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基站共建共享流程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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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基站共建共享流程及制度
二、存量资产共享
1.工作流程
(1)向铁塔公司提出申请
希望共享基础设施的电信运营商(简称“共享申请方”),首先向铁塔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就设施共享问题进行合同(“共享协议”)谈判。
协议内容包括:
关于设施共享所建议的方式;双方确定的价格。
(2)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委托设计单位根据共享申请方的需求,结合存量资源进行工程设计。
(3)项目实施
根据设计文件,将项目进行建设实施。
(4)交付给共享申请方
建设完毕交付给共享申请方进行验收,确认需求是否得到满足。
(5)财务付款
各类财务付款流程终结。
2.控制点
编号
控制点描述
责任部门
职责
控制点
文档
控制级别
1
共享协议
运发部
审核共享协议,确定成本与收益是否匹配。
共享协议审核意见表
A
2
共享方案设计
运发部
确定设计方案的可合理性、实施性。
共享设计方案审核意见表
A
3
共享方案实施
建维部
确保设计方案如期、保质的完成
各类工程实施过程文件
B
4
确认共享申请方是否顺利接入,需求是否得到满足
运发部
确认共享申请方的接入顺利,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
B
5
财务结算
财务部
按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等支付各类款项
各类文件及票据
A
3.监理架构
架构角色
姓名
联系方式
邮箱
项目经理
业务经理
综合经理
区域经理-福田区
区域经理-南山区
区域经理-光龙区
区域经理-盐大坪区
区域经理-龙岗区
区域经理-罗湖区
区域经理-宝安区
4.共享方案技术标准
4.1原有铁塔共享标准
A.原有铁塔的工艺要求:
共享铁塔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中铁塔相关工艺要求的规定。
对铁塔的材料材质、焊接工艺、焊缝质量、螺栓工艺等均需满足上述基本规定及《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2005)等国标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不符合此规定的铁塔不能共享。
B.原有塔高的要求:
对20米以下的铁塔,原有两层平台,若新增一层平台,最下一层平台的高度只有10米,将影响覆盖和运营商之间平台的选取,所以20米高度以下的铁塔不宜共享。
对20米以上的铁塔,需根据实际的无线覆盖情况和最下一层平台的高度决定铁塔是否共享。
C.原有平台大小的要求:
对于原有平台直径D小于4米的铁塔,不符合上述“铁塔共建”中铁塔平台大小D≧4米的无线隔离度要求,不宜共享。
通过增加滤波器或其他方式改造可以满足无线隔离度要求的,可以共享。
D.原有平台数的要求:
对于原有3层平台的铁塔,在各系统之间隔离度满足要求的情况,及铁塔本身承载力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若原有平台有空余位置可用来挂置新增天线,可共享该铁塔。
对于符合高度要求的原有2层平台的铁塔,其基础承载力、构件性能和抗风荷载能力等均只按照两个平台设计和制造。
若新增一层平台,原有铁塔弯矩和受力增大,通常都会超过原有铁塔的设计荷载,所以不考虑新增铁塔平台的共享方式。
对于风压在0.8kn/m2以下地区的铁塔,可采用在原有铁塔上新增天线抱杆的方式实现共享,但原有铁塔的荷载由于铁塔设计和工艺不一致等原因也需根据具体的铁塔进行复核,对于复核通过的铁塔才能共享。
对于共享原有铁塔的复核途径有以下3种:
(1)由原设计单位或生产厂家依据3G、4G天线的风荷载条件给出复核意见。
因为由原设计单位或生产厂家对塔架的计算条件、承载能力最为了解,掌握相应塔架的核心设计资料,因而能够对塔架的适用性做出最准确的判断。
(2)设计资料完整的情况下,可由配套改造设计单位依据设计资料中提供的塔架使用条件进行复核。
应查明铁塔的设计使用条件:
即平台个数、安装天线数量、单面天线的迎风面积,是否安装微波天线及其规格数量。
然后根据设计原始条件下和实际安装情况下天线迎风面积相符的原则,判断铁塔可否共享。
所谓天线迎风面积相符的原则,就是将设计原始条件下各平台单方向天线迎风面积之和与各平台单方向实际天线迎风面积之和相比较,如实际的天线迎风面积不大于设计使用条件,则表明安装3G天线后,实际迎风面积没有超过设计值,铁塔可以共享;如超出设计值,应进行专门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进行加固改造。
(3)设计资料不全时,应委托有专门结构鉴定资质的单位对塔架的适用性进行鉴定。
3、如果铁塔共享,所有塔桅应进行共享前的核算确认,禁止自行添加天线。
(1)应先调查塔桅原设计的天线数量和天线大小,然后根据目前塔桅实际挂的天线进行塔桅复核。
复核内容包括铁塔构件、连接件、地脚螺栓、基础和地基承载力。
(2)应调查塔桅原设计的馈线走线的容量,对单管塔要注意馈线内走的容量和馈线在塔身出口的容量。
(3)必须考虑原有运营商的扩容及新增天线需求。
(4)塔上天线应满足各系统间40dB的隔离度要求。
如隔离度无法满足要求,应加装带通滤波器加以解决。
4、铁塔共享工艺要求:
确定能共享后,铁塔的改造和加固工艺也应该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2005)和《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YD/T5132-2005)的要求。
4.2基站天面共享技术标准
基站天面共享时,首先必须保证增加新系统天线应不影响原系统的性能。
现有省内立杆大部分只考虑一面天线的安装,进行共享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改造:
(1)在满足水平隔离度的要求下,在原有屋面新增立杆已安装天线。
(2)在满足垂直隔离度的要求下,在原有立杆下方附挂新增天线。
(3)原有单极化天线更换成双极化天线,空出立杆以安装新增天线。
(4)在保证无线网络性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把原有单频天线换成双频天线或多频天线。
基站天面共享时,应首先考虑原有运营商的扩容位置,并以满足水平隔离距离和垂直隔离距离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共享。
因TD-SCDMA和现有的PHS系统存在的情况,两系统间必须采用垂直隔离的情况下方可共享。
基站天面要共享时,无论是新增抱杆还是在原有抱杆上新增天线支架,都需要对抱杆进行共享前的核算确认,复核内容包括抱杆构件、连接件、地脚螺栓、屋面的承载力,以及抱杆与原有屋面的连接强度。
基站天面共享在考虑采用滤波器时,必须要在新增运营商方增加,并以保证不影响原有运营商的网络质量的情况下方可采用。
4.3机房共享
原有基站机房一般分为两类即租赁机房和自建落地机房。
对于租赁机房应进行共享前的承重核算确认,应禁止自行在已有机房内添加机房设备。
应先调查原有房屋性质、楼层结构布置、机房设备布置、设备荷载、楼板安全状况,判断原房屋使用荷载。
一般原有租用机房的面积都比较小,如果无法满足共享要求,建议向业主租用另外房间。
对于共享原有机房承重的复核途径有以下3种:
(1)由原房屋的设计单位根据运营商提供的设备尺寸、重量及安装位置对原有机房进行承重论证,在结构承载能力经验算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时,提出采取措施整改和加固建议;
(2)在原有房屋设计资料完整的情况下,可由配套改造设计单位依据运营商提供的设备尺寸、重量及安装位置对原有机房进行承重论证,在结构承载能力经验算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时,提出采取措施整改和加固建议;
(3)设计资料不全时,应委托有专门结构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机房的适用性进行鉴定。
对于原有自建落地机房,目前有两种,一种为两层自建机房,另一种为一层自建机房。
对于一层自建落地机房,一般一层机房面积在20-30平方米左右,实际的利用率都大于70%,考虑现有的无线设备、传输设备、数据设备、电源设备、配套设备的情况,以及后期设备扩容的预留空间和维护空间需求,要提供共享难度比较大,机房设备布置情况如下:
故为了原有运营商的考虑,机房面积在20m2以下就不考虑共享。
对于两层自建落地机房,一般单一的运营商已经利用机房的一层楼层作为机房,若要共享可以利用剩余的一层空间,但在地势低洼地带需考虑一层机房的防水措施。
对于原有一层机房无法共享情况下,有条件的可以在征地范围内增加机房面积。
扩建机房可参考共建机房的要求。
4.4电源设备共享技术标准
1、共享的条件
对于原有机房面积较小,现有设备已经接近占满机房空间或者剩余空间无法满足增加其他运营商主设备空间的站点;原有机房承重荷载较低,经过加固措施后仍然达不到相应蓄电池重量的安全要求的站点不能进行共享。
对于原有机房面积较大,剩余空间可以满足增加其他运营商主设备空间的站点;可以进行共享。
2、市电引入和交流系统
由于基站的交流容量较小,而且受到地理位置、市电类别和引入的限制:
市电引入条件差,分开引入耗资大,安全可靠性不高、可行性低,因此采用共同引入比较合理。
基站变压器和油机的总容量比较小,如果分别设置变压器各台变压器的容量更小,而且每套需要配置交流屏(挂箱)、避雷器和双电源切换开关;不仅占地面积大,投资高;而且平常维护工作量多,运营成本高。
因此只要配置1套满足基站远期总容量的变压器和油机;在总交流屏上各运营商负载分路上配置电度表实行分别计量,就完全可以满足电源容量和独立维护的需求。
3、原有电源容量不足
各运营单位的直流系统当整流模块容量不足时,可以增加整流模块;当开关电源满容量时,可以新增开关电源机架。
当蓄电池容量不足时,可以增加蓄电池组或者更换大容量的蓄电池。
如果变压器或者交流屏(挂箱)容量不足时,需要各运营单位协商按照远期容量进行扩容。
4、开关电源和蓄电池
市电引入、变压器、油机和交流配电设备共同使用,各运营商分别设置独立开关电源、蓄电池组系统为各自的设备提供电源。
分别设置独立开关电源、蓄电池组系统维护独立、方便,而且当1家运营商开关电源由于雷击、过载和短路等出现故障时候不会影响其他运营商的设备运行,安全性加强。
开关电源和蓄电池容量根据各自的需求配置。
5、电源容量计算:
1)蓄电池容量:
计算公式:
Qdc=KxIxT/η(1+α(t-25))
K:
安全系数取1.25
I:
负载电流A
T:
放电小时数h
η:
放电容量系数,见表二
α:
电池温度系数取值:
.10>T≥1时为0.008;1>T时为0.01
t:
电池所在地的最低环境温度值,有采暖设备时:
为15℃,无采暖设备时:
为5℃。
2)开关电源容量
计算公式:
I0=I1+I2+I3
I0:
开关电源的总容量
I1:
近期负载:
Ifz
I2:
蓄电池的充电电流:
(Q/10)A
I3:
备用容量:
10块整流模块以下备用1块,10块整流模块以上每10块备用1块。
3)变压器容量计算
计算公式:
Pjs=P入+P空调+P照明
Pjs-------计算总需要容量
P入----通信设备电源功率
P空调--空调功率
P照明--照明用电
Sjs=Pjs/0.8(KVA)计算容量
S变压器>Sjs变压器容量
4)实例:
某基站要安装3家运营商通信设备,每家运营商开关电源和蓄电池独立配置,蓄电池后备时间按照4小时考虑,计算蓄电池、变压器和油机容量。
各运营商负载及蓄电池配置容量如下:
直流负荷及蓄电池表
运营商
基站直流耗电(A)
传输直流耗电(A)
合计直流耗电(A)
蓄电池配置值(AH)
移动
117
3
120
1000
电信
60
5
65
500
联通
80
5
85
800
交流容量估算表
序号
耗电设备
功率因数
变压器
发电机组
P(kw)
Q(kvar)
P(kw)
Q(kvar)
1
移动电池浮充
0.93
6.8
2.7
6.8
2.7
2
移动电池充电(1000AH)
0.93
7.5
3.0
7.5
3.0
3
电信电池浮充
0.93
3.7
1.5
3.7
1.5
4
电信电池充电(500AH)
0.93
3.8
1.5
3.8
1.5
5
联通电池浮充
0.93
4.8
1.9
4.8
1.9
6
联通电池充电(800AH)
0.93
6.0
2.4
6.0
2.4
7
空调
0.80
10.0
7.5
10.0
7.5
8
照明
0.80
5.0
3.8
5.0
3.8
9
小计1
47.6
24.2
47.6
24.2
10
同时利用系数0.9
42.9
21.7
42.9
21.7
11
视在功率(KVA)
48.1
根据上表:
基站变压器容量至少为63KVA,油机容量为50KW,交流引入线采用RVVZ-4×50电缆。
6、机房条件
油机室面积大小为4×5平方米。
地面荷重600Kg/m2,层高3.5米。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值,系根据目前已有的有代表性的通信设备的重量、排列方式及建筑结构的不同梁板布置,按内力(弯矩、剪力)等值的原则计算确定。
一般蓄电池室(48V电池组单层双列摆放GMD-3000)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为13.0KN/m2。
4.5各类表单
4.5.1共享协议审批确认单
事由
共享协议审批
共享申请方
需求简述
运发部审核意见
附件
XXXXXX
4.5.2共享方案审核表
事由
共享方案审核
共享方案简述
计划工期
计划投资
运发部审核意见
附件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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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塔 基站 共建 共享 流程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