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中心驾驶员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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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中心驾驶员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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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中心驾驶员考核办法
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务用车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公务用车驾驶员考核体系建设,引导公务用车驾驶员遵章守法,安全行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务用车驾驶员,是指本公司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提供用车服务的运营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是指对公务用车驾驶员在公务用车服务中的遵章守法、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爱车例保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3、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公务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责任,为用车单位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5、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工作由机务安全部牵头负责实施。
机务安全部负责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爱车例保等方面的月考核和年度总评,运营调度部负责优质服务(含劳动纪律、服务投诉)的月考核和年度总评,并将月考核和年度总评结果报机务安全部,纳入安全优质诚信考核进行综合评定。
6、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分为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等级(简称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和年度安全优质考核奖评定。
二、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计分
1、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计分分为月评分和年度总评分。
2、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内容包括:
①安全行车情况: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情况。
②遵守法规情况:
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
③服务质量情况:
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④劳动纪律情况: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3、月评分以机务安全部对安全行车、爱车例保,运行调度部队驾驶员优质服务等方面的月考核分为基础进行评定,并按照安全行车占40%、优质服务占30%、爱车例保占30%的比例进行综合核算计分。
4、年度总评分周期12个月,取12个月月评分的平均值来评定计分。
5、年度总评分的百分比值作为年度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金核算基数值。
基数值计算公式为:
年度总评分÷100=月评分%。
三、年度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奖的核算和发放
1、年度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奖作为对公务用车驾驶员全年工作成绩的肯定和奖励方式,是公司的一项职工激励机制。
年度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额度根据公司全年业绩和收益的具体情况确定。
2、驾驶员个人年度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金核算,以年度总评分的百分比值为基数值来计算。
计算公式为:
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额度×年度总评分%=个人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
3、驾驶员个人年度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金额度和发放时间由上级部门会议研究决定。
四、安全优质诚信服务等级评定
1、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等级(简称诚信服务等级)设置。
诚信服务等级分为初级、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等六个等级,根据安全优质诚信考核累积分评定等级。
2、以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累积分评定安全优质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标准为:
①累积分在50分(不含)以下的,评为初级驾驶员。
②累积分在50分(含)以上至100(不含)以下的,评为星级驾驶员。
③累积分在100分(含)以上至150分(不含)以下的,评为二星级驾驶员。
④累积分在150分(含)以上至250分(不含)以下的,评为三星级驾驶员。
⑤累积分在250分(含)以上至350分(不含)以下的,评为四星级驾驶员。
⑥累积分在350分(含)以上的,评为五星级驾驶员。
3、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累积分核算。
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累积分以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月积分按月累积计算。
安全优质诚信服务月积分以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积分与核算基数值的乘积为实际月积分,计算公式为:
月安全行驶里程积分×诚信服务月评分%=诚信服务月积分。
月安全行驶里程计分按照驾驶员安全行驶500公里积1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的标准进行计算,并逐月累积。
五、安全优质诚信服务等级实施和管理
1、公司制作安全优质诚信服务等级胸牌,按照评定等级发给驾驶员佩戴,作为驾驶员的一项荣誉和服务品质表示。
2、安全优质诚信服务等级将作为驾驶员评优评先和用车人选择驾驶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3、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累积分达到晋级标准时,由车队报机务安全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晋级。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等级予以降低一个等级。
驾驶员降级的应及时更换诚信服务等级胸牌。
①扣证期间隐瞒公司无驾驶证上岗,被公司或交管部门查获的。
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得。
③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④未经批准,驾驶外单位车辆的。
⑤年度内交通违法或内部违规达12(含)次以上的。
⑥当月发生3次(含)以上交通有责事故的。
⑦违反规定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
⑧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
⑨违反保密规定,给用车单位或用人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附则
1、驾驶员安全行车、尊章守法、优质服务、爱车例保等方面的月考核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作为附件附后,并自行实施考核。
2、本办法为机务安全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文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细则。
2、驾驶员优质服务考核细则。
3、驾驶员爱车例保考核细则。
附件1:
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行车安全管理,确保公务用车服务的安全、有序、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公务用车驾驶员。
二、考核内容:
驾驶员尊章守法和安全行车情况。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总评。
2、实行驾驶员安全行车月考核评分制。
每月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月安全考评总分为100分,根据驾驶员当月发生的违法违章和事故情况进行扣分,最终得出驾驶员当月安全考评分。
3、实行驾驶员安全行车年度总评制。
年终依据月安全考评分对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情况进行年度安全总评,安全行车年度总评分为100分,取驾驶员每月安全考评分的平均值。
安全行车年度总评结果作为驾驶员评优评先、驾驶员年度诚信服务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驾驶员年度诚信服务考核结果作为驾驶员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及按等级发放年终奖考核的依据。
四、考核办法:
1、遵章守法,安全行车,无违法违章现象,无大小责任事故的,获月安全考核奖200元。
2、有违法违章记录、发生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根据驾驶员违法违章情况、事故的责任与损失金额,给予扣除不同额度的当月安全考核奖,并按月结算。
3、当月发生违法违章的,第一次按照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相关条款中规定的金额扣发月安全考核奖,第二次扣发当月全额安全考核奖。
年度内被查获交通违法或违章累计达12次(含)以上的,年度安全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五、考核标准:
1、安全行车考核标准: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责(含)以上,损失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的,扣发肇事驾驶员当月全部安全考核奖并扣5分;损失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下的,扣发肇事驾驶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0%并扣月考核分3分。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同责(含)以下的,扣发肇事驾驶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0%并扣月考核分2分。
3事故无责、自理的,不予以扣发安全考核奖和扣分。
4当月发生2次以上道路交通有责事故的,扣发肇事驾驶员的当月全部安全考核奖,并根据事故情况扣月考核分。
年度内发生责任事故的,一律取消驾驶员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年度内发生5000元以上责任事故超过3次(含)的,将取消其续聘资格。
5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扣发肇事驾驶员的当月全部安全考核奖,当月考核不得分,年度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2、遵章守法考核标准:
(1)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违者除接受交管部门依法处理外,另行每例予以扣发当月安全奖20-50元、扣月考核分1-2分。
(2)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违者予以扣发当月安全奖30元、扣月考核分1分。
(3)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做到持证上岗。
驾车时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不开赌气车、英雄车。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饮食、使用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得超速、超载,违者酌情予以扣发当月安全奖50-100元、扣月考核分2-3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4)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者扣发单月安全奖200元、扣月考核分5分,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5)凡扣证期间隐瞒公司无驾驶证上岗,被公司或公安部门查获的,予以扣发当月安全奖200元、扣月考核分5分,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驾驶员承担;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肇事人自行承担。
(6)驾驶员当月被查获交通违法或违章超过3次(含)以上的,除依法依规处理外,酌情予以待岗处理,年度内被查获交通违法或违章累计达3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年度内被查获交通违法或违章累计达12次(含)以上的,年度安全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7)凡在记分周期内被交警部门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予以待岗处理,并扣发当月全部安全考核奖,月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停止驾驶证的,作待岗处理,年度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并扣发年终全部考核奖。
(8)禁止将车辆交给他人行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违者予以扣发当月安全奖200元、扣月考核分5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9)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违者予以扣发当月安全奖50元、扣月考核分2分。
(10)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违者予以扣发当月安全奖50元、扣月考核分2分。
(11)公务用车执行远程任务时,单程行驶里程超过600公里(含)的,驾驶员的配备及中途休息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A、租用中型客车、面包车的,应配备2名驾驶员轮换驾驶。
B、租用商务车、普通轿车的,在用车人同意或车内座位富余的情况下可配备2名驾驶员;在用车人不同意配备或车内满员的情况下,应增加进入服务区休息次数,每次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C、公务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间超过4小时(含)以上的,必须进入服务区,休息不少于20分钟或调换驾驶员后再继续行驶。
D、违反以上规定者,予以扣发当月安全奖100元、扣月考核分3分。
(12)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通知公司机务安全部及保险中心,并由交管部门鉴定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
违者酌情予以扣发当月安全奖50-100元,扣月考核分2-3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自负一切责任。
六、附则:
本细则由机务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文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驾驶员优质服务考核细则
为加强用车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务用车的优质、方便、体面,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公务用车驾驶员。
二、考核内容:
驾驶员劳动纪律、优质服务、服务投诉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1)驾驶员优质服务考核实行月考核和年度总评,考核内容包括劳动纪律、优质服务、服务投诉。
(2)驾驶员优质服务月考核评分制。
每月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月服务质量考评总分为100分,根据驾驶员当月发生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扣分,最终得出驾驶员当月服务质量考评分。
(3)驾驶员优质服务年度总评制。
年终依据月考核评分对驾驶员全年服务质量情况进行年度总结。
服务质量及工作纪律年度总评分各为100分,取驾驶员每月考评分得平均值。
年度总评结果作为驾驶员评优评选、驾驶员年度诚信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为驾驶员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及按等级发放年终考核奖的依据。
四、考核办法:
(1)驾驶员服务文明、细致、热情、遵章守法,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服从公司和车队管理,无违规违纪现象,获月服务质量考核奖200元。
(2)驾驶员违规违纪的,按照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标准的规定执行。
根据驾驶员违规违纪情况,给予扣除不同额度的当月服务质量考核奖,月结月清;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标准:
(1)优质服务考核标准:
A、未统一着装或仪表不整、不佩戴上岗证,每例扣奖20元、扣月考核分1分。
B、车内、车厢、行李箱及仪表台未做好清洁的,每例扣奖20元、扣考核分1分。
C、出车前未检查车内设施、未及时补充物品的,每例扣奖20元、扣月考核分1分。
D、未按约定时间地点提供服务、不主动协助用车人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的,每例扣奖20元、扣月考核分1分。
E、未使用服务用语、接送完毕没提醒用车人携带好随身物品的,每例扣奖20元、扣月考核分1分。
F、接送用车人时,无特殊原因应按指定时间准时到达发车地点。
每例扣奖20元、扣月考核分1分;当月违规累计达3次(含)以上,扣发全额月考核奖、扣月考核分3分,并予以待岗处理。
(2)劳动纪律考核标准:
1、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和矿工(暂指纹打卡管理制),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脱岗。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公司运营调度部派车时如联系不到当事人或联系到当事人又不能及时出车,又未事先请假者,则以旷工论处,违者每例扣奖50元、扣月考核分2分,3次以上则予以待岗处理。
2、驾驶员应服从统一调度,在岗接任务后准时出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违者,第一次予以扣奖50元、扣月考核分2分;第3次予以待岗处理。
3、上班时间内未被派车,应在车队办公区待命或在规定地点保养车辆;完成派车任务回来,应及时向车队管理人员报到并上交《公务派车单》。
违规予以扣奖20元、扣月考核分1分。
4、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喝酒、打牌等行为),违者予以扣奖50元、扣月考核分1分。
5、驾驶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造成通讯不畅影响工作的,每例扣奖50元、扣月考核分1分。
6、驾驶员因事请假,将在其年休假内扣除相应天数。
如年休假已不够抵消,超出部分扣50元/每天,并各扣当月安全和服务质量考核奖100元。
7、病假5天内凭医院证明不扣工资及当月安全和服务质量考核奖。
当月请病假5天以上各扣月安全和服务质量考核奖100元;15天以上将不再发放月安全奖和服务质量考核奖。
8、驾驶员违规在车上吸烟的,予以扣奖30元、扣月考核分2分。
9、私留或私吞用车人员遗失物品的,予以扣奖50元、扣月考核分3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辞退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服务投诉考核标准:
1、对用车人的服饰、形象、不同习惯和动作评头论足,发现一次扣奖30元,扣月考核分1分。
2、对用车人做忌讳的不礼貌动作,说对用车人不礼的话,发生一次扣奖30元,扣月考核分2分。
3、提供服务不严格遵守约定时间,误时或失约每发生一例扣服务质量奖50元,扣月考核分2分。
4、上岗或在公共场合高声喧哗,动作不轻稳,声音响亮,影响到用车人。
每发生一例扣奖30元,扣月考核分2分。
5、对用车人物品不爱护,服务中没有轻拿轻放,发生一次扣奖30元,扣月考核分2分。
6、在出任务期间,未经用车人批准离开的;未将用车人送达目的地,每发生一例扣奖100元,扣月考核分3分。
7、所有服务态度类投诉,情节轻微的,予以扣奖30元,扣月考核分2分;情节严重的,按照态度恶劣论处,予以扣奖100元,扣月考核分3分。
如对用车人提出的建议不礼貌接受,同用车人争吵,发生一例扣奖50元,扣月考核分2分。
不礼貌待客或态度粗暴,受到用车单位(人)有效投诉的,每例扣奖50元、扣月考核分3分。
8、驾驶员不得泄露用车人谈话内容。
情节轻微的,予以扣奖50元、扣月考核分3分;情节严重的,按泄密论处,予以待岗或辞退;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民事和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细则由运营调度部负责解释,自发文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驾驶员爱车例保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服务车辆的机务保障、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落实爱车例保制度,维护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的良好形象,根据《公司机务保障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公务用车驾驶员。
二、考核内容:
安全门检、车辆维护保养、车容车貌。
三、考核方式:
(1)驾驶员爱车例保考核实行月考核和年度总评。
(2)实行驾驶员机务管理月考核评分制。
每月对驾驶员执行机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月安全考评总分为100分,根据驾驶员机务违规情况进行扣分,最终得出驾驶员当月安全考评分。
驾驶员遵守机务管理规定,保持车况良好,无机务责任事故的,获月机务管理考核奖100元。
(3)实行驾驶员机务管理年度总评制。
年终依据月机务考评分对驾驶员全年执行机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年度总评,机务年度总评分为100分,取驾驶员每月机务管理考评分的平均值。
机务年度总评结果作为驾驶员评优评先、驾驶员年度诚信服务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驾驶员年度诚信服务考核结果作为驾驶员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及按等级发放年终考核奖的依据。
四、考核办法:
(1)驾驶员遵守《公司机务保障管理办法》,做好安全门检、车辆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车容车貌的,获月服务质量考核奖100元。
(2)驾驶员违规的,按照驾驶员爱车例保考核规定执行。
根据驾驶员违规情况,给予扣除不同额度的当月爱车例保考核奖,月结月清;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标准:
(1)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搞好车辆卫生,个别车辆没有清理卫生,而擅自发车的,核查属实后,每例对驾驶员扣奖30元,扣2分;如遭到乘客对卫生问题而投诉的,按投诉规定扣奖50元,扣5分。
(2)严格执行好每天的例保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回场后的例保检查工作,并根据例保检查的实际情况在车辆日检表上签字,严禁带病出车,以防止机件事故的发生。
违者每例扣奖30元,扣1分;如因未认真做好例保检查或对查出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而引发机件事故或造成行车事故的,则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并扣5分。
(3)对公司安全、机务员查出的问题,应该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进厂修理,并将回签单交安全、机务员核销后方可投入运营,违者每例扣奖30元,扣2分。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车队安排的一保计划日期(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一天)进厂完成一保作业。
二级养护和年检也要按照车队安排的计划日期(最多可提前5天),及时进厂完成作业。
对未按时进厂保养的则每例扣奖30元,扣2分。
对未按时进厂保养而引发的机件事故或造成行车事故的,则由责任人承担一切损失,并扣5分。
(5)车辆进厂修理必须持车队开具的修理单。
原则上无修理单的车辆,修理厂应拒绝修理。
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开具修理单的,必须有车队机务人员打电话给修理厂确认方可修理;但必须做好台账记录,驾驶员时候必须签字确认。
一般情况下,驾驶员持修理单到修理厂先检验、后修理,作业完成后修理单返还车队。
修理单上必须要有修理厂检验员,修理工和驾驶员的确认签名。
驾驶员不签名的每例扣10元,扣1分。
驾驶员没有奖修理单返还车队的每例扣奖10元,扣1分。
(6)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日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如有违反而导致蓄电池损坏,则扣奖30元外,另按价赔偿蓄电池损失,并扣3分。
(7)进入停车场停放车辆必须关闭灯光及门窗,严格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
违者每例扣奖10元,扣1分。
(8)当车辆进修理厂做各级保养时,机务管理人员和修理人员应认真检查车容车貌,发现破损应及时修复;如发现由事故造成的车损时,应及时与公司联系,确认事故是否已报公司。
经公司机务安全部确认的车辆维修修理费于月底经综合财务部审核后另行结算,或驾驶员自己承担事故损失;其余一律按正常修理结算小修工时费。
六、附则:
本细则由机务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文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
:
司勤人员日常工作文明用语
1、您好!
(接听电话必用语)
2、您好!
我是市平台驾驶员XXX,本次我为您服务,我于XX时间XX预约地点等您,谢谢!
3、早上好!
4、中午好!
5、晚上好!
6、欢迎您!
7、见到您非常高兴!
8、明天见!
9、再见!
或回头见!
10、请再来!
11、谢谢!
或谢谢您!
12、对不起!
让您久等了!
13、让您久等了!
请原谅!
14、别客气!
15、祝您节日愉快!
16、祝您新年愉快!
17、祝您旅途愉快!
18、祝您一路平安!
附件5:
驾驶员薪酬
一、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出车补贴+月综合考核奖+其他福利构成,另设年度诚信服务考核奖,并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1.驾驶员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按工龄确定(下表)仅供参考
基本工资(元/月)
3年以下(含)
3-8年
8-13年
13年以上
1400
1600
1600
1700
二、驾驶员出车里程补贴计算方法:
1.驾驶员出车补贴=本趟行驶里程×每公里补贴基数+车型域内(域外)补贴
车型
每公里补贴基数
澧县地域内
澧县地域外
(元/公里)
(元/天)
(元/天)
轿车
0.15
10
20
越野车
0.15
10
20
商务车、皮卡车
0.17
15
25
面包车
0.18
20
30
中巴车
0.20
25
35
注:
当天公务用车同时有域内、域外行程安排的,可按相应车型最高补贴标准执行。
2.驾驶员在18:
00至次日7:
00时间段有任务行车的,每行车1小时补贴5元。
3.出差在外过夜和值夜班的驾驶员不享受夜间行车补贴。
三、月综合考核奖是以月为单位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车辆维护保养、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设立考核奖金500元,次月发放(具体考核细则见相关管理办法)。
月综合考核奖分为以下四部分:
1.设立安全考核奖,由安全管理科进行考核,月考核奖金上限为200元。
2.设立车辆维护保养考核奖,由车辆管理科进行考核,月考核奖金上限100元。
3.设立服务质量考核奖,由运行调度部进行考核,月考核奖金上限为200元。
四、设立驾驶员年度安全优质服务考核奖,具体扣奖、扣分以安全优质服务考核办法为准。
五、在岗驾驶员节日福利和劳保用品等标准按县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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