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装修手册.docx
- 文档编号:30601413
- 上传时间:2023-08-18
- 格式:DOCX
- 页数:49
- 大小:70.87KB
购物中心装修手册.docx
《购物中心装修手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购物中心装修手册.docx(4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购物中心装修手册
青岛商场购物广场
商
户
装
修
手
册
适用范围:
青岛商场购物广场商业部分
特别关注:
商户装修重点
1.商户如对商场提供的交房标准状态的任何修改、增容及拆除,包括商铺橱窗和店门的修改等均必须事先书面报请青岛浩达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管理公司)并获书面认可,相关费用由商户承担。
2.餐饮类商户必须在所有产生油污的地方和厨房设备上,安装足够大小的、单独的第一级隔油池,商铺、厨房门口必须铺设合格的防油垫。
3.燃气系统方面,青岛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将提供燃气主管道,商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公司提交申请报告、厨房灶具平面图、灶具规格型号(仅限用于开业前商户)。
4.租赁区域内,所有消防系统的改变,必须报请管理公司和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得到当地消防部门的书面批准,并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承包方实施。
5.商户进驻装修之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公司提交设计图纸及方案。
6.商户装修结束后,须自行向消防局、卫生局等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并应获得以上部门的书面批准。
7.商户必须遵守施工规则,如果商户的设计、装修及材料质量与租赁合同及装修手册不符,管理公司则有权要求商户自费整改。
第一部分:
简介
1.前言
《商户装修管理手册》(以下简称《装修手册》)传达并表述了青岛商场购物广场商业部分的规划设计构思和装修规范要求,同时鼓励和满足各商户具有个性的装修设计风格、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体现青岛商场购物广场(下称:
商场)的经营特色。
本手册的内容将被视为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的附加条款内容,如有任何规则或规定与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内容相抵触,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为准。
2.设计理念
商场是城市综合体的商业地产模式,内容包括大型商业中心、步行街、五星级酒店、高级公寓、写字楼等,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形成独立的大型商圈,商场就是城市中心。
商场购物广场商业中心设计别具一格,大气的入口,宽畅的空间和充足的自然光,使人感到建筑风格的与众不同。
以热带风情配合绿化效果,体现了人性化的设计理念,采用超前的装饰环境和先进的设备,构筑一个全新的购物环境。
3.手册目的
本手册特为商场的商户、相关承包商编制,内容包括有关商场基本设计标准、装修管理制度和准则。
目的是希望商户熟悉商场的形象概念和特点,确保设计的完美与和谐。
手册中包括为商户建筑师提供的设计纲领,发展商的义务、商户的施工责任和对装修承包人的管理要求。
本手册仅作施工指导之用,请保留此《装修手册》作为参考,并直至全部过程的完成。
希望商户与设计装修承包单位紧密合作,与商场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并随时欢迎任何形式的咨询.
商场保留根据需要对本手册内容修改的权利。
4.定义和解释
在本《装修手册》中,除内容另有要求外,下面名词意思为:
“商场”青岛商场购物广场
“公共区域”青岛商场指定的公共区域,供商户、占用人或许可证持有人公用
“业主”青岛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
“管理公司”青岛浩达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竣工现状”商场交接给商户时处于当时状况的有关结构、附件和设施
“租赁区域”根据租赁合同条款约定的经营场地
第二部分:
设备设施介绍及装修设计要求
1.结构
本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租方装修施工单位应在平面图上标明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尺寸以及重量。
商户如因装修需要增加或更改结构,则需要由业主或管理公司指定专业的结构工程师进行设计。
任何更改都必须得到业主或管理公司书面认可,并且所发生的费用由商户承担。
在临时或永久性的基础上,商户任何施加在结构上的负荷,不应超过如下允许的负荷:
商场地上建筑楼板承重除特别标明外均为:
350kg/m²。
其中:
商户地面装修材料最大允许重量为100kg/m²,原图纸预留厨房区域(阴影位置)如使用容重为1400kg/m³的轻骨料填充,厚度可做到300mm。
2.机电设备
2.1电气系统
商户租赁区域用电计算负荷,不能超过业主或管理公司与商户商定的电力负荷,更不能超过断路器的容量和规定的电缆的安全载流量。
Ø按设计标准,业主将提供单相3线220V或三相5线380V的电源。
如商户在设计施工中有特殊要求或其它相关电力服务需求,应提交用电设计申请,并附上说明。
管理公司有认可决定权,所产生之费用由商户承担;
Ø业主将提供独立单元单独计量表(预付费表),商户户内自备配电箱,供电量一般商铺按照出租面积70W/㎡计算,餐饮商铺按照出租面积200W/㎡计算,具体参数以现场为准,电源插座、电源开关、灯具等自理。
商户自备配电箱内需张贴系统图。
开关上标色标:
红色为应急、冰箱等闭店后不可关电源回路;蓝色为照明等可关闭回路;
Ø业主只提供公共部位紧急照明用的电源,商户应负责自己铺位内的紧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装置的安装,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
Ø商户如使用不可中断供电的电气设备(如电脑终端),须自备UPS(不间断电源),但不能连接紧急照明等消防控制的设备;
Ø商户在电气系统的设计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操作,并使其达到业主和管理公司的安装要求和青岛市现行规范的要求。
电气工程施工标准:
Ø严禁商户擅自增容,如经营需要必需增容的应当申请,待获得管理公司批准后方能增容,增容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Ø每户应设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但不能大于上一级提供的容量开关),该总断路器额定电流应小于其供电回路安全载流量,并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
Ø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允许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Ø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Ø各类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回路。
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须能同时断开相线及零线。
插座回路必须具备漏电保护功能;
Ø室内布线必须采用金属电线管穿管敷设,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
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壁厚度不小于1.0m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
三相五线制配电负荷必须均匀分布;
Ø电线、电缆须选用低烟无卤阻燃或耐火铜芯导线WDZB(导线上应有标注“WDZB”或“WDNH”记号,将合格证存档备查),导线截面积,应与所承担的设备最大功率相匹配;
Ø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气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合计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灯具导线铜芯截面积不小于2.5mm2,插座导线铜芯截积不小于4mm2;
Ø商铺内所有电源线接头都需要挂锡熔接。
上述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操作,并使其达到商场的安装要求和青岛市现行规范的要求。
2.2弱电系统
Ø对于安装电话线路和网络服务,商户应向管理公司及当地服务运营商办理相应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每户以交房确认书为准,如商户在设计施工中,有特殊要求或其它相关服务,管理公司有认可决定权,所产生之费用由商户承担;
Ø管理公司将提供24小时值班巡逻,在主要的出入口处、紧急通道、停车场以及卸货区等公共区域配有监控闭路系统。
Ø对于安装电视/有线电视信号输出装置和服务,商户须向当地有线电视站提出申请,业主将在各层电讯房内提供终端接口,其它一切接驳工程和相关费用,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弱电系统施工标准:
Ø弱电各系统配管配线应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均须采用阻燃或耐火材料;
Ø所有线缆安装时,必须用金属线管进行敷设,禁止直接敷设线缆;
Ø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转弯处需用弯头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
所有线缆在金属线管里不能有接头。
严禁蛛网式布线;
Ø预埋线缆的管道必须保证管道内有40%的空间预留;
Ø各处线缆两头应留有清晰明确的标识,方便接线、查线;
Ø弱电系统安装各设备面板须齐整、牢固,面板底线距地高度统一为300mm,与强电插座保持30mm以上的间隙;不得私自拆除、改动、遮挡消防设备设施;
Ø所有区域内设置的公共机房、管井、桥架不得私自拆除、封堵,机房、管井等门前1200mm前不得堆放杂物、设置货架、展柜等物品。
2.3空调系统
Ø业主为租赁区域(部分区域除外)提供空调末端设备;
Ø任何特殊要求,均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管理公司将根据供给的可能性来判断决定,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商户承担;
Ø租赁区内,供风机盘管/空调机组检修的通道应符合管理公司规定(检修口尺寸600mm*600mm),天花吊顶要符合上人的要求;
Ø商铺内的空调参数按封闭吊顶设计测算,请避免使用格栅吊顶或拆除吊顶,否则将影响空调效果;
Ø装修期间禁止使用风机盘管,必须将盘管风口封堵以免粉尘/油漆进入盘管影响后期使用效果;
Ø商户装修完成后,必须自行清洁盘管风机翅片、尘网、底盘、电机。
通风设备施工标准
Ø商户自行改造、安装的通风空调管道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空调管道须采用非燃金属材质,若选用非金属复合风管扳材,管道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具有保温性能的风管内部绝热材料应不低于难燃B1级,风管制作所采用的连接件均为不燃或难燃B1级以上材料;
Ø商户自行安装的排油烟管道须为不锈钢材质,管道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岩棉保温),并须设置150℃防火阀、泄油口和便于清洗的检修口;有效排除油烟,排油烟管道安装不宜过长,使用法兰方式连接,并定期清理;
Ø厨房排烟系统柔性连接侧短管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A级材料,需采用漏光法检验管道气密性。
排油烟
Ø排油烟系统管道井预留到位,商户自行设计安装的排油烟设备,油烟净化设备须采用经青岛市环保局认可的产品,净化效率要求在95%以上。
设备使用前需提供该设备检验合格证报管理公司备案;
Ø水平管道按不小于0.5%坡度,坡向排气罩,在最低端设泄油阀及清扫口(清扫口一条边不小于600mm),对于短边小于500mm的支管每3m设一个清扫口;
Ø餐饮商户将油烟排入油烟井前,必须加装一级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并达到相关规范的排放标准;
Ø风机安装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减震措施,油烟净化器、风机电源、补风、强制排风电源等需引自各自商铺配电箱。
2.4给排水系统
Ø对于餐饮、娱乐商户,管理公司负责将供水管接至租赁区。
租赁区以内至厨房的一切安装工程,包括供水管、阀门以及其它一切装置均由商户自行负责施工。
具体尺寸由商户按照厨房规模大小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由管理公司确定;
Ø餐饮、娱乐、大型超市、美容美发等特殊行业的商户施工前,需向管理公司申请用水量,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单元水表将由管理公司提供,并负责安装;
Ø所有厨房、食品装运区域和食品处理区域必须进行防水处理,给水管路到所有的用水装置必须有截止阀;
Ø在所有洗涤槽、盆和特殊卫生装置中应安装单独的固体杂物过滤网,从事美容美发经营的商户必须安装毛发过滤器;
Ø所有给水管道不允许暗埋地面敷设;
Ø商户的卫生设备、通气管、水管附件应符合业主和管理公司安装要求和青岛市现行规范的要求。
给排水设计施工标准
Ø商户必须在所有产生油污的地方和厨房设备上,安装足够大小的、单独的第一级隔油隔渣池。
所有厨房的排放物必须预先经第一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方能排放至地下室隔油池进行集中处理。
第一级隔油隔渣池的日常维护及清理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并应接受管理公司的日常检查。
(一级隔油标准:
厨房灶具及洗碗池水斗底部必须安装不锈钢隔油箱,工艺必须达到一级隔油标准;排水多路分管必须有地漏槽,总下水口必须加装不锈钢滤网,地漏槽需加装防滑盖板,便于槽内沉渣的清除。
隔油箱及分路排水管的管径需大于DN50);
Ø厨房区、水吧、熟食区、排水地槽等处施工必须做2遍防水,且通过48小时闭水试验,并由管理公司确认。
质量控制:
Ø做好施工日志和材料记录;
Ø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并做好自检记录;
Ø自检按产品标准和有关规范执行;
Ø由公司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按要求进行报验;
Ø施工要求严格按照Q/TESU01-1999及GB50108-2001执行
Ø防水施工,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注意事项:
Ø餐饮类厨房采用明沟排水,商户不可自行在楼板开孔安装排水管线;
Ø暗埋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灌水试验高度不低于隐蔽管线高度;
Ø商户的卫生设备、通气管、水管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Ø防水层养护未结束,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2.5燃气系统
燃气管道仅提供给餐饮、娱乐类商户,本地区燃气公司将提供燃气总管道预留口到当层特定位置,商户灶台的连接由商户向本地区的燃气公司提出申请,并承担相应费用。
Ø本广场提供天燃气(热值为8600大卡),请选择正确的灶具;
Ø商户须在签约后立即提供如下完备的图纸、资料,否则自行向燃气公司进行报装;
Ø燃气灶具摆放位置平面图;
Ø燃气需求量;
Ø燃气灶具清单;(名称、规格、数量、用气量、接口管径等)
Ø燃气灶具厂商提供燃气公司认可的证明等资料。
Ø使用燃气的商户不得私自改动、拆除燃气管路、阀门、泄漏报警设备等燃气设施。
任何改动必须到管理公司书面申请同意,由燃气公司指定人员施工。
Ø燃气管道必须是金属硬管连接,严禁使用软管连接。
2.6消防系统
Ø所有的消防报警探头、喷淋头、消火栓、排烟系统、防火分区的卷帘门等均已按照消防规范防火要求进行安装。
商户的装修不得破坏这些设施或影响其正常使用,如需更改,必须报请管理公司和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得到当地消防部门的书面批准。
工程实施由管理公司指定的具备专业资质承包商来完成,费用由商户承担。
Ø商户装修材料防火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范。
Ø单元内如有消防排烟口、阀及控制开关,装饰、装修时需进行预留,保证消防排烟系统畅通、可用。
Ø防火涂料及各类隐蔽工程封闭前请自行拍照留档,并报管理公司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封闭。
Ø仓库隔断墙与天花板距离需符合消防相关规范,如隔断墙至顶隔断空间内需设置消防烟感、喷淋等消防设备。
仓库内严禁安装配电箱、插座、开关。
仓库内货架必须使用A级材料。
消防设计施工标准
A.消防设施
Ø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设置有明显区别于周围环境的警示标识;
Ø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
Ø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
Ø消防卷帘门下方两侧0.3m以内不得设计高橱柜或货架等遮挡设施,控制按钮面板不得拆除、遮挡、喷涂;
Ø任何分隔墙均不可妨碍消防通道、消防排烟、消火栓水带的收放及使用。
B.消防设备
Ø新增或改动的消防喷淋头离墙壁或隔墙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1.8m不小于0.6m,喷头间距应不大于3.6m不小于2m。
喷淋头溅水盘必须在吊顶下方,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cm,并不宜大于15cm;
Ø吊顶至楼板或屋面板的净距大于800mm的闷顶和夹层,当其内有可燃物或装设电缆、电线时,应在闷顶或夹层内设置喷头;
Ø厨房间根据面积、分隔情况须安装相应数量的温感及93℃喷淋头;
Ø喷淋头和烟感下方必须留有至少50公分的空间;
Ø疏散指示标志的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室内的广告牌、装饰物等不应遮挡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的上部或边缘,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置在门的上部时,标志的下边缘距门框不应大于0.15m。
B)设置在门框侧边缘时,标志的下边缘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2.0m。
Ø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保证开启应急照明30分钟以上,照度是正常照明的10%。
Ø店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店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Ø厨房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联网到消防监控中心。
消防报审
商户须按管理公司要求统一上报消防图纸及相关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商户原因未及时上报,商户须在广场开业前自行报审、并完成相关手续。
装潢工程表面施工标准
Ø吊顶需采用阻燃材料,吊顶高度应当平于或高于玻璃橱窗顶端。
在空调阀门和消防排烟阀、消防卷帘电机处需开设500mm*500mm的检修口。
无吊顶喷涂装修,严禁采用油漆,需采用阻燃涂料;
Ø内墙或间隔墙面采用木板做展示架时,需贴达到防护等级B1级饰面板;
Ø如使用B1级防火阻燃木地板,铺设高度与门界石平齐。
铺设内外界线以店铺门为准,收边收口工作应由商户负责。
Ø道具表面需贴防火板或铝塑板,内设灯箱或灯具需刷防火涂料和开散热孔;
Ø店招架必须采用钢材焊接,禁止使用木架框。
通长店招,店招厚度200mm,店招一层高度1000mm,二层以上800mm,具体以现场测量为准,严禁安装侧招。
3.装修材料管理
3.1装修材料分类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分为四个等级:
1)A级一一不燃性
2)B1级一一难燃性
3)B2级一一可燃性
4)B3级一一易燃性
Ø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Ø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气、电线等物体时,可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气、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B1级;
Ø单位重量小于300g/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Ø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的有机装饰涂料,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涂料施涂于B1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一起按《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
Ø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规定。
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并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
Ø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可按《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确定。
3.2装修材料的选用
Ø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做防火处理,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10%,不能超过墙面积的40%,不得使用聚氨脂材质;
Ø图书室、资料室和档案室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Ø计算机房、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Ø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Ø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第三部分:
装修期间服务指引
1.基础设施服务
在装修期间,业主和管理公司提供基本的装修条件(水、电),如果(水、电)供给中断或者发生紧急情况,请立即与管理公司联系,管理公司将启动应急程序,及时处理解决。
注:
在装修期间不提供空调。
2.电梯使用
所有装修材料、设备工具和人员必须利用指定货梯进行运送。
运送时间为每晚22:
00至次日早晨7:
00时(以现场通知为准),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调整。
对轻型货物,使用人员应遵循“先来先用,统筹安排”的原则。
在以上时间以外及大型货物/机器递送,需使用货梯,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管理公司做出统一安排。
3.卸货区域
商户装修期间,管理公司将指定专用卸货区域供商户进、出货使用。
商户应自行负责装、卸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并做到即卸即搬,避免货物滞留于卸货区内,并对地面进行保护。
使用卸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卸货区规定及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示。
4.垃圾清运
在装修期间,管理公司将指定区域作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时间规定为每晚22:
00至次日早晨7:
00时(以现场通知为准)。
商户的施工单位必须将垃圾袋装后清运至管理公司指定区域,管理公司将定时统一清理。
5.盥洗间
在装修期间,管理公司将在合适的位置提供一间盥洗室供施工单位使用。
施工单位必须始终保持盥洗室的干净和整洁,任何时候不得将建筑材料和垃圾置入盥洗室。
6.消防用水
任何施工单位严禁在装修期间使用消防用水。
7.临时装修用水
在装修期间,管理公司将指定供水点给各商户的施工单位使用,毛坯餐饮商铺按面积每平米3元收费;毛坯精品、服装按面积每平米1.5元收费。
8.临时电源
管理公司按商户施工要求,提供了相应的临时电源。
商户必须要求其施工单位按照管理公司的规定连接电源设备,并且应负责提供电缆、接地线和对地漏电保护装置及计量装置等,由管理公司计量用电量,并按管理公司定价收费。
9.货物进出门单
商户装修和营业期间,所有建材、物料、工具设备、货品等物资需要进、出广场时,必须由商户或由其授权的施工单位负责人(需出示商户签发的授权书)。
提前一天到公司营运部填写物品“进出门单”,经公司物管部签确后方能生效。
装修单位、营业商户凭生效的物品“进、出门单”在规定时段内,经管理公司商管员核对检查运送货物后方能进、出广场。
第四部分:
商户二次装修流程
发放《装修手册确认书》
招商营运部
1.流程图
商户持确认书领取《装修手册》及相关资料
招商营运部
招商营运部
商户提交装修申请表、图纸保险单等相关资料
招商营运部、工程部、物管部
图纸审核
不合格
消防审核
招商营运部、物管部
、工程部
进场手续
合格
招商营运部、工程部、物管部
招商营运部、工程部、物管部
工程部、物管部、
招商营运部
财务部
消防验收
退施工押金
物管部
隐蔽工程、竣工报验
财务部
装修施工检查
进场交房
领取《施工许可证》
缴费
2.流程
2.1、在签署租赁合同后,招商营运部负责向商户提供《装修手册确认书》(附件一)。
并通知商户办理装修手续的时间。
商户须填写《装修手册确认书》,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
2.2、商户将填写完整的《装修手册确认书》交还招商营运部,领取《装修手册》、《装修图纸设计要求》和相关资料。
招商营运部提醒商户和装修单位仔细阅读《房屋交接确认书》,《装修施工收费明细表》。
由工程部、物管部装修协调人讲解装修、施工相关事宜并双方签字确认。
2.3、在商户详读装修手册并确定施工单位后,由商户和装修施工单位一起到招商营运部办理装修手续,填写《装修申请表》、《消防安全承诺书》、《施工安全承诺书》、《高处作业安全承诺书》、《文明施工承诺书》、《保险承诺书》、《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
2.4、商户将按《装修手册》要求设计的图纸、工程进度表、施工单位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交至招商营运部(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所提交的施工图均应按照当地规范要求和规定来绘制(图纸不得小于A3、同时须提交电子版图纸)。
装修单位资质
Ø装修面积在500㎡以下的,装修单位资质为三级以上;
Ø装修面积在500㎡以上(包括500㎡)的,装修单位资质为二级以上。
Ø。
装修平面图
Ø包括家具和设备在内的总内部布置;
Ø标明伸入吊顶空隙内至结构平板楼板底面的任何间隙或隔墙的内部布置;
Ø安装在天花板吊顶空隙内部的龙骨和设施;
Ø具有大于基本建筑结构所允许负荷的重型设备位置应反映在图纸上,并提供这些设备的全部详细情况,包括尺寸、重量以及厂商建议的安装方法等。
透视效果图(包含平面透视)
主要立面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购物中心 装修 手册