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水计147号附件doc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度工程 竣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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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水计147号附件doc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度工程竣工
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
竣工验收
鉴定书
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
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前言
2013年11月14日,无锡市水利局在无锡主持召开了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参加验收的单位有:
江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无锡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水利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市纪委治太纪检组、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附后)。
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程资料,听取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质量评定、档案验收、财务决算审核等专项意见和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意见如下:
1、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和位置
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确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工程位于无锡市太湖(梅梁湖)鼋头渚、充山水厂及三山附近区域。
(二)工程主要任务
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的主要任务清除鼋头渚、充山水厂及三山附近区域的淤泥,并输送至预先修建好的白旄、吴塘门和孔湾淤泥堆场,然后将堆场内的淤泥进行固化处理后,并外运。
(3)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08年11月10日,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锡发改许(2008)第361号文《鼋头渚、充山水厂、三山等区域生态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批准工程立项。
2009年2月19日,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锡发改许投(2009)第61号文《关于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工程建设。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工程建设任务是将梅梁湖底含富营养物质的底泥清除,从而减弱底泥向湖水中释放N、P、COD等营养物的强度,降低梅梁湖水中N、P、COD等营养物的含量,减小梅梁湖发生“湖泛”的可能性。
清淤范围的确定考虑优先清除水源地取水口周边湖区污染底泥、考虑鼋头渚风景区等重要区域、以连片清淤为主,减少回淤。
清淤时污染物浓度控制值标准参照《太湖污染底泥疏浚规划》研究成果,OM、TP、TN的控制浓度分别为1.52%、0.0494%和0.0667%。
清淤时根据底泥采样点在清淤范围内分区,每个分区内有一个采样点,并根据该采样点的污染物数据确定该区的清淤深度。
清淤深度确定方法采用背景值确定法,即将污染物浓度大于控制值标准的底泥清除结合拐点法判断。
淤泥固化指标①固化土强度满足承载力60-80kpa;
土壤要求,表面1.5米固化土满足绿化要求;
环境要求:
淤泥不得带入原淤泥中没有的污染物,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3、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无锡市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7907.76万元,其中:
清淤工程为14526.17万元,吴塘门堆场工程为1907.28万元,白旄堆场工程为1474.31万元。
项目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均由无锡市财政局委托江苏金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并经无锡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处复审,现已审查完毕。
该项目审定竣工财务决算为17947.6382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拨款5800万元,其余为市政府投资计划安排解决。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项目法人: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单位: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监理单位:
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南通通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泓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江苏科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勘测单位:
江苏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无锡分局
设计单位:
无锡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清淤一标段);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清淤二标段);
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清淤三标段);
无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白旄1#、3#淤泥堆场围堰工程);
宜兴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白旄湾2#围堰、吴塘门1#、2#、3#
围堰工程)
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淤泥固化工程);
江阴市华士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孔湾固化土外运工程);
无锡市河海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白旄2#~3#固化土外运、吴塘门2#堆场固化土外运工程);
检测单位:
江苏省水利工程水下检测中心
运行管理单位:
无
质量监督:
无锡市水利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
无锡市水利局计划基建处
(5)工程施工过程
1、主要工程开、完工时间
2009年1月20日递交工程开工申请书,2009年2月19日无锡市水利局以锡水许审(2009)第005号行政许可项目意见书同意工程开工建设,2010年7月30日工程全部完工。
(1)白旄1#淤泥堆场围堰工程于2009年10月1日开工,2010年3月20日完工。
(2)白旄3#淤泥堆场围堰工程于2009年2月26日开工,2009年4月1日完工。
(3)白旄湾2#围堰、吴塘门1#、2#、3#围堰工程于2008年12月15日开工,2009年11月30日完工。
(4)无锡市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主体清淤工程一标段于2009年3月10日开工,2009年5月20日完工。
(5)无锡市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主体清淤工程二标段于2009年2月10日开工,2009年5月20日完工。
(6)无锡市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主体清淤工程三标段于2008年12月25日开工,2009年5月20日完工。
(7)淤泥固化工程于2009年7月3日开工,2010年7月30日完工。
(8)孔湾固化土外运工程于2009年9月1日开工,2010年3月20完工。
(9)白旄2#~3#固化土外运、吴塘门2#堆场固化土外运工程于2009年10月15日开工,2010年4月25日完工。
2、主要设计变更
(1)根据2008年12月26日技术交底会议精神,设计单位于2009年1月24日下午交付修改后的设计图纸,原设计图纸作废。
三个标段清淤工程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两个阶段的工程量差异的原因在于两个阶段的计算分区不同,初步设计阶段将整个工程范围仅分3个区,而施工图阶段分了23个区。
相对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区域内按监测数值的平均值确定一个统一的清淤深度标准值,施工图阶段的清淤设计方法更符合实际要求,相应的清淤工程量也有差异。
(2)由于鼋头渚景区方面不同意将拦蓝藻的围格开几个口子,故建设单位于2009年5月19日主持召开工程紧急协调会议,会议决定由一艘船进入围格内清淤,将一标围格内的工程调整由二标施工,相应工程量划到二标结算。
(3)孔湾固化土外运工程主要设计变更如下:
原设计孔湾淤泥堆场中30万立方米固化土运至红湾淤泥堆场,运距3公里以内;20万立方米固化土运至发包人指定的另一堆场,运距8公里以内。
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孔湾淤泥堆场43.2934万立方米固化土全部运至红湾堆场,运距3公里以内,未产生8公里以内运距。
(4)白旄2#~3#固化土外运、吴塘门2#堆场固化土外运工程主要设计变更如下:
原设计白旄2#~3#固化土外运50万立方米、吴塘门2#堆场固化土外运25万立方米,其中65万立方米运至吴塘门1#堆场,运距3公里以内。
10万立方米运至发包人指定的另一堆场,运距8公里以内;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白旄2#~3#固化土外运,吴塘门2#堆场固化土不外运,经测量白旄2#~3#固化土外运34.63万立方米。
(5)白旄湾2#围堰、吴塘门1#、2#、3#围堰工程主要设计变更如下:
①吴塘门2#、3#围堰合并,增加新开河道一条,吴塘门泵站移建泵站一座。
②吴塘门1#原坝顶高程由28.0降为24.0,内侧引坡由东侧改为西侧。
3、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的主要工程内容为清除鼋头渚、充山水厂及三山附近区域的淤泥,并输送至预先修建好的白旄、孔湾和吴塘门淤泥堆场,然后将堆场内的淤泥进行固化处理后,并外运。
工程于2008年12月25日开工,2010年7月30日全部完工。
(1)白旄1#淤泥堆场围堰工程:
清基土方107460立方米,围堰填筑土方145636立方米,围堰填筑长度1762米。
(2)白旄2#淤泥堆场围堰工程:
清基土方41911立方米,围堰填筑土方65446立方米,围堰填筑长度1103.87米。
(3)白旄3#淤泥堆场围堰工程:
清基土方42662立方米,围堰填筑土方96285立方米,围堰填筑长度1196米;完成管涵进水井一座,管涵长度331.23米。
(4)吴塘门1#淤泥堆场围堰工程:
清基土方23126立方米,围堰填筑土方67686立方米,围堰填筑长度308.95米。
(5)吴塘门2#、3#淤泥堆场工程:
清基土方46537立方米,围堰填筑土方96676立方米,围堰填筑长度1960.43米。
(6)清淤工程共完成清淤面积4.65km2,清淤方量为144.3万m3。
(7)淤泥固化工程共完成141.3928万m3。
(8)孔湾固化土外运工程共孔运送固化土43.2934万立方米。
(9)白旄2#~3#固化土外运、吴塘门2#堆场固化土外运工程共运送固化土34.63万立方米。
二、工程验收情况
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主体生态清淤工程于2009年7月29日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白旄1#、2#、3#,吴塘门1#、2#、3#淤泥堆场围堰工程,淤泥固化工程,孔湾固化土外运工程,白旄2#~3#固化土外运、吴塘门2#堆场固化土外运工程于2012年12月9日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2、档案专项验收
2013年4月27日,通过了无锡市水利局组织的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无。
四、工程质量
本次验收1个单项工程,9个单位工程。
白旄1#淤泥堆场围堰工程划分为5个分部工程,67个单元工程。
施工单位自评为优良等级,监理单位复评为合格等级,建设单位认定为合格等级。
白旄3#淤泥堆场围堰工程划分为5个分部工程,44个单元工程。
施工单位自评为合格等级,监理单位复评为合格等级,建设单位认定为合格等级。
白旄湾2#围堰、吴塘门1#、2#、3#围堰工程共划分为5个分部工程,126个单元工程。
施工单位自评为合格等级,监理单位复评为合格等级,建设单位认定为合格等级。
主体清淤工程共设3个单位工程,15个分部工程187个单元工程。
施工单位自评单位工施工质量自评为优良等级,监理单位复评优良等级,建设单位认定为优良工程。
淤泥固化工程,根据完工后第三方检测报告结果:
施工单位自评为合格等级,监理单位复评为合格等级,建设单位认定为合格等级。
孔湾固化土外运,白旄2#~3#固化土外运、吴塘门2#堆场固化土外运工程施工单位自评为合格等级,监理单位复评为合格等级,建设单位认定为合格等级。
无锡市水利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
生态清淤工程一标段质量等级为合格。
生态清淤工程二标段质量等级为合格。
生态清淤工程三标段质量等级为合格。
白旄1#淤泥堆场围堰工程、白旄3#淤泥堆场围堰工程、白旄湾2#围堰、吴塘门1#、2#、3#围堰工程、孔湾固化土外运工程、白旄2#~3#固化土外运、吴塘门2#堆场固化土外运工程做为检查项目,不参与质量评定。
淤泥固化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展开了相关检测,检测结论满足相关要求。
五、概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情况
无锡市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7907.76万元,其中:
清淤工程为14526.17万元,吴塘门堆场工程1907.28万元,白旄堆场工程1474.31万元。
该项目审定竣工财务决算数为17947.6382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拨款5800万元,其余为市政府投资计划安排解决。
(二)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
为保证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的顺利实施,建设单位从2008年11月21日至2009年7月14日,先后签订征地、拆迁补偿、杆线迁移等协议11份,合同总额为692.776万元。
(3)结余资金
批复总概算17907.76万元,核定决算17947.6382万元,超出概算资金39.8782万元,超出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本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由江苏金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无锡市财政局以“锡财基意[2012]15号《关于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批复了工程的财务决算为17947.6382万元。
(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
无
六、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一)管理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无
(二)工程移交
无
七、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无
八、竣工技术预验收情况
无
九、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补充完善初步设计变更手续;
2、做好工程后评价工作;
3、进一步完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十、结论
无锡市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已实施完成,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工程档案资料已通过专项验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已经无锡市财政局审核确认。
同意无锡市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8年度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十一、验收委员会成员和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附后)
十二、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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