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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案例
XXX五六干合排西延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山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XX五六干合排西延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东水招字[2011]12号
XXX五六干合排西延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东营市水利局东水规计字【2011】13号文批准实施。
山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XXX水利局委托,就XXX五六干合排西延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报名投标。
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XXX五六干合排西延工程,自五六干合排现有起点向西,于清户村南侧穿南展大坝后,至东郑路穿涵,主要排水范围为:
北至北二路、南到五干渠、西至XXX县界、东至南展大堤,汇水总面积约20平方千米。
工程内容为河道土方开挖工程,新建建筑物3座,改建建筑物8座。
本工程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工程总投资467.56万元。
该工程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本项目计划2011年9月21日开工,2011年10月27日竣工。
总日历天数37天。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投标人及所报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类似工程建设业绩。
三、资格初审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于2011年8月12日至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
30—11:
00和14:
00—17:
30到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内容:
工程施工投标企业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拟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及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2011年度)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施工企业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只有资格初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
2011年8月12日—2011年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
30-11:
00和14:
00-17:
30。
2、地点:
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南楼一楼大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施工企业于2011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
30~11:
00,14:
00~17:
30到山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人:
XXX水利局
招标人地址:
东营市XXX行政新区
招标代理人:
山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
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实验楼二楼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546~8307357
监督单位:
东营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XXX监察局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内容规定
本表为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请投标人注意
2
招标人
名称:
XXX水利局
地址:
东营市XXX行政新区
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名称:
山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东营市东城胶州路公交公司南200米XX公司实验楼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46-8307357
4
项目名称
XXX五六干合排西延工程施工
5
建设地点
XXX境内
6
资金来源及落实
情况
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
7
建设规模
河道土方开挖、建筑物等,共一个标段
8
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
9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
2011年9月21日
计划竣工日:
2011年10月27日
10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1
质量要求
合格
12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信誉
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3
建造师资格:
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含)以上资质
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5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
16
招标文件发售
2011年8月19日至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到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企业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17
投标保证金
交纳时间:
2011年9月13日16时之前
交纳地点:
山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
交款形式:
银行汇票或现金
交纳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
开户名称:
山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行东营分行营业部
帐号:
245508952699
18
招标答疑事项
2011年8月27日15时前,各投标人将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电子版(电子邮箱:
zhangleimm@)送代理机构。
2011年8月29日15时00分在山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验楼二楼会议室组织答疑。
19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书一式六份,商务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20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1年9月14日9:
00
递交地点:
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三开标室
2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1年9月14日9:
00
开标地点:
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三开标室
22
评标标准及
定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
第二章投标须知
●工程名称:
XXX五六干合排西延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XXX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
XXX境内。
工程内容:
河道土方开挖、建筑物工程等。
本工程招标共一个标段,总投资467.56万元。
二、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已到位。
五、投标人条件及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三)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六、现场条件:
已具备施工条件。
七、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质量监督部门东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八、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安全监督部门为东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九、计划工期:
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0月27日,总日历天数37天。
十、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十一、甩项:
无
十二、踏勘现场:
(一)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有关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
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十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在投标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投标保证金交纳:
根据前附表第17项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作为放弃投标权处理。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五、总包及分包规定:
合同中另行约定
十六、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招标人对报名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一)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资质有效,符合注册经营范围;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拟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符合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拟投标项目经理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活动;
(四)投标申请人及拟投标项目经理取得东营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2011年度)备案登记表;
(五)拟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没有被投标押证;
(六)拟投标项目经理不为该公司企业法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投标申请人、拟投标项目经理没有其他违法行为被限制投标;
(八)投标申请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合格证书有效;
(九)投标申请人具有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十)没有被相关部门禁止投标处理的;
(十一)委托代理人具有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
招标人出具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报告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十七、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三分之二多数认定后,视为串通投标,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异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现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八)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的;
(九)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十)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一)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第三章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一、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一)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在东营市境内因中标被押证的;
(二)投标的项目经理在东营市境内承担的工程虽已完工但没有向当地招标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的;
(三)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开标时与招标人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四)项目经理没有在东营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2011年度)备案登记表上备案的;
(五)项目经理注册单位(以注册证书上为准)与投标人名称不符的。
二、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二)项目经理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三)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四)商务标书的密封袋、技术标书的密封袋、资格审查证件的密封袋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五)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六)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七)开标现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见第七章)。
三、开启标书后,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除外)且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标除外);
(二)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三)投标报价超出确定的投标报价有效范围的;
(四)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五)增减或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七)纳入投标价格中的暂定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预备费、材料购置费、备用金等非竞争性费用金额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
(八)投标文件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
(九)技术标书编制不符合第六章技术标书编制要求的;
(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的;
(十一)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
(十二)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做出补正;
(十三)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
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
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四、存在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
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第四章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修改
(一)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招标人可以补充文件等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二)补充文件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并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一)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于2011年8月27日15时之前各投标人将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Word格式(电子版发邮箱zhangleimm@)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011年8月29日15时00分在山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验楼二楼组织答疑。
(二)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答疑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三、招标答疑中将明确的问题:
(一)对施工图纸中做法及尺寸标注不明确的地方,将统一确定;各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等有异议的,进行核实;
(二)对某些新型及特殊材料统一质量标准及计入投标报价的暂定价格;
(三)根据招标工程技术难度,实际发生而必须采取的有关技术措施;
(四)对施工图纸及有关其它问题的说明。
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发出的同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未参加答疑会及未在答疑材料上有效签字的投标人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第五章投标报价及标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价由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依据招标人在答疑会时下发的经投标人核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
一、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依据工程设计图纸,招标人委托工程量中介机构计算工程量。
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5、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金额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的合价金额不吻合时,应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均应计入总报价中。
二、投标报价范围:
按照东营市水利局东水建字(2008)1号文、山东省水利厅鲁水建字(2007)102号文规定,投标报价上限值为批复预算,投标报价下限值为不低于批复预算88%(具体在答疑会上确定)。
超过投标报价上限值或低于投标报价下限值的作废标处理。
三、材料要求:
中标人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中标单位共同确认,材料进场时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材料定价
招标人提供价格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格(随清单一起公布)计入投标报价,结算时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认可的价格据实调整。
结算审查时只调整综合单价构成中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构成中的其他部分不予调整。
五、投标人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工程投标报价。
各投标人应依据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计算工程预算价并确定工程投标报价,在确定工程投标报价时,不得弄虚作假,以低于成本报价,骗取中标。
对此,特别明确指出,投标报价上、下限值的确定,是法律规定范围内招标人的权力,但是,招标人依法确定的上、下限值很难或不可能符合所有投标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利润的情况。
因此,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面对公开的投标报价上、下限值,如果脱离本企业实际利润空间,为追求中标而明知低于本企业成本却有意接近下限报价,这就是骗取中标行为。
所以投标人应认真测算本项目的利润空间,即工程预算价扣除材料、设备、人工、机械、管理、税金、规费及文明施工费等一切成本和费用,实事求是的确定投标报价,其中,税金、规费及文明施工费不得让利。
否则,在中标后或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如果中标人提出在投标时确定的投标报价低于了本企业成本,都视为骗取中标行为。
各投标人确定工程投标报价时,必须计入20万元的备用金,备用金单列,不得作为计算最高限价、最低限价及投标报价让利的基数。
六、编制标底
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答疑会议确定统一工程量并公布投标报价上限值(开标时,将以投标报价上限值为基数确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下限值),并以书面形式(答疑材料)通知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在答疑材料上签字确认。
在明确投标报价有效范围和最终标底值过程中,为力求公平、公正,采用按照程序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与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程序是:
代理机构组织,由招标人代表(一名)、投标人代表(两名)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现场抽取确定投标工程投标报价下限值(下限值为在投标报价上限值基础上下浮,其下浮率范围由代理机构在招标答疑上向全体投标人予以书面说明),工程投标报价上限值以答疑时代理机构公布的投标报价上限值为准。
上限值(含)与下限值(含)之间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
在开标后,将进入投标报价有效范围内的各投标人的报价平均求出有效平均投标报价值,再与现场确定的投标报价下限值进行平均求出平均值,即确定为最终标底值。
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价及备用金部分不参与投标报价下限值的下浮,即
投标工程投标报价下限值=(投标报价上限值-暂定价及备用金部分)×{1-[(招标人抽取下浮率+随机抽取确定的投标企业抽取下浮率+随机抽取确定的投标企业抽取下浮率)÷3]}+暂定价及备用金部分。
第六章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二、商务部分
(一)商务标书内容如下: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投标申请人及拟投标项目经理取得东营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2011年度)备案登记表登记的复印件;
8、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9、投标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承诺计划工期
11、承诺的工程质量目标
12、承诺安全目标
13、投标一览表及清单报价;
14、拟派驻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安排计划;
15、对招标文件其它条款的实质性响应的有关资料。
(二)商务标书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三)商务标书正本与副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商务标书外密封袋上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技术部分
(一)技术标书是指投标人针对工程的工期目标要求、质量目标要求、文明施工措施及工程的具体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依据及承诺计划开竣工日期;
2、承诺工程质量等级;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措施;
(2)工期计划、工期保证措施;
(3)工序衔接措施;
(4)雨季施工技术保证措施;
(5)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6)机械、设备安排计划;
(7)主要管理人员及劳动力安排;
(8)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可靠;
(9)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0)劳务用工制度健全。
(二)技术标书编制要求:
技术标书为暗标,一式6份,5份单独密封,1份加盖单位公章放于商务标书密封袋中,以便核对。
技术标书按以下要求编制,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技术标书由评委判为废标。
1、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单位的资料及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的记号以及其他明显标识;
2、技术标书封面、封底不准用彩色纸、硬板纸、塑料纸,内容不准用彩色纸,装订不得用塑料制品;
3、技术标书封面按招标文件附件5要求,封底均采用空白白纸,装订物不得外露;
4、技术标书除图表外,采用4号仿宋字体,图表上的字体为打印字体,不准手写;
5、技术标书不得编制页码;
6、技术标书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裁剪。
装订统一要求为两钉左侧装订,钉不外漏。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二)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并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七章开标
开标会议在东营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开标会议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二、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四、由招标管理机构宣布投标文件密封检查结果。
五、由招标人及监督部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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