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机大修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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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机大修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
招标编号:
CR-COAL-12-01/001
华润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煤机大修
招标文件
第三卷附件
招标人:
华润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13年4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峁底煤矿综采采煤机大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峁底煤矿采煤机大修
二、招标人:
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
MG300/730WD2型采煤机大修。
七、资质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且年检情况正常的维修公司;
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
包一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包二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
3、具有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书(采煤机);
4、具有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5、具有类似项目的大修业绩(至少5个);
6、具备车、铣、钻、镗、数控切割机、压力机、二氧化碳气保焊机、缸体维修生产线等多种机械加工和维修能力。
八、报名时间:
有意者请于年月日(节假日不休)下午17:
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以及第七条所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原件:
请注明所报的项目名称、联系方式、E-mail等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年月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峁底煤矿综采采煤机大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MG300/730WD2型采煤机大修。
(详见技术要求)
三.工期:
年月日前完工
四.标书发售时间:
年月日
五.标书发售地点:
六.招标文件售价:
七.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点:
十.送交标书截止时间:
十一.购买标书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如不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十二.投标单位如有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在2013年月日14:
00(北京时间)前采用传真或其它书面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详细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峁底煤矿综采采煤机大修
建设地点:
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区域库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质量合格。
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
峁底煤矿综采采煤机大修(详见技术要求)
3
工期:
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日历天。
6
发标时间:
地点:
7
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另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版一份。
9
投标文件提交至:
10
投标截止日期:
11
答疑截止时间:
12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
13
开标时间:
地点:
14
招标代理费: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15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一)总 则
1、综合说明
1.1 定义
1.1.1 “招标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提出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合同设备及相关服务的单位。
1.1.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
1.1.3 “中标人”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提供合同设备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1.2 招标范围:
峁底煤矿综采采煤机大修(详见技术要求)。
包括对大修设备的检测、清洗、修复、损坏零部件的更换、外表刷漆等,负责安装施工、调试、检测,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最终达到设备正常运行功能的全部工作。
1.3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一家设备维修单位。
1.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设备款支付。
3、投标人资格
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且年检情况正常的维修公司;
3.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
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
3.3、具有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书(采煤机);
3.4、具有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3.5、具有类似项目的大修业绩(至少5个);
3.6、具备车、铣、钻、镗、数控切割机、压力机、二氧化碳气保焊机、缸体维修生产线等多种机械加工和维修能力。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取得及处置
4.1 投标人应从前附表规定处购买招标文件(盖章有效)。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从他处复制的招标文件或无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
4.2 招标文件应作保密处置,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提高或压低报价。
若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此次招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技术规格、商务要求、附件、格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当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勘察现场
6.1 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4 不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已踏勘。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或传真)同时发E-mail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疑问也需书面向代理单位回复。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去领取答疑记录。
答疑记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单位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8.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录、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9.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为方便评标须按下列顺序编制:
商务部分
第一部分 商务报价
(1)投标书格式(附件1,必须放在投标文件的第1页)
(2)唱标单(附件2,必须放在投标文件第2页)
(3)报价汇总表(附件3)
(4)总价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4)
(5)优惠条件(关于价格的优惠一律在最终报价中体现,且在唱标单中明确)
第二部分 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说明
(1)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声明
(2)建议及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投标人资格情况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4)投标人技术、维修设备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四部分 经验与业绩
(1)类似项目的大修业绩(须提供至少五项同类项目业绩)(格式3)
(2)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
技术部分
10、投标要求
10.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须知、条款、说明等内容。
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将被拒绝
10.2投标人需提供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情况。
10.3投标人需提供拟完成本项目采用的主要器具设备情况。
10.4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定格式,但须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10.5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及要求、规定格式。
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报价说明
11.1投标人按照技术要求(详见附件l)里提供的大修范围和本工程情况结合自身经验和实力做出报价。
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分别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必须报出所有内容的报价和完成整个项目的总报价。
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报价表格式报价,所报单价、合计价和总价,总价应为包含本合同范围内包括对大修设备的安装施工、调试、检测、清洗、修复、损坏零部件的更换、外表刷漆等,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最终达到设备正常运行功能的全部工作的报价。
如果报价中有缺项,应视为漏报项价格已分摊在其它项目中。
如果所报总价不完整,只是部分报价,招标人有权拒绝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11.3 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已包含所需人工、工具、材料、设备零部件、机械、费用、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和图纸的要求对大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其组成部分、部件或元器件、标准附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详列清单,说明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厂家、单价、数量、合计价等。
(进口设备或零部件需提供原产地有效证明:
海关报关单)
11.5 如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报价内容不足,投标人可在该表空余栏中填写。
“投标书”、“唱标单”中的总价须与“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一致。
“报价汇总表”的总价须包含了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全部报价。
投标报价表内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均应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技术要求内所述的所有有关条文的报价,所有招标范围必须以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等为准,任何投标时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同本条款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6 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
11.7 投标人应报出其所能承受的最低的合理价格。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书中所报出的价格,在排除各种差异因素后,不超出正常国内市场价格,并且保证价格不高于对其他情况相似购买者的合同价。
任何对本保证的违背,将使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归还所付的超支价款。
11.8 投标人对于每一项产品和服务的报价只能报出一个最终不变的价格。
同本条款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将被作废。
11.9 投标价格采用价格固定方式
投标人的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合同履行完毕前应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因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11.10 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1.11 付款方式
详见第四部分商务要求。
投标人如有更优惠的付款方式可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作为评标参考。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2.4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并按以下要求出具: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号:
(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本单位的账户汇款,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包次,禁止使用个人账户和其他单位账户进行汇款)
12.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2.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签署;
(4)投标人未携带本须知第18.2条所示资料的原件参加开标会;
(5)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修正标价;
(6)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和提交预付款银行履约保函。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另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版一份),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
当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标明目录和页码(图纸除外)。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处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13.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壹个包封内,并在包封密封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
14.2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
(1)招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14.3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4.4 为方便唱标,投标人需另准备一份《唱标单》(附件2)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信封密封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并在封面上注明“唱标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及“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15、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5.2 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5.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日)。
17.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五) 开 标
18、开标
18.1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18.2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时);
(3)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书。
注:
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书等携带原件困难,经招标人同意可以携带复印件但是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证件必须为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8.3 投标人还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参加开标会并交验,做为评标依据:
(1)设备维修单位其他相关证书;
(2)同类项目维修业绩证明(必须出具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8.4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8.5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
(1)由招标人、监督机构人员查验各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的规定。
(2)由监督机构人员、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并确认。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唱标单,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8.6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标志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8.7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19、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19.1 开标时,招标人、监督机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要求予以密封;
(3)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9.2 经招标人、监督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 评 标
20、评标会议
20.1 招标人依法组织成立评标委员按照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中标人享有推荐权,并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工作。
20.2 评标内容的保密
20.2.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0.2.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0.3 评标组织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评标委员会组成的办法如下: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允许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如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如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计价有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计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开标报价信(唱标单)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开标报价信(唱标单)为准。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2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2.1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2.2 所谓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差。
所谓重大偏差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重大偏差,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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