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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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
温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中发〔2007〕7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有关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和运动能力,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试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过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学业考试成绩,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一)2015年体育考试采用电子测试方式(无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采用传统的人工测试),集中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见附件1),每项最高分为10分,合计4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
必测项目1项:
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选测项目3项:
在篮球、垫排球、游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踢毽子、50米跑9个项目中,由考生选考3项。
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4项体育考试(游泳除外)。
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无故申请缓考。
(二)评分标准
2015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长跑项目和排球项目调整测试评分标准,其余各项评分标准依照原有标准执行。
三、免考与缓考
(一)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4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可于2015年4月15日前向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考体育。
经批准同意体育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二)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脏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上述考生如要求参加考试的,按实际得分计入。
肢残等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6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三)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考前办好缓考手续。
缓考学生应在原定考试日期后10天内补考。
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
(四)体育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5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无故放弃体育考试,高一级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四、组织实施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温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和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
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
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不良倾向。
(三)加强体育集中考试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各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广泛开展考前安全教育,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
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特别重视对考生健康状况的督查,严禁有心肺等疾病(医嘱要求避免剧烈运动)的学生参加考试,消除不安全隐患。
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病情,不参加与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各考点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环节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同时要加强运动场地和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体育考试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以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安全和如期完成。
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地必须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体育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
对违反纪律、考试舞弊者,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学校体育集中考试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并将考试方案于2015年4月上旬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附件:
1.2015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电子测试成绩
评定细则
2.2015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
附件1
2015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
电子测试成绩评定细则
一、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一)场地器材:
400米标准环形塑胶跑道,考前丈量准确。
跑道上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IC卡读卡器、中长跑计时专用设备等。
(二)考试办法:
每位考生需要戴上专用臂表,在臂表上插入本人IC卡,采用站立式起跑。
当发令器发出起跑信号后,臂表会开始计时,到达终点后测试成绩将在IC卡及中心计算机上自动生成。
考生测试完毕拔出IC卡,将专用臂表交还给裁判员,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测试1次。
(三)注意事项:
考试采用电动计时和电子语音发令。
二、立定跳远
(一)场地器材:
专用测试垫、仪器、IC卡读卡器等。
(二)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
考生在专用测试垫起跳线后两脚自然分开站立。
语音提示后,考生从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垫步或连跳动作。
动作完成后,考生须从跳跃前方任一侧走出测试垫。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可测试3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三)注意事项
1.起跳犯规由测试仪器自动判罚,考生应避免起跳犯规。
如:
踩线、小跳等。
2.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鞋参加测试。
三、掷实心球
(一)场地器材:
4米宽、20米长的平地一块,质量2千克实心球、专业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二)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
考生站立在指定投掷线后,双手持球于头上方,原地向前过头顶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或超线。
仪器自动测量判定投掷距离,识别起掷踩线或投掷后踩线等犯规动作,并有语音或警鸣提示犯规。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3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三)注意事项
1.实心球为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投掷,考生应避免犯规。
2.完成试掷后从后面离开。
四、篮球运球投篮
(一)场地器材:
标准篮球场半个、篮球、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篮圈与地面平行,离地面高度3.05米,并悬挂篮网。
(二)考试方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
考生在运球起点处准备,听到语音提示后从起点开始运球投篮命中后,接篮板球立即运球至另一侧绕过指定标志继续运球投篮,命中后运球返回到起点,系统停止计时。
篮球考试按篮球裁判规则执行,考生在运球投篮过程中违例时,裁判员鸣哨示意,考生必须从离违例点最近的边线或端线重新运球进场,此过程不停表。
在考试过程中,计时显示考生不能得分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裁判鸣哨停止考试。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可测试2次(人工测试一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三)注意事项
1.不得走步或二次运球。
2.途中违例,由裁判员协助判罚。
3.考生必须绕过指定目标方可返回。
五、引体向上(男生)
(一)场地器材:
高单杠(单杠高度以学生直臂悬垂脚尖不触地为准),单杠下有缓冲设施。
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二)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裁判员将测试仪佩戴于考生手臂上,听到语音提示后考生跳起双手正手握杠直臂悬垂。
静止后,两臂用力引体,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测试仪发出“嘀”的响声为完成一次。
接着重复到开始直臂悬垂姿势后继续引体,反复进行。
考生测试完毕交回测试仪,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测试1次。
(三)注意事项
1.受试者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
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行借助其他附加动作的撑起。
3.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超过10秒终止测试。
六、仰卧起坐(女生)
(一)场地器材:
专用测试垫、专用测试仪、IC卡读卡器等。
(二)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裁判员将专用测试仪固定在考生上半身右侧,考生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脚在勾脚装置上固定,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后开始做仰卧起坐,起坐时上身与水平面达到或超过90度角,仰卧时上身成水平状,姿势正确时专用测试仪会发出“嘀”的声音并自动记录成绩,60秒后仪器自动停止计时。
考生测试完毕,交回测试仪,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测试1次。
(三)注意事项
1.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
2.动作到位时,随身佩带的感应仪会发出“嘀”的声音,否则说明动作不到位,不计数。
七、跳绳(60秒)
(一)场地器材:
干净、平整的场地,短绳、专用测试垫、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二)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考生站在测试垫指定区域听到语音提示后开始跳绳,须用双脚向上跳,同时双手向前摇动跳绳,每摇动一回环并同时起跳一次算一次,仪器自动计数,绊脚不计数,仪器会自动减少一次,然后再接着计数(双飞、三飞都按一次计数)。
60秒后仪器自动停止计时并记录成绩。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测试1次。
(三)注意事项
1.须在专用测试垫上进行测试,出界不计数。
2.考生可以自带绳子。
八、游泳(人工测试)
(一)考试办法:
考生必须穿游泳衣、泳裤。
游泳出发在水中,单手或双手触壁,听到鸣哨后出发,游泳姿势不限,发令员在鸣哨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
游完50米转身时,身体任何部位必须触壁。
到达终点时,身体任何部位必须触及终点池壁后停表。
成绩计录以秒为单位,精确到整数,小数点后一位数按非零原则进位,如10.1秒读成11.0秒,并记录之。
每人测试一次。
游泳考试按游泳裁判法规执行,考生在游泳过程中和转身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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