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安全守则元智大学工业工程与管理学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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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安全守则元智大学工业工程与管理学系
元智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實驗室安全工作守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四日修訂
總則
1、依據: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雇主應依本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關備查後,公告實施。
」,因此,爰用下列之規範內容,訂定本系之工作守則:
(1)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五、六、七
條規範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內容(如附件一)。
(2)元智大學環境安全衛生手冊。
2、目的:
(1)確保人員安全與健康。
(2)使相關同仁明確瞭解安全法規並確實符合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之規定。
3、內容:
第1章:
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
第2章:
設備之維護與檢查。
第3章:
工作安全與衛生標準。
第4章:
教育與訓練。
第5章:
急救與搶救。
第6章:
事故通報與處理。
第7章: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工作事項。
第8章:
實驗室配置圖及緊急聯絡人
第1章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
權責:
研議協調及建議工管系環保與安衛相關之事務
工管系系主任/安全衛生小組/權責:
(1)配合本校環安衛中心推動安全衛生業務。
(2)督導本系各實驗室之環境安全衛生管理。
(3)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
(4)意外事故或職業災害發生時,協助處理及調查,並立即通報環安衛中心(校內分機2278)。
實驗室負責人的權責:
(1)配合本校環安衛中心及本系安全衛生小組執行安全
衛生管理事項。
(2)改善作業場所潛在危害因素,包含作業環境、方法。
(3)人員教育訓練及監督:
擬定實驗室的「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教導、實施、監督及糾正。
(4)儀器、設備:
1. 實行自動檢查-填寫必要表格,做成紀錄並存檔:
(1)定期檢查:
儀器、設備每月每年應實施定期檢查及維護保養。
(2)重點檢查:
儀器於初次使用、拆卸、改裝修理後使用,應實施重點檢查。
(3)作業檢點:
每次作業前,實施儀器設備作業檢點。
2.設置及更新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措施及急救藥品。
(5)廢棄物管理:
資源回收:
配合校方資源回收系統,回收廢電池、廢紙、保特瓶、鐵鋁罐及鋁箔包等五類。
(6)實施必要作業的環境測定並作成紀錄。
(7)訂定實驗室之「緊急應變措施」。
(8)環安資料夾之建立及備查由系上統一分類存於各項資料夾以備查。
(9)意外事故或職災發生時儘速處理,並立即通報系主任(系主任為對外說明之發言人),事故發生後三個工作天內填報「元智大學職業災害報告書」。
教職員工生之權責:
(1)遵守該作業場所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各項安衛法令之規定。
(2)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並定期檢查設備、設施。
(3)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事件發生時,協助妥善處理及職業災害調查
(5)協助新進工作人員瞭解作業程序、方法及安全衛
生設備、設施使用方法。
(6)作業前確實檢點作業環境及設備,有異常立即調
整,並報告單位主管。
(7)定期檢查保養設備、設施,並保持工作場所之整潔。
(8)做到自護、互助、監護,降到零災害目標。
第2章
設備之維護與檢查
1、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非經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
2、實行自動檢查:
(1)定期檢查:
儀器、設備之每月或每年定期檢查及維護保養。
(2)重點檢查:
儀器於初次使用或拆卸、改裝、修理後開始使用,應實施重點檢查。
(3)作業檢點:
每次作業前,實施儀器、設備作業檢點,以確定是否良好安全堪用。
(4)填寫必要之表格做成檢查紀錄,一份送系辦,影本一份自存各實驗室之「環安資料夾」備查,紀錄項目包含:
1、檢查日期、項目、方法、結果。
2、依檢查結果採取之改善措施。
3、檢查人員及主管簽章。
(5)工管系所實驗室安全衛生檢查項目如下
1.滅火器、急救箱位置及標示
2.通道暢通
3.電源線固定、延長線之負荷
4.緊急聯絡電話表
5.配電盤標示
(6)實驗室配置圖內容如下:
急救箱
滅火器
配電盤箱
緊急電話
第3章工作安全與衛生標準
1、各實驗室擬定實驗室適用安全衛生須知:
(1)實驗室使用管理規則於研究生鑰匙申請時填寫並統一保存於系辦(如附件二)。
(2)一般實驗室之安全須知(如附件三)。
(3)元智大學校園安全措施(總務處網站http:
//www.yzu.edu.tw/admin/eo/)。
2、各實驗室擬定標準作業程序:
(1)目的:
規範實驗室儀器、設備及作業流程之正確作業程序,以避免錯誤,確保安全。
(2)內容:
各實驗室自行分析工作安全,針對傷害頻率高、傷害嚴重率高、曾經發生事故、有潛在危險之作業優先訂定標準作業程序,一份送系辦,一份張貼於實驗室,擬定項目包含下列三項,必要時檢討修正:
1.名稱:
儀器、設備或作業流程名稱。
2.步驟:
正確之操作步驟。
3.注意事項:
包含潛在的危險及可能的危害。
第4章
教育訓練
一般性:
實驗室等場所新進或調換作業人員
接受3小時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如下:
1、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2、勞工安全衛生概念與現場安全衛生規定。
3、緊急事故處理與避難事項。
4、消防及急救常識。
5、其它必要事項。
第5章急救與搶救
1、一般急救原則
急救前要確定對傷者或對你自己均無進一步的危險
1.儘速將患者自高危險區移至安全區。
2.現場急救人員應給予傷患立即性的治療,對最急迫的人員給予優先處理,如需要時,要毫不遲疑將傷患送往醫師或醫院處理。
3.要熟練心肺復甦術,以維持傷患呼吸及血液循環。
4.對神智不清醒、昏迷或失去知覺,或可能需接受麻醉者,均不可給予食物或飲料。
5.施行急救時避免閒人圍觀,以免妨害急救工作。
6.臉色潮紅患者應使其頭部抬高,臉色蒼白有休克現象者,應使其頭部放低。
7.要預防傷患持續受傷,預防休克。
8.要先電告衛保組(2236)及環安中心(2278)傷害狀況及傷害媒介物質,並請求協助(留下聯繫電話號碼)。
9.在緊急應變中要瞭解本人在搶救組織中的任務。
10.搶救行動中要以救人為第一優先。
11.要接受主管之命令實施人員疏散避難緊急搶救。
12.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勞工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避退至安全工作場所。
13.傷患之緊急搬運:
(1)搬運傷患前需先檢查其頭部、頸、胸、腹、四肢之傷勢,並加以固定,搬運器材必須牢固。
(2)讓傷患盡量保持舒適之姿勢。
(3)若需將患者搬運至安全處,應以身體長軸方向拖行。
2、特殊傷害急救原則
1.灼燙傷急救原則
(1).沖:
用水沖洗至少十五分鐘。
若眼部受傷,撐開眼皮自內而外緩慢沖水,水流高度約10-15公分。
(2).脫:
傷處皮膚若有衣著,一面沖水,一面剪開衣服,避免皮膚組織持續受損或擴大傷處面積。
(3).泡:
傷處泡於水中,其水泡不可壓破,以防感染。
(4).蓋:
使用乾淨潮濕紗布輕輕覆蓋,避免感染。
(5).送:
儘速送醫。
2.外傷出血急救原則:
(1)抬高出血部位使之高過心臟,勿除去傷口處之凝血以防持續出血,消毒傷口預防感染。
(2)任何止血法均需每隔10-15分鐘放開15秒,以防組織壞死。
(3)一般性出血以直接止血法處理:
以乾淨之紗布或毛巾覆蓋傷口,以手加壓至少5分鐘。
(4)動脈出血以間接止血法處理:
直接以指頭壓在出血處的近心端止血點,減少傷口血液流出量,最好與直接加壓止血法同時進行。
(大腿止血點:
鼠蹊部中心,頭部止血點:
頸側動脈,上臂止血點:
上臂內側肱動脈)。
(5)傷患大量出血且無法以直接或間接止血法止血時,應使用止血帶止血法。
止血帶要綁在傷口較近心臟部位,且要標明包紮時間。
(6)鼻子出血時,應使患者半坐臥且頭部稍向前,壓迫鼻子兩側止血,十分鐘後鬆開,若仍未止血應再壓十分鐘。
(7)若四肢有斷裂情形,需將斷肢立即以清潔塑膠袋隔離,並用冰塊冷藏之,與病人一同送醫縫合。
3.骨折急救原則:
(1)避免折斷的骨骼與鄰近關節再次移動。
(2)以夾板固定傷肢,以擔架運送。
(3)抬高固定的傷肢,以減少腫脹與不適。
(4)送醫急救。
4.感電傷害急救原則:
(1)先關掉電源確定自己無感電之虞。
用乾燥的木棒、繩索將患者與觸電物撥離。
(2)依一般急救原則,對患者進行急救。
3、實驗室意外事件的處理
1.皮膚若被小刀或玻璃割傷,宜先取出玻璃屑,用淨水洗滌傷處,塗上碘酒或優碘藥水然後用貼布包裹之,情形嚴重者立刻送醫務室或醫院治療。
2.若皮膚被火灼傷,應立刻用大量水不斷沖洗至不再感覺灼熱或利用燙傷處理藥劑初步處理;情形嚴重者立刻送醫務室或醫院治療。
3.在實驗時若因中毒而突然昏倒,先將傷者移至室外通風良好處,採側臥或靜坐凳上頭俯向下,給予氧氣呼吸器再送醫處理。
4.同學於校內發生意外事故可直接撥打電話尋求協助,實驗室對校內外緊急聯絡電話表如下,也一併公告張貼於各實驗室門口方便查詢
*系所內2531、2500、2501、2502、2519、2530
*人身傷害校內醫務室2236(上班)軍訓室4553698(下班)
*一般事故校警隊分機2270,2271
*火災事故校內環安衛2278,2279,2886
*火警119內壢消防隊452-0958452-1694462-2036
*嚴重燒燙傷長庚燒燙傷中心(03)3281200轉2160急診室轉3199
*一般肢體傷害省桃急診室(03)3699721
*中毒事故榮總毒藥物諮詢中心:
(02)8757525
*毒化物災害應變中心08000571190952330005~80930919506
*危害物諮詢035-917777035-916140
第6章事故通報與處理
1、事故通報
1、發生職業災害須依本校緊急通報系統通知各相關單位。
2、通報內容應包括:
通報人姓名及電話、災害發生時間及地點、傷害人數、傷害媒介物、緊急處置情形、所需要之緊急支援。
2、緊急應變處理措施
1、火災
(1)發現時如屬小火,應儘可能於安全無虞下關閉電源與火源,立即以滅火設備撲滅火苗,及尋求附近工作人員協助滅火、急救傷患,並立即通知部門負責人。
(2)如火勢已無法控制需立即離開現場,並隔離事故現場,通知附近工作人員協助疏散人群,除現場緊急急救及處理人員外,應禁止其餘人士靠近。
2、爆炸
(1)發現者應儘速關閉現場之外的開關,阻絕爆炸源,如有感電之虞,應先關閉遠離事故現場之電源或通知工務單位進行處理。
(2)確認爆炸物質種類,判斷是否有二次爆炸之危險性,於未根絕危險性前,不要隨意進入現場,立即通知消防單位。
(3)隔離事故現場,疏散附近人群,協助急救傷患,並立即通知發生事故部門負責人。
火災應變處理程序
3、職業災害調查
1、不論發生失能傷害虛驚事故或財物損失,其部門主管均應主動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並於三日內填寫元智大學職業災害報告單,提出詳細災害報告。
2、不論火災大小,有無損失,發生部門均應於三日內提出火災報告。
3、發生死亡災害或災害人數在三人以上,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勞委會北檢所。
第7章其他相關事項
8-1.4工管系教授實驗室暨系辦公室電話表
教官室4553698內線8585衛保組22362233警衛室22702271衛保組22782264系上實驗室總機電話:
(03)4638800-2516(校總機,轉四碼)
實驗室
教職員
實驗室
分機
名稱
研究室
分機
名稱
2424
2424
品質管制及測量實驗室[鄭春生老師]
Qualitycontrol&precisionMeasurementLAB
(1)
2502
2506
工管系主任辦公室[鄭春生老師]
IEMchairmanOffice
2428
2428
機器視覺檢測實驗室[蔡篤銘老師](3)
MachineVisionLAB
2502
2503
2506
2501
2519
2502
2500
2531
2530
工管系辦公室(16)IEMOffice
李佳霈
謝智慧
李碧蓮
趙翠皎
沈永信
王瑞棻
2504
2504
電腦化設施規劃與模擬實驗室[胡黃德、任恆毅老師](4)
ComputerizedFacilityPlanning&SimulationLAB.
2509
2529
蘇傳軍老師研究室
Chuan-JunSu
2505
2505
網路資訊/人工智慧實驗室[鍾雲恭老師](5)
WWW/AI/ORLAB
2510
2513
胡黃德老師研究室
MichaelH.Hu
2506
2506
產業電子化與生產管理實驗[蔡介元、蔡啟揚老師](6)
E-EnterpriseandProductionManagementLAB
2511
2521
梁韻嘉老師研究室
Yun-ChiaLiang
2519
2519
統計品質設計實驗室[陳雲岫林真如老師](7)
StatisticsQualityDesignLAB
2512
2514
陳以明老師研究室
Yee-MingChen
2521
2521
決策分析實驗室[徐旭昇,陳以明老師](8)
DecisionAnalysisLAB
2513
2533
任恒毅老師研究室
Hen-YiJen
2526
2526
電腦整合製造系統實驗室[鄭元杰,孫天龍老師]
Computer-IntegratedManufacturingSystemLAB
2514
2505
鄭春生老師研究室Chuen-ShengCheng
2524
2524
品質管制及量測技術實驗室I[鄭春生老師](9)
Qualitycontrol&precisionMeasurementLAB(I)
2515
2503
鍾雲恭老師研究室
Yun-KungChung
2525
2525
生產排程暨軟性決策實驗室[丁慶榮梁韵嘉老師]
ProductionScheduling&Soft-computingLAB
2516
2506
陳雲岫老師研究室
Yun-ShiowChen
2607
2607
人因工程實驗室[林瑞豐,,周金枚老師](11)
HumanFactors&DesignLAB.
2517
2512
蔡介元老師研究室
Chieh-YuanTsai
2622
2622
ERP/行動資訊科技實驗室[蘇傳軍老師]
Enterprise&MobileInformationTechnologyLAB
2519AB
2530
外籍生事務辦公室王瑞棻
InternationalStudentAffairsOffice
夜間辦公室
OfficefortheExecutiveMaster’sProgram
2624A
2624
決策行為實驗室[陳啟光老師](12)
DecisionBehaviorAnalysisLAB
2609
2504
蔡啟揚老師研究室
Chi-YangTsai
2626
2626
工管系學會
IEMStudentAssc.office(15)
2610
2507
蔡篤銘老師研究室
Du-MingTsai
2611
2525
孫天龍老師研究室
Tien-LungSun
2612
2511
徐旭昇老師研究室Chiuh-ChengChyu
2613
2526
丁慶榮老師研究室
Ching-JungTing
2616
2508
鄭元杰老師研究室
Yuan-JyeTseng
2617
2528
陳啟光老師研究室
Chi-KuangChen
2618
2523
林瑞豐老師研究室
2615
2527
周金枚老師研究室
2608
2519
林真如老師研究室
(num)系上醫藥箱編號.
系上實驗室電話分機(上電話為4碼者)使用方式:
1.實驗室對打:
直接撥對方實驗室教室號碼.
2.實驗室打其他校內分機:
先撥「0」,再撥其他校內分機.
3.其他校內分機撥實驗室:
先撥「2516」,再撥實驗室號碼.
4.校外打入實驗室:
先撥入本校總機後撥「2516」,再撥實驗室號碼.
附件一
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款)
∙內政部六十三年六月廿八日台內勞字第五八三六八0號令發布施行
∙內政部七十三年二月廿四日台內勞字第二一三四四二號令第一次修正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年九月十六日台(八十)勞安三字第二三八九九號令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五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所稱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內容,參酌下列事項訂定之:
1.事業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
2.設備之維護與檢查。
3.工作安全與衛生標準。
4.教育與訓練。
5.急救與搶救。
6.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與使用。
7.事故通報與報告。
8.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第三十六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之勞工代表,事業單位設有工會者,由工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之;未組織工會者,由全體勞工直接選舉之。
第三十七條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得依事業單位之實際需要,訂定適用於全部或一部分事業,且得依工作性質、規模分別訂定,報經檢查機構備查。
事業單位所訂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其商用區域跨越省(市)時,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附件二
元智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
實驗室使用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二日經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系務會議通過
為使實驗室人員安全及設備能保持正常堪用狀態,特頒佈本實驗室使用管理規則。
1、未經實驗室負責老師同意,不得進入他人實驗室使用設備及借用或擁有該實驗室鑰匙。
2、實驗室不得放置非實驗用之電氣設備及危險用品。
3、實驗室管理員應負責維護、保管該實驗設備,並防止他人之破壞。
4、非經實驗室負責老師同意禁止任意搬動實驗設備,或操作儀器。
5、實驗室若發生跳電事件,不得自行復電,應立即向系辦公室環安衛負責人員反應,瞭解故障現象、及查明原因,並設法排除故障。
6、儀器設備故障,若經鑑定為使用不當或人為蓄意破壞者,使用學生應負賠償之責。
7、實驗室於學期開始時,應確實宣讀「實驗室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本「實驗室使用管理規則」,並在文件上簽署,以示瞭解規則內容,及遵守規定。
8、實驗室可移動之設備於使用前後必須填寫借用歸還紀錄簿並記載各儀器之使用狀態,以利實驗設備之管理及維護。
9、最後離開實驗室之人員,需檢查燈光、冷氣、儀器電源是否關閉、門窗是否上鎖,再行離開。
10、實驗室使用管理規則,如有未盡適宜,得適時修訂之。
鑰匙申請單
申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君,學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RoomNo.: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實驗室,
鑰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資料櫃鑰匙___________支。
此致
實驗室負責老師_______________(簽名)
中華民國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領用鑰匙者於畢業/離校時必須交還所領鑰匙。
附件三
一般實驗室安全須知
1.不在夜間一人單獨操作危險的實驗設備。
2.實驗室門外側應張貼非實驗室人員禁止進入字樣標示。
3.實驗室內須置有下列安全設備:
滅火器、急救箱、緊急照明燈。
4.實驗室設管理人員一名,配合安全衛生事宜運作。
5.意外事件處理,三天內應填寫意外事件報告書;若為職災案例無人受傷填寫虛驚事件報告書,有人員受傷則填寫職業災害報告書;於一周內由系上安全衛生人員向安全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6.實驗中不得喧鬧、嬉戲。
7.實驗室不得放置非實驗用之電氣設備等危險用品。
8.僅可做教師所指定或認可之實驗,未經許可之實驗,嚴加禁止。
不得進行與實驗無關的工作。
9.做實驗時務必謹慎小心,確實遵守實驗須知及實驗室安全守則。
10.遇電線走火時立即關掉電源開關,再以乾粉滅火器行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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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室 安全 守则 大学 工业 工程 管理 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