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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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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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谷神豪庭住宅小区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陵县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资料审批表
工程名称
谷神豪庭住宅小区
建设单位
德州市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怡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陵县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资料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页数
14
份数
1
编制人
石文慧、苏锐
审批人
董效关
编制人(签字):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方针及控制目标—————————————————1
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分工及职责———————————————————1
3安全施工监理的工作内容和程序———————————————————3
4安全施工旁站监理制度———————————————————————5
5安全施工日常检查制度———————————————————————6
6安全施工定期检查制度———————————————————————6
7安全事故报告制度—————————————————————————7
8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7
9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8
10主要施工安全监理过程的检查内容——————————————————8
10.1施工总平面检查———————————————————————8
10.2施工机械设备检查——————————————————————9
10.3施工用电检查————————————————————————9
10.4高处作业检查————————————————————————10
10.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检查———————————————————11
10.6模板及支撑体系的检查————————————————————11
10.7井字架的检查————————————————————————12
10.8“三宝”使用检查——————————————————————13
10.9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的检查——————————————————13
11文明施工监理的检查内容——————————————————————13
12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监理———————————————————————15
13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记录——————————————————————15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方针及控制目标
1.1安全施工监理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控)为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群防群治制度。
1.2安全施工监理的目标是:
杜绝重大事故,降低工伤频率,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实现制定的安全施工目标。
1.3文明施工监理的目标是:
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实现施工现场的“净畅宁”。
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分工及职责
2.1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的工程项目负全面安全监理责任,其职责是:
2.1.1督促业主贯砌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法规规定的业主安全责任。
2.1.2组建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为主任的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业主代表、总监、各分包项目责任人为副主任和成员,制定工作程序和规定。
2.1.3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体系和管理制度。
2.1.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1.5审查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审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2.1.7审查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
2.1.8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或不合格项进行整改、验收。
2.1.9参与或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2.1.10监督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2.2总监理工程师可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主管安全监理,其职责是:
2.2.1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主持项目部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2.2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2.3组织定期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理记录,监督对安全隐患或不合格项整改,并进行验收。
2.2.4协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工作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方法进行监理,作好记录。
2.2.5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状态和签署安全评价。
2.2.6检查施工单位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设备、施工电梯的装拆及正确操作使用,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保护和安全用电。
2.2.7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2.2.8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及时收集、整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2.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2.3.1审查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3.2编制本专业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3.3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违章操作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2.3.4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方法对本专业工程进行安全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2.3.5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恶化,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2.3.6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2.4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除承担一般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外,还应承担下列安全监理职责
2.4.1审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
2.4.2组织每月一次用电安全检查。
2.4.3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开关有无保护失灵,接地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5监理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2.5.1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2.5.2对重要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旁站记录。
2.5.3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安全施工监理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3.1熟悉施工安全法规、规则和标准,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3.2组织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调查,对可能涉及安全的隐患及防范措施提出调查报告。
3.3熟悉施工图纸,对施工图中影响建筑工程安全因素提出改进建议。
3.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施工单位应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对下述内容进行重点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报审表。
3.4.1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4.2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3.4.3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3.4.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绘制用电系统图,进行用电负荷计算;
3.4.5施工机具、电气设备技术性能及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4.6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及强制性标准要求。
3.4.7施工总平面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布置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围护、排水、排污、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3.4.8下列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分项分部工程应编制或安排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3.4.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3.4.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签署是否齐全有效,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人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安全施工前提条件审查,办理安全监督委托,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3.6组建以总包项目经理为主任的现场安全生产委员会,业主代表、总监为副主任,分包项目负责人为成员,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奖罚规定,安全委员会通过后执行,总包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协调日常工作,总监理工程师监督安委会工作。
3.7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是否符合要求。
3.7.1检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落实情况,下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应复印报监理备案。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装卸工、起重信号工;
·电焊(气焊)工、电工
·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
3.7.2主要施工机械应实施进场报验制度,填报《主要施工机械进/出场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
3.7.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3.7.4检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防火和消防措施是否落实。
3.7.5检查临时用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8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理和控制,并作好监理记录。
3.8.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员在现场管理中是否到位和发挥作用。
3.8.2检查安全技术交底会和技术交底记录。
3.8.3检查施工现场的“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使用,四洞口(板与墙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附近各类洞口与坑槽)、五临边(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脚手架的屋面、楼层周边)、人行通道、施工通道、临时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
3.8.4检查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动火安全。
3.8.5检查起重吊装设备、施工电梯的装拆及运行。
3.8.6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的装拆及使用。
3.9检查台风、雷暴、高温、雨期等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及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预警,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预控措施。
3.10检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是否落实,现场救援器材是否配备,并定期组织工伤救护、灾害抢险、火灾消防等演练。
3.11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并报告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报安监主管部门,同时向公司汇报。
3.12现场例会应有安全生产的专门议题,并记录到例会纪要中,监理日记记录有安全监理内容,监理月报应列有安全监理章节。
3.1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3.14认真做好安全监理资料的记录、整改和保存。
4安全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4.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和作业工序建立旁站监理制度,在这些部位或工序施工作业时,监理人员应实施连续跟班检查监督活动。
4.2下列工程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时,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场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则应实行旁站监理制度。
4.2.1土方开挖的基坑(槽)、管沟土壁的支撑施工。
4.2.2基坑(槽)、管沟的挖土作业。
4.2.3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
4.2.4模板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高支模施工、大模板的吊装、堆放。
4.2.5大型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桩机等)的安装与拆除。
4.2.6拆除工程,爆破实施过程。
4.2.7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的安装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装备。
4.2.8焊接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4.3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工作程序、旁站记录要求见公司质量体系作业指导书《旁站监理规定》及本工程的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5安全施工日常检查制度
5.1监理人员应按各自安全监理的分工和职责,执行安全施工日常检查制度,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检查记录。
5.2下列项目应是安全施工监理每天必查的重点内容,监理人员应对其进行观察检查。
5.2.1三宝的使用
5.2.2四洞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
5.2.3临时用电安全
5.2.4动火安全
5.2.5起重吊装设备、施工电梯的运行
5.3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或不合格项应采取口头告知、监理工程师通知、会议提示及会议纪要、暂停施工指令等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4每周现场例会应将安全施工列为会议主要内容之一,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并列入会议纪要,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6安全施工定期检查制度
6.1监理工程师应对安全施工监理执行定期检查制度,一般每月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工程进展状况和需要临时确定进行安全施工的检查。
6.2一般情况下,定期检查应是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较全面的检查,也可以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对某一方面的安全施工进行重点检查。
6.3定期检查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前应制定检查办法,包括检查内容、方法及顺序,检查时应做好记录。
6.4监理工程师应积极配合做好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认真听取对施工安全的检查意见,改进和提高安全施工的监理工作的深度及有效性。
6.5对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以监理工程师通知或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回复单,在施工单位整改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验收确认。
7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7.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在一般情况下,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对实行总承包管理的项目,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7.2如实上报的要求是指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规模、伤亡人数及援救情况客观上报,并应全部上报,不得部分上报,部分不上报。
7.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大事故分成下列四个等级:
7.3.1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7.3.2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7.3.3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7.3.4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下。
7.4凡属上述规定的重大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并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迅速出具事故快报,超过24小时未上报的,属于隐瞒不报行为。
7.5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进行上报,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8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8.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并组织定期进行演练。
8.2施工单位应将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名单报监理备案,应急救援组织是指施工单位内部专门或兼职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机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3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选择地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8.4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定期组织演练,使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人员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故,熟练器材设备的使用,在一旦发生事故后,快速、有效地发挥援救作用。
8.5建立监理机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场的监理人员负有迅速向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报告的责任,并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督促协助施工单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9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1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故事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赶往施工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必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积极抢救,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9.2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如实地上报,对于重大事故,应以最快方式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部门,并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迅速出具事故快报。
9.3监理工程师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9.3.1对于一般安全事故,监理组织施工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事故处理方案,说明事故发生原因、事故的性质、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处理措施。
9.3.2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应按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调查报告,施工单位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预防措施。
9.4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及事故处理方案或预防纠正措施进行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9.5检查施工单位按事故处理方案进行施工安全措施的整改和落实。
9.6检查事故处理后的安全措施落实工作,杜绝再次发生安全事故。
10主要施工安全监理过程的检查内容
10.1施工总平面检查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采取了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预防中毒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封闭管理,具体检查内容有:
10.1.1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规定、防火制度等标牌;
10.1.2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平整、干净、畅通,有交通指示标志;
10.1.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和材料堆放应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要求,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
10.1.4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职工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消防等要求。
10.1.5施工现场应当建立防火和危险品保管使用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保持其完好的备用状态。
10.1.6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悬挂警戒标志,夜间应当设置红灯示警。
10.2施工机械设备检查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要求,主要检查内容有:
10.2.1施工机械设备,特别是施工用塔吊、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设计要求布置和搭设,塔吊、电梯在使用前应经专门验收;
10.2.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酒后操作;
10.2.3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电气、机械、钢丝绳的安全性检查,严禁在机械操作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工作;
10.2.4对施工用塔吊的顶升过程进行监理,检查附墙支撑锚固可靠性。
10.2.5当机械有故障或超载带病运转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停止使用的指令。
10.3施工用电检查
检查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现场用电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主要检查内容有:
10.3.1现场施工用电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布置供配电设备、电缆、电线和用电设备;
10.3.2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其低压侧应用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的接地系统(TN—S系统)或电源系统接地、保护导体就地接地系统(TT系统),但由同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系统,不宜同时采用上述两种系统;
10.3.3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分级配电,配电箱设有漏电保护,具有3个回路以上配电箱应设总刀闸及分路刀闸,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不应供2个或2个以上作业组使用;
10.3.4施工用电设备应有合格证明,设备应有铭牌,严标超铭牌运行或带故障运行。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明显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10.3.5施工现场固定露天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其底板距地高度不少于0.5m。
10.3.6拖线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护,同一箱内不得使用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电压的插座,电源线应使用坚韧的橡皮电缆,长度不大于30m,移动电具引线长度不大于5m。
10.3.7各种熔断器的熔体必须严格按规定合理使用,严禁用铁丝替代,或用多股细熔线代替一根较粗的熔丝。
10.3.8漏电保护应进行定期检查,一般每月在合闸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每次合闸运行前,使用人员应进行例行检查。
10.3.9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
10.3.10现场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胶护套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工作手灯应采用24~36V低压,对工作场所狭窄及特别潮湿场所,应采用12V低压供电。
10.3.11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养,遇有大风、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检查和采取防范措施。
10.4高处作业检查
检查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状况,高处作业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主要检查内容有:
10.4.1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物料,必须列入施工组织设计。
10.4.2攀登或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将持证上岗证复印件交监理备查。
10.4.3检查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两蓬与挑檐边、无脚手架的屋面、楼层周边(五临边)等的防护栏杆是否完整牢固。
10.4.4检查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板与墙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四洞口)的防护栏杆、盖件及示警标志是否完整牢固;
10.4.5检查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各种专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且无安全防护层的上下操作,模板和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人作业,结构二层处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设安全保护棚。
10.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检查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和装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要求,其主要检查内容有:
10.5.1审查脚手架的设计应符合JGJ130-2001的相关条件,并附有计算书。
10.5.2对脚手架实行动态管理,施工单位对脚手架的更改搭拆必须提出申请,由监理批准后实行。
10.5.3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应按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或支持物上搭设,不得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尺寸、连墙体的设置及数量、减少铺板数量。
10.5.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在搭设时未及时设置拉撑杆件,拆除时过早拆除拉结杆件和连接件。
10.5.5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作业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5.6加强脚手架的使用检查,不得随意增加上架荷载、在架上搬运重构件进行安装作业,不得随意拆去构件的杆配件的拉结,减少作业层脚手板,站在不具备操作条件的横杆或单块板上操作。
10.5.7高层建筑扣件式脚手架应有防电避雷设计,平时应检查防雷设施完好性。
10.5.8脚手架拆除时的物件应安全输送到地面,严禁高处抛掷,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警戒标志。
10.6模板及支撑体系的检查
检查模板及支撑体系安装和拆除过程的安全性,其主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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