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绩效工作分配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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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绩效工作分配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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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绩效工作分配实施方案
过风楼镇小学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各处室、各村小学:
根据商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商教发(2010)198号]和《商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商教发〔2012〕4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学校内部激励和制度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奉献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镇中心小学成立全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
刘敏祥
副组长:
邓明耀、黄明臣、谭道兵
成员:
路跻跃、李军、刘琴、胡波、王广成、冀显洲、王军礼、余明祯
二、实施对象
全镇小学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安全,注重实绩”的原则。
把师德放在首位,突出学校安全,注重岗位实绩和贡献。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鼓励教师奉献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以岗位效绩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考核、分配实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阳光操作。
4、严格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原则。
考核结果经县局审核拨付后,及时足额发给教师手中。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基础性绩次工资按照商人劳发[2009]239号文件以及《商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等规定予以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实绩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①、年度考核结果及受行政纪律处分绩效工资处理办法。
1.凡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或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的人员(不含见习期人员),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如果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处分期间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受记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只发放新聘(任)岗位或职务基础性绩效工资。
处分期满后,按所聘(任)岗位或职务执行绩效工资。
5.受开除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
6.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绩效工资待遇的,从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次月起执行。
处分被减轻或撤销的,多减发或停发的绩效工资予以补发。
处分被加重的,少减发的绩效工资予以扣发。
②、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绩效工资处理办法。
1.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停发绩效工资。
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含绩效工资)予以补发。
2.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
3.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
期满后的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4.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
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如单位未给予开除处分的,停发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
如在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安排了临时工作的,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60%计发生活费。
期满后的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5.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
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或变更)期间,被停发(或多减发)的工资(含绩效工资)由单位补发。
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被追究违纪责任、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补贴处理办法。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警告、记过处分的,不降低退休费(含补贴)待遇。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10%降低补贴。
今后调整补贴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相应职务(技术等级)层次低一个层次的标准执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应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处刑罚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补贴按最低职务(技术等级)层次确定。
今后调整补贴时,按最低职务(技术等级)层次的标准执行。
4.退休后被追究违纪责任,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变更,需要调整补贴待遇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
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减轻或撤销的,多减发或停发的补贴予以补发。
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加重的,少减发的补贴予以扣发。
5.退休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退休费(含补贴)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
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被追究违纪责任的,恢复退休费(含补贴)待遇,减发的退休费(含补贴)予以补发。
6.退休后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退休费(含补贴)待遇。
7.退休后被行政拘留期间,停发退休费(含补贴)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
8.退休后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期间,停发退休费(含补贴)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
期满后,按10%降低补贴。
今后调整补贴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相应职务(技术等级)层次低一个层次的标准执行。
9.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含补贴)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
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10%降低补贴。
今后调整补贴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相应职务(技术等级)层次低一个层次的标准执行。
10.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含补贴)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
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补贴按原执行退休待遇相应职务(技术等级)层次的最低层次确定。
今后调整补贴时,按最低职务(技术等级)层次的标准执行。
11.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含补贴)待遇。
12.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且不追究违纪责任的,从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次月起恢复退休费(含补贴)待遇。
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期间,被停发的退休费(含补贴)由单位补发。
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但被追究违纪责任的,根据应给予的处分相应确定退休费(含补贴)待遇,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
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作出审查结论期间,被多减发的退休费(含补贴)由单位补发。
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发
考核计算办法:
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再分为两部分(基础性部分和奖励性部分,基础性部分占60%,奖励性部分占40%;基础性不考核直接计发,奖励性按以下几项进行考核,依据方案、办法、细则按考核结果分项计发)。
M=A+B+C+D+E+F+G:
(A、一月长假奖励性部分;B、班主任津贴;C、考勤奖;D、目标奖励;E、考绩奖;F、其他奖:
教科研奖、活动奖、教育宣传奖、荣誉奖、教龄奖;G、综合基分(考德、考廉、考能)奖)
A、一月长假奖励部分:
每半年(每学期)计一个月长假不考核,直接足额计发。
学校奖励按五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为学校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无请长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直接对教师个人计发。
B、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不高于2元/生.月提取考核计发。
按各学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及津贴分配分为A、B、C三等,按1:
1:
1的比例划分,A等按2.5元/生·月计发;B等按2元/生·月计发;C等按1.5元/生·月计发。
C、考勤奖:
(一)、全勤奖:
每个满勤月奖励50元,超出勤每一天奖励30元。
请假一天扣25元,请例会假一次扣10元,其他活动假一次扣5元。
旷工一天扣50元,旷例会一次扣20元;旷其他活动一次扣10元。
(二)长假、外出学习绩效工资处理办法:
1.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及法定的节假日。
休假期间执行全额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下同)。
2.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事假。
因私事出国境的人员,在按照相关规定批准的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假期的,停发绩效工资。
其他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4.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一年内旷工连续3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停发1个月绩效工资;连续5个工作日或累计10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连续10个工作日或累计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
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工资(含绩效工资);如未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当年绩效工资。
5.女职工哺乳假。
按照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对女职工哺乳期放假规定的通知》(陕劳人险发〔1983〕59号)有关规定享受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6.外出学习。
经组织批准的,规定学制期间执行绩效工资;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停发绩效工资。
经组织同意自费外出学习人员,学习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人员,停发绩效工资。
注明:
请假期间本人出资请人代替完成工作的,只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即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基础部分。
D、目标奖励:
完成开学初签订的教学目标任务奖励100元,完成其他工作目标每项奖10元。
E、考绩奖惩:
1、达标奖:
学科成绩居中间位次,或参评学科总数
前位,科生均奖励2元。
2、名次奖:
按参评单位的
设名次奖(七舍八入),前
位次设一、二等奖,
的前
位次为一等奖,后
为二等奖,一等奖按该科生均6元计发,二等奖按生均4元计发。
语、数以外学科同样考核折半奖、惩。
3、位于年级学科后
的学科(七舍八入),若与第一名总分相差在10分以内免惩,成绩相差达10分(含10分)以上每科生均惩1元。
4、行管人员岗位工作或分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奖励100元(无工作失误或批评通报)。
分管工作按年终县局考评结果分项考评排名,与教学成绩同等考核,依据单位教学质量位次比靠奖惩(按单位班级最多人数计)。
学校成绩位次,行管人员挂靠奖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一类,其他校级领导二类,主任三类其他后勤服务及带班工作人员按三类挂靠,每低一类生均降低1元,后勤服务人员业绩实行教师评议考核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优秀按二等奖奖励,良好按三等奖挂靠,优秀、良好的确定比例按单位一、二等奖占总科目比例计定。
无统测学科者,按所带班级检测学科获奖比例定奖,全部获奖,该科按二等奖,60%科目获奖按达标奖,59%以下不设奖。
F、其他奖
教科研奖:
进入课题组奖20元;撰写一篇与课题相关的有价值的论文,经验等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奖励30元,每多一篇奖20元,课题按时结题,课题组成员每人奖励50元。
活动奖:
指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活动,荣获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指导教师100元、80元、50元;镇级奖30元。
指导学生在县级以上活动获奖,且获奖率达到本人指导参赛总人数的40﹪以上的,每次奖指导教师30元(获指导教师奖除外)。
教育宣传奖:
按照在国家、省、市、县、镇级报刊或网络媒体宣传报道镇内学校先进事迹、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按每篇次奖50元、40元、30元、20元、5元。
封顶100元,同一篇稿件之计最高级别,不累计计算。
荣誉奖:
荣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奖励100元;荣获县级及以上模范班主任,各类标兵,先进教师等荣誉称号,每人次奖励50元;在镇级获奖者,每人次奖30元。
获奖情况一律凭荣誉证书或通报为准;
教龄奖:
按教龄年限每年奖1元。
G、综合基分奖:
按量化细则严格考核。
五、要求
1、绩效考核在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校要成立相应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具体负责本校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逐人量化积分。
初小教师本人按考核细则提供相应考核证明材料和证件,由校长办负责组织考核。
2、各校考核必须按照本方案对教师进行考核,各校完成考核后将考核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且被考核人签名认可后上报中心小学校长办,镇中心小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上报县局审批。
3、各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一经发现,责令收回,并追究校长责任。
附:
过风楼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过风楼镇小学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商教发[2010]198号和《商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商教发〔2012〕440号)文件精神,结合《过风楼镇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过风楼镇中心小学校委会认真讨论后,现将《过风楼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印发各校,请根据本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一、考核依据内容及分值
绩效考核主要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2009]12号)、县教育局制定的《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若干规定》(商教发[2009]121号)、《商南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修订试行)》商教发[2005]191号)、《商南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商教发[2006]52号)、《商南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细则》(商教发[2007]220号)等文件精神,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满分50分,其中:
考德考廉25分、考能25分;考勤、考绩依据相关办法考核结果计发。
二、考核办法
按照考核内容量化积分,满分为50分,由学校(幼儿园)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和本人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镇中心小学党政一把手本人的教育教学业绩考核,由所在学校按本校制定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占总分的30%,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占总分的70%;校级副职领导本人的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占总分的40%,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占总分的60%;学校中层领导本人的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占总分的50%,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占总分的50%;学校教研组长、班主任本人的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占总分的70%,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占总分的30%;一般教职工本人的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占总分的80%,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占总分的20%。
考核的月份为每年2月(9月至次年1月)和9月(2月至8月),每次考核时限为6个月。
三、成立考核组织机构
1、镇中心小学成立全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
组 长:
谭道兵
副组长:
黄明臣
成 员:
刘琴、胡波、冀显洲、王军礼、余明祯
2、监督小组
组长:
邓明耀
副组长:
李军
成员:
王广成、胡波、李纯三、范学明、石海勇、段文珍
3、中心小学成立5—7人、幼儿园及村级完小成立3—5人的考核核小组,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考核程序
1、各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必须由学校校长担任,中心小学由分管副校长、村级完小由校长负责本校的考核工作,考核组成员中的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组人员组成须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通过。
监督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40%。
2、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
依据考核方案对本校教职工进行逐项公开量化考核,逐人量化积分考核相结合。
3、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教师最终考核结果。
五、过风楼镇小学教师绩效奖励工资考核量化表
过风楼镇小学教师绩效奖励工资考核量化表
(一)
学校:
教师姓名:
考核得分:
被考核人签名:
项目基分
序号
考核量化细则及量化办法
分值
自评得分
校考得分
实际得分
考
德
考
廉
基
分
25
分
1
坚持政治学习,每期政治学习笔记达规定字以上计3分;心得体会达到规定篇目以上计2分。
5
2
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规计2分;言行为人师表计1分。
3
3
推行民主管理,积极参议工作,主动为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者,每条建议加2分。
2
4
服从工作分配,主动接受任务计2分;能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计2分;工作中讨价还价或消极应付,不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误者,每次扣2分。
因不主动崔办一次扣0.5分,因不按时或不质量受到点名、通报批评一次扣1-2分。
4
5
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计2分,否则每人次扣2分。
2
6
无越级上访或搬弄是非、吵嘴、打架或因赌、黄等被有关部门处理现象计3分,否则每人次扣5—15分。
3
7
按时参加师德承诺活动1分,按时客观自我述廉1分
2
8
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计1分;不乱推销教辅资料,乱订乱购计2分;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或无行贿受贿行为计1分。
4
考
能
基
分
25分
9
周工作量达到规定限量2分,每超一节加0.5分,少一节扣0.5分。
2
10
班级量化授予一次文明年级和文明宿舍加1分,一次最差扣1分。
4
11
不出现安全事故2分,出现一次扣5分。
2
12
担任领导或教研组长、班主任加1分。
1
13
学生无中途辍学1分,每辍学一人次扣2分。
1
14
备课与上课同步并且按要求参与使用电教设备备课,达到要求2分。
教案被评为优案加1分,缺备一节扣1分。
一节简案按缺案一节计。
教师请假顶课1节,有教案,有作业批改,每节加1分。
2
15
按课表按时上课2分;不按课表上课,缺岗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岗一次扣0.5分。
听课每缺一节扣1分。
2
16
批改每缺批一次扣2分,错批一处扣0.5分。
17
单元测试每少一次扣2分。
18
班级常规管理中,月评一、二、三、四、五名分别加3、2.5、2、1.5、1分;倒一扣1分。
3
19
班级公物损坏或丢失价值达10元以上者,每折合10元扣责任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1分。
20
按时参加各种活动1分。
各种集会和活动无公务不到场者、课间操不跟班者,每人次(处)扣0.5分;班级活动获优胜奖者,加1分。
2
21
完成临时性分配任务1分,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次扣2分,完成任务获校级以上奖励加1分。
4
22
班纪班风好,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1分,习惯养成好学风浓(自觉、惜时,学习认真)1分。
2
过风楼镇小学管理人员绩效奖励工资考核量化表
(二)
学校:
教师姓名:
考核得分:
被考核人签名:
项目基分
序号
考核量化细则及量化办法
分值
自评
得分
校考得分
实际得分
考德
考廉
基分
25分
1
坚持政治学习,政治学习笔记达规定字数以计3分,心得完成规定篇数计2分。
5
2
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规2分,言行为人师表1分。
3
3
主动完成学校待分配的工作,2分。
2
4
推行民主管理,激励教师积极参议工作,主动为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者,每条建议加2分。
2
5
服从工作分配,主动接受任务2分。
讨价还价或者消极应付者,不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误者,每次扣2分。
2
6
无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2分,否则每人次扣2分。
2
7
无越级上访或搬弄是非、吵嘴、打架或因赌、黄被有关部门处理现象3分,否则每人次扣5—15分。
3
8
按时参加师德承诺活动1分,按时客观自我述廉1分
2
9
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1分,不乱推销教辅资料,乱订乱购2分,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或无行贿受贿行为1分。
4
考
能
基
分
25分
10
班子成员按分工认真做好各自分管工作4分,每失误次或点名通报一次扣0.5分。
4
11
按时完成上级文件及学校计划安排的分管对应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不等不靠3分,每摧办一次或失误一次扣1分。
2
12
分管工作处置坚持原则,合理公平无矛盾上解2分,矛盾化解不力上交一次矛盾扣2分。
2
13
学校学生无中途辍学1分,每辍学一人次扣0.5分。
1
14
备课与上课同步1分。
教案被评为优案加1分,缺备一节扣1分。
一节简案按缺案一节计。
教师请假顶课1节,有教案,有作业批改,每节加1分。
1
15
按课表按时上课1分。
无公务不按课表上课,扣1分,迟退岗一次扣0.5分。
听课每缺一节扣1分。
1
16
批改每缺批一次扣1分,错批一处扣0.5分。
17
单元测试每少一次扣2分。
18
分管工作按县局考评得分率计,无失分3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3
19
按时完成分管对应股室年度考核工作目标任务,考评结果位居同类学校前1/3位次2分,中间1/3位次1分,点名批评通报一次扣1分,分管各项工作考核失分率达10%以上,每项扣1分。
2
20
安排组织师生参加县级各种活动,无弃权失误1分
2
21
按时传递各种工作信息,不延误工作2分,每延误一次扣1分。
2
22
参加指导教研组,少队活动每期达4次以上2分,每少一次扣1分,领导进入课题研究组1分,保证顺利结题1分,否则扣2分。
2
23
每期完成一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交流或获奖论文、经验总结、方案或教育信息等1分,每多一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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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师 绩效 工作 分配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