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docx
- 文档编号:30647377
- 上传时间:2023-08-18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46.44KB
政策解读.docx
《政策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策解读.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政策解读
孩子,你可以吃得好些了(政策解读)
孩子们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不仅关系着他们的成长发育,也关系着我们民族整体素质的提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有保障么?
学生们能吃得可口、吃得放心么?
日前,有关部门负责人做出解读。
严防套取冒领资金,将建实名用餐管理系统
一线见闻:
陕西省面向全省农村寄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蛋奶工程”实施了两年多,已经有220.7万学生受益。
“蛋奶工程”按照每生每天2元每年250天核算经费,保证每天为学生供应一袋牛奶(或羊奶、豆奶)和一个鸡蛋,由学校采取早餐或加餐的形式供学生选择食用。
截至2011年11月,陕西省、市、县三级财政累计投入“蛋奶工程”近13亿元。
“蛋奶工程”让孩子们的体质增强了不少:
陕西省安康市对全市40所“蛋奶工程”实施学校开展了营养状况跟踪监测工作。
监测结果与以往体检数据对比显示,两年来,“蛋奶工程”实施区域学生的平均身高增长了近4厘米,平均体重增加了2公斤,农村学生中经常出现的贫血病发生率有所降低。
此次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多亿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市)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将首先解决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受益学生达到2600多万,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落实好“一补”(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是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内容。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将“一补”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5元。
加上每生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国家试点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达到小学7元、初中8元,全年小学1600元、初中1850元,高于现行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1500元的标准。
目前,教育部、财政部正在对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学生进行统计,张少春说,各地要实事求是地确定“一补”发放范围,避免“因为不寄宿,所以没补助”等问题。
张少春强调,各地要以县为单位,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建立实名制学生及用餐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督促有关学校、供餐单位或个人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就地取材、保证营养,供餐不一定都是牛奶加鸡蛋
一线见闻:
宁夏西海固地区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各试点县(区)对将水窖和水箱作为自备水源的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加盖加锁,定期消毒。
通过议标招标的方式,对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采购,保证食品质量。
严格杜绝腐烂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上餐桌。
西海固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本地饮食习惯,突出地方口味特色,注重膳食营养科学搭配,制定了每周食谱,保证孩子们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全。
学校统一管理,学生统一上灶,这是目前试点工作的主要供餐方式。
张少春介绍,各地将通过学校食堂供餐、课间加餐、购买供餐服务以及个人或家庭托餐等方式开展工作。
记者了解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各地的供餐内容不一定都是牛奶加鸡蛋,关键是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介绍说,教育部将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召开学习培训会,对680个国家试点县有关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培训,讲解营养膳食和食品安全知识。
还将建立专家工作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抓好食品安全,是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表示,将根据学校自办食堂、校外供餐和托餐等不同情况,对供餐企业、托餐点以及提供原辅材料的食品经营者、农产品种养殖和经营户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相关准入制度和主体资格台账。
张勇强调,各有关监管部门特别是基层监管部门,都要抓紧制定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制订工作,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
如何让街角的身影不再无助(政策聚焦·关注流浪儿童①)
编者按:
“儿童应该是社会一切福祉的最先享受者,一切灾难的最后蒙受者。
”在11月27日举行的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这样强调。
流浪未成年人,他们是儿童中特殊的一群,数量却不容小视,据民政部统计,2010年全国共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14.6万人次。
几年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一课题组的报告表明,全国流浪未成年人约100万。
冬天来了,寒风中,有时会发现几个在街角瑟缩的小身影。
今天开始的这组报道,让我们的目光投向他们:
孩子,这个冬天,你还好吗
迄今为止,对于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国已陆续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等诸多条文。
为了进一步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力度,2011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以上文件,都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提供了依据。
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镜头:
小曾14岁,贵州人,跟老乡来北京打工,到了北京,打工无着,身无分文,只好向当地派出所求助,被连夜送到了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在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绝大部分接收的孩子,都是由当地公安转送。
按照《意见》,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其中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城管部门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应告知并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
同时,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要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凡接到涉及未成年人失踪被拐报警的,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处置,认真核查甄别,强化立案工作,实行未成年人失踪快速查找机制。
救助中心提供食物、住所,预防和制止受助未成年人擅自脱离
镜头:
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部分孩子在上音乐课,大约十二三人,8岁到13岁不等,弹琴的老师头发已经花白。
下了课,孩子们有秩序地走进食堂,每人一个餐盘,有土豆鸡块、白菜炖肉。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来到机构的未成年人,要首先进入观察区,观察其身体、心理、精神状况,了解其家庭情况、流浪经历,而后为其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况档案》。
救助中心要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供应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分餐制。
同时,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于在站内突发疾病的,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按照规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但鉴于有的孩子刻意隐瞒家乡,或者监护人信息难以查明,救助时间往往超过10天,救助机构则应当根据受助未成年人的知识结构特点、年龄、身体和智力发展水平,分别提供正规教育和有计划的非正规教育。
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照顾。
在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如果将孩子转到孤儿院,必须有当地户口,许多年龄较小孩子没有户口,很难转移。
而也正是因为没有户口,这些孩子会在救助站长大,变成了“黑户”。
对此,今年新发的《意见》规定,对经过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要按户籍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此外,未成年人离开救助站,必须经救助站同意,救助站还必须依法采取保护性措施,预防和制止受助未成年人擅自脱离。
救助站应通知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接回,提供乘车凭证
镜头:
王林到救助中心已经一个多月了,无论工作人员如何劝解,始终一言未发。
她的情况让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筹莫展。
直到有一次美术课,王林画了一只流浪的小狗在哭泣。
工作人员敏锐意识到孩子可能是心里有委屈,以此为突破,终于让孩子吐露了心声:
她来自石家庄,因考得不好,被父亲打了两巴掌,赌气出走。
救助站迅速核实了信息,并通知了王林的父母,将其接回。
一般情况下,救助站除了提供救助,主要任务就是查询孩子的家庭信息,《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未成年人,救助站应通知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接回;但是,有的孩子不能或不愿提供有效信息,就需要工作人员想办法,通过多种途径来辨明其家庭所在地。
对此种情况,条文规定若亲属或所在单位拒不接回,以及无法查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但可以查明其户口所在地,省内的由流入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跨省的由流入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
如果没有交通费返回,救助站要提供乘车凭证。
通常,救助中心都会为孩子安排好返乡的车票,在救助站安排接送返乡事宜时,交通运输、铁道部门要积极协助。
而对于返乡的孩子,流浪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救助和帮扶工作。
流浪孩子为什么不愿接受政府帮助?
救助,不仅仅是保护与遣送(政策聚焦·关注流浪儿童②)
未成年人救助与保护,遵循“自愿”原则,但是,现实中,救助方式单一、救助以遣送回乡为目的等,让许多孩子并不愿接受救助,而在接受救助的孩子中,有不少是重复救助,孩子被遣送回乡后依然会再次流浪。
救助难、重复救助让既有的救助体系陷入尴尬,虽然国务院今年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为破解难题指明方向,但从文件到行动,显然还有许多路要走。
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在摸索中先行先试,有了不错的效果。
郑州:
“类家庭”、 “全天候街头救助服务点”,让孩子远离流浪
干了一年多美发师,19岁的张力已经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
在店里,没人知道张力的成长背景,同事们只知道张力没有“家”,但很多人关心他。
张力自幼父母离异,小学四年级没上完就流浪街头,经常挨饿、挨打,偷过东西。
后来,张力得到河南省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以下简称郑州少儿中心)的救助,在“类家庭”享受到了类“父母”的真情关爱,又在技能培训学校学到了一技之长。
“救助一名流浪儿童,回归社会一个健康人”,2003年,郑州少儿中心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流浪儿童”项目合作,建立了首个集寄养、看护、教育于一体的,融入社区的与正常家庭相似的机构—— “类家庭”。
进入“类家庭”的多是年龄较小的孩子,在这里,辅导员(父母)24小时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孩子们可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减少今后融入社会的障碍。
对于一些年龄稍大,学习兴趣强烈的孩子,中心安排他们参加技能培训,开设缝纫、电脑、烹饪、汽车修理等实际技能操作课程。
对其中文化基础较好的孩子,中心还送他们到职业学校学习,费用由中心承担,结业后由中心和学校共同负责推荐他们就业。
同时,行走在郑州市的大街小巷,不时会发现车体上印有“流动救助”字样的白色面包车,车上放有食物、饮用水、衣服等物品,一旦发现流浪儿童,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会立刻停车发放救助物品,递上印有电话号码、交通图等内容的“爱心联系卡”,并劝导他们到中心接受更多救助。
对于那些暂时不愿去中心的流浪儿童,中心还在郑州街头为他们准备了1个全天候救助点和4个固定救助亭,救助点有辅导员24小时值守,负责为流浪儿童无偿提供饮食、休息、洗澡、医疗、咨询等服务。
流浪儿童在救助点可以自由来去。
西安:
建设救助长效机制,预防原发性流浪和重复流浪
陕西西安,作为中西部的重要交通枢纽,铁路发达,也因此成为许多流浪儿童的聚集地。
对此,西安民政部门通过对流浪儿童进行研究,认为当前未成年人流浪呈现两大趋势:
第一,原发性流浪乞讨,包括家庭、社会等因素造成的单一性、首源性流浪乞讨;第二,重复流浪,原因包括二次救助及家庭问题没有解决、原户籍地留不住、监护人逃避责任等。
鉴于这两大趋势,西安民政部门针对性地进行了制度建设。
为预防原发性流浪乞讨儿童的产生,西安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三无”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等长效机制的作用。
根据今年6月出台的《西安市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实施办法》,明确福利机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800元。
同时在西安市范围内建立社区网络,宣传、普及流浪未成年人管理的政策措施,做到宣传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救助。
为了防止儿童的重复流浪,民政部门推出了随访制度,一方面帮助解决返乡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另一方面指导督促家庭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对拒不履行监护义务的监护人,制定一系列的教育措施并保留上诉的权利。
目前,这种跟踪式的落实方法安置了多名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没有再出现重复流浪现象。
力量不足成为制约救助工作的一大难题,对此,西安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与保护。
西安市救助管理站在媒体上公开招募爱心教师,为流浪儿童安排法律、文艺等方面的课程,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与附近大学开展合作,定期安排志愿者、义工前来与孩子们进行沟通互动;并且,西安市救助管理站与第四军医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为父母抛弃、丢失的流浪儿童进行DNA检测、设立基因卡,并在网站公布,利用现代化手段服务寻亲安置工作。
新疆:
严厉打击犯罪,教育救助安置返乡儿童
新疆社会科学院研究院李晓霞最近一次的调研在今年4月份完成。
李晓霞发现,新疆儿童流浪的原因是一些家庭“家中孩子多,生活负担重,由于贫困养不起子女,有的家长甚至默许拐带者带走子女外出流浪以减轻家庭负担,人贩子每个月往家长卡里打钱,孩子成了他们共同的赚钱工具”。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新疆每年救助的流浪儿人数在3000人左右。
2011年,打拐工作被纳入新疆22项民生工程。
新疆公安机关开展打拐专项行动,相继打掉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团伙4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4名,解救未成年人567名,破获拐卖(骗)案109起,破获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37起。
在专项行动中,新疆公安厅还积极协助民政等部门,外派120名民警,在内地24个省区市积极寻找被拐未成年人,先后送返被拐未成年人358人。
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领导宣布,将接回所有在其他省份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他们在家乡健康成长。
为了让接回来的流浪儿童有机会学习知识和技能,今年新疆将投资5000万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对他们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以帮助他们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职业技能,更好地融入社会。
凡是心理健康又想学习技能知识的流浪未成年人,均可享受政府免费的技能培训。
此前的5年间,中央政府共下拨3460万元资金,资助新疆在喀什、阿克苏等地新建了1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了1533张床位,新疆拥有了基本的流浪儿救助和保护能力。
同时,新疆还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要求新疆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流浪儿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培训计划,并扶持和引导当地流浪儿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对流浪儿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他们为何不愿回家(政策聚焦·关注流浪儿童③)
在外人看来,回家,应该是流浪儿童最好的归宿。
然而在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我们看到,除了少数被外力胁迫、非自愿离家的孩子,还有相当数量的孩子主动离开家庭,并且千方百计不愿回家。
“我们的墙高度已经从2米加到3米了,有的孩子一进来,铁门还没关上,就要往外跑。
”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杜国仕说。
长期致力于流浪儿童问题研究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晨也谈到,在许多救助站,防止孩子逃跑,成了工作人员共同默认的不成文的职责。
家庭养育能力的缺失是儿童流浪的根源
王岳是私生子,母亲是海南人,没有稳定收入,父亲常年在外,奶奶一家不肯承认这个孩子,小王岳没有一个合适的监护人。
在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王岳一样,许多孩子都家庭离异,有的孩子父母在外打工,跟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也有的孩子因家里贫困,出来打工赚钱,打工无着,只好街头流浪。
大量有关流浪儿童问题的研究表明,许多流浪儿童来自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居多,造成未成年人流浪的主要原因包括:
经济贫困、生存条件恶劣、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少年自身心理特点,以及胁迫未成年人犯罪等。
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39号文),在措施中谈到要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并具体强调了流出地救助保护机构要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对确无监护能力的,由救助保护机构协助监护人及时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监护;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经反复教育不改的,由救助保护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这一点让我非常感动,” 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程福财副研究员说,“说明这么多年来,我们终于直面现实,直面流浪儿童问题的根源是家庭监护能力的缺失。
”
“39号文提出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陈晨谈到,39号文明确规定,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家庭履行监护责任的指导和监督,对困难家庭予以帮扶,提升家庭抚育和教育能力。
村(居)民委员会要建立随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要解决流浪儿童问题,必须从家庭着手。
”
保护性救助不能适应当前流浪儿童需要
董兵,14岁,来自河北定州,他是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常客,已经进来过十几次了。
他母亲智力有障碍,父亲务农,没时间管他,麦收、秋收在家帮父亲做活,平时就自己出来卖报纸、打零工,被城管发现后送到救助中心,遣送回家,过段时间就又出来了。
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急剧转型,家庭的功能发生变化,养育能力变弱,许多父母没有时间、精力或者能力来照顾孩子,“这使得传统的以家庭养育为主导的养育模式失灵,而同时,社会照顾模式还未能跟上,这种矛盾形成了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困境。
”程福财说。
在救助中心,许多孩子进来后,不愿告知工作人员自己的家庭地址,或者说谎,增添了救助工作的难度。
“我们现在的救助工作仍是保护性的,最终目的是送孩子回家,而正是这个‘家’迫使他出来流浪,他自然不愿回去。
”程福财谈到。
建立保护机制弥补家庭监护责任缺失
王田来自济南,15岁了,他也曾3次到过救助中心,他主要靠捡瓶子、要钱维持生计,从很小起就在外面流浪,而且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经验,“我就到使馆区,找老外要dollar”。
在陈晨的研究中,也有很多像王田这样的案例,大多处于十三四岁,正是青春叛逆期,这样的孩子出来流浪被送回家后,很难再融入当地的生活;他们学习很差,又见过所谓的“世面”,不满于当地困难和单调的生活,通常会选择再次流浪。
对此,39号文也提到,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并强化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综合治理。
一方面,救助保护机构要帮助流浪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对沾染不良习气的,要通过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矫治不良习惯,纠正行为偏差。
另一方面,则是学校、地方政府提供系统的儿童福利支持,学校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学生掌握就业技能;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重点教育帮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给予资助。
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
地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纳入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志愿者、社工队伍和社会组织作用。
“流浪未成年人不只是儿童问题,背后是家庭,是整个社会福利的问题。
我们还需要补充大量的儿童社会服务。
”在程福财看来,虽然政府已经非常重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取得很大进步,但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才能建立起强大的儿童保护机制,从而弥补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
发展求和谐 和谐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典型)
回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走过的历程时,杭州城南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冠巨很感慨:
“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员工结构多元化、价值多元化、需求多元化的特征日渐明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中国企业必须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路子来。
”
传化集团,1986年靠借款2000元、两口染缸创办家庭作坊起家,经过20多年发展,已经成为集化工、物流、农业、投资于一体,拥有员工7600多人,年总收入200亿元、利税15亿元的现代企业集团。
在传化集团,徐冠巨确保员工收入增长快于企业利润增长。
2005年至2010年6年间,传化集团实现利润年均增长12.8%;同期员工人均年收入从4.2万元提高到8.7万元,年均增长16.6%,其中一线生产工人从2.7万元提高到5.1万元,年均增长13.6%。
在这里,徐冠巨让员工享有多种福利待遇。
传化集团实现“五险两金”全覆盖,实行双休日和带薪休假制度。
员工享受福利性就餐、福利性交通、福利性体检。
在这里,徐冠巨允许员工对企业管理和决策有充分发言权。
员工可通过民主听证、职工热线、总经理接待日、员工网上论坛对企业管理和决策发表意见、倾诉心声,提出的建议有专门机构受理并回复。
传化集团1997年就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多年来劳动合同签订率、履约率都是100%,没有发生一起劳动纠纷投诉和仲裁案件。
在不折不扣贯彻《劳动法》、《工会法》的同时,还设立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等“附加题”,力求从劳动关系的各个环节为员工想得更周全、保障更到位。
2000年,传化集团进行民营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时,对凡是不能满足缴足15年条件的员工,公司统一补缴够15年,保证了当时退休的所有员工都能从社保按时足额领到退休金。
徐冠巨明确提出,要把员工收入稳定增长作为保障员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核心,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
为此,传化集团采取了一系列刚性措施:
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确保工资总额增长与同期物价指数、消费指数增长和企业利润增长同步;每个员工工资都分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固定部分根据工种和岗位层次确定,浮动部分根据工作绩效确定;实施基层员工收入提升计划,动态确定员工最低年工资标准;公司每年编制财务预算,都把员工工资作为必保的首要项目,先安排出这一块再考虑其他。
传化集团1992年建立团支部,1994年成立工会,1995年建立党支部,1998年建立党委、团委。
多年来,传化集团党群组织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形成与经营组织“目标同向、作用互补、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
发展求和谐,和谐促发展。
虽然这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课题,但徐冠巨坚信,只要坚持,终有一天会成功。
调节收入,怎样把好度(民生三问·三探收入差距·探索)
探访现象、探究原因、探索出路,“三探收入差距”,今起告一段落。
关于这组报道,无论人民网强国论坛、人民微博,还是门户网站,读者和网友都展开了热烈讨论。
大家的关注,说明问题的重要。
收入差距并不可怕。
合理的差距,是效率的体现,也是发展的动力。
值得警惕的是不合理的差距,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公。
缩小收入差距,需要完善分配制度、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政策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