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docx
- 文档编号:30672564
- 上传时间:2023-08-19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6.30KB
反腐败.docx
《反腐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腐败.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反腐败
腐败已经成为当前中国最大的危险。
当前中国出现了个体腐败和群体腐败并存的现象,群体腐败呈上升的趋势;腐败犯罪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同时,一些领域的腐败行为公开化和制度化;腐败同时向高层发展和向社会蔓延,涉及层面不断扩大;腐败的社会认同度提高,腐败文化开始形成。
其主要原因有:
体制转型期出现的体制缝隙和漏洞使贪污腐败者有机可乘;对腐败的惩罚力度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削弱。
腐败损害了经济发展,危害着社会秩序,影响了政治稳定。
应当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加强对腐败的惩治力度等方面进行控制和治理。
近年来,腐败现象迅速滋生和蔓延,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腐败现象根源于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它与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
一、端正检查考核方面的作风
日前,广东省政协委员郭清宏痛陈检查腐败现象。
他说:
“许多领导热衷于搞形式,各级各类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基层负担沉重、深恶痛绝,但有苦难言,为通过考核只能给检查团好吃好喝好拿!
”于是,验收组变成了“宴收组”,广东省某市一年接待上级检查就达400多次,同时该市组织到县里的检查也有100多次。
对于上级的各种检查,基层既厌恶,也无奈,还得毕恭毕敬,投其所好。
往往检查过后,形势喜人,有人编排道:
“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喝得单位没经费,喝得干群背靠背!
”
现在的问题在于检查考核权有的已经被异化成了特权,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官场潜规则。
据郭清宏委员介绍,这些所谓的检查流于形式,到了基层除了听汇报就是看资料,看到的听到的都是形势一片大好,真正存在的问题却很难发现。
基层也确实难办,领导来了难不成还得主动检讨负荆请罪?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省纪委前几年在全省清查发现,党政机关各种检查考核项目过多,仅面向乡镇(街道)的就有356项,当时清理了327项,撤销逾90%。
可一段时间过后,乱检查、滥评比等歪风又悄然抬头。
为什么?
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检查考核有利可图,有助于上下级之间互通有无,推动官场人脉的增长。
另一方面,乱检查与上级有关部门下基层作风不端正有关。
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滋养出的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群众对此无不深恶痛绝。
对于基层来说,检查考核是一柄双刃剑,处理得好,可能为基层加分,处理得不好,上级来个“一票否决”,那么一年的辛苦就鸡飞蛋打,年关难过了。
对于上级机关来说,检查考核是一柄尚方宝剑,带剑巡访,谁敢不听谁敢不从?
检查考核往往直接决定着下一级机构的政绩评价,谁的政绩出色谁的政绩平庸,还是得通过检查考核来体现。
检查考核本身是没有错的,若无检查考核,任由下一级机构胡编乱造,即便一汪浑水也能给吹成天上的明月,基层的真实情况无法考查,真实政绩无法体现。
但检查考核得有度,得实在,若是为了检查而检查,每到一处莺歌燕舞,这样的检查就是做样子。
检查腐败现象的泛滥,也是公共财政的巨大浪费。
检查的钱从哪里来?
财政。
应付检查的钱从哪里来?
财政。
可是这些财政支出经过公共预算了吗?
若是经过了,是谁拟定的、是谁批准的?
下一步,应当从财政预算方面大面积压缩检查考核费用,严格每一项的检查考核,凡是那些枝枝蔓蔓的检查考核,能取消的立即取消,能降格的立即降格。
即便是保留的检查考核,也应当以暗访为主,不能总是大张旗鼓地来,大张旗鼓地走,搞检查搞成彩旗飘飘,必然出来的检查报告是歌舞升平。
这是要不得的。
清除官场积弊,控制检查考核,十分有必要。
各级领导应当懂得有效监督、管理下一级,而不能每每通过看材料、喝好酒来搞管理,这样的管理是经不起时间和事实检验的。
消除检查腐败现象,关键是要端正上级部门在检查考核方面的作风,约束其行政管理权,增加人民群众、专家、媒体等社会力量的评价比重,使各级部门既要懂得向上级汇报,也要懂得向人民汇报。
没有老百姓的支持与肯定,上级领导再多的夸奖也不过是浮云。
所谓“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
纪检监察部门要在2013年工作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改善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有关规定,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他指出,要打击特权思想,纠正以权谋私的行为,对一些违规现象进行整治,同时,还要加强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党员干部的监督,并定期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官员房产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财产公开是正解
保障民众在反腐问题上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各级检察机关今年反腐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坚持科学反腐、依法反腐、依靠群众反腐,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媒体网络对反贪工作的助推作用。
将突出查办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凡是关系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征地拆迁、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都将着力解决。
网络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角落,如何最大限度发挥网络反腐的正能量,考验执政者的智慧与勇气。
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让公务员过“廉政年”应该调动老百姓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百姓愿意监督、敢监督、会监督。
可以在年前到农村、企业、学校、社区、家庭开展一些活动,让百姓了解公务员哪些行为是不廉政的行为,遇到这样的行为应该上哪儿去投诉,培养群众参与监督的意愿。
有一点得注意,有的群众会觉得大过年的,谁家没有个迎来送往的,公务员收点礼也正常;还有的群众会觉得公务员廉不廉政不关我的事,没惹着我就行。
怎么才能让老百姓愿意参与监督,意识到自己参与监督的重要性,一方面要营造共同抵制腐败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可以给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引导更多的人挺身举报。
最重要的是,得让百姓看到监督的成效,看到对被举报的公务员实实在在的处理。
光让百姓监督,却不给反馈,光说不练,只能让百姓失去信心。
对策
可以综合运用党内外监督、上下级监督、专门机关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人大监督、网络监督等各种形式,形成一张节日“廉政网”。
一方面可以联合纪委机关、组织部门、检察机关成立监督组,对公务员节日期间行为进行明察暗访。
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统一的监督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号码、网址等基本信息,鼓励群众揭发检举。
还可以建立社区邻里监督点。
建立监督机制时,要注意保密工作,消除检举揭发者信息泄露隐患。
网友团团绿:
您认为公款吃喝、大肆浪费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这种现象如此严重?
竹立家:
最根本的原因,我个人认为有三条:
其一,公共部门一把手的权力过大,又没有制约,对于用人、用钱随意性过大。
其二,公共部门的预算约束能力很差,几乎在公共部门的预算执行过程中间,很少有监督。
即使有监督、有审查,惩处也不到位。
所以,致使一些人在挥霍、浪费、挪用、挤占预算方面肆无忌惮。
其三,没有监督,或者说没有监督平台。
我们经常说,监督、监督,问题是谁来监督。
在我们国家,要人民来监督,人民通过职工代表会议来监督,但是在很多部门,职工代表会议几乎形同虚设,对管理层很难形成有效制约。
对会议用餐和各种政府消费行为,必须通过细则来管理。
花多少钱,是不是浪费了纳税人的钱,浪费了公共财政,这才是问题的实质。
制止职务消费行为,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从公共财政与预算角度来治理。
公款吃喝严格说来不是公务行为,是浪费公共资源行为。
如何才能促进“财产公示”和“三公消费透明”?
竹立家:
可以说反腐败和反浪费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
反腐败是反对滥用权力、贪污腐败、买官卖官、奢侈浪费的行为。
而反浪费,它不仅仅包括权力行为,同时还包含对社会公众的一种要求。
反腐败必须上升到制度层面,必须通过制度来反腐,特别是民主制度。
通过民主制度反对腐败,是文明世界的通常行为。
要通过民主制度反腐,就必须让公众和公共舆论来监督权力的运行。
要接受公众和公共舆论监督,权力本身必须公开透明。
只有公开透明,公众才能监督,公共舆论才能监督。
权力公开透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岗位权力公开透明,包括“权力持有者”的家庭财产公开透明;二是机构权力公开透明,包括机构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公开透明,选人用人公开透明,公共财政预算透明。
只有这两个公开透明,才能够对权力实现有效的民主监督,权力才会被关在笼子里面,才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
因为公众和社会舆论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你。
至于浪费,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社会浪费,这种现象最近几年由于中国物质财富的增加有所抬头。
据我所知,中国的亲朋好友家庭吃饭还是比较节俭的。
现在的问题是职位浪费,现在我们国家的浪费现象主要是公共机构职位浪费所形成的,典型的如“三公”消费、豪华办公等现象。
我们现在要反浪费,一个深刻的内涵,就是要反对特权腐败。
特权腐败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挥霍、浪费、“合理占有”。
因此,我们反对浪费,还是要把重点放在公共机构上,放在个别官员的不良行为上,使公共资源真正为公共利益服务。
我国公共财政预算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细化程度不够。
公款接待很难在公共财政预算上体现出来。
二、2000—2009年腐败研究报告
今年6月,中国腐败研究专家、香港城市大学教授公婷及其博士生吴木銮在《社会学研究》上刊发了《我国2000-2009年腐败案例研究报告--基于2800余个报道案例的分析》的调查报告数据表明,最严重的腐败类型是政府采购、工程承包、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和土地、城市规划案件。
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承包类案件居首位,共计731件,占总案件数的1/4。
自2000年以来,政府采购、工程承包案件一直处于高发态势,虽然2001年的绝对数量有所下降,但2002年至2004年案件数呈持续上升态势。
其后各个年份的案件数一直高居不下,2009年更升至93件。
就比例而言,政府采购、工程承包腐败案在各个年份中均占当年案件总数的20%以上。
2008年,政府采购、工程承包腐败案占总案件数的三成多。
2009年案件数略有下降,但也维持在接近29%的高位。
第二大类腐败案件是组织人事案件,共有365件。
不过从分年数据来看,组织人事案件呈整体向下态势。
从相对数来看,组织人事腐败案件数从2000年的11.79%上升至2003年的18.15%。
此后,相关数字呈现下降趋势:
2007年和2009年组织人事腐败案件只占总案件数的8.6%左右。
作者认为,分年数据的变化趋势一方面说明市场改革深化过程中有更多腐败机会出现,导致总案件量(分母)变大之后组织腐败案件的相对比重呈现下降态势;另一方面,进入21世纪以来,中央在打击组织人事腐败案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此外,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是土地腐败案近年来急剧上升,由2000年的18件上升到2009年的73件,许多土地腐败案发生在挂牌出让过程中。
土地腐败案占案件总数的比重从2000年的6.43%上升至2009年的22.60%。
土地腐败案相对值10年间上升了3.5倍。
数据库中土地腐败案件增加的趋势,反映了许多政府官员利用市场化的土地交易的漏洞为个人牟利。
从腐败主体的职级结构来看,受贿案多发于中高级干部之中,处、厅局级或以上占64%。
他们中的许多人是单位的"一把手",掌握财政、人事和决策权。
财产来源不明腐败案件也集中于中高级干部。
索贿案中,处、厅局级干部也是主要力量。
贪污案则高发于中低层级干部之中,其中70%涉及处级或以下干部。
这体现中下层干部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直接经办人。
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职务较低的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与市场主体交换的胜算不如高级干部高,因此把目标放到资金挪用上(而不是权钱交易)。
一、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
首先,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当前,在社会转型期,由于道德理想的迷失、道德观念的错位、道德准则的失范,引起道德行为的失序。
这种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现象相当严重。
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治伦理建设,就是要以德倡廉,强化人们的道德观念,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其次,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制。
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反映了对权力的失控失监。
改革开放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党纪为“摆设”,视政令为“白条”,把中央的三令五申当成耳边风,你禁你的,他干他的。
再次,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
但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此外,一般政策性规定所起的作用也有限。
十几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各行各业发布的反腐倡廉的文件、通知等数不胜数,腐败之风并无收敛之迹象。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不论说服教育还是道德约束,都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为后盾,一般政策性规定的强制力也十分有限。
而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规范,它不仅有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不少法律条例本身就是道德规范)的功能,也有内化的特性,可以使只顾个人需要而不顾法律的规范要求的行为受到惩处。
但是,由于我们缺少执法守法的传统,致使法制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所以,一方面造成人们思想的极度混乱,对一些现象失去了辨别是与非、罪与非罪、违法与合法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使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手段。
最后,缺乏俸禄养廉的经济条件。
俸禄养廉是一个有异议的话题,但这是回避不了的。
许多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出现严重的政府腐败,重要根源之一就是那些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因为收入太低无法维持一般的生活水平而不得不利用其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从表面上看,低工资政策好像缩短了政府官员与人民之间的距离,达到了反对特权和实现公正的目的。
其实则正好相反,它反而助长了特权思想和各种不公正行为。
在大多数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政府官员滥用特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正好成为低工资的一种合理而不合法的补充。
而反腐败比较成功的一些国家,如新加坡政府则坚决摒弃了许多发展中国家那种貌似反对特权,实际产生更多特权的低工资政策,对政府工作人员实行比较优惠的工资政策,让他们得到比私人部门稍高的收入。
二、当前腐败现象的对策分析
(一)构筑“以德倡廉,不想腐败”的道德防线
在加强政治伦理建设时,我们要弘扬优良的德政传统,唤醒权力主体的自律意识,培育廉洁自律的政治氛围。
要弘扬儒家“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的为民富民的民本意识,继承我们民族、我们党的公正、廉洁、自律等观念,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从而淡化权欲,诚心为民。
加强政治伦理建设,目的是要以德倡廉,强化公职人员的廉政、勤政意识,引导公职人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塑造一批廉政、勤政的道德楷模,发挥榜样的影响和辐射作用,通过树立公职人员廉洁公正的道德形象来形成全社会廉洁的风气,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二)建立“监督保廉,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
近年来,我们围绕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作了大量的工作。
但从全局来看,还缺乏一个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措施。
因此,为了确保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以监督保廉,从而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权力运行机制,塑造一个勤政、廉洁、高效的人民政府形象。
当前,我们要完善监督机制,尤其要加强监督机制的总体协调,强化以权力互相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权威性的监督机构。
要加强监督机制的总体协调。
我们要切实加强人大、政协对党政机关的监督;要重视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使“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制度”等监督措施真正发挥作用;要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使得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名副其实,切实解决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防止个人说了算和个人专断;要全面推广和落实“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把群体监督的威力性与舆论监督的曝光性有机结合起来。
总之,在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要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我们党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和党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制度。
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网络,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
要强化以权力互相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机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核心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关键是干部权力不能太大、太集中。
不能把具有相互制约的职责和权力集中于一个部门或一个人,权力应进行适度分解和有效的制约,改变一个人说了算的权力结构。
对掌管人、财、物等容易产生腐败、滋生不正之风的重要岗位、环节和部位,在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的同时,还要加强岗位内部的制约机制建设,强化业务和分工的制约,设计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不经过有关权力运行的制约程序,权力就不能生效,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格局。
也就是说,要以权制权,即通过在个人、群体和不同机构中合理配置权力,达到权力的相互启动与适度分散及平衡。
要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高度权威性的监督机构。
这一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并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其独特的监督使命,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三)创造“以法护廉,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惩治腐败,建设廉政,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多种手段,才能取得成效。
而在这诸多手段中,法律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手段。
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廉政立法。
也就是说,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是非,用客观标准确认廉政、腐败的内涵和外延,用法律规定衡量国家公务人员是否违背人民的意志,是否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
廉政立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这是将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前提条件和重要环节。
要严格执法。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和发展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因此,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也会失去存在的价值。
一般意义上的法的实施,一方面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必须守法,另一方面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严格执行法律,适应法律,从而保证法的实现。
这就要求我们破除“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传统认识,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把惩处腐败分子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从严治“长”的重要措施来抓。
(四)提供“俸禄养廉,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为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福利,一方面,可以促使优秀人才流进政府机构;另一方面,可以使一般公务员能够靠其正当的工资收入来维持中等或中等以上的体面生活,使他们较少有生活上的压迫感和危机感,从而能尽忠职守,比较能够抵制一些物质利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劳动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是符合市场经济的分配公正原则的。
国家公职人员较高的社会角色地位与较高的薪金收入之间的一致性,有助于在这一阶层中形成“社会公正”的判断。
所以,在一个存在分化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没有高薪是难以养廉的。
但高薪只有与严格、完善的法制相结合才能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行为产生真正有效的影响。
这是因为,高薪与严格、完善的法制相结合,实际上是加大了国家公职人员的成本和风险。
在生活风险日益增加的当今社会,国家一方面给公职人员较稳定、较好的生活福利以及较高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国家又通过有效的法律监督其行为和财产收入,一旦被发现有越轨行为,不仅会失去得到的一切,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俸养廉,提供“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综上所述,通过以德倡廉、监督保廉、以法护廉、俸禄养廉,为防范权力腐败筑起一道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一定的经济条件,建立一套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从而使为官者、掌权者“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愿腐败”,进而达到防止权力滥用、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目的。
政策的制定可以折射出一个政府或部门的价值观和政绩观。
真正一个人民的政府应该首要的任务是关注民生,在政策制定的出发点也是立足于民生,考虑的是人民的实际情况,维护的是人民利益。
不是形式的口号,不是领导的臆断,不是只顾自己利益,不是满纸玄虚。
政策应该注重实质,既要有实质内容,更要实质效果,而不是形式主义,也不是教条主义,更不是官僚主义、“霸权”主义。
政策需要在人民群众得以贯彻,那么制定时候也应该需要充分了解和调研人民群众的情况,而不应该是几个精英或几个领导在家凭空想象就制定
李秋芳《反腐败的思考与对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反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