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酒类企业行政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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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酒类企业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拟定部门: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第一章总则……………………………………………………………………03
第二章行政事务管理………………………………………………………………03
第一节印信管理………………………………………………………………03
第二节证照管理………………………………………………………………04
第三节公文管理………………………………………………………………05
第四节会议管理………………………………………………………………06
第五节保密管理………………………………………………………………08
第三章后勤事务管理………………………………………………………………09
第一节办公物品管理…………………………………………………………09
第二节图书报刊管理…………………………………………………………12
第三节网络通讯管理…………………………………………………………12
第四节访客接待管理…………………………………………………………13
第五节车辆管理………………………………………………………………14
第六节档案管理………………………………………………………………16
第七节差旅管理………………………………………………………………18
第八节出勤管理………………………………………………………………20
第九节安全管理………………………………………………………………22
第十节卫生管理………………………………………………………………23
第十一节伙食管理……………………………………………………………23
第四章文化建设管理………………………………………………………………24
第一节企业文化类别…………………………………………………………24
第二节企业文化实施…………………………………………………………24
第五章知识产权管理………………………………………………………………25
第六章附则……………………………………………………………………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务管理包括印章管理、证照管理、公文管理、会议管理、保密管理、办公物品管理、图书报刊管理、网络通讯管理、访客接待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差旅管理、考勤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伙食管理、文化建设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
第三条、股份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根据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股份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如有需要可另行拟定相关细则,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二章行政事务管理
第一节印信管理
第四条、印章的种类
1、印鉴:
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部门章:
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
“对内专用”。
3、签字章:
刻有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五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1、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系、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
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印章类。
2、以部门名义授权范围内对供应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
盖部门印章。
3、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职衔印章。
第六条、印章的监印与管理
1、公司印章及业务专用章需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2、职衔签字章及部门印章需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监印人员。
3、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
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4、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
用的印章存档。
5、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事宜,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6、监印人对未经批准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罚。
7、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二节证照管理
第七条、证照种类
证照指公司的营业执照、产权证照、个人职称证、岗位资格证等,以及企业合法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证照。
第八条、证照使用
1、总经办负责公司证照的统一管理。
因公需要借用时,应严格办理借用手续;需要复印的,由总经办统一复印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必要时加注“复印件仅用于办理××事使用”。
2、总经办应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各种证照的年检,确保证照的有效性。
第九条、证照保管
为保证公司的合法经营,公司以个人名义办理的职称证、资质证、资格证等各种证件的产权属于公司,由总经办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证照检审时,相关部门和人员有责任予以协助,并提供所需的材料。
第三节公文管理
第十条、行文管理
1、公司行文是企业请示、报告、商洽工作、向下传达决定、批复处理问题、指导工作的重要形式。
2、公司行文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并实行统一管理。
3、公司行文的程序为:
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分发、登记、归档、销毁。
4、所有文件收取发放,必须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一条、打印管理
1、公司行文由业务承办人起草,在“发文稿申请表”中须有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部门负责人签名、标定日期和密级;部门负责人审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打印发文。
2、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的文稿交总经办统一编号打印,由起草人校对(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修正后,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和人员,或由总经办发出。
3、打印人员不得截留文件,或将打印、复印、传真等行文中的有关商业秘密或企业管理规定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
第十二条、发文管理
1、公司发文由总经办统一编号、存档。
有领导批示的,还应附批示件。
2、部门和个人收文应在总经办“发文登记册”中签名。
3、公司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以及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等以红头文件印发,其他文件通常用普通纸印发。
4、公司内部文件,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年终由总经办统一收回处理。
第十三条、收文管理
1、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
收文、分文、记录、传送、归档。
2、公司收文按文件类别由总经理指定部门或人员,或者由总经办统一负责:
收到发来文件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和主办部门处理后,收回归档。
3、急件或涉及商业机密的传真应由专人处理。
第四节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会议类别
1、公司级会议:
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由总经办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单位组织。
2、专业性会议:
全公司技术会、业务综合会等,由分管领导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部门工作会:
部门(科室)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室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
由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5、外单位会议:
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由总经办统一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第十五条、会议安排
为了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会会议安排参照“例会安排表”。
第十六条、会议管理
1、总经办每月应将全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印发到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服务人员。
2、凡总经办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更改,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办调整会议计划。
未经总经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3、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领导批准,报总经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4、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作用不大的会议,总经办有权拒绝安排。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总经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5、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股份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原则。
6、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
(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水、奖品、纪念,通知与会人等)。
第五节保密管理
第十七条、保密事项
公司秘密关系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与合作渠道。
6、公司未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第十八条、保密管理
1、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的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允许出卖公司秘密。
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
3、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4、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九条、对外使用
1、因公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使用的公司文件、资料,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2、公司的所有与生产、质量、技术、采购、项目、工程等有关的文件、资料,如需复制刻录时,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3、对外使用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公司总经办备案。
各部门的业务资料,由各部门登记归档自行管理。
4、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使用公司文件或资料,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降职、降薪、留用察看、辞退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三章后勤事务管理
第一节办公物品管理
第二十条、办公物品日常管理
1、办公用品如为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带走,借用时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如为部门业务共同使用的,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如移动硬盘、U盘等)。
2、员工应爱护办公电器设备、设施,离开办公室,应关闭设备电源,保证安全。
任何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专用办公电器设备带出办公地点。
3、总经办应建立“办公物品管理台账”,并记录进行有效管理。
第二十一条、办公物品采购
1、各部门(各子公司)于每月底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下月的“办公物品需求计划”交总经办,总经办根据库存情况,填写“采购申请单”,交采购部门集中进行采购。
2、常用办公物品由总经办提出“物品需求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交采购部门实施采购。
3、办公物品入库前须由总经办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登记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联系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4、办公物品采购申请时,采购费用在500元以下,由总经办填写“采购申请单”交采购部门实施采购即可;采购费用在500元以上,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二十二条、办公物品领用
1、领用非消耗性办公物品时,总经办应按每人建立一份“办公物品领用登记表”,新入职员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直接配发给使用部门或个人。
2、领取的消耗性办公物品时,应按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申请计划(以实际使用情况)发放。
第二十三条、办公物品保管
1、总经办应对办公物品的种类和数量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库存,合理控制。
对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但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
2、总经办对批量购入的办公物品应即时入库存储,并在“办公物品库存记录表”上如实填写接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3、加强对办公旧物品的管理。
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替换下的各类办公设备交由总经办统一保管,要及时回收,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4、总经办应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存盘点,并记录于“办公物品盘存记录表”,确保帐物相符。
随时掌握办公物品的库存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适时增加库存,保障供给。
第二十四条、办公物品使用
1、使用办公电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源。
定期保养,最大限度的延长使用寿命。
对高档耐用办公电器设备,各部门之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
2、办公物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尽其用。
复印纸应用于复印,不得用做草纸;回形针要反复使用;纸张可双面利用等,充分发挥各种办公物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第二十五条、办公物品维修
1、办公电器设备设施及办公桌椅出现故障时,由使用部门向总经办提出“维修申请”,由总经办联系为其维修。
若发现该物品属人为故障,应追究使用人或责任人的责任。
2、如办公物品由于损坏或超出使用年限等情况,维修费用较高,需淘汰或新品替换,则需对于该物品进行报废处理,由总经办说明情况,提交上级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
第二十六条、遗失物品管理
1、公司员工应爱护和节约办公物品,同时应承担良好保管的义务,如办公物品出现人为遗失,应由保管人员、使用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2、如办公室出现被盗情况,导致贵重办公物品丢失,遗失部门应积极配合侦破案件,如出现内盗情况,一经查出,公司直接解聘并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节图书报刊管理
第二十七条、图书/报刊种类
公司的报刊指各种报纸和期刊(专业与非专业),图书即各种工具书和专业用书。
第二十八条、图书/报刊的订购
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和各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报刊订阅计划”,由总经办统一负责办理订阅手续。
2、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图书和报刊购买计划和预算,报总经办预审,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所需部门或总经办统一购买。
第二十九条、图书/报刊的管理
1、图书和报刊由总经办负责登记、分发、保管、借阅管理。
2、对不遵守规定和损害图书报刊的行为,总经办有权制止,并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节网络通讯管理
第三十条、移动电话管理
1、公司管理人员应自配移动电话。
2、公司高层领导、部门负责人、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应保持开机状态。
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与外界有业务来往的人员,由总经办拟定“电话补助标准”,按标准给予电话费用补助,超出的由个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固定电话管理
公司根据对外联系工作频率的大小,核定各部门办公室固定电话,由总经办负责联系安装,员工不得用公司电话办私事,对外办公时应长话短说,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三十二条、电脑/网络使用
1、工作时允许员工上网查阅资料、学习专业知识、交流工作信息,但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严禁发布违返相关法规的各类资料信息。
2、如使用过程中,出现电脑/网络故障,应向总经办申请维护,由总经办安排专人处理。
3、总经办应安排专职电脑维护管理人员,每月对公司所有电脑进行一次日常维护。
第四节访客接待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层面的访客及公司领导接待工作除由公司高层领导亲自接待的以外,其余由总经办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安排接待工作。
第三十四条、接待工作需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标准,统一安排办理。
第三十五条、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认真负责,热情周到,不卑不亢,言行得体,严守机密。
第三十六条、客人到访,接待人员要准确掌握客人乘坐的交通工具和抵离的时间,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接送准备。
第三十七条、客人到访时,接待者要根据来访者的目的、规格及兴趣等选择安排参观项目,确定活动内容,拟定接待方案,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八条、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接待方案,认真做好业务洽谈。
洽谈中遇有非权限内的事情,要向主管领导请示。
第三十九条、安排客人用餐,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安排娱乐活动时公司陪同人员亦应控制,坚决杜绝高消费、大吃大喝等现象的发生。
第五节车辆管理
第四十条、车辆管控
1、公司公务车辆由总经办实行归口管理,并负责对公务车辆的调派、使用、保养、车检、保险、违章处理等实行综合管控。
2、总经办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实行造册登记,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分配调派车辆,对固定使用的专用车辆明确其车辆使用人员,对机动用车实行统一调派安排。
其他部门不得私自动用公务车辆。
3、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填写“公务派车单”交总经办申请调派,总经办依工作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的部门或人员,不得派车。
4、总经办对派出车辆应在“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上作记录,并将车辆钥匙交由车辆使用人,车辆使用完毕,应及时收回车辆钥匙。
第四十一条、车辆使用
1、使用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且应与使用的车辆要求的驾照相符,使用前严禁饮酒。
2、使用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妥善保管好随车证照及配件,并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
4、因工作特殊情况返回时已晚,并经总经办同意外,使用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
5、车辆停放应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章交规、损毁、失窃,由使用人赔偿损失。
6、使用人在往返途中不准搭乘与业务无关人员,更不准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7、使用人使用完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在第一时间将车钥匙交回总经办。
第四十二条、车辆保养
1、总经办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对车辆定期保养时,应填写“车辆保养申请单”经领导批准。
并安排专人送特约维修厂进行维护保养,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
2、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须事先向总经办报告,经同意后实施修复,否则修复费用自行承担。
3、因驾驶人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修护费,根据情节轻重,应由使用人承担。
第四十三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使用人(驾驶员)承担。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和扣分由使用人(驾驶员)承担。
3、如车辆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员、报交警,立即与总经办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总经办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使用人(驾驶员)或公司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其差额由使用人(驾驶员)或公司负担。
第四十四条、费用报销
1、因公所经路线产生的路桥费用,必须提供当时路桥费发票方可实报。
2、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公司发给的加油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在外加油,必须征得总经办同意,回公司后立即填写“加油确认书”经总经办签批,方可报销。
第四十五条、车检及保险办理
公司根据公务车辆的使用年限及使用情况,统一由总经办按要求实施车辆年检及保险办理。
第六节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档案类别
1、行政人事类档案:
公司的章程、规划、年度计划、经营情况,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协议/合同、项目方案/报告、通知,产权证、工程图纸文件和涉及土地、施工的各类文件、批复、工程竣工档案,员工入职资料、劳动合同、转正转岗资料、委任书、聘书、资质证件复印件等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财务审计类档案:
财务各类凭证、财务报表、财务统计、财务审计、经济合同、财务相关的表单等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3、销售采购类档案:
销售和采购类合同、与销售采购相关等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4、生产质量类档案:
生产类各种计划报表、质量类各种计划报表等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十七条、管理责任
1、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明确具体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2、行政人事类档案由总经办负责管理,财务审计类档案由财务部负责管理,销售、采购、生产、质量等档案由对应的部门管理。
第四十八条、保存期限
公司档案保存可根据各类文件的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保存,具体保存期限
可参照“档案保存一览表”。
第四十九条、档案借阅
1、公司领导借阅非密级档案,经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的档案应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
如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密级档案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资料由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五十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内部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销毁清单,专人监督销毁。
第七节差旅管理
第五十一条、出差审批
1、出差申请:
各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应填写“出差/外出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总经办存档,以方便记录考勤。
2、差旅费预支:
出差人员应按出差天数、交通、住宿、膳食、款待等预估差旅费,填写“费用预支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门领取差旅预支费。
3、票务预订:
出差人员根据工作情况确定交通工具,若需乘坐飞机须告之总经办预订飞机票。
若乘坐其它交通工具时,由出差人员自行购票。
第五十二条、差旅费报销标准
1、差旅费用报销,根据不同岗位级别、不同地区确定差旅费用报销额度,如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序号
岗位级别
出差地区
交通工具费
住宿费
(元/晚)
膳食费
(元/天)
1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A类城市
飞机、火车、动车、汽车、轮船等凭票实报。
400
80
2
B类城市
350
80
3
C类城市
300
80
4
正/副主管人员
正/副部长人员
A类城市
火车、动车、汽车、轮船等凭票实报;如特殊情况乘坐飞机,需总经理批准,凭票实报。
350
80
5
B类城市
300
80
6
C类城市
250
80
7
其他人员
A类城市
300
80
8
B类城市
250
80
9
C类城市
200
80
说
明
A类城市:
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广州、南京
B类城市:
天津及出差省排名最前的两个城市
C类城市:
地区级及县级城市
2、特殊情况报销
①赴外地开会(学习)或办事,若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车旅费已由主办单位或公司业务相关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内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②陪同领导(指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③因工作需要在本市区内出差,当天返回,只报销车程费、膳食费,膳食费报销以天为单位计算,每天按20元标准报销(如到股份公司下属单位出差且下属单位提供膳食的不给予报销)。
④根据公司情况,招聘重要的管理或技术岗位来公司上班的人员,满三个月后,可凭车票报销单程车船费(仅限于夸省/市界火车票和汽车票)。
第五十三条、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先到总经办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填写“费用报销凭证”经相关人员签批后到财务部门报销。
2、出差人员返回公司,须在7日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将从当月工资中扣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膳食费无需提供票据),粘贴整齐,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主管负责核对,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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