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203篇.docx
- 文档编号:30641382
- 上传时间:2023-08-18
- 格式:DOCX
- 页数:41
- 大小:42.15KB
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203篇.docx
《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20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203篇.docx(4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203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乙共同实施抢劫,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发现甲在两年前曾实施诈骗犯罪。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35题,单选)
A、应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B、对新发现的犯罪自行侦查,查清犯罪事实后一并提起公诉
C、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待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移送审查起诉后一并提起公诉
D、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查清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4节>补充侦查的种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补充侦查。
根据《最高检规则》第384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故D选项正确,当选;A、B、C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D。
2.李某(17周岁)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3万元。
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
由于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单独审理、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王某医药费2万元。
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对本案中的附带民事判决,王某可以独立提出上诉
B、本案中的民事判决部分,上诉期限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C、人民法院可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
D、李某的父亲可以以口头方式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2节>上诉与抗诉的主体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的主体。
《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第2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所以A、D项均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所以C项正确。
《刑诉解释》第301条第
3.某国有电缆厂在春节期间被盗,丢失一大批电缆,数额巨大。
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应是内部人员所为,应南该厂保卫科自行查处,故不予受理。
该厂不服,向检察院提出意见。
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检察院接到请求后,在自行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要求公安机关受理此案
B、如该案进入诉讼阶段,则该电缆厂的厂长即为该厂在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C、如该案进入审判阶段,则该厂和检察院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如对该案的判决结果不服,该厂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单位当事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单位作为被害人的相关特点。
单位作为被害人时享有的诉讼权利与承担的诉讼义务,与自然人作为被害人时大体相同。
主要表现在:
(1)对公安机关应'-3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则必须立案,故A项说法错误。
(2)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而不能直接向上级法院上诉,故D项错误。
(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
4.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哪个顺序执行是正确的?
()
A、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其他民事债务;罚金;没收财产
B、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其他民事债务;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罚金:
没收财产
C、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罚金;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其他民事债务;没收财产
D、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没收财产;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其他民事债务:
罚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2节>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3)其他民事债务;(4)罚金;(5)没收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
(1)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5.王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后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
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
B、认为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死缓的处理。
《刑诉解释》第34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
(4)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5)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
6.下列哪种情形下,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A、张某因盗窃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B、王某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怀有身孕
C、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女儿
D、赵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是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2节>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故A.B.D项不得适用监外执行。
C项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7.张某今年25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
张某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他提出的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是:
()
A、张某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表姨父
B、正在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张某的大学好友刘某
C、张某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哥哥
D、张某的工友介绍的某外资公司的法律顾问,美国人汤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的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故B项错误。
根据《刑诉解释》第3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本院的人民陪审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上四类只有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才可以准许其担任辩护人。
故A项、D项错误,C项正确。
8.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被害人张某。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王某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
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
A、实体公正
B、追求效率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答案】:
D
【解析】:
实体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实体公正是结果的公正,罚当其罪。
而追求效率,则是要降低执法的成本和提高执法的产出,本案对不同人采取不同方法保护其权利,与效率无关。
另外,本案说明的问题与执法为民无直接联系,因此,A.B.C项错误。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公平正义朴素的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办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
9.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
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
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D、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答案】:
D
【解析】:
本题A项“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属于原始证据,但只能证明匕首是伤害被害人的工具,并不能单独证明甲有重伤的行为,因此属于间接证据。
B项证人证言源于证人亲身经历,属于原始证据,但只能证明甲从现场走出,并不能单独证明甲有重伤的行为,属于间接证据。
C项的鉴定结论(现为鉴定意见)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属于原始证据,但该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从科学技术的角度提出的分析判断意见,不能单独证明犯罪行为是否系甲所实施,因此属于间接证据。
D项受害人乙的陈述,能够直接证明甲事实重伤行为,属于直
10.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
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2013年卷二37题,单选)
A、职权主义原则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3节>直接言词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的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项原则,理论上合称为直接言词原则。
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该陪审员就无法直接参与审理,无法直接审查判断证据,因此就无法直接询问控辩双方,显然违背的是直接言词原则。
故C选项正确,当选;A、B、D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C。
11.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
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3年卷二30题,单选)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2节>询问证人、被害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证人的地点只能是现场、工作的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而不能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故B选项错误,当选;A、C、D选项正确,不当选。
本题选B。
12.甲的汽车被盗。
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但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
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
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
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2节>立案的材料来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尤其考查报案、举报和控告三者的区别。
报案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举报是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
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
1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立案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立案监督的主体是:
()
A、检察机关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与职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
立案监督是指对立案程序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立案实行的法律监督:
广义的立案监督还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立案进行的监督。
故选A项。
14.下列关于公开审判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个:
A、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庭前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B、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经过申请可以不公开
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需要公开宣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3节>审判公开原则
【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故A.C两项不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故B项不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故D项表述正确。
15.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7题,单选)
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
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6节>羁押必要性审查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3条规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
”故A错误。
第14条第1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
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
”甲涉嫌盗窃罪,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检察院可以公开审查也可以不公开审查。
故B错误。
第12条第2款规定:
“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
16.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25题,单选)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被害人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故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
该权利仅适用于证人,而不适用于被害人,故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故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82条
17.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2年卷二36题,单选)
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
B、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
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
D、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审查起诉程序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第6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据此直接可见,A、C、D选项正确。
依照上述法条可知,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对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只是“应当听取”,而不是必需征得其同意。
据此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本题选B。
18.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34题,单选)
A、为保证侦查活动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只有侦查人员可进行勘验、检查
B、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
C、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女医师进行
D、勘验、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勘验、检查笔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2节>勘验、检查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勘验、检查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可见,有专门知识的人也可以参与勘验、检查,故A错误。
130条规定: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故B正确。
132条第3款规定: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法条并未限定必须由女医师进行,故C错误。
133条规定: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
19.我国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此条规定是下列哪一项原则的体现?
()
A、集中审理原则、直接言辞原则
B、直接言辞原则、审判公开原则
C、审判公开原则、集中审理原则
D、辩论原则、直接言辞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3节>直接言词原则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的基本原则。
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当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
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有关的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
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必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
法官要以口头的形式进行讯问(询问)调查,除非法律特别规定
20.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
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
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
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
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5节>合议庭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合议庭的审理规则。
《人民陪审员法》第23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
合议庭组成人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或者法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据此,陪审员王某与合议庭审判长的意见出现分歧,王某应当通过合议庭提请院长,并由院长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故D选项当选。
21.李某认为一个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遂将该企业告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局审查后认为可能涉及犯罪,就移送给了公安局,公安局审查后决定不立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李某找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
B、李某对复议不服找上级公安机关复核
C、监管局找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复议
D、监管局对不立案不服,找上级公安机关复核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3节>立案监督
【答案】:
C
【解析】:
《公安部规定》第176条规定: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由于题干并未明确李某是控告人(即被害人),所以,AB表述均错误。
《公安部规定》第178条规定:
“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三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
2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少数民族人,在某案件中是证人,法官应当用少数民族的语言询问
B、乙是少数民族人,在石家庄故意伤害他人,当地法院应当为其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的判决书
C、汉族人丙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犯罪,法官应当用汉语讯问他,以保障他顺利参与刑事诉讼
D、汉族人丁在少数民族聚居地证明戊凶杀案件,法官应用当地的通用语言询问他,并为丁提供翻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复习题 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