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docx
- 文档编号:30624822
- 上传时间:2023-08-18
- 格式:DOCX
- 页数:39
- 大小:153.10KB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docx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故影响范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镇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化学危险品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本镇应急管理程序,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科学决策、反应迅速的应急机制,确保辖区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中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高效、有序地指挥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作用和人民群众基础作用。
1.3.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和镇应急委员会组织协调下,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企业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
1.3.3依法规范,科学施救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应急救援预案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4属地为主,反应迅速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的领导和指挥以镇政府为主,实行村(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制,事故抢险救灾以镇消防大队和事故单位为主,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及其专家参与、配合,做到反应迅速。
1.3.5预防为主
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坚持单位自救相结合,坚持日常工作训练、演练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警、预测、和预报工作,做好平常状态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4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东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东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1.5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及主要的应对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两大部分。
其中火灾又分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
主要原因是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不同的类别,采用不同的处置措施。
主要应对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1.6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
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其事故及其危害具有突发性、复杂性、扩散性、危害性大、社会性等特点。
(1)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不受地形、气象、季节和环境的影响,没有任何先兆。
装置的缺陷,设备材质、安装、制作、施工的缺陷,人员的误操作,外界的突发事件(如:
停电、断水、运输过程中的交通事故等)等都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具有显著的突发性特点;
(2)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危险性复杂,一旦发生事故(燃烧、爆炸、泄漏等)往往伴随新的危险物质产生,给事故预防、判断和救援带来很大难度,具有复杂性的特点;
(3)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如不能及时控制危险源,事故将呈不断蔓延、扩大之势,甚至引发其他危险源的连锁事故;同时,事故产生的泄漏以及燃烧、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等燃烧、爆炸性物质,并会随着空气、水体和大地扩散进入周边环境,造成新的危害或事故,具有扩散性的特点;
(4)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扩散性决定其不仅对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也会对周边相当范围内的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同时,危险化学品事故除可造成人员伤亡外,也可引起人体器官系统暂时性或永久性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的损害,甚至影响后代,具有危害性大的特点;
(5)危险化学品事故往往引起交通阻断、人员紧急疏散、环境污染等事故,造成社会恐慌,具有典型的社会性特点。
1.7本镇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随着**镇的经济发展,家具制造业、涂料制造业蓬勃发展,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达150多家,涉及危险化学品达100多种。
其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有:
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莞市**镇三丰造气厂,分别储存、生产液化石油气、乙炔;在油漆制造企业中,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湖畔分厂、阿克苏诺贝尔涂料(东莞)有限公司(第一期)使用固体硝化棉;部分家具厂危险化学品使用量也较大;部分油漆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能力、储存量较大。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涉及工厂、商贸等行业。
1.8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认定标准及处理权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东莞市府办《东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东府办[2008]112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由国务院协调处置或由省政府协调处置;
(2)Ⅱ级(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需由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调处置;
(3)Ⅲ级(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由市级政府协调处置;
(4)Ⅳ级(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由镇政府协调处置。
1.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政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管理规范性文件。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镇应急委员会、镇应急办、镇安监分局、镇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及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队伍、镇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2.1领导机构(应急委员会)
为加强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应急事故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立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委员会。
组长(总指挥):
镇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副组长(副总指挥):
镇安监分局长、镇公安分管消防副局长、消防大队长、镇应急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
镇党政办、信访办、综治办、组织人事办、武装部、宣传办、社会事务办、经贸办、外经办、规划建设办、农业办、教育办、公安分局、环保分局、财政分局、安监分局、人力资源分局、交警大队、国土分局、交通分局、水利所、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医院、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商分局、供电公司、水务有限公司、消防大队、电信分局、民营办、工会、社保分局、综合执法分局、新莞人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办、邮政分局、实业发展总公司、司法所等相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
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委员会主要职责:
依据事故的严重性,决定启动及终止本预案。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处置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汇报救援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全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村(社区)应急演练。
应急委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内,负责日常工作。
2.2办事机构(镇应急办)
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协调机构为镇应急办公室
镇应急办公室,承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委、镇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镇委镇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并承担镇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
镇安监分局,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中配合镇应急办工作。
镇安监分局的主要应急管理职责为:
(1)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应急委、市安监局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2)指导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3)综合监督、指导村(社区)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审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4)承办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委、镇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镇委镇人民政府领导有关生产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5)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宣传培训等工作。
(6)负责调查、掌握各类应急资源情况;(7)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8)负责建立、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专家组,为事故应急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9)承办镇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工作机构
镇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以及部门职责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和若干参与部门,其构成在专项预案中明确。
应急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参与部门要根据相关专项预案,制定部门预案或保障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随时开展相应工作。
各村(社区)是其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它有关救援力量等。
2.4现场指挥部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安监分局按照镇应急委的指令,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是非常设的临时机构,各次应急响应而设立现场指挥部的具体名称、指挥长由应急委员会主任担任及确立。
现场指挥部的设置地点,由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
指挥部成员由参与应急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事发地的村(社区)负责人组成。
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医疗卫生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组、环境监测组、新闻协调组、善后处理组、专家组等,由相关联动单位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执行镇应急委的决策和命令;组织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工作;迅速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将各种重要情况向镇应急委报告,在听取专家组和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的构成和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由镇应急办、安监分局负责组织(以镇应急办为主),相关部门派员参与。
主要职责:
对指挥部组织处置、事态变动发展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收集、调度各项应急资源,协助指挥部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等;
(2)应急处置组。
由相应的处置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派员参与。
主要职责:
根据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排除险情,控制事态;
(3)安全保卫组。
由镇公安分局及镇交警大队负责组织,主要职责:
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监控事件责任人员,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4)医疗卫生组。
由**医院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派员参与,主要职责:
组织各医疗机构和相关医疗资源应对事件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害和疫情,及时对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行采样、消毒、防疫处理;
(5)后勤保障组。
根据实际,由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职责:
落实现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庇护场所、食品供应、电力、水务、燃气等生活方面的保障措施;
(6)人员疏散组。
由镇公安分局、村(社区)负责组织,主要职责:
迅速掌握现场的地形、结构以及财物和受灾(影响)群众数量等情况,按照制定的各类事件人员疏散、安置方案,组织力量有秩序地疏导人群,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7)新闻协调组。
由镇宣传办组织相关部门派员参与,主要职责:
统一组织和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密切关注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的动态和有关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消除媒体中出现的由于不正确信息造成的影响;对在互联网上出现的不实报道和歪曲报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防止向外进一步扩散;
(8)环境监测组。
由镇环保分局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措施建议;
(9)善后处理组。
由事发地的村(社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派人参与。
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灾民、受损财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善后处理。
2.5119接警中心职责
119接警中心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接警机构,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接警和救援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接报警工作;先期消防警力、装备调配和灾情通报相关单位工作;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等。
2.6专家组
镇人民政府和各应急管理队伍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详见附件三
2.7镇各部门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中的职责
2.7.1安监分局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中的分工
(1)办公室职责:
负责向镇委、镇政府、市安监局上报或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做好跟踪续报工作;保障市安监局内网、外网的畅通运行;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与有关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分析事故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上报事故情况并请求援助等。
(2)危化股职责:
负责**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和信息,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承办事故结案工作和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3)执法股职责:
提供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和信息,参与上述行业的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承办事故结案工作和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企业有无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情况,查处隐患,严格执法,参与事故调查,负责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查处。
2.7.2各协同配合部门职责
(1)镇应急办:
协助镇应急委员会做好信息预警工作,综合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专家库,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镇安监分局:
负责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督促各部门、各村(社区)制定本系统、本行业、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督促落实镇委、镇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镇委镇人民政府领导有关生产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协调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储存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一般级别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灾的综合组织协调,受镇政府委托,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公安分局:
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镇公安分局:
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镇消防大队: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报警接听和负责通知相关应急部门;负责制定泄漏处置和灭火扑救预案。
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
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镇交警大队:
负责制定交通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6)**医院:
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组织与救护定点卫生服务中心,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卫生服务中心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救护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度,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镇环保分局:
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污染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镇交通分局:
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负责有可能危及群众的撤离运送。
(9)供电公司、水务公司,电信分局:
负责组织协调供电、供水、通讯,做好事故抢险过程电力、水供应及通讯维护工作。
(10)规划建设办:
负责事故建筑结构安全以及受损程度的测评工作,对存在结构性安全问题的建筑物进行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发布警报信号,为现场搜救工作提供建筑安全方面的建议。
(11)镇宣传办:
协助事故应急委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发布,组织新闻单位客观报道事故及救援过程。
(12)镇经贸办:
负责制定应急器材和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调配。
(13)质监站:
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
(14)镇社会事务办、劳动分局、社保分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
(15)镇武装部:
根据镇应急委员会的要求,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灾援助等工作。
(16)镇经贸办、社会事务办: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17)信息发布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统一协调。
(18)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的需要,在镇应急办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19)镇财政分局:
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20)各村(社区)负责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组织等工作。
镇安监分局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镇安监分局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并做好与其他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的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的预案抄送镇应急办。
需要其他部门增援和配合时,镇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
由镇安监分局建立健全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组织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村(社区)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能力建设。
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防与监控
3.1.1监控危险源和区域
要对容易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1.2预防工作
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要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存放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3.1.3统筹设施设备
镇区城建规划要符合预防、处置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有关单位要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3.2预测与预警
镇安监分局、有关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1预测与预警系统
各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
3.2.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测、预报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按照事件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序,可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级预警,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其中:
红色预警信号由国务院办公室批准后发布;
橙色预警信号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黄色预警信号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蓝色预警信号由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的预警信息,由镇人民政府报请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
一般(Ⅳ级)的预警信息,由镇人民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 应急响应
4.1报警及响应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村(社区)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向119报警。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
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等。
随后向镇应急办、安监分局报告灾情。
119接警中心接警后,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向镇应急办、安监分局通报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并备案。
如危险化学品事故已达到一般级别,或者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119接警中心应提请应急办启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
镇应急办接到119接警中心要求启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申请后,立即向镇应急委员会报告并请示。
镇应急办获得启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指示后,迅速通知各应急工作机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并以综合协调组的角色,协助组织现场指挥部,对事故点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危险 化学品 事故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