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三大规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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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1)矛盾的涵义。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②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①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依靠斗争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
②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A.理论意义(辩证认识的实质)
①所谓辩证地思考问题,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特别是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②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避免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绝对化和片面性。
③对任何问题都要辩证地思考,根据实际中的具体情况,多角度地或从相反方向去逆向思维,“换位思考”,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B.实践意义(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
①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着的各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我们要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既要重视斗争的一面,也要善于调和和妥协,进而解决矛盾。
③党的十七大深入系统阐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以及“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理念,正是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典范。
2.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原理
(1)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统一,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构成了事物的发展。
(2)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
双方形成矛盾统一体,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
②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包含。
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③矛盾双方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构成了事物的自我发展。
(3)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促进事物的量变。
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引起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为质变准备条件。
②实现事物的质变。
当矛盾双方力量发展达到了极限,斗争性则突破极限,使旧的统一体分解,新事物产生。
(4)全面把握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重要意义。
①斗争性和同一性都是矛盾所固有的基本属性,矛盾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
②斗争性和同一性在矛盾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条件下具有不同作用。
有时同一性起主要作用,有时斗争性起主要作用。
③事物的发展既“相反相成”,又“相辅相成”。
要自觉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发展。
(5)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指导实践,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和谐包含着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思想,强调矛盾的同一性。
②和谐并不否认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
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双方的绝对同一。
和谐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的。
③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差异,化解冲突,创造“双赢”,促进发展。
3.矛盾转化的原理
①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通过矛盾的转化实现的。
②矛盾转化是矛盾同一性的最高形式。
③矛盾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④创造有利条件促使事物向进步的方向转化是主体的任务。
⑤否认转化,用凝固的观点看事物是形而上学。
不讲条件空谈转化是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4.内因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①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即事物的外部联系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
②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③它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涵义。
①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②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中的不同矛盾以及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各自有其特点。
③由于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具有多种解决形式。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即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①一般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即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事物)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
②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即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③个别包括一般,一般不能完全包括个别。
共性不能代替个性,个性具有共性容纳不了的内容。
④一般和个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于不同的层次和范围)。
(3)方法论意义。
这一原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①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
认识事物不仅是把握现象,而是分析其内部的矛盾关系,分析事物矛盾内部的对立因素的关系和作用。
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分析事物的矛盾就要深入到分析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研究矛盾的普遍性才能发现事物发展的一般原因。
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确定事物存在的特殊本质。
③分析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仅是解决具体矛盾的出发点,而且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论基础。
理论是从具体实践中概括出来的共性,而具体实践则表现为个性。
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6.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和矛盾分析方法
(1)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这就是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
(2)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实质。
①一方面,它是有两点的重点论(即辩证法的全面观)。
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②一方面,它又是有重点的两点论。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要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主次颠倒。
③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以重点论为补充。
坚持两点论,反对形而上学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折衷主义均衡论。
2 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1.涵义
①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
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2.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
“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3.方法论意义
⑴、要坚持适度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
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⑵、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
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
物的飞跃和发展。
⑶、要重视量的积累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际,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急于求成,立竿见影,拔苗助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
就好像开门,猛力推门门会反弹回来关上,只有徐徐用力门才能开一样。
李泽厚说中国实现民主的途径就和开门是一个道理,不能急躁,这就是适用了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的哲学道理。
老子说: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日益”、“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
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重视量的积累,有步骤、分阶段地一步一步地去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⑷.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
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
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
质变目标的回溯使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
⑸既然质变能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要高度重视质变,在量变达到能够引起质变时要有敢于突破的勇气,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把工作和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
邓小平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3 否定之否定规律
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在肯定否定规律中重点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解决什么问题的?
①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发展的全过程。
②辩证的否定是这个规律的核心。
③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1.辩证的否定观
(1)肯定和否定。
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其对立统一促使事物自身发展,由肯定阶段进入否定阶段。
(2)辩证的否定。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它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
①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引起的自我否定。
②是联系的环节和发展的环节。
③其实质是自我扬弃。
2.辩证的否定观的方法论意义
辩证的否定观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是观察分析一切问题的方法论原则。
(1)辩证的否定观是新生事物不可战胜原理的哲学依据。
新事物必然要战胜旧事物,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所决定的。
①新生事物代表着事物的发展方向,是适应了未来的发展条件应运而生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旧事物则相反。
②新生事物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
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来说,新事物之所以成为新事物,正是因其新的结构和功能,能够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历史条件。
③新生事物反映着社会进步的要求。
就社会领域而言,新事物是社会中先进阶级、人民群众创造性活动的产物,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反映了社会进步的要求。
所以,新事物在内容上比旧事物更丰富,在形态上比旧事物更高级,具有旧事物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2)辩证的否定观启示我们对一切事物都要采取扬弃的分析方法。
①必须同时看到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
看到肯定方面以把握事物的当前性质;看到否定方面以展望事物的发展前途。
②要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避免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引自十七大报告)
对待外来文化,要有选择地吸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大胆吸取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同时摒弃腐朽的东西。
3.否定之否定
①第一次否定既有合理性,也有片面性。
②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
扬弃了片面性,继承了合理性。
实现了事物的自我完善。
③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对立统一。
这一规律启示我们克服思想方法的绝对化和直线性。
从质量互变规律这个理论来看,人活着就是为了不停的追求质变,就像凤凰涅磐,不同是这个重生得在死亡之前,亦活着的状态进行。
否定之否定规律经历的全过程
总体上的描述
历史有时常常跟人们开玩笑。
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它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一规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特点。
换句话说,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
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
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发展变化具有的特点,我们在分析这一规律经历的三个不同阶段时也将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顺序进行,具体划分的三个阶段是:
一是肯定阶段,它包括三个代表人物:
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二是否定阶段,它同样包括三个代表人物:
列宁、毛泽东、斯大林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三是否定之否定阶段,这就是我们自身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其特点是通过两个实例:
一个抽象实例和一个具体实例,重新确立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中占据的重要地位。
下面我们将上述三个阶段的具体特点通过逻辑关系图的形式描述出来:
┌黑格尔:
提出规律和解释规律
第一阶段┼马克思:
理解规律和应用规律
└恩格斯:
总结规律和解释规律
┌列宁:
从否定规律到肯定规律
第二阶段┼毛泽东:
从承认规律到否认规律
└斯大林:
彻底否定这一规律
┌抽象实例:
“1+1”的辩证运动过程
第三阶段┤
└具体实例:
社会发展全过程
现实中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作为辩证法的规律也不例外。
当我们将否定之否定规律分为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时,它们各自包含的内容是截然不同的。
其中这一规律的本质方面包含两个层次,形式方面则表现为著名的三段式。
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第一层次:
内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过程
作为本质,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否定┤
└第二层次:
外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结果
它的逻辑图是这样的:
正题反题(第一层次:
相互矛盾,运动过程)
└—┬—┘
合题(第二层次:
矛盾运动结果)
作为形式,它表现为三段式:
正题——反题——合题,形成了一个否定一个的逻辑关系。
具体说来,就是两次否定,或两个平行并列的否定过程。
由此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本质是两个层次的否定,具有层次关系在里面;形式是前后并列的两个否定过程,没有层次关系在里面。
从层次角度出发,它们构成了本质和形式具有的“有”与“无”的对立统一关系。
我们知道,最早提出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人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他在著名的《逻辑学》中阐述了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其中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作为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展示在人们面前的。
-3-
马克思深刻领会了黑格尔提出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从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把握住了这一规律,并把它直接应用到著名的《资本论》中,开端便是由“商品——货币——资本”概念构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过程。
恩格斯最早从黑格尔的《逻辑学》中抽象和总结出辩证法的三个规律,他使辩证法的规律清晰化了。
这是恩格斯在哲学理论上做出的巨大贡献。
然而,他对否定之否定规律内涵的认识却存在层次不高的缺陷,因为恩格斯是从黑格尔《逻辑学》的论述结构中把握住这一规律的,所以他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没有能够上升到本质的高度,而是停留在它的形式上。
抓住了三段式这一形式,忽视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
揭示出矛盾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具有的特点。
这样一来,恩格斯的认识偏离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真实内涵。
列宁在青年时代就对三段式的论述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反感,认为这是黑格尔的遗迹,从而否认了这一规律的存在。
后来经过认真的研究列宁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于是把它应用到连续发展过程中,提出了质的运动具有螺旋式上升的特点。
显然,列宁也是从形式上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
由于形式上的运动表现在外部,是统一体或事物自身运动的特点,而本质的运动深入到矛盾双方之中。
当列宁从事物发展变化具有的连续性这一角度把握否定之否定规律时,就使这一规律的内涵变成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即螺旋式上升。
从认识论角度上讲,它使这一规律的内涵从本质高度下降到它的表面形式上。
斯大林坚持了列宁早期的观点,认为三段式是黑格尔的遗迹,因此彻底否认了这个规律在哲学理论中的存在。
毛泽东刚开始撰写哲学著作时沿用了恩格斯的观点,坚持辩证法有三个规律的提法。
以后在探讨辩证法三个规律之间的联系时,毛泽东的观点发生了变化。
他先是提出用“肯定否定规律”取代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提法,显然,这是试图将辩证法规律统一在发展变化的一个过程内部进行的尝试。
后来索性回到斯大林的立场上,认为没有否定之否定规律。
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之后,毛泽东最终将否定之否定规律与量变质变规律都作为哲学范畴看待起来,于是形成了“一个规律、诸多范畴”的理论观点。
一些学者抓住了毛泽东提出的“三个规律并列就是三元论”的提法,将毛泽东的辩证法称作“一元论辩证法”。
我们通过“1+1”的哲学论证,得出了辩证运算式,结果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具有两个层次的否定关系这一特点。
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将“1+1”的哲学证明应用到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理论中之后,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完整过程。
于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通过抽象的“1+1”和具体的社会发展变化全过程完整地反映出来,它以具体实例的形式证实这一规律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从而再次肯定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理论上具有的重要地位。
以上,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哲学发展史上走过的历程,它完全符合这一规律自身的特点:
从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肯定)的发展变化过程。
通过辩证运动的全过程之后,从形式上看它仿佛又回到了起点,然而,从本质上看却与起点的认识具有了质的不同。
开始提出这一规律时,对它的内涵没有使用科学的概念加以规定,经过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之后,这一规律的内涵便具有了科学的概念,从没有层次的混乱状态前进到具有层次概念的清晰状态,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特点,起点和终点虽然重合了,但是二者之间却存在质的飞跃问题。
通过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变化过程,人们就会对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的认识提升到科学性的高度,提升到本质的高度。
而这一点,也正是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所在。
二第一阶段:
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
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分离
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包括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提出,对这一规律具有的内容规定进行的解释和说明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过程和理解程度。
在这一阶段里认识过程的发展变化特点是:
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二者相互分离的变化过程。
具体说来:
黑格尔首先提出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并对它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马克思深刻理解和把握了这一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并把它灵活地应用到自己撰写的理论著作——《资本论》中。
恩格斯率先从黑格尔《逻辑学》中将这一规律揭示出来,然而在认识上出现了本质和形式的分离,忽视了规律的本质而陷入了表面形式之中。
由此构成了肯定时期发展过程的特点,从本质和形式的同一到本质和形式的对立。
1黑格尔提出并解释了否定之否定规律
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强调否定在矛盾运动中的核心作用。
因此,有的哲学家根据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一特点,将它形象地称作“否定辩证法”。
下面一段论述鲜明地反映出黑格尔辩证法的特色。
这是黑格尔《逻辑学》导论中的内容:
为了争取科学的进展——为了在基本上努力于对这件事有十分单纯的明见——唯一的事就是要认识以下的逻辑命题,即:
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并不消解为零,消解为抽象的无,而是基本上仅仅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或说,这样一个否定并非全盘否定,而是自行消解的被规定的事情的否定,因而是规定了的否定;于是,在结果中,本质上就包含着结果所从出的东西;——这原是一个同语反复,因为否则它就会是一个直接的东西,而不是一个结果。
由于这个产生结果的东西,这个否定是一个规定了的否定,它就有了一个内容。
它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比先行的概念更高、更丰富;因为它由于成了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物而变得更丰富了,所以它包含着先行的概念,但又比先行概念更多一些,并且是它和它的对立物的统一。
——概念的系统,一般就是按照这条途径构成的,——并且是在一个不可遏止的、纯粹的、无求于外的过程中完成的。
(P36《逻辑学》上·导论)
引导概念自己向前的,就是前述的否定的东西,它是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这个否定的东西构成了真正辩证的东西。
(P38《逻辑学》上·导论)
辩证的否定,指的是本质运动具有的特点。
不是外在形式上的否定、抽象的否定,而是自我否定、具体的否定。
什么是具体的否定呢?
很简单,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不是全面彻底的否定,而是有肯定因素包含在其中的否定,而且否定的结果不是消解为空无,什么都没有了,而是具有新的内容、新的形式出现。
这就是辩证的否定具有的特点。
基于否定辩证法的特点,黑格尔在第一部分《存在论》中就提出了否定之否定的观点。
下面请看黑格尔自己的论述:
某物作为单纯的、有的自身关系,是第一个否定之否定。
否定的自身统一是一切这些规定的基础。
但是,在这里,第一次的否定,即一般的否定,当然要与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区别开;后者是具体的、绝对的否定性,而前者则仅仅是抽象的否定性。
某物作为否定之否定,是有的;于是否定之否定是单纯的自身关系之恢复;——但是这样一来,某物也同样是以自身作自己的中介了。
(P109《逻辑学》上·第二章实有)
在这段话里黑格尔非常明确地提出第一次否定和第二次否定的观点,并对两次否定进行了分析,第一次否定属于抽象的否定,第二次否定则是具体的否定。
从抽象的存在过渡到具体的存在,需要经过两次否定才能实现。
恰恰是这个“次”字,遮盖了人们的双眼。
它使黑格尔在抽象层次上从本质高度(间接性)跌落到现象层次上(直接性)。
为以后人们理解和认识否定之否定规律设置了障碍。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第一次、第二次属于前后相继的、并列的关系。
而矛盾双方的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是具有层次关系的,必须通过反思,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才能把握住。
黑格尔在这里的论述属于直观的描述,因此他在表述否定之否定的内涵时偏离了理性辩证法的规定。
-5-
黑格尔为什么要使用两次否定来表达否定之否定的内涵呢?
这是源于他的唯心主义理论基础导致的结果,它使得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了不彻底性。
对于这个问题的分析,我们将在下面解释逻辑图时再进行展开。
因为没有逻辑图的帮助,这种高度抽象的理论观点人们是很难理解的。
由于黑格尔的论述非常抽象,因此我们需要为它进行注解。
根据我们的认识和理解,黑格尔在这里讲解了从纯有(纯存在)到实有(某物)的辩证运动过程。
他把这个过程称作第一个否定之否定。
其中形式的逻辑图表现为:
有——无——实有
本质的逻辑图表现为:
有无(第一次否定,抽象的否定,形式是“无”否定“有”)第一层否定
└—┬—┘
实有
(某物)(第二次否定,具体的否定,形式是“有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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