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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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应急管理体系制度
1、1.1、机构设置
建立健全的机构设置可以使政府各部门发展均衡,增强个别应急职能机构的自身功能,减少机构建设条块分割,降低对政府本身的依赖。
1.2、法规依据
辨识出适用法律法规,并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建立起独立的、综合性的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
1.3、技术支撑
应急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是应急管理者作出决策的依据来源,同时也是能够顺利实现应急响应联动的保障。
根据应急管理所需发挥的职能,应急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信息化的应急联动响应系统、应急过程中的事态检测系统、事故后果预测与模拟系统和应急响应专家系统。
1.4、预案体系
应急管理体系中的预案体系是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类型而事先制订的一套能迅速、有效、有序解决问题的行动计划或方案,旨在使得企业应急管理更为程序化、制度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管理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
1.5、评估体系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演练过程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演练过程进行综合性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1.6、运行程序
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应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调度中心)。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为应急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和单位常设固定的职位,配备相应的办公、通讯设施。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进入紧急状态,各有关方面代表迅速集中到应急指挥中心,进入各自的代表席位,进入工作状态。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协调,联合办公,以确保应急工作反应敏捷、运行高效。
1.7、资金保障
公司财务部应该设立一定额度的应急准备金,专门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支出。
同时,企业还应设立日常应急管理费用,专门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日常保障运行,并且为建立网络信息维护系统、应急预案等提供经费保障。
同时,财务部在每年应该对应急保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统计和分析。
1.8、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以及现场急救与平时积极准备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2、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和修订等工作。
2.2、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29639-20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3、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4、应急预案的评审及备案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2.5、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2.6、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公司及时上级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3、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3.1、定义
3.1.1、应急演练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3.1.2、应急演练评估
围绕演练目标和要求,对参演人员表现、演练活动准备及其组织实施过程作出客观评价,并编写演练评估报告的过程。
3.1.3、综合演练
针对应急预案中多项或全部应急响应功能开展的演练活动。
3.1.4、单项演练
针对应急预案中某项应急响应功能开展的演练活动。
3.1.5、实战演练
选择(或模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设备、设施、装置或场所,设定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演练活动。
3.1.6、桌面演练
针对事故情景,利用图纸、沙盘、流程图、计算机、视频等辅助手段,依据应急预案而进行交互式讨论或模拟应急状态下应急行动的演练活动。
3.2、演练
3.2.1、演练计划
演练计划应包括演练目的、类型(形式)、时间、地点,演练主要内容、参加单位和经费预算等。
3.2.2、演练准备
根据演练规模大小,可成立演练工作小组;编制演练工作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方案;确定演练人员、场地、物资和器材、通讯、安全保障等。
3.2.3、演练实施
各参演单位和参演人员熟悉各自参演任务、角色和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确认演练所需的工具、设备、设施、技术资料以及参演人员到位,确保所有设备、设施完好。
演练总指挥下达演练开始指令后,参演单位和人员按照设定的事故情景,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直至完成全部演练工作。
演练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或意外情况,演练总指挥可决定中止演练。
演练实施过程中,安排专门人员采用文字、照片和音像等手段记录演练过程。
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参演人员按预定方案集中进行现场讲评或者有序疏散。
3.3、总结评估
3.3.1、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发现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应急人员、应急机制、应急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总结演练中好的做法和优点等。
3.3.2、评估依据
a)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b)演练活动所涉及的相关应急预案和演练文件;
c)演练单位的相关技术标准、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
d)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典型案例资料;
3.3.3、评估人员由应急管理方面专家和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3.4、评估方法
通过对演练活动或参演人员的表现进行的观察、听对方陈述、比对、实测而获取客观证据,比较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总结演练中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
3.3.5、总结评估
根据演练现场观察记录和收集数据、信息和资料,依据评估标准、评估方案、制定的评估表,逐项对演练内容进行评估,总结演练中的优点和不足,明确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3.4、落实整改
演练组织单位应根据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同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原因。
4、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是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过程中所必需的保障性物质。
为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4.1、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1)应急物资的品种有救护器材、消防设备、检测仪器、通讯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
(2)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备,每年安全科在年末召开应急物资储备会,参加人员有综合科、机动科、各车间一线作业人员、专兼职应急人员共同确定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和储存方式。
并制定出年度储备方案。
(3)各车间的其他非重点场所、设备所需的应急物资由各车间根据实际应急需要科学合理确定物质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并报安全科门审核,安全科负责监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
(4)应急物资储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应急物资严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发生突发事故方能使用。
(5)应急物资应经常检查、保养,有故障及时维修,确保应急物资完好有效;对不足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补充,对过期和失效的应急物资要及时更换,应急物资调用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应急物资日常维护、保养;
(6)消防队的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维护保养由港陆公司保卫部负责。
(7)发生事故时,供应部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
紧急调用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运输畅通。
(8)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提出申请,重新购置。
(9)安全科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申请、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2、应急物资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1)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应急器材的管理,按规定数量配备并指派专人负责。
(2)全部应急物资、设备实行分包制,做到物资、设备、仪器均有专人负责;
(3)应急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完整、灵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
(4)应急设备及环境整齐、清洁;
(5)各单位配备的各种应急器材要经常检查,保证器材的完好备用,严禁暴晒、碰撞和划伤及人为损坏等,应急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
(6)各岗位存放的应急器材,在紧急情况使用后,要立即通知车间并恢复原状。
(7)车间建立应急器材的发放、使用、维修记录和台帐,台账、档案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8)岗位工是设备的第一责任人人,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9)岗位人员通过岗位学习和培训,对所使用的防护器材,做到“四懂”、“三会”。
(10)无紧急情况,不得任意使用应急器材。
(11)车间每月做好隐患排查记录,如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5、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公司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
(2)应急处置管理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工作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能力。
(4)公司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5)安全科负责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员工的应急培训工作。
应急预案要做到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预案相衔接。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生产调度,有关部门领导和生产调度接到报告后,应迅速依据预案响应分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如达到综合预案响应标准,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地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要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及时采取隔离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7)现场应急处置、救援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安全。
(8)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9)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包括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0)各生产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事故应急演练。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作好演练过程的相关记录;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
(11)开展从业人员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提高职工事故应急意识,增强职工事故应急处置、疏散逃生等能力。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12)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6、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6.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6.2.适用范围:
适用于焦化厂应急预案、应急救护设备、应急培训演练以及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等应急活动。
6.3.引用文件: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等
6.4.各部门职责:
6.4.1安全科负责应急管理制度的修订,负责对各单位安全救护、防护应急设备管理情况的监管;负责公司级应急演练活动的组织,对各单位应急演练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负责组织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
6.4.2综合科调度室负责调配应急设备;负责应急通讯设备管理;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
6.4.3综合科负责通讯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6.4.4各单位根据法规和生产现场实际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应急救援器材。
6.4.5机动科负责应急设备、器材的采购,保证采购的应急设备等符合标准要求。
6.5管理办法和要求
6.5.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6.5.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
主要内容包括:
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6.5.3各单位必须按法规和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建立应急设备、物资等管理台帐和应急系统通讯清单;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定期对应急设备、通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建立检查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保证应急设备、通讯设备完好,处于备用状态。
6.5.4安全科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修订,保证预案行之有效,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备案。
6.5.5机动科采购的应急设备要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厂家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
6.5.6应急事故上报、处理必须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流程上报、处理。
6.5.7各单位要成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应急人员,应急人员要随时保证通讯畅通,熟知车间、岗位应急预案内容和工作流程,具备相应事故处理能力。
6.5.8各单位要按照应急演练计划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查找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完善应急管理、修订应急预案。
6.5.9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5.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
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5.11.应急管理培训。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5.12.应急演练。
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
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6.5.13.应急通讯设备保障。
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6.5.14.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
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6.5.15.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6.5.16.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6.5.17.应急救援协议。
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支援。
6.5.18.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7、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7.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7.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7.3、相关文件和术语
7.3.1、相关文件: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文《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7.3.2、术语:
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包括:
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
7.4、管理内容
7.4.1、重大危险源专人负责责任制7.4.1.1、重大危险源的所在车间:
(1)车间主任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主体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规程》、《重大危险源门禁制度、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发货查验审核管理制度等十五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
(3)其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规定的生产车间应该负有的其他职责。
7.4.1.2、安全科科长:
(1)负责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2)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合法性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3)安全科负责对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督促车间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其安全有效并在检测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规定的安全科应该负有的其他职责。
7.4.1.3、机动科:
(1)负责对危险源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规范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将重大危险源点设备运行情况作为联查的必查项目,在设备联查时通报。
(2)机动科定期对防雷、防静电、接地等设施进行检测并记录,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
(3)机动科负责对其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保证其安全有效并在检测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规定的机动科应该负有的其他职责。
7.4.1.4、综合科:
(1)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区域内的工艺指标、技术参数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将重大危险源的工艺指标、技术参数定为联查的必查项目,在厂级工艺联查时通报。
(2)对工艺指标、技术参数的安全性负责。
(3)其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规定的生产技术科应该负有的其他职责。
7.4.1.5、主管安全副厂长
(1)、主管安全副厂长是本单位安全的主管领导,根据主要负责人授权,全面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责。
(2)、督促安全科和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建立、健全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专人负责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应急预案。
(4)、督促安全科和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组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4.1.6、设备副厂长
(1)、主管设备副厂长是本单位设备管理的主管领导,根据主要负责人授权,全面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安全负责。
(2)、督促机动科、电仪车间和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建立、健全并落实重大危险源设备管理制度、巡点检制度。
(3)、督促机动科和电仪车间对重大危险源所属区域的电气仪表、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定检测、隐患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消除设备安全事故隐患。
7.4.1.7、厂长的安全职责
(1)、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机构,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总责。
(2)、定期召开重大危险源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重大危险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3)、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所需资源,保证充足安全投入。
(4)、重大危险源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准确的上报,并立即组织开展有效救援。
7.4.1.8、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主要负责人为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登记、建档和核销工作;
(4)、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检测监控和联网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5)、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6)、加强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提高监控管理水平。
7.4.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
(1)公司安排专人从事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的人员应参加过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
(2)公司建立本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档案,登记建档资料要反映重大危险源的真实情况,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3)公司按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价,及时将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安全评价)的结果资料登记在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中;
(4)安全科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
(5)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6)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a)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b)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c)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7)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8)安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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