裂、密封垫破损、快速接头紧固栓松动等原因,致使油品滴漏至地面遇火花立即燃烧;
3.2量油时易发生火灾油罐车到站后立即开盖量油。
这时由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静电极易放电;油罐车送油到站后应静置稳油20min,待静电消除后方可开盖量油,如果车到立即开盖量油,就会很容易引起静电起火。
如果油罐车未连接地线,在量油、抽取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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