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关巍公路建设工程建设办管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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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关巍公路建设工程建设办管理文件
大理州关巍公路建设工程
管理文件
(一)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六年三月
一、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19
二、关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20—35
三、关巍公路工程进度管理实施办法…………36—41
四、关巍公路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42—52
五、关巍公路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53—71
六、大理州关巍公路施工监理实施办法………72—130
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
管理办法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六年三月
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亦称业主,建设单位)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全优”,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业主、承包人(亦称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公正心;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育努力学习、勤于钻研、踏实工作、尊重科学的职业道德;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工作。
第四条: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稽查、工程违约处罚、管理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关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章管理体系
第五条: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处、综合协调处、财务处、稽查处、监理工程师管理处和中心试验室。
第六条: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第三方责任监理,监理单位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委任一名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全部监理人员的生活、工作和监理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配备一名总监代表,协助总监工作,总监不在时代理总监履行工作职权;根据合同要求配备道路、结构、合同管理、测量、试验、计量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否则,除不给拨付预付款外,还将按每人次5万元承担违约金。
若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经业主同意,审查更换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低于被更人,方能更换。
否则,除不给拨付工程预付款外,还将按每人5万元承担违约金。
所有专业工程师也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在开工前到位,若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将按每人3万元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承包人在合同段工地现场设置项目经理部,委任一名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对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管理负总责;委任一名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合同段技术、质量负责;委任一名质检工程师,对本合同段质量检测工作负责。
项目部成立工地试验室,按合同条款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质量、进度、环保、安全、保通、物资、财务、宣传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各项工作。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若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必须经业主同意,并审查更换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低于被更换人,方能更换。
施工中所需的主要人员也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书的承诺在开工前到位,若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将按《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给予处罚。
第八条:
指挥部、项目部、总监办制定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各级管理部门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九条:
严格控制工序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优良,以分项工程质量确保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优良。
第十条:
承包人、业主、监理单位的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管理要“勤检查、多教育、严处理”,在广大职民工中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全员优良工程意识。
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各级工程管理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树立“以质量论成败”的政治观念,对工程质量问题要“下狠心,动真格”进行处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和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控制、妥善处理、不留隐患。
第十一条:
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业主管理、社会监督”的双向质量监管方式,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工程质量优良目标的实现。
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均应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检查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指挥部设置工程质量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项目部建立健全以项目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规定的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制定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责任细化分解、量化到人、层层落实、重奖重罚。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建立健全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管理水平高、生活作风好”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加强现场旁站、抽检、试验、量测,特别要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现场监理力度,确保任何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均达到要求。
上一道工序未经检验签证,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质量检验达不到要求,不准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无《中间交工证书》不准进行计量。
第十四条:
指挥部建立健全指挥长领导下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指挥部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深入工地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处理工程技术质量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随时掌握整体工程质量动态。
第十五条:
指挥部成立工程质量稽查处,不间断地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早、中、晚容易出现管理空白的时间段及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并向指挥部报告工程质理稽查情况。
第十六条:
业主实行全员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云南省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并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指挥部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承包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十八条:
承包人、业主、监理单位三方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关巍公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合同段完工时间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适当提前,以确保整体项目建设总工期不延期。
第十九条:
承包人在工程开工之前,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组织进行施工复测,考察工程现场,结合工程自身的地质、水文、气候、交通干扰、沿线社会关系等特点和自然条件,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和业主批准实施。
第二十条:
承包人对业主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要进行目标细化分解,突出控制重点工程和关键工程,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合理调配机构和人员,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当发现任何一项工程落后于计划进度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加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不落后于计划进度。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要经常进行核实、分析,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估,如发现承包人进度滞后,应立即通知其进行调整,并及时将工程进度评估报告报送业主。
第二十二条:
指挥部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要深入工地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加快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与沿线群众的关系以及施工与保通的关系等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为加快工程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二十三条:
承包人要文明施工,合同段起止点要求竖立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名称、起止桩号、承包人名称;分项工程施工现场插牌施工,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施工现场悬挂质量、进度、安全等宣传标语,做到管理秩序井然、工地形象良好。
承包人之间,特别是相邻的项目部,要顾全大局,互谅到让,避免相互扯皮、制造矛盾,甚至相互争斗现象的发生;承包人、监理人员、业主三方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使关巍公路的工程进度按计划顺利进行。
第五章工程费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工程费用管理包括工程计量与工程支付。
工程计量与支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规定”的原则,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数量不属实不予计量,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手续不完善不予计量,审核签字不通过不予支付。
监理人员、指挥部的工程管理人员,要以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工程数量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工程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工程投资。
第二十五条:
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的资料为依据进行工程计量申报。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业主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有关文件、监理记录、监理测量数据等资料进行认真计算核实,按规定签认工程数量。
业主的有关人员应对工程计量支付报表要认真复核,确认计量程序符合要求,所附资料完整齐全,计算结果正确无误,方能签字认可。
如复核过程中,业主认为对某一工程数量有疑问,应进行现场核实查证。
业主对工程数量具有最终否决权。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总监办、指挥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程数量台帐、变更设计台帐和工程支付台帐,做到数据真实、准确清楚,附件资料完整齐全。
业主、承包人、总监办三方的台帐必须经常核对,各项数据应相互一致。
第二十七条:
指挥部各级领导和工程计量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报的计量与支付报表应该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审核上报,使承包人尽快得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
第二十八条:
工程计量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个数据认真进行核对,如实申报、签订工程数量。
对“重报、多报、虚报、预报”工程数量的承包人和签订虚假工程数量的监理人员,按《关巍公路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工程变更设计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均可根据工程安全需要、水文地质变化、地形变化等情况提出变更意向,由业主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四方代表进行现场研究,决定变更方案。
复杂的技术方案报请省公路局进行论证。
第三十条:
业主鼓励承包人、监理人员、指挥部工程技术人员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工程提出优化建议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第三十一条:
工程变更设计应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交通厅制定的《云南省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派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积极配合业主、监理、承包人处理工程变更设计问题,完成与设计有关的各项后续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未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发现少做多报变更设计工程,按多报部分工程量的2倍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对新增(补充)的单价,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编制上报,业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查,进行合理调整,以业主最终审定的单价为准。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总监办、指挥部要指定专人管理工程变更设计资料,对工程变更设计资料进行整理,按规定统一编号建档管理,对变更项目和数量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列入工程数量台帐。
第七章监理管理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的开展监理工作,不准介绍家属亲友到自己监理路段承包施工,不准与承包人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不准损害业主利益,不准刁难施工单位,不准接受施工单位、包工头、民工的宴请,不准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总监理工程师要带头执行以上“六不准”,管理好所有监理人员。
业主对监理人员进行经常性业务考核,进行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考察,对工作不称职的监理人员限期辞退,对有违纪行为的监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
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法规、合同条款以及业主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发扬艰苦奋斗,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自觉规范监理行为,维护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监理人员应按照《关巍公路施工监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监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检验把关,对重要工序的工程质量进行跟班监理,加大监理力度。
必须严把工序检验签证关,上道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三十九条:
监理工程师在管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对工程数量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按规定签订工程数量,有效控制工程费用。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对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数量的核实签证,要及时进行办理,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十条: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计量(合同)工程师必须是监理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总监、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及计量、道路、结构等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更换。
第四十一条:
监理人员不忠于职守,放松管理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计量,给业主造成经济的损失,由监理单位赔偿,对违反规定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给予相应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工程质量稽查
第四十二条:
指挥部成立工程质量稽查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以工程质量稽查为重点,对工程建设进度、数量、资金、安全、环保等进行全面稽查,督促承包人、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以及业主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定。
第四十三条:
稽查组人员要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敢于碰硬的精神,坚持不间断的在工地巡查,特别是对早、中、晚,承包人和监理人员容易出现管理空白的时间段进行重点稽查,采取“杀回马枪”、“突击抽查”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检查。
对查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坚决、彻底的处理,不论什么人都一视同仁,不讲情面,不留质量隐患。
稽查组要随时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领导汇报稽查处理情况,并编制《工程稽查简报》。
《工程稽查简报》报指挥部相关部门,下发总监办及承包单位。
第四十四条:
稽查人员要以“公正、严肃”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处理问题。
对与施工单位发生不正当关系,玩忽职守、放过问题、徇私枉法的稽查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五条:
设立关巍公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与水保四项奖励基金,奖励基金数额为合同总价的2%、其中1.5%由承包人提供,业主提供0.5%,监理单位也按合同总价的1.5%提取,奖励基金在中期支付时按比例扣留。
业主每季度组织一次工程质量进度大检查评比活动,使用奖励基金对工程质量好、工程进度快以及安全生产、环保水保工作做得好的承包人和监理人员进行奖励。
具体检查评比奖励按奖惩办法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业主对违反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业主的管理办法及规定施工的承包人,采取“批评警告、停工整改、返工处理、收取工程质量违约金、通报、终止施工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四十七条:
指挥部工程管理人员在工地发现不合格工程时,均有权通知稽查组或指挥部相关处室向承包人开具《工程违约处罚通知单》进行处罚。
对不合格工程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为止。
返工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认,不得进行覆盖。
第十章资料管理
第四十八条:
业主、承包人、总监办要指定专人管理工程资料,保证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文书资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种资料完整齐全。
第四十九条:
承包人对已完工程要及时制作竣工图表,工程完工后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复印装订;不得将全部竣工资料推迟到工程完工后再集中人员编制。
总监办每月对监理资料进行清理、分类、建档,待工程完工后,将各项资料图表按照规定装订成册,提交给业主。
第五十条:
指挥部、各部门,平时要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包括来往文件、报告、批复、合同、协议、证明等图文、影像材料,需要纳入竣工资料的规定进行整理装订成册,或提交相关部门装订。
不需纳入竣工资料的,各部门单独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第五十一条:
竣工资料,包括试验检测资料,全部进行微机化处理,除签署意见及签字外,不得存在手写体;但已签证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保存,以备查验。
第十一章资金管理
第五十二条:
严格按照《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指挥部财务部门要积极筹集工程建设资金,保证将工程资金按时足额支付给承包人,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指挥部财务处以指挥长签认的工程支付证书为依据,拨付工程款。
第五十三条:
工程资金不得挪用,工程质量违约金须专款专用。
第五十四条:
承包人得到工程支付资金后,要及时支付劳务承包人、民工等工程施工人员应得的费用,不得任意拖欠民工工资。
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确保人工基本生活费、工程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及时足额支付,严禁克扣工程款,特别是民工款。
如承包人克扣上述工款项,造成民工上访上告,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业主将采取适当方式代承包人支付,并对承包人进行严厉的违约处罚。
第五十五条:
承包人应保证项目部的资金正常运转,严禁挪用工程建设资金。
第五十六条:
承包人须将项目部工程建设资金的开户银行、帐户、帐号报指挥部审核同意,业主支付的所有工程款一律拨到项目部帐户。
指挥部将与开户银行达成协议,定期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资金帐户,对工程资金进行跟踪稽查,对劳务承包人、民工等所有工程施工者进行查访。
一旦发现承包人将业主支付的工程资金挪用于本工程建设范围以外的用途,除限期追回外,业主将对承包人收取挪用数额20%的违约金。
第五十七条:
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应建立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对财务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对违反规定挪用工程资金,将工程资金公款私存、私自转借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
第五十八条:
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分别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十九条:
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的关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把安全生产视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
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多宣传教育,多检查防范,排除安全隐患,以“别人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的紧迫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六十条:
对深基坑、高边坡、桥梁、隧道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方案,并向现场施工人员交待清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施工机械、车辆、设备要严格管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签定安全责任书。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不签定安全责任书、不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
第六十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
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只有规定不见行动,安全意识麻痹,管理松懈,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人给予经济处罚。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处理。
承包人施工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包括电力、通信、水利、房屋损坏,以及人畜伤亡、山林火灾等。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廉政建设
第六十二条:
项目法人(指挥长)分别与承包单位(法人代表)、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签定《关巍公路建设廉政合同》,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关巍公路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止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十三条: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廉政教育,在全体干部职工队伍中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为民、一心为公、清正廉洁的意识,培养一批政治清廉、业务过硬、工作踏实、作风正派的干部职工队伍。
第六十四条:
指挥部设置“廉政信箱”和举报电话,欢迎人民群众对违纪违法行为如实进行举报。
指挥部对有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将进行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指挥部内部管理
第六十五条:
指挥部根据工作业务制定各处室、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通信工具使用管理办法,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用具购置管理办法,工资、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公文处理程序及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在指挥部内部执行。
第六十六条:
指挥部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要刻苦奋斗,努力工作,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严格管理,加强服务,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五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
业主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补充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合同协议书一经签定即生效执行。
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整和约定。
关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实施办法
大理州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六年三月
关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关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关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关巍公路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根据《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优良工程意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条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和资料不齐全不予签证。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具有否决权。
第四条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以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体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优良。
第五条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各项规定对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各项外观达到“平、直、顺、美”的要求,实测项目评分和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
第六条承包人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做好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检测试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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